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夫成虫》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望夫成虫- 第16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了。

周凯恩告诉樊世麟如今称帝的人是玉千池,玉千城再次失踪,这一点樊世麟已令阿牛下山打听过,没有引起樊世麟的惊奇。不过周凯恩接下去说的一番话,却让樊世麟感觉有些吃惊,到不是所听的消息惊到了他,而是周凯恩分析问题的眼光和角度很独特,樊世麟甚至怀疑自己是否看错了人,周凯恩莫非真是和自己同一战线上的战友。

“我想玉千城是不会主动让出帝位的,玉千池是什么样的人他难道会不知道,玉千城既然已经回到皇宫,而且皇帝也恢复了他的太子之位,他没有道理在皇帝死后反悔,这样似乎很不符合逻辑。”周凯恩皱紧了眉头陷入沉思之中。

樊世麟有意和他唱反调,只见他说:

“人是善变的,照我看来玉千城是一个闲云野鹤般的人,他临时起意说不想当皇帝也不是没有那种可能。”

“不不,我对玉千城比较了解,他绝不是这么不负责的人,相反玉千池就差了很多,他绝对是一个不负责的人,黎民百姓交到他手里那将是莫大的悲哀。”

樊世麟在心里嘲笑周凯恩,你也有资格说这种以天下为己任的话,你真当自己是好人。

☆、第三百九十八章 闯荡南国

南国此时已白雪皑皑,米脂樊世鹤身上还穿着秋衣,冰冷刺骨的感觉像用刀子在身上刺割那样。深一脚浅一脚走在没过脚踝的深雪里,每走一步还需把脚从积了厚厚一层的雪里拔出来,很是吃力。走累了太想坐下歇一会儿,但又怕被冻成冰雕,毕竟身上穿的只是稍厚一些的秋衣。

樊世鹤背米脂走了一段路,为了不使气氛太过沉闷,最重要的是为了鼓励米脂继续走下去,因此必须给她打气。他给米脂讲自己从小到大的经历,这些他从前跟米脂提过,也没觉得有多少新意,米脂仍旧闷闷的,偶尔随便符和他几句,也无非就是嗯,哦,之类的语气词。

“没想到南国四季冰封,难怪他们的公主一个叫飘雪,一个叫冰莹,我见过冰莹,是一个长的很健硕美丽的姑娘,她有一双大大的,会说话的眼睛,并且习得一身好武艺,只是心里装的事情太多,眉眼之间带着说不出来的忧愁。”一提起冰莹,米脂就觉怅然,好好的一个姑娘,被仇恨填塞了心胸,失去了她这个年纪的姑娘应有的活泼,真是可惜了。

樊世鹤深感吃惊,没想到米脂见过冰莹,进一步追问之下,发现令自己更为吃惊的还在后面,原来米脂去过皇宫。行了一上午的路,樊世鹤逮了一只正好路过的野兔,这只兔子真是送上门来的午餐,也许天太冷了它在雪地上撒腿狂奔想暖和一下,没想到一头撞在树上,当时可能没有死,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估计昏过去了。米脂和樊世鹤见此情景笑的差点背过去,这可真是名符其实的守株待兔。

不过在樊世鹤看来这只兔子肯定是自己找死,米脂问,何出此言,樊世鹤对她说:

“你想,如果它不是自己找死。为什么冰天雪地的还要跑出来,所有的动物都差不多躲在洞里。它跑出来干什么,是给我们送吃的来的。”

米脂笑着对樊世鹤嗤了一下鼻,不屑道:

“你又不是兔子,你怎么知道它找死,也许它想出来活动一下筋骨。在洞里待太久,身体快生锈了,因此想出来跑跑步,锻炼一下身体呢。”

樊世鹤边捡起晕死地上的野兔。边朝米脂扬了扬手上的兔子,笑道:

“不管怎样,反正它是我们的大餐。说起来还要感谢这只兔子,如果不是它一头撞死在树上,我还得跑去找猎物呢,耐心等着吧,马上就可以吃香喷喷的兔肉了。”

米脂看了眼樊世鹤拎在手上半死不活的兔子。朝后退了几步,摇着手说:

“怪恶心的,我不吃。”

樊世鹤疑道:

“你不吃荤?”

米脂摇了摇头,说:

“不是不吃荤,只是我看着它是怎么活的。 又看着它是怎么死的,有点不忍下口。我在家的时候也是这样,若是看着这条鱼是活的,但却是我杀的,去的鳞,除的内脏,我就不吃它了。”

樊世鹤笑着嗔怪米脂:

“你这叫做作,你猪肉吃吗,你肯定吃猪肉,你见过杀猪的场面吗,先把猪用麻绳捆起来,一刀割在颈部的大动脉上,血像岩浆似的飙出来,然后开膛破土,取出内脏,剥皮,残忍的杀猪场面你没有机会看见,可你依然吃猪肉,还吃的很香。”

米脂的眉越皱越紧,樊世鹤嘻嘻笑着,指了指手上拎的兔子,说:

“我去把它处理了,处理好了之后就是香喷喷的兔肉,你大可放心,我绝对不会让你看到我杀兔的全过程,你就坐在这里好好待着吧,这儿有几棵树还可以挡挡风,还有太阳晒,你保重。”樊世鹤对米脂作了个揖。

没想到他还有调皮的一面,原先以为他从小在不快乐的环境中长大,性格忧郁,缺乏自信,又喜欢七想八想,真没想到他还会讲笑话,还会逗人开心。

不知樊世鹤跑到什么地方去杀兔烤肉了,但是他的手脚也真够快的,大概一顿饭功夫就闻到兔肉的香味。眼前风景皆是白,白茫茫的雪,白茫茫的大地,白色的树枝树干,想起东国此时还是深秋时节,漫山遍野五彩缤纷,火红的枫树,黄色的秋叶,飘香的丹桂。

那天夜里岛上来了一群凶神似的官兵,与其说他们冲樊世鹤而来,不如说冲传国玉玺而来。这几天米脂一直都在想一个问题,当时怎么就糊里糊涂跟樊世鹤一起驾船到了南国。可能那天夜里的场面太可怕了,人在恐惧之下会做出头脑发热的事情来。樊世鹤当时神智不是很清楚,她又担心被那些官兵抓到,说起来驾船来南国还是米脂决定的。她见岛上都是火把,简直亮如白昼,当时米脂是这样想的,千万不能让他们发现樊世鹤,一旦让他们找到樊世鹤可就完了。船不是很难驾驶,米脂随便弄了几下就会了,她想暂离忘忧岛,而驾船是最好的选择。只是想不到船会越开越远,开到南国来了。其实这条海是南国和东国的海上交界处,几百海里很容易就开到了。

米脂现在开始后悔来到南国,人总是这样,在失去的时候才想起曾经拥有的东西,是的,她现在心里最想的人是樊世麟。不知那些官兵抓不到樊世鹤,会拿樊世麟怎么样?当时只顾着樊世鹤,居然一点都没去想樊世麟,那些兵一个个都像瘟神似的,等他们发现少了一艘船之后,肯定会怀疑樊世鹤驾船离开了,这样一来他们就会回去逼问樊世麟,樊世麟不是很危险。

“唉,小兔崽子,真没想到我无意中害了你,现在若想回去已回不去,海上差不多都结冰了,船根本无法行驶,只有等樊世鹤找到了羽林军统领飞雨,才能让他想办法帮我们回去。”

米脂一脸苦涩,她看着自己冻的通红的手,忍不住又叹了口气,希望快点走出丛林,找到樊世鹤的朋友飞雨将军,其实南国离东国并不遥远,两国是邻国,如果快马加鞭,不出三日就可到达。想必那些兵不会为难樊世麟,因为他们既搜不到樊世鹤又搜不到玉玺,不会杀了他,但死罪能免,活罪难逃,小兔崽子本就排骨似的身板,如何经得起皮肉之苦,米脂只要一想到这些心就会疼的揪起来。

☆、第三百九十九章 丢下米脂

樊世鹤烤兔肉的手艺还真不赖,照他自己的话说堪称一绝,樊世鹤大啖兔肉,米脂吃了几口就不吃了,樊世鹤让她多吃,吃多了有力气走路,米脂说吃不下,樊世鹤硬塞给米脂一只兔腿,米脂瞧了一眼香喷喷的腿肉,皱眉苦笑道:

“我真的吃不下。”

樊世鹤见米脂从早上到现在没有吃过任何东西,担心她的胃受不了,很想看着她把这只腿肉消灭掉。

“吃吧,我弄的很干净的,你闻闻,香不香,一点异味都没有,现杀的兔子又新鲜又美味。”

不知怎么樊世鹤一说杀这个字,米脂就联想到血淋淋的场面,一阵反胃。

“你怎么了?是不是觉得不舒服?”樊世鹤放下兔肉,过来扶摇摇欲坠的米脂,米脂把刚吃下的东西全吐了出来。

看着吐了一地的脏物,米脂抱歉的对樊世鹤笑了笑,说:

“不好意思,早知道会这样,我就不吃了,害得你没有吃饱,我却在浪费。”

樊世鹤扶着米脂的肩,一脸严肃的对她说:

“不许你说这种丧气话,什么害得我没有吃饱,什么浪费,既然我把你带到这里,就有责任让你吃饱,我是一个男人,怎么会让你这个女人受委屈。”樊世鹤的话掷地有声,米脂觉得很感动,她想开口说什么,但刚一开口,就感觉头晕的不行,她只听见樊世鹤的疾呼声,人已经倒了下来。

米脂生病了,发起了高烧,樊世鹤背着她走了一段路,见天色开始暗淡下来,找了一处比较不透风的地方停下,准备过一晚再走。

“米脂,醒醒,起来喝口水。”樊世鹤烧了热水想喂米脂喝,米脂仍昏昏沉沉。嘴里说着各种各样的胡话:

“樊世麟,小兔崽子。樊世麟——”一路把她背到这里,她始终没有停止过呼喊樊世麟的名字。

樊世鹤阴冷的笑了笑,把端在手上准备喂米脂喝的开水扔到身后,一脸愤怒之色。他是一个容易激动的人,他就是太容易激动了。但是他从来没有这样认为过,樊世鹤觉得自己是一个性情中人,就是敢爱敢恨,敢作敢当。承担得起责任,扛得动大事。

他一直说自己十几岁就为了家族生意走南闯北,耗费了大半辈子的经历。甚至还毁了容,其实樊泥路不想他这么早出去做生意,樊泥路的意思是先读几年书,等到了合适的年龄再去考功名,若考不上就出钱替他买一个官职。可樊世鹤偏不肯,他要证明自己,特别不能输给大哥和二哥,他要让世人看一看,他这个不受重视的孩子能在十几岁的时候就替家族生意四处奔波。其实他是跟着经验丰富,为人精明。八面玲珑的老管家做生意。樊泥路特别关照这位能干而忠心的老管家,千万看住三少爷,这小子人小鬼大,野心勃勃,千万别让他干危险的勾当,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樊泥路看三个儿子的眼力还是有的,他最不喜欢樊世鹤不是因为他母亲的缘故,而是阅人无数的樊泥路发现樊世鹤急功近利,急于求成。果然第一次跟老管家出去做生意就出了大事,朱砂本就难买,好不容易到了南国找到一家货色上成的供货色,樊世鹤为了多省五十两银子和人叫价叫到天亮。老管家已经没兴趣砍价了,虽说价格比往年贵了点,但今年确实买不到朱砂,特别是这么好的朱砂,贵个几十两纹银也就算了,没必要斤斤计较。

但是樊世鹤会听老管家的话吗,他急于在父亲面前证明自己的实力,急于彰显自己是很有做生意的天赋的,急于打败上面两个哥哥,你们这两个家伙,一个整天只知道捧着一本书看,一个却又像个花花公子,樊家还得有我来支撑,只有掌握了樊家的生意才能掌握这个家的主动权,才能令你们对我刮目相看,原来从前小看他了,他是三个儿子当中最能干的一个。爹甚至会对他刮目相看,以至于而后悔从前对他这么不好,这么刻薄,这个时候他到需要在爹面前表现的矜持一些,不过是略带傲慢的矜持,总之不是谦逊的那种。

为了省五十两纹银,跟卖朱砂的南国老板砍价砍到天亮,老管家早就意态阑珊打起了瞌睡,卖朱砂的老板被樊世鹤吵闹了整整一个晚上,已经很不耐烦,一肚子火无处发泄,可人家毕竟是经验老道的生意人,无论樊世鹤使出什么招数,都能四两拨千斤,相反樊世鹤已到了黔驴技穷的地步,他再也想不出招数来令老板回心转意,便宜他几个子儿。卖朱砂的老板见遇到钉子户了,最后不耐烦的撂下一句,便宜五十两就便宜五十两,从今以后你再也不要来我这里买朱砂,我也再也不会把朱砂卖给你。

照一般的做法既然人家已经肯便宜了,买下算了,也好早点回去,可樊世鹤不是一般人,他觉得老板侮辱他,鄙视他,轻蔑他,跟你磨了一个晚上你居然只肯便宜我五十两纹银,欺负人没这么欺负的,我好歹也是皇商之后,我们樊家在东国有的是钱有的是势力,开得绸缎庄遍布东国各大城市,你一个小小的卖朱砂的商人居然敢顶撞我,买你的东西是看得起你,给你面子。

这说的究竟是什么话,卖朱砂的老板一看发现遇到钉头货了,转身就走,说跟你的生意只做一次,做一次我还嫌多余。这话在樊世鹤听来觉得特别刺耳,是对他皇商的自尊心致命的打击,于是樊世鹤从身后拔出一把刀子刺向卖朱砂的老板。可怜又自大的樊世鹤也不想想在人家的地盘上撒野有他好果子吃吗,他被人家来了个瓮中捉鳖,脸上那道疤其实是这么来的。

米脂发起了高烧,脸红彤彤的,嘴里不停叫着樊世麟的名字,樊世鹤见此气的直喘粗气。

“亏我还对你这么好,你走不动路我背你,你肚子饿了,我烤兔肉给你吃,没想到你还是对那个人念念不忘。”真让人捏一把汗,在这荒郊野岭,在这陌生的南国,在这冰天雪地,自私而又阴险的樊世鹤不会丢下米脂不管吧。

☆、第四百章 想走不能

为什么到了现在你心里想的还是那个臭小子,人们说酒后吐真言,你这是病后吐真言,米脂,你太令我失望了,你不是一个好女孩。樊世鹤自己觉得是在经过强烈的思想斗争之后放弃照顾米脂的,其实他觉得自己也没有抛弃她,至少他把身上唯一一件外衣留给了她,给她盖在身上,也许这样只能挡一点风雪,但他认为自己能这样是很不容易的,在冰天雪地只穿一件单衣,他有面临冻死的危险。

樊世鹤替自己想了很多,他怎么不想一下米脂病着,扔下她自己跑路,她存活的机会还有多少。其实这个问题心思缜密的樊世鹤也不是没有想过,不过后来他是这样说通自己的。也许第二天米脂就好了,她这一场病是上天对她的考验,正所谓负负得正,那是她在这里经受的最后一次磨难,吃的最后一次苦,第二天她就会容光焕发,比没生病的时候还健康。老天爷总是这样,喜欢考验人,越是让老天爷考验的人运气越好。

“米脂,你好好待着,没事的,你长这么美,说明上天眷爱你,世上有太多人,他们都只有平凡的姿色,只有你米脂,拥有无与伦比的美貌,这说明什么,说明上天对你好。既然上天对你这么好,它也就不会这么快让你死,你在经历完这次磨难之后就能脱胎换骨,变得更加完美。放心吧米脂,你会没事的。”

替昏睡的米脂盖上他的衣服,樊世鹤觉得自己的衣服虽然只能抵御一点寒冷,但怎么说也是他自己的衣服,总好过让米脂盖树枝树叶,衣服上还留有他的体温,至少能温暖米脂。他是不能带着一个病人继续赶路的,他也不能不赶路,毕竟荒山野岭比较危险,万一遇到熊和其它大型动物可就不好了。樊世鹤替自己想的这么好,他怎么就不想一下要是米脂遇到熊和大型动物怎么办。没关系,他有自己一套措辞。那就是米脂是一个受到上天眷顾垂爱的人,这只不过是一次劫难,她必须经历,如果不这样就是逆天而行,将来是要受到更大的劫难的。

就在樊世鹤带着不怎么惆怅担忧的心情上路时。他隐约看见前面出现了一条曲曲折折的线,这条线活像一条水蛇,歪歪扭扭扭动着身躯,像刚从休眠状态中醒来似的。

“糟了。前面来了一大群人,还不知道他们的身份,快躲起来。”樊世鹤抱起躺在那里的米脂。熄灭火堆找了处安全的地方藏了起来。

果不出樊世鹤所料,前面走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