,大不了继续待在牢里等安源来搭救啰。
琛轩像是不服气地深深望一眼长莲,同时顺手又击晕一个赶过来探看情况的看守。
接下来两人在昏暗的只有几盏烛光摇曳的山洞里兜兜转转,一路上放倒了有四五个浑身酒气的山贼,但是琛轩倒也真的没再开杀戒。
【四】
前面的光照越来越亮,这洞穴也变得越来越开阔,琛轩和长莲放慢了脚步,他们想出口应该马上就到,但是前面的窄小门廊可能会通向贼人们的大厅。
“看来只能从大厅穿过去才能离开这儿,”琛轩握紧了手中的刀柄,长吸口气道,“果然只能强行突破。”
不等长莲的意见,琛轩已经纵身跃了进去,长莲只好悻悻跟上。
果然出了门廊就是大厅,这里面灯火通明,酒气漫天,然后掺杂在酒肉气味中的还有格外不协调的浓重的血腥气味,长莲不禁掩鼻,从已经愣住的琛轩背后探出脸,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在没有风的空阔洞穴中,就像长莲看的所有影视剧中一样,一条长长的过道两边是矮小的桌子,排列得并不整齐的两列约有十来张,顺着它们往上看,是山大王的相对华丽的披着兽皮的巨大桌椅,所有的桌面还有临近的地上都散落着无数倾倒的酒壶和一些洒出来的小菜——原本应该是在喝酒谈笑的山贼们乱七八糟地横在地上,身下是汩汩鲜血。
立于血泊中完好无损的十来人中,穿着普通百姓服装的五个人被长莲认出,他们是昨天和武慈一伙穿白袍子的,果然——
他们中间站着着一袭蓝衣的人转过身——安源!”长莲叫出声来。
安源微微一笑,轻松地说:“正要去找你们。”他换掉了白色的祭师袍子,换穿这整身蓝色,立于这被血给染红的空间中,身上泛出荧荧的光。但他长发如水般顺滑垂落,如此淡然地笑着,仿佛眼中并未容下这一切,什么都与他无关似的。
“来得太迟啦!”即使是琛轩,也对眼前这番血染光景感到浑身不自在,他抱怨道,“而且也不该如此兴师动众吧?”
“以他们劫持的人来定罪——本就罪该万死。”安源眯起的眼,深深望着琛轩,面上虽然依旧在笑,语气却森严可怖,“死一百次尚不足惜。”
“好吧,反正都是恶人,权当为民除害。”琛轩不与他争执,看向端着刀剑肃穆而立的十个军人打扮的人问,“他们是——”
“不知这边人数底细,妥当处理为好,向东秦借的人。”
“东秦?他在附近?”
“我未亲见。不算太远,倒是可以顺路去找他,借宿一晚,顺便看看他那边的情况。”
“也没有非见不可的必要。”琛轩似有不满。
“呵。”安源不与他争辩,走向长莲,关切地持起他的手问,“有没有受伤?”
目睹眼前景象,被吓得不轻的长莲慌张摇头,不敢多话。只觉得安源脸上好看的笑容此时是多么格格不入,效果简直毛骨悚然。
“甚好。”安源点点头,转身吩咐众人,“回去吧。”
“慢,”琛轩抬手,犹豫地说,“武慈战死,在附近的竹林尸骨未寒……”
“是吗,武慈他……”安源明白了他的意思,招手对身边人耳语几句,“去吧。”对方于是率先离开。他再对琛轩道:“都会安置妥当的。”
长莲听他们提及武慈,免不了心底又开始难过。
待琛轩取回了自己的佩剑和马,众人一道下山,返回安源他们于云雨镇落脚的一家客栈。
长莲太累了,一路无话,也无心欣赏附近风景,对云雨镇长成什么样也不关心,他只想蒙头大睡一觉,如果这是场梦,希望天亮醒来时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自己的床上。
“喂!”
“哇!”
正在床上要合上被子的长莲被门外的声音吓得差点滚下床,心想“还能有什么发生”的他转眼看到门外纸窗上映着的影子分外眼熟,是琛轩。
“干嘛?”他没好气地问,“你想吓死我?”
“我警告你,今晚上老实点,别再跟奇怪的男人跑了,这回我绝对不会追出去救你!”
说起来,昨天晚上的确是琛轩发现了长莲被人带走的行迹——多亏他及时赶到,不然长莲“贞操难保”……
“我——又不是主动的!”虽然当时自己是想逃跑来的。长莲理屈地红了脸,但还是为自己辩解。
“总之,如果再发生,我不管你是被人糟蹋也好,或者碎尸万段也好,我都不会管你了!”琛轩掷下狠话,门外传来渐远的脚步声。长莲几乎可以看见他臭着那张脸离开的样子。
“才不需要你管我。为什么我要受这种鸟气——”想到自己被人误会是个女的,然后谁都可以来调戏一下,长莲就憋足了闷气,郁闷无比地钻进被子。
【五】
“天亮了,”长莲睁眼躺在床上自言自语,“我还……”他转过脸确认一下屋里的装饰,继续说,“在这里。”
不甘心地以双手盖住眼睛,再打开,“还在。”
还在。还在。还在——
反复了约有十来次左右,他不得不接受现实,叹口气后坐起来。
“喂。”
“哇!”
“我确认一下你死了没。”
“拜托让我死了吧……”长莲沮丧地把脸埋在膝盖里,又是琛轩。他喃喃,“这浑蛋……一大清早地就来找我晦气。”
“快些出来,趁还未动身,我带你去吃点东西。”
吃东西?“好!”伴随着一声腹鸣,长莲的自尊屈从了身体,爽朗地答应了他。自己穿越到这破地儿后还没好好吃顿饭呢!
他七手八脚地穿好衣服就冲了出去,和浑身流浪气质的自己对比,琛轩好像昨天什么都没经历似的,换了身黄色衣服,罩着一件做工精细的深色开衫长外套,清爽优雅地凭着客栈走廊的栏杆而立,他身后一树树红叶仿佛在为了讨好这位赏花客而努力争相怒放着,风吹过,犹如跃动的火焰。
琛轩转过身,如长莲所料地露出了嫌弃的表情,“真脏,”下一句是,“不要靠过来。”
“那是因为你们找的这家客栈没有最基本的配套设备——浴室和热水器!”长莲不满地叉腰说,“大半夜地想上个厕所都难。”
“又在说疯话。”琛轩怪怪地斜他一眼,转身走向楼梯,长莲赶紧追上,只想着要大吃特吃。
出了客栈,正是早晨刚过太阳当头的时间,临着客栈的这条街上又是最热闹的地段,人来人往的让长莲产生回到了市中心商业区的错觉——不过说起来这一带也算是这个镇上的“商业区”吧?
“昨日来时路上,见到一家酒楼,环境……”琛轩正自顾看着马路另一端,待他回过眼,长莲已经自己跑进了人群,“喂!”他满脸不耐烦地跟上去正要责备,“你——”
“那边有卖包子的!”长莲边回身招手,身体已经跑向路边那个小小的摊位:一个棚子,里边有两张小桌和巴掌大的八张椅子,小贩站在蒸气中一边忙活着替换蒸笼一边对来往路人招呼:“包子哟!热腾腾的大馅包子,韭菜蛋黄猪肉胡萝卜流沙包子哟——”
琛轩怎么可能让自己坐进那狭小随便的空间里,他正要呵斥长莲时,却见他已经嬉笑着对小贩伸出手:“给我来两笼,一素的一荤的。”
“好哟,来,小妹子,”小贩笑眯眯取出两屉包子,再作出端碗的手势,“稀的点什么呀?有馄饨豆腐脑儿小米粥。”
“各来一碗!”肚子饿的长莲不去计较小贩对自己的“妹子”称谓,豪迈地一挥手后,理所当然地冲琛轩叫,“付钱!”
克制着怒意,琛轩付了钱后,见长莲大方地在路边桌子坐下,震惊地问:“你干什么?”
“吃饭啊。”长莲无辜地眨眨眼,同时小贩把各式粥品汤水都一一端上来,摆满了一桌。
“好啦,你傻站着干嘛?快坐下。”长莲不理他,已经开始吃起来,“哇哇,好烫好烫,好吃。嗯嗯。”时不时还频频点头。
琛轩站着也不是,走开也不是,只得硬着头皮坐下来,心想等着总行,结果长莲热情地把一碗粥和半屉包子往他面前一推,“吃呀,真的很好吃,包子皮好蓬松哦,馅好香。”他感动地说,“不愧是环境还没被污染的古代啊,这些材料肯定是有机的。”
看着他风卷残云的样子,琛轩的眉头更加纠结,索性别过脸去。
“你怎么不吃啊?好歹吃一口,来,你不是洁癖吗?”长莲自认为礼貌周到地拿起双筷子,夹起一只素包子直直递到琛轩眼皮下,“很干净的。我喂你行吧?张嘴,啊——”
被眼前的包子吓了一跳,琛轩瞳孔放大地看着长莲气不打一处来地结巴,“你、你、你。”
“我、我、我怎么了?来。”长莲顺势把包子送进了琛轩牙齿间,烫得他一时僵住,条件反射地咬了口,长莲满意地笑了,“怎么样,好吃吧?”
琛轩看着他笑靥如花,不知是气的还是烫的,白皙的脸上染上了转瞬即逝的红晕,等他缓过劲来,长莲见他脸上的表情更加臭了,心想“坏了,又惹到他!”于是赶紧指着街上说,“那什么?那么多人,是耍猴?杂技?啊!还有人卖糖葫芦——”边故作惊呼,边起身跑了出去。
琛轩还愣在原地,表情就那么僵着,眼底尽是不屑,却又不清不楚地柔软了那么几分,望着长莲手舞足蹈要挤进人群去看热闹的背影,不禁喃喃,“疯丫头。”
第三章惊鸿
【一】
寂静无声的黑夜,坐在地上的长莲身上没有受伤却艰难地喘着气,慌乱地观察着四周,除了黑只有黑,天空云层厚重,连一丝月光都无法穿透,空气中是清冷的风的气味,和血的气味。
确认过周遭没有人后,他才敢哭出声来,抱着怀中身体尚有温度的安源,不断叫他的名字,“安源?安源,你醒着吗?你可以说话吗?”
长莲看不见安源的表情,但他能感受到他闭着眼,还在轻微地呼吸着。
“你流了好多血……”长莲的腹部和大腿上湿透了,他知道那都是安源的血,原本是滚热的,现在越来越凉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安源,你醒一醒……”他无力地哭着,小心地让安源的头枕着自己的肩膀,任由脸上的泪水落在他的长发上。
“琛轩,琛轩你们……”长莲无法自控地仰起脸冲着无尽的苍穹叫道,“快回来啊——”
【二】
长莲一行人是在前天到达东秦的军营。
离开云雨镇后,长莲一直与安源共骑一匹健壮高大的黑马,听他介绍了不少本国情况,国号“莲”,因在东方所以俗称“东莲”,与北边的元国因边疆国土争议常年征战,与南方之雕国结成同盟,共同抵御“北元”,西边的金国是中立国,因被汪洋环绕所以比较神秘,其它国家对它知之甚少。
此四国是已知的大陆上最大的国家,此外还有三十一小国,但因战火纷乱,偶有新生国家独立,又有小国被吞并,所以无精准信息。
“我国与北元已作战十数年,除此之外,还有若干边疆蛮族在不断挑衅……环绕皇城而居的百姓还好,住在交界附近的百姓们则长年累月受战火牵连,不堪其苦。”安源的马行得很稳,所以他说话的声线也如他的神色般温稳,“在我国不知何时开始有传言说,唯有女神降世,这延绵百年的战争才会真正结束。初时,我们都当这是百姓间为互相安抚笑对生活,自发产生的信仰。”
话说到此,他垂下头,眼神如水地看着正全神注视自己的长莲,“直到年前,我翻阅古人留下的书籍时,才发现对此传言竟有记载,并且有整套完整的祈福仪式,我作为本国的祭师总长,既然看见定不能坐视不理,权当是为了黎民百姓……你——”安源的笑容化得更开了,他嗓音如水道,“是我求了三百七十七天求来的。”
“你……”长莲被他盯得红了脸,低声又恼怒地说,“别拿看女孩的眼神看我,好别扭。”
安源并不理会,继续说:“就是你,不会错了。”
“错了,大错特错,你们要的是女神,我,”长莲左右看看,小声说,“是、男、的。”
“那一日,我们像往常一样祈福,默念你的名字,然后神坛之中突然有一炬光华闪耀,持续了约有半柱香时间,当时我就料定了是你——我立刻命人四下搜寻,果不其然见到你在林中茫然四顾,哈哈,”他轻笑,“似乎时机还未到,我们求神心切,于是求来尚未成熟的女神,长莲,就是你。”
“有证据吗?”面对他的笃信,长莲叹口气。
“便是你手上的镯子。”
“咦?”
“与古书上所示相同,仔细瞧,那是我国的国之象征,莲花与龙。”
“哈?”长莲赶紧低头细看,真的!那手镯上凌乱的花式果然是一条龙盘踞在莲花之上。
“无论你流转经年,所去何处,这只镯子会找到你,带你回来我们身边。更重要的是,”安源俯下身,在他的耳边说,“你的名字不正是长莲吗?”
完了,你们真的找错人了——
虽然很想很想这么对他说,但是长莲说不出口,此刻他已经汗流浃背,因为:这只镯子原本的主人是他的女朋友莫媛樱啊!
如果这个叫安源的祭师真的有那么大的本事把自己拖到这该死的历史书和地理书上都没有的地方,那么如果让他知道樱樱才是他们要找的人——
绝对不能让他们知道!
为了爱情,长莲不需半分钟就做出了牺牲自己的伟大决定。
再说了,那个神经病不是说要娶我做老婆吗?……
一想到差一点,樱樱就成了琛轩的老婆。长莲垮下脸,“琛轩跟我说什么要我做他的妃子还是什么的,他是什么人?为什么我要做他的老婆?”
“哦,他有这么说吗?”安源只是反问,但笑意里明显很是高兴的样子。
长莲忐忑地追问:“那,我还能回到原来的地方吗?”
他想,总不能一直留在这儿,再一个月就是期末考试了——虽然那不重要,但是还有‘第七届妖都同人展’等着自己去摆摊呢!本子已经预定出去二百本了……
“自然,只要完成了你的使命。”
“什么使命?”
安源的笑容定格了约半分钟之久,仍旧笑着说:“冥冥之中必有定数。”
“你——根本就不知道对吧!”吐槽啊,好想狠狠吐槽你啊!你们古人都这么不靠谱吗?长莲摆出将要被撕裂的疯癫脸叫道,“根本不知道怎么把我送回去就这么不负责任地把我弄过来吗?还是你们根本就没想过真能把我弄过来啊,结果我就这么被弄过来了啊啊啊——”
在长莲的嘶叫声中,他们到达了目的地。
即使是面对近距离、高分贝的咆哮,安源的笑容始终不动如山,他淡淡道:“到了。”
“到哪儿了都别叫我。让我死吧。”已经面如死灰的长莲动也不动地枕在马脖子上,懒洋洋地抬起眼皮看了一眼,眼前是渺无人烟的茫茫荒地,间或有几座土黄的民房,他们之间都遥遥的相距甚远,其中也没有任何道路连接,在连绵的高山下有一片数不清楚的帐篷,应该是军营,由削尖的原木组成的两人高的栅栏圈起来,在一面巨大的绣着黑色与金色相间的龙与莲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