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浅一惊,忙问:“你怎么跟他说的?”
“我问父亲还记不记得另一个孩子,父亲说记得啊,说你是他的长子,还说你出生时很可爱,见人就笑,是个人见人爱的男孩。”
李浅错愕,难道她爹连自己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吗?
“他知道那个男孩是我,知道我现在的身份吗?”
花倾国摇头,“这事要先问过姐姐的,姐姐让说才能说,姐姐若不让,那就让这个长子永远消失好了。”
李浅稍微有些放心了,不过她还是不明白,花茂为什么不知自己是男是女,就像泗水镇的人也只知方大奶奶有两个儿子,却没半个说她是个女儿。
是最一开始,她的性别就被人刻意瞒下来了吗?若真是如此,那就好了,她不用担心会被拆穿,日后想抽身,也没人能找得到她。
想了想,又问花倾国,花茂对他可好,是不是真心?听他一口一个父亲的叫着,脸上更是神采飞扬,她心徽有些酸涩,但更多的是欣喜。虽然开始她是想跟花茂报来着,但若他能顾念亲情,幡然悔悟,那便是最好的结果。这仇报不报便也没什么意思,难道真要把亲爹置于死地才肯罢休吗?
回想他们姐弟以前被人嘲笑没爹的日子,他们虽强硬的把那些顽劣的孩子赶跑,可背地里两人不知流过多少眼泪。更不知问过娘亲多少遍,他们为什么没有爹?而回答他们的,只有娘亲一串串的眼泪。或许娘亲也期盼丈夫,就像他们想要爹的心情是一样的。
此一刻,她心里默默祈祷,但愿老天爷怜惜他们,赐给了他们最想要的亲情和温暖,那么有什么前仇恩怨也可以揭过了。
摸着他的背轻道:“倾国,你是个好孩子,老天爷会眷顾你的,你忘记以前的那些事吧,以后好好的生活,做好人家的公子,不求日后富贵荣华,能平平安安,舒舒服服度过一生就好。”
花倾国点点头,他对自己以后的生活也充满了期待,不管怎样,有爹总比没有爹好。有人护着,他不用再被那些男人亵玩,不会因伺候完他们,疼得第二天起不来床,必须扶墙才能走路。
不会受尽冷眼和奚落,不会在那些大爷打骂完他之后,还要磕头致谢…···。
‘姐姐,你放心,我知道我想要的,也一定会争取,我不是小孩子了,你不用为我太担心的。”
李浅含笑着看他,他真的不是小孩子了,现在长得比自己还高一些,虽然身体尚显瘦弱,不过他是个男人却是毋庸置疑的。轻叹一声,“好,我知道了,以后你的事由你自己来做,我也不操那么多心了。”
是啊,他今年该是十六岁了。那自己呢?十八岁的年纪,对男人尚显稚嫩,对女人来说却已是个大龄女青年了。女子十五岁谈婚论嫁,她还要这样子蹉跎多久?
花倾国笑得满面春光,“一会儿楚大哥就回来,你要不要见见他,自从你去军营,他不知有多想你,每次我写信时他都在旁边守着,还给我研磨,说要把自己的每一分思念都研进去,让你读信的时候,就能感觉到他在想你。”
李浅暗觉好笑,心道,怨不得每次读信都觉周围阴风阵阵呢,原来是他的怨念使然。
本来她是不想见楚天歌的,从一开始就认为他不是好人,那个念头就像针一样,早刺入肌肤了。不过这次她必须得见他,除了感谢一下替花倾国送信外,最主要得问问他关于花茂的事。花茂肯认回花倾国不可能是没原因的,虽然花倾国不知道,但楚天歌必然知道。
和倾国说的一会儿话,足等了一个时辰楚天歌才回来。他进来时穿着一身大红色的官服,身后背着一把二胡,看着神采奕奕的。
看到那身官服,李浅忽然明白他为什么为请旨做乐官,因为乐官的服装都是大红色,与一般官员的青紫色大不相同。而他也只有红色才能衬出他骚包的气质,也更符合他的个性。
楚天歌似早料李浅来,并没露出太多惊讶,反倒上前拉住她的手满脸幽怨道:“每天想你想的都快疯了,你怎么这么狠心,都不想我一次吗?上次见你也是,走得那么快,想跟你说句话都没机会。”
他的表情很夸张,乍一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怨妇。李浅听得好笑,使劲抽了下手没抽出来,便笑道:“咱们借一步说话。”
楚天歌含笑答:“善。”
两人手牵着,像一对新婚燕尔的小夫妇一样走到庭院深处。
一等离开花倾国的视线,李浅立刻使劲甩开他的手,脸色也瞬间严肃了许多。
为了配合她的转变,楚天歌也只好正了正脸色,“说吧,要问什么?”
跟聪明人说话就是省劲,李浅开门见山问:“花茂怎么想起来要把倾国认回去?”
楚天歌笑道:“这事说起来有些好笑,花尚书就一个儿子,叫花繁多,你也见过的。他被诊出不举,日后于子嗣有碍。花大人这才想起自己还有儿子在泗水镇,派人去找,却早已人去屋空。后来也不知从哪儿知道风流阁的小倌本名姓花,是从泗水镇出来的。他就求到了本侯,说要认回儿子。本侯自不能挡人家的人伦之乐,当然要全力配合了。”
他说的轻松,但其中弯弯绕绕的也没那么简单,花茂是想要个儿子不假,却不是他要找的花倾国,而是他在一旁推波助澜促成的。当然,顺便提点要求也是一定的。
第一百一十章 其实你是我媳妇
李浅只当是花茂寻的倾国,不由暗暗一叹,没有子嗣了才想起他们,这位父亲当得可真称职。从刚才花倾国的神情看,他应该不知道这事,否则就不会高兴如斯了。或者这样也好,至少花茂也能把他当儿子看了。
“花倾国原来的身份,花茂能接受吗?”无论是谁,想必都不想有个做小倌的儿子吧。
“当然接受不了,不过本侯给他换了个身份。他是泗水镇人,后来母亲去世后被江州一富商家收养,正巧本侯在江州做郡守时遇上,觉得跟华尚书长得很像,就带回京都。又有玉佩为证,你说,这出父子相认的戏码是不是很精彩呢?”
看他唱作俱佳 ,真把这当成戏演了,李浅暗自好笑。若不是里面的主角是倾国,她还真忍不住笑出来。换个身份,其实人还是原来的人,这些当权者真是可笑,脸面比什么都重要。
左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京都里人多嘴杂,早晚有人知道倾国的经历。不管是不是做了这场戏,倾国都得面对别人的冷言冷语。不过看他现在的情形,想必也已做好心理准备了吧。
楚天歌掏出一块玉佩递给她,说倾国让交给她存着。
这块玉佩正是当年上京没钱抵押出去的,没想到竟被他寻在手里,还做了和花茂相认的证据。这是娘亲留给她的唯一东西,此刻也算完璧归赵了。
该说的都说完了,李浅也要告辞了,对着楚天歌一抱拳,“多谢侯爷了。”
转身要走,却被楚天歌叫住。
“李大人留步。”
李浅诧异,他倒难得这么正式的唤她“大人”。
“侯爷还有事?”
“李大人的疑问本侯解决了。不知大人能不能替本侯解个惑?”
“楚侯爷想知道什么?”
楚天歌抿嘴一笑,这一笑说多奸诈有多奸诈,就像一只惦记小鸡的狐狸,突然露出了利牙。
“本侯很奇怪,李大人跟花公子什么关系,对他的事这么关心?一心想着从风流阁把他赎出来,还隔三差五跑我这侯府。现在又担心他入不入花府,那么你的身份又是什么呢?”
李浅磨了磨牙,心道,她就知道他一改称呼准没好事。可叫她怎么说自己是倾国姐姐的事呢?若编个瞎话骗他,也不是那么好骗的。她是女人的事,只有三个人知道,一个花倾国。一个沈致,还有一个就是他。
他连自己是女人都知道,也没什么比这更重要的了。她咬了咬牙,干脆直截了当的说出实情。
“我是倾国的姐姐,我叫花倾城。”
“哎呀——,”楚天歌忽然大叫一声,随后向她一扑,如螃蟹钳子一样坚硬的手臂把她狠狠圈在怀里,接着抽了几下鼻子,未语泪先流。
“原来——。原来——。你就是我那可怜的未婚妻,花倾城啊。”
李浅大汗了一把。不知道他这是唱的哪出。她什么时候成了他的未婚妻了?而且他脸上的表情怎么看怎么假,那根本就不是嚎哭,而是在偷笑,似乎早就知道了她的身份,这么扑过来只是想叫她知道,她的另一个身份又是什么?
“请问,楚侯爷。我又怎么成了您的‘未婚妻’的?”她加重那三个字,顺便把牙齿磨利,好一会儿对那不停摸着自己的手咬过去。
楚天歌抱着她的手又紧了紧,含笑着给她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关于他和一个女孩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
话说,有一个少爷,他从三岁时母亲就告诉他,说给他定了一本亲,是他救命恩人的女儿。据说,三岁那年他不小心掉进湖里,被花家大奶奶给救了。母亲感激救命之恩,与那位大奶奶很是交好。那大奶奶虽出身不高,祖父也只做过五品郡守,却是个极为豪爽的人,与京都那些贵夫人都不一样。母亲很喜欢她的性子,后来竟有了想与她家结亲的念头。正巧那位夫人怀孕了,母亲就给他订了娃娃亲,说若生女儿就结为夫妻,若生儿子就结为兄弟。
可惜后来还没等那位夫人生下孩子,就听说被休了,挺了五个月的肚子,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离开了京都。据打听似乎去了泗水镇,四个月以后孩子生下来,是男是女不知道,不过后来母亲亲自去了一趟泗水镇,回来说他有未婚娘子了,是个很漂亮的孩子。
对于三岁的孩子来说,还不懂得未婚娘子是什么,只经常听人说着说着就上心了。几年之后,也就是在他九岁那年,他决定亲自去一趟泗水镇,要亲眼相一下自己的未婚娘子。他都盘算好了,若觉得不错就先留着等长大后抱回家,若是不好,干脆直接休了,以绝后患。临走之前,连休书都写好了,那是抱定不成功便成仁的远大志向的。
可到了泗水镇才发现根本不知道那小娘子住哪儿,后来无意中听到两个小孩吵架,那内容滑稽的让人喷笑。
那是一个男孩,一个女孩,都是三四岁年纪,男孩说他厉害,女孩一把推过去,推了他个跟头。男孩打不过女孩,也吵不过人家,气得脱掉裤子,大叫:“我有小鸡/鸡,你没有。”
那稚嫩的东西一露出来,顿时把吓哭女孩。
而这时另一个痞气的男孩出现了,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冲过去脱掉女孩裤子,对男孩吼道:“有小**有什么了不起,她有这玩意,以后要多少小**都有。”
当时还在幼年的楚天歌,对此话深以为然,女人的某些东西本就是为吸引小**而生,不见得比小**高贵,但绝对很有用处。他对说出这番话的男孩很是钦佩,差点引为知己,或者两人联盟,能最终炼成燕朝最有名的两大色痞也未可知。
他追着那男孩回家,想跟人家好好探讨一下人生的意义,可追到家门才发现那孩子居然是他千寻万寻的未婚娘子的家。于是他上前问那男孩,“你是叫花倾国吗?”他以为他是未婚娘子的弟弟,谁想男孩居然瞪他一眼,很豪迈的一拍胸脯,“小爷我站不改名坐不改姓,我就是泗水镇打遍全镇无敌手的花倾城。”
他呆怔了足有一刻钟,好半天才消化了这个信息,花倾城是他未婚娘子的名字啊,可眼前这个无论从什么角度看,都与女人无缘。在失望之下,他做出了一件让他今后的几十年都无比后悔的事。他把一早写好的休书,非常“文雅”的摔在男孩面前,然后告诉他,“从今往后我休了你了,你再不是我楚氏之妻。”
男孩用一种“你是傻帽的”的眼神看他,然后一拳挥在他脸上,接着是肚子,小腿,边打边骂。
半刻钟之后他躺在地上,心里万分纠结,他居然被一个比他小三四岁的女孩给打了……
是真打了吗?打了他这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楚家独子,闻名天下的楚大少?虽然心里很觉不可思议,但身体各处的疼痛都在提醒他,这是一个事实……
男孩拍了拍手,很得意的在他腿上补了一脚,骂道:“也不知哪儿来的疯子,跑这儿来胡说八道。”然后那封休书也被撕了两半。
见他要走,他慌忙抓住她的裤脚,想最后显示一下他的威严,一个身为男子丈夫,身为这女人夫郎的威严。他的手一用劲,其实不是故意的,只是想留住她,可手劲一时用过了,只听“刺啦”一声,就把她的裤子撕下了一大块。可以看到她短短的,好像白兔一样的大腿,以及大腿上那颗嫣红的小痣。
男孩暴跳了,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叫起来,同时一只甩掉鞋的白嫩脚丫,很理智的揣在他脸上。那只脚用尽全力,一直到很久以后,他都能感觉到它所带来的疼痛。
而他,自从那一天开始,就立志要做一个会武功的人,总有一天打败这个女孩,这个要成为他妻子的人。
随着时间的流逝,总有一天小痣会变成大痣,由原来的芝麻大小,变成米粒大小,而那个跋扈嚣张的女孩也如抽长的大葱,变得亭亭玉“绿”起来。虽然言行举止还是一样的痞气,但不言不语不走不动的时候,还是很漂亮的。
而这个女人也终有一天站在自己面前,还被他抱在怀里,虽然呲牙咧嘴的表情甚是难看。
楚天歌的故事其实一点也不好笑,至少李浅就笑不出来,在听完他罗里吧嗦说了一大堆之后,她终于找到了这个故事的重点。
于是对他咆哮道:“原来你就是那个害我挨打的疯子,要不是因为你,我的鞋不会甩飞,我的裤子不会破,我娘也不会怪我打架,拿笤帚疙瘩打我了。”说着青葱般的玉指点在他额头,“你,你……,你这个卑鄙小人,你害人不浅。”
楚天歌忽觉天上有无数只乌鸦在飞,他一直知道李浅是个聪明的,可聪明成这样,也未免太不给人留面子了。她很明显在混淆视听,以为这样就能抹杀她是他妻子的事实了吗?
他怒,“我在说的是你其实是我未来夫人。”
李浅也怒,“你不是已经把我休了吗?”
第一百一十一章 以身“饲”皇上
楚天歌气结,他觉得自己今天很傻,尤其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那就是说出写休书的事。如果他不说,她肯定不记得某年某月某日她见过谁,又打过谁了,更不会想起被她撕成两半,拿去捂屁股的纸上又写了什么。
“算了,你走吧,咱们改天再说这事。”他揉揉额头,感觉这儿分外的疼。
感情这东西有时真的很难以捉摸,他也不知她什么时候住进了他心里,似乎是一点一滴,也似乎是“呼”地一下。等他意识到自己心里有她时,已经陷的很深,想拔也拔不出来了。有一阵子,他特意不去想她,不去见她,整日与歌女舞女厮混在一处。身为乐官,自然可阅无数美貌女子,这也是当初他会当这个乐官的初衷。
可真上了任,看到每个美人都觉很像李浅,然后会不由自主的在她们身上找寻和她之间的相似之处。找来找去,他终于发现李浅绝对是独一无二的,因为绝没哪个女人能有她一样的气质。她的纯情,她的淘气,她的耍赖都那么与众不同,她似乎已经超越了性别的界限,无论是男装的她,还是女装的她,都让人心动不已。
前些日子,他去见母亲,跟他说自己好像爱上了一个女人,母亲初时的表情很惊讶,随后和蔼地笑道:“我就知道我儿子很难爱上人,但一旦爱上了就绝对是个真情的。”
他真情吗?摩挲着下巴开始真的考虑这个问题。数了数跟自己好过的女人,没有上百也有几十,似乎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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