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将太子托付于我,由我依她之言亲自抚养长大,为西梁造就下一代英主,这是皇后遗命,不可违背。”
祁繁和容啸天都接过去看,果然是皇后亲笔,大抵便是秦长歌说的意思,当下面面相觑。
秦长歌暗笑,心道幸亏三世以来,自己的笔迹始终如一,不然还要费一番口舌。
容啸天仍旧在犹疑,道:“你一个弱女子,带着他,也太冒险……”
“西梁所有人都知道,睿懿皇后和明宣太子葬身火海,而西梁皇宫里的传说,是睿懿皇后死遁,带走了太子,无论哪种说法,都不会有人想过,太子还在京城。”
“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秦长歌缓缓笑,“西梁太子,如果将来真要成为天下之主,怎能不见识黑暗鬼蜮伎俩,怎能不接触风云朝局大势,怎能不自小就开始培养应对杀伐的能耐?要象你们这样小心翼翼困养在棺材店,只拼命学些书本死板板的学说,将来就算你们想办法扶他上帝位,只怕不过三天,他这没根没基的皇帝就没命了。”
似是而非的道理说一大通,其实秦长歌只是想将儿子带在身边而已,只是现在他还算是“别人”的儿子,想带走,总要费些周章的。
他们在争论,祁繁一直在出神,他一向比容啸天灵活,当下笑了笑,道:“您说得有道理,只是小主人是先主子唯一骨血,若有个闪失,我等九泉之下也难见主子面,这样吧,反正在哪里都一样保护……人,您带着教导,但我们照样派护卫保护,这个,您可不能再拒绝了。”
要的就是这个,秦长歌眯眯笑,一口应下。
出来已经两天了,得回庵里应卯,当初要文昌搬出宫,来到这既游离宫外又紧密联系宫内的上林庵,就是算准孤家寡人的萧玦恋慕长姐,定会常来看望,而在这里,也就没了所谓云州女子身份的限制,较之主子苛厉的翠微宫,更易与萧玦接触。
当年的事,萧玦是最大的嫌疑人,怎么能,放过他?
在上林庵门外,秦长歌远远看见车驾侍卫,不由皱皱眉--萧玦这么快就跑来了?还以为总要再等几天呢。
想了想,秦长歌诱骗儿子,“来,溶溶,把脸涂脏。”
“为什么?”萧公子不愿意。
“儿子,你不是答应过会保护我?”
“那和涂脏脸有什么关系?”萧公子不上当。
“因为我要带你去骗人,”秦长歌毫无为人母者当谨言慎行的自觉,“你娘我现在呆的地方有坏人,只是不知道谁是坏人,所以我和你,都不能做原来的自己,他们会骗人,我们要更会骗人,谁把对方骗倒了,谁就赢了。”
“哦,”萧包子果然酷肖乃母,对骗人这个词毫无抵触,“那我们快骗吧……”
秦长歌翻出早有准备的敝旧衣服给他换上,又将白嫩嫩的包子脸用泥灰抹得脏兮兮,如此这般的教了几句,牵着萧乞丐走向山门。
山门前果然被人拦下,内廷侍卫刀锋般的目光似要刮进秦长歌的骨髓里去,再三盘问,最后还是公主的嬷嬷出来接应了秦长歌进去,在二门前,再次被拦住,侍卫硬声道:“这来历不明的小乞儿,不能进去。”
萧包子不说话,手指含在嘴里,大眼睛骨碌碌的瞧着他,那侍卫还很年轻,被这看起来破烂流丢的孩子可怜兮兮一瞅,也不禁有些心软,正要放缓语气,却不防萧包子眉一皱,嘴一咧,张嘴就哭。
“呜呜呜……我三天没吃饭啦……呜呜呜……没饭吃三天啦……呜呜呜……三天没吃……”
自小锦衣玉食的萧包子心目中,三天没吃饭,不啻于人生里最大的苦楚,至于别的什么凄惨境遇,他还真想不出来,翻来覆去就是三天没吃饭。
秦长歌于无人看到的角度翻翻白眼,没奈何,怕儿子穿帮,只得蹲下身,抱住他,满面凄然向侍卫道:“这孩子流浪街头无人理会,我看着可怜,拣了回来,公主慈悯,我们又是半个出家人了,出家人慈悲为怀,哪有见死不救之理,便是公主知道了,也要责怪我们,小哥,让我们进去吧,不过是个五岁孩子,我带他进去厨房吃个饱饭,绝不会惊驾的。”
那侍卫犹豫着,看着面前女子姿容清丽婉转,烟笼雾罩的轻逸神秘气质,竟也有些小小心跳,对于算得上美丽的女子,再铁硬的人都难免心软,何况还有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水盈盈的小狗似的看着。
他犹豫着,职责与怜悯,令他两难。
却有人冷冷发话了。
“什么人在那里吵嚷?”
秦长歌垂下眼睫,再扬起,静静向院内看去。
满庭里长满枫树,十月枫叶红如火,被深秋温柔而萧瑟的风簌簌带落,很快在地下积了一层,仆佣清扫不及,看去就如霜红的地毡,地毡尽处,青瓦白墙,原木色刷了桐油的台阶向上延伸,连接了回旋反复的幽深长廊。
长廊上,旋转飘拂的红叶连绵成幕,鲜明映照出一身黑底盘绣十二金龙锦袍的当今天子,金冠螭带,长身玉立,脊背笔挺,身形气质如出鞘名剑,光华厉烈,高贵俊朗至耀目的面容上,双眉斜飞成英锐的角度,眉下沉沉压着的双眸,比衣色更为幽黑,也更为明光闪烁。
他微微侧首,远远的看过来,明明只是沉冷的站在那里,那迫人的凛然之气,竟似已逼至眼前。
一身素衣,气质端华的文昌公主,静静站在他身侧。
满院的人,立时呼啦啦跪下山呼万岁,额头及地,拜倒尘埃。
秦长歌本就是蹲着的,这下跪得利落,萧溶傻傻的掉头看他一眼,往他娘怀里一钻,悄声道:“我不跪!”
秦长歌将他身子向身后一转,立时大半遮了他小小短短的身形,低声道:“那蹲着。”
那厢,萧玦已经看见秦长歌,目光无意掠过那小乞丐,毫不停留的滑过,停驻在秦长歌脸上。
这个女子,他记得,不是她的容貌有多惊人,可以令他于见过的无数佳丽颜容中一眼就记住她,而是她如浮动雾霭般飘飘袅袅的气质,非常特异,看着她,犹如隔着水晶帘看帘外远山碧水,只觉得山势空濛水纹隐隐,似近实远,不得全貌。
“你,”他目光一触即收,如枯叶飘过水面,“惊驾当杖杀,知道么?”
第三十三章 剑仙
“杖杀。”
两个冷酷的字眼令秦长歌眉梢微微跳了跳。
萧玦,你,真的变了。
昔年那个暴烈却善良的少年,曾于大军开拔之中,路遇流离失所哀哭于道旁的老人,省下自己的干粮,匆匆塞进对方怀里,自己咕嘟嘟灌一气凉水,大笑着跃上马去,扬鞭道:“虽说乱世人命不如狗,总该挣扎着活下去--老人家,等着我们平定山河,还你安好家园!”
那时的萧玦,何等的英风豪烈,恣意戎马?少年意气,光华万丈,明亮如仙子手中天镜,映照得出世间一切魑魅鬼蜮,阴沉暗昧,如天神般降世而来,光漫天地。
曾几何时,那光华虽仍在,却利如刀锋,出必伤人呢?
很多很多年前,曾有相爱的人,恣意纵马,和声高歌,于黄沙染血之境,傲然前行,彼时天地一色,万象寥廓,原野生发郁郁青草,而相视的眼波,胜过千万年月光牵萦。
是否美好通透如琉璃,终究不可于这污浊尘世长留?
而人间的污尘滚滚,终遮没了少年的清明眼眸?
侍卫的手,已将触及秦长歌肩膊。
按住欲待跳脚的儿子,秦长歌并不抗拒侍卫,微笑不改,抬头直视萧玦。
“陛下,惊驾当杖杀,可是,您惊了吗?”
萧玦抬起一边眉毛。
“我西梁以武力开国,陛下乃马上天子,征战四野,万军辟易,是白骨丛,赤血渊中走出的真龙之主,素来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交于睫而目不瞬,若区区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婢幼乞,便能让我西梁之主受惊,传出去,怕于陛下威名有损,奴婢贱命,死不足惜,但万万不敢因此一事,有堕陛下赫赫英名,令环伺诸国,心生轻我之心。”
言毕,恭谨伏地,秦长歌头也不抬。
萧玦默默不语,注视秦长歌,目光流动似正午烈日,熠熠光芒令人无法直视,文昌一直注视着这对相见不识的曾经的恩爱夫妻,神情微有悲凉之意,此时亦轻轻道:“陛下,佛门善地,还请勿染无辜鲜血。”
那个血字犹在舌尖盘旋。
一声鹤唳般的清鸣,穿越层云。
一道雪色长练,突然自天际升起。
几乎在升起的那刹那,那耀眼无伦的光色刚刚抵达人们眼眸,那长练已化为滚滚光柱已到了近前。
如雪剑光。
烂漫如华锦,富丽如春色的剑光。
一剑可动山岳,华丽惊艳如苍蓝天穹摇曳过的流星般辉煌闪亮的剑光。
剑光似天瓢倾泻,无遮无拦,势不可当风卷雷啸的泼向萧玦。
那一霎萧玦整个人都笼罩在华光无伦的剑气中。
惊呼奔跑声里,秦长歌手指抠紧了地面。
“鹤唳九霄层云,剑动一山春色”。
“光华剑”
“剑仙”
上官清浔!
这位成名垂三十年,昔年名动天下,如今本应逍遥烟霞之外,隐居蓬莱之洲的一代剑仙,如何会在隐匿仙踪数十年后,突然现身于此地?
谁能令这睥睨天下,据说性情极为高傲的一代绝世剑客再践红尘?
秦长歌在这一刹间转过无数念头。
救,还是不救?
剑仙生平有怪癖,不在认识他的人面前杀人。
而秦长歌,昔年曾经和他见过几面。
只要喊出剑仙二字,萧玦性命可保。
可是,一个小小宫女,认识剑仙?
可是,救萧玦?
……
伏身于地,三丈之外,依旧听得那风声烈如飓风,扯起秦长歌长发,衣袂裙摆,俱猎猎飞起。
漩涡正中的萧玦,必死无疑。
这一刹心乱如麻,秦长歌叹息,正欲抬头。
青影一闪。
快得仿佛原本就站在那里,原本就站在萧玦身前,那身法滑溜如游鱼诡异如鬼魅,迎着扑面令人气窒的强绝剑风,直直扑上。
风声忽歇。
剑锋入肩。
仿佛没看见贯穿身体的长剑,青影突然再次迎上一步。
咯吱。
令人牙酸的声音响起。
剑锋入肉,穿过肩胛,生生不能再前进一步。
剑锋,被那青衣男子以极巧妙的角度,用自己的肩迎上,再在入肉后错步一扭,生生用肩胛骨卡住。
血涌如泉,顺着剑锋倒灌而下,眼看将要涌进上官清浔衣袖。
手指一抖,长剑突然消失。
上官清浔已满面嫌恶,如一道长烟掠过天际般,瞬间飞退数丈。
他有洁癖,最厌恶人的鲜血,是以他也没有专用的名剑,因为他厌恶杀人后要拭剑。
名剑对他已经失去意义,在他手中,便是根枯枝,也胜过天下强兵。
立于一朵紫菊斜斜逸出的叶瓣上,他并没有看萧玦,只是目光似有似无的环顾四周,最后停在青衣人身上。
他寒冰般的目光,落在谁身上,谁便觉得被冰箭刺了一下般寒意顿生,只有那青衣人,血流如注却面不改色。
正是那日秦长歌初见萧玦,故意掉出经书时,如鬼魅般肃杀而出的青衣男子,萧玦的隐卫。
他面上一片苍白死寂,平平无奇的五官实在看不出刚才那悍厉无畏,将自身血肉视若草芥般的一举,是他所为。
年已八旬,却因为养气功夫已臻化境,看来只如四十许中年书生的上官清浔目光停留在他脸上,微微一晒,道:“揭下你的面具来!”
青衣人仿佛没听见,只是立在萧玦面前,鲜血从肩头不住滴落,滴答有声,很快在地上积了一滩。
被他挡在身后的萧玦突然推开冲来围护他的侍卫,缓缓上前一步,昂然道:“你是谁?”
上官清浔抬头看天,不理不睬。
萧玦立得笔直,一字字道:“无论你是谁,在朕面前,都休想无礼,也休想伤了朕的人便毫无后患!”
上官清浔目光一瞥,冷然道:“就凭你这几个草包卫士?”
“也许我现在奈何不了你,”萧玦厉声道:“然,犯我西梁天威者,虽远必诛!”
上官清浔缓缓将眼光放下来,这才认真的打量了萧玦一眼,半晌喃喃道,“我一直觉得那帮老家伙领着小丫头选错人,弄得后来不可收拾……如今看来,倒也有几分意思……”,他忽然再次偏头看看四周,道:“小子,这回你可是错了……”哈哈一笑,袍袖一拂,流云般平平移了出去,转眼间身影已杳,只隐约听见有人高声长吟:“旧游无处不堪寻,无寻唯有少年心……”,声音游丝般转瞬飘散,似已高出云端,又似已远在百丈之外。
萧玦一直稳稳立于长廊,直到那声音完全消散,他抬起头,若有所思,眼瞳微缩。
然后,无声的倒了下去。
第三十四章 伤疤
秦长歌细心的拧着金盆里的绢布,动作轻柔,心里却在恶狠狠的暗骂。
那么多侍女,为什么偏偏在自己经过他身边时,那个明明昏迷的人,竟突然伸手,拉住了她的裙裾?
公主立即顺理成章的吩咐她留下来侍候,无人之处对她展现满面殷殷之色,眼神竟有几分哀恳。
秦长歌默然一叹,也无可奈何。
文昌真是想多了,无论如何,她现在就是一小小宫女,难道还会抗命?
秦长歌微微笑着,趁着屋内无人,毫不客气拉开萧玦衣襟,手指轻轻按在他因练武不辍,而较常人更为强健光润的麦色肌肤上。
只一按便知究竟。
萧玦还是那个逞能强硬的脾气--上官的剑,不是那么好相与的,青衣人拼死救护,强大无伦的剑气还是穿过青衣人肩背,透入萧玦胸口,裂肤三寸,皮肉之苦倒在其次,那寒意森森的剑气,多少伤了点萧玦肺脉,他又心绪不宁,以至于昏厥--其实没那么严重的。
只是……上官的剑,好像有留情之处呢?
这个老怪物,根本就不是为杀萧玦来的?
想着先前上官走时说的话,秦长歌笑笑,手指在他胸口一弹,眯着眼看着熟悉的前世丈夫的胸膛,手掌,轻轻的按在他平静有力跳动的心口上。
掌下肌肤,温热细腻,极有弹性,掌下心脏,跳动有力,声声入耳。
隐约间想起当年,战场之上,萧玦经常受伤,他又是个不惧艰险勇于前行之人,管他血流全身,管他刀山剑丛,管他横尸百万,管他火海冰河,只要他一息尚存犹自能战,他定然是要横剑纵马上前,先杀个痛快再说。
她却是个懒惰的性子,能不出手就不出手,只是时时伴在他身侧,他受伤得多,久而久之,她竟练就了一手娴熟的包扎技术,成了他专用的军医。
秦长歌手指缓缓移动,探入衣内。
轻巧然而准确的,摸到颈下三分,虬结而起的一道伤疤。
不长,却很深,以至于愈合之后,肌肉筋脉再也不能舒展,团结在一起,成了一个狰狞的疤。
狰狞的疤,刻在谁在心上……
那年冬,赤河战场,与北魏开国之主,魏元献的生死一战。
西梁史书上,白纸黑字的记述:
初,魏元献兵盛甲于天下……是年冬,决战于赤河关隘定阳,魏军势盛,以四十万军围之,魏王元献势骄,列营百余,强攻定阳,曰:百万之师,所过如卷,蹀血而进,必屠此城,前歌后舞,顾不快焉!魏军未至,帝使静安王密赴偃陵,调平偃军转救之,武威公率精锐取魏军禹城,禹城,魏军南下之要道也,得之则扼魏军之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