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大了,上车吧,我就送你到这里,等出了宫你可以对车夫说想去哪儿,他会送你去的。”
玉千城真是心细,想的这么周到,米脂坐到车里,感觉座椅软软的,四周有扶手,背后是一个靠枕,点着一盏油灯的车厢显得很温馨,还有一股淡淡的如兰清香。看来玉千城花了不少心思,他在为自己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心里想的是什么,还用问吗,他肯定觉得很痛,玉千城不好意思,真的不好意思,十分不好意思,十万分不好意思,我真的真的不爱你。
不知怎么,也许是觉得对不起人家玉千城,米脂居然伤感起来,鼻子酸酸的,眼眶里的泪就蓄了起来,吸一下鼻子,对车夫说:
“走吧,上路。”马蹄嘚嘚,敲在心上像从屋檐上滴下的雨珠,点滴清脆。
☆、第三百三十二章 车夫消失
没想到米脂离开皇宫的时候会是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天鹅绒般敦厚的天空给人无限遐思,想象黑色上面的天际是怎样一番光景,如果真的有嫦娥,有广寒宫,有鹊桥,有牛郎和织女,想必天上的日子会比人间好过很多。
玉千城站在地下,看载着米脂的马车走远,变小,消失,直到亮着马提灯的马车越走越远,变成虚幻的一粒微光,那漆黑夜空下的微光,似小鸟身上柔软的羽毛,好像轻轻哈一口气在上面都会化了似的。
“太子,回去吧,外面冷。”阿金身上的伤完全好了,玉千城请最好的太医给他治疗。
“现在是什么时候?子时到了吗?”皇家婚礼会在子时举行,这是数百年来沿袭下来的规矩。
“刚过亥时。”
她走了,不知今生还能否和她相遇。玉千城知道米脂这一走意味着将和她永别,不久之后他就会即皇帝位,到时肯定会像父皇那样日理万机。他可以做一个潇洒的皇帝,名义上微服出宫,实则游山玩水,顺便寻花问柳,然而玉千城骨子里就是一个认真的人,登基之后他会把大把的时间花在批阅奏章上,花在帝业的千秋之固上。
再也看不到那盏如梦似幻的马提灯,连马蹄声都听不到,要不是答应父皇在今夜完婚,玉千城会像一尊风中的泥塑那样一直站到天亮,站到晓风起,晨曦露,初阳升,万物笼罩在一片金黄色的暖阳中。
跨上早就准备好的千里驹,玉千城勒转马头最后看一眼载着米脂的马车离去的方向,抬头仰望繁星点点的夜空,喊一句“驾!”胯下千里驹如蒙大赦。扬蹄朝前飞奔而去。
“太子。”阿金在后紧追,他还哪里追得到,玉千城早已跑远了。
清冷的夜色下,一匹撒泼似的快马行进在巍峨的宫墙内,皮鞭抽的爱驹伤痕累累,玉千城对一切生物都很好,他在皇宫西边建了一座庄园,专门给宫里病、残、老的宠爱住。有些人爱宠物。是因为它们听话可爱。一旦当它们老了或者病了就一扔了之。玉千城宅心仁厚,他平时很爱这匹跑起来飞也似的千里驹,然而今晚玉千城失去了他天然的本性,天使和魔鬼只有一线之隔,更何况是**凡胎的人。
失去米脂对玉千城来说就像日月失去了光华,大厦失去了脊梁。花草失去了雨露,玉千城的世界彻底垮塌,他的**还在。并且还会在下去,然而他的灵魂已经不在了。残忍的米脂带走了玉千城心中最璀璨的一片星空,当他向命运的魔手低下身为太子的高贵的头颅时。他的精神世界变成了一片荒芜的沙漠。
载着米脂的马车一路从皇城出来,走的悠闲而急促,靠在玉千城为自己精心准备的软软的靠垫上,米脂打开包袱想看看玉千城到底给了自己多少钱。果不出所料,一包袱全部都是银票。而且还是最大面额的那种,除了银票还有金条。黄金的性价比最稳定,不过背着沉重,因此玉千城给的不多,银票带着方便,又不像黄金那么重,所以玉千城在米脂的包袱里塞满了银票。
“天呢,就算你家里很有钱,也不带给这么多的,这都够我用几辈子了。”米脂粗略估计了一下要是这些银票变成RMB放在现代,她就是亿万富婆。
车厢里的煤油灯随着马车的行动晃悠着,就在米脂数手上的钱时,感觉马车居然不晃了。
怎么回事,难道车夫闹罢工?还是他看见我在数钱,想劫财。把一大捆银票紧抱在怀里,劫完财是否还想劫色,劫完色难道还要结果我?发现自己想太多,因为车夫并没有动静。不过米脂也真是有才,在这危急时刻还不忘把银票藏藏好,最好的藏东西的办法就是分尸法。坐垫下藏点,包袱里放点,口袋里装点,连鞋袜都不放过,塞在鞋底臭是臭了点,不过总好过被人抢去,做了强盗的人都是要钱不要命的。
当然米脂还没有到誓与银票共存亡的地步,特地还留了点摆在比较显眼的地方,保证强盗一进来就能看到,好让他抢了钱就走,这样就能保住性命。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好死不如赖活着,这是米脂的人生信条。
心慌慌坐在马车里等强盗过来抢钱,真是太有趣了,居然坐等强盗来抢东西。然而等啊等,感觉等得黄花菜都凉了还不见那个车夫强盗进来,米脂这才觉得情形有点诡异。
掀开蓝印花布帘子,朝外张望,马车布置的很普通,这正是玉千城的高明之处,若不想惹人注目就必须以朴素示人,载米脂的马车看上去跟小康之家乘坐的马车没什么两样。
车夫呢,怎么不在外面,他去哪儿了?当米脂掀开车帘朝外看的时候,才发现问题的严重性,车夫不见了。若他是强盗为毛不速战速决过来抢钱?若他不是强盗此时月黑风高他会去哪儿?车夫是玉千城安排的,应该不会有问题,问题是万一有人先把车夫撂倒了,而自己坐在里面不知道情况,可那个中心的车夫已经死在坏人的刀下。
米脂决定下车看看,就算死也要死个明白,咱一向都是明明白白做人,哪怕此时刀架在脖子上也要回头看一眼杀自己的那个人长啥模样才死的瞑目。
车夫的位置上空无一人,上车的时候只看到他的背影,感觉此人有点耸肩膀。四下张望,那只昏暗的马提灯照亮了一方天地,车夫人去哪儿了?如果被坏人杀了的话应该有尸体,甚至还能闻到血腥味,现在啥都没有,这又证明什么呢?证明车夫被人扔到路旁的杂草丛中去了?带着各种猜测,米脂的心都快跳到嗓子眼了。
“车夫。”无人应答。
“你在哪儿?”还是无人应答。
荒草齐腰高,若是把死了的车夫扔在里面黑咕隆咚的有谁会发现。一眼看去,被风吹的东倒西歪的杂草像老太婆的头发,凄凄的,乱乱的。米脂实在没有勇气靠近,站在马边上冷得缩住了头颈,现在也只有这匹马是活物,能依靠的也只有它。
☆、第三百三十三章 原来是他
婆娑荒草在风中摇曳,像拖着影子的一条魅,想象离自己近的地方是魅的身躯,远的地方是魅来不及藏起来的尾巴。风声呼呼,像从竹管里吹出的哈喇音,米脂知道那是风声,但在这种环境之下,还是觉得害怕。总是不停的想象,而想象又和鬼魅纠缠在一起。怪就怪自己平时爱看灵异小说,这是报应,现在满脑子都是鬼啊,妖啊,怪啊,精啊。
“天呢,那是什么?!”一个长条形的东西从荒草丛中直了起来,朝米脂站立的方向挪来。
那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怎么会动。米脂紧抱着马脖子,那马儿发出一记低沉的声响,两条前蹄在地上踢蹬。
“安静。”米脂警告马儿,马儿听不懂人语,依旧我行我素。
“你到是给我安静。”用力按了一下马头,那马儿的倔脾气上来了,两条前蹄踢得越发厉害,谁都不喜欢被人按头,包括动物,米脂要是懂动物心理学就好了,是不是真的有动物心理学这门课,偶也不知道。
“你干嘛,想要杀了这匹马烤马肉吃吗?”从荒草丛中立起来的长长影子快走到米脂跟前的时候忽然开口说话了。
“樊世麟,你是人是鬼?”看模样一点都认不出来,月影把投在地上的影子扭歪了,听声音发现是樊世麟。
“我当然是人。”
真的是樊世麟,那张脸米脂看了十几年难道还会忘记。
“怎么是你?”简直不敢想象车夫会是他,为什么没有把他认出来,他始终背对自己,哪还认得出。
樊世麟不改嬉皮笑脸。贼忒嬉嬉的样子,去拿米脂背在肩上的包袱,米脂后退一步伸手抓在包袱上。
“你想干什么?打劫吗?我可警告你这些银票是我的,你别打它们的主意。”
“切。”把头转到边上去,樊世麟一脸不屑。
“我看你背的重想减轻你的负担而已,这年头做好人好事还真难。居然被人家误会成这样。”
“你有前科的。还记得拿我的信用卡去透支的事吗,我记到现在呢。”在现代米脂有一段时间和樊世麟住在一起,一次樊世麟错拿了米脂的信用卡,米脂说不是错拿。是樊世麟那个月用过头了偷拿的,樊世麟当即在米脂跟前赌神发誓说自己绝不会做那种事。这个案子后来成了悬案,不过自从这起事件之后樊世麟到也没再错拿过米脂的东西。
“成谷子烂籽麻的事你还记得。你的记性这么好怎么不去做小三?”樊世麟脱口而出,小三两个字是不带暗示不带侮辱不带任何感**彩,就好比说今天天气真好。真晴朗,万里无云什么的,不过米脂已经被他气得眼圈都红了。
“小王八蛋竟敢污蔑老娘。”蹲下想捡一块石子,发现原来是泥路,卸下包袱想朝小王八蛋身上扔去,见包袱里还装着大把银票呢,用钱打人总是舍不得的。
“呸——”用力朝樊世麟面上呸去。樊世麟眯起了眼,口水进到他眼睛里了。
“玉千城乃谦谦君子。照理近朱者赤,你怎么还狗改不了吃屎。”
“什么,说我什么?”中间隔着那匹温和的马儿太碍事,米脂冲到樊世麟跟前,正想开战,樊世麟已经举手投降:
“好女不跟男斗,我错了行了吧,刚才纯属玩笑,还望米大哥大人有大量饶了我。”樊世麟真心怕米脂揍他,到底当过女警,拳脚落在排骨似的身板上真心疼。
“我不打你,你别紧张,我问你,你怎么做了车夫?”
“原先的车夫让我打死了,所以我就做了车夫。”
“老实说,为什么你会是车夫,敢耍花样拧断你脖子。”几日不见没想到米大哥的伸手还这么好,原以为锦衣玉食之后会把她养成胖子,哪知还是一层不变。电光火石之间樊世麟的头已被按在地下,米大哥的动作总是这么快,连自己是如何被生擒的都不知道。
“是玉千城让我做车夫的。”
“玉千城?”他怎么会和玉千城有交集?
“你不是一直住在公主府要做倒插门吗,如何认识玉千城的?”
“你这个傻瓜,难道你忘了你是我的什么人?”使劲转过脑袋回看了米脂一眼,感觉脖子生疼,米大哥就是这样亲疏不分,我可是你的最爱你知道吗?
“你是我寡嫂。”见米脂琢磨半天都没有反应,樊世麟大声提醒她。
“哦,差点忘了。”
“谈恋爱谈得忘了。”樊世麟小声低估,但又很怕被米脂听见,紧张的手心冒汗。
“如果玉千城看在我是你寡嫂的份上让你送我回去还有点说得过去,但是我仍旧不明白,你怎么不做上门女婿了?听说公主对你一往情深来着。”盯着樊世麟的脸猛看,发现他居然躲躲闪闪。
“怎么,被人家踢出来了?”
“公主爱我成狂,怎么舍得放我走。”樊世麟背手而立,那副骄傲的模样惹得米脂心里发毛,真想一拳打掉他两颗大门牙。
“你打算怎样?如果想把我扭送回樊府的话我会跟你拼命,记住,是拼——命。”
樊世麟看米脂一眼,发现她还是很美,忍不住又看了一眼,他必须摆出姿态,他是男人不能老被女人打,虽然他很爱米脂,但爱并不等于可以让她为所欲为。迟早有一天他们是要做夫妻的,到时候整天被个凶婆娘揪着耳朵打成何体统,怎么说他也是一个男人。男人这种生物是世界上最好面子的,一个男人在家里怎么被老婆差遣都不要紧,可一旦到了外面女人必须装弱,必须照顾他们的面子。聪明的女人会表里不一,家里一套外面一套,所以任何时候都需要两面派,学会两面派有助于和谐。和谐说穿了不就是和稀泥吗。
“大哥,正所谓今时不同往日,你看天上那轮月亮,虽然它是一轮月亮,从古至今从头到脚都是一轮月亮,不过你发现没有,其实初一十五的月亮是不一样的,连月亮都知道变通,更何况是人,你说不?”樊世麟的含沙射影对米脂来说只是欠揍。
米脂抬头看天,像想明白了什么似的对樊世麟卖力的点头,就像一个不听话的孩子在经过教育后从根源上幡然醒悟那样,见此情形樊世麟一阵激动,以为米脂懂他的意思,以后不再动不动就扁他,做一个听他话的小女人。
☆、第三百三十四章 变温柔了
“变通,怎么个变通法?难道你做我老婆,我做你相公?咱两绝色换位?”米脂一脸天真抬头看着樊世麟,还眨巴着眼儿。长长睫毛在眼睑下扑闪,透过朦胧月色看上去,显得特别纤长。
樊世麟很喜欢这个样子的米脂,带着点小女生的纯洁,他笑着把手放到米脂肩上:
“这就对了。”樊世麟是赞米脂这个样子好,合他心意,米脂理解成樊世麟接受绝色换位这个提议,手上的拳头又攥紧了,脸色越变越难看。
“你怎么了?干嘛这副表情看我?”樊世麟觉得不安,感觉一场狂风暴雨马上就要来临。
米脂很想发作,她也知道自己的脾气不是很好,但是这次她居然忍了,嗡声说了一句:
“赶车,上路。”
“你要去哪儿?”
是啊,我要去哪儿?被樊世麟这么一问,米脂发现自己一点方向都没有。抬头看了眼夜空,说:
“浪迹天涯吧。”
“噗嗤。”樊世麟忍不住笑了出来。
“你笑屁?”兔崽子笑的好猥琐,像在笑话我的样子,心里的火直往上冒,努力冷静,压住火,不爆发,在他看来我就像一个泼妇,从今天开始我要洗心革面。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忘忧岛。”
“又是忘忧岛?”以前听他提过,说要跟自己在那里终老。
“听你的口气好像对这个岛很熟悉,我只去过一次,还是请何晴的哥哥阿牛给我找的,其实我一早就想和你在一起,在樊府的时候就想。你还记不记得你是怎么误会我的,我可都还记得。”
回忆起发生在樊府的事依然清晰可见,那个时候跟奶奶斗跟婆婆斗,跟月娘斗,一番伤心,几多哀愁。不过如今回想起来却不觉得有多痛苦。米脂是一个很容易把不开心的记忆忘记的人,不管和什么人有过不愉快,只要当时做了反抗,事后她都不怎么放在心上。说到底。米脂骨子里是个快乐的人。
“我一眼就认出你是樊世麟,说来也真巧,不但名字一模一样。就连长得也一样,我和你在一起十年,哪怕你一个眼神。一个微妙的表情变化都能被我捕捉到,你怎么会想到忘忧岛的?”
“这里风大,坐到车里去再跟你细讲吧,外面怪冷的。”樊世麟搓着手,缩着头颈。
“那好吧,上车。”果然车里暖多了,樊世麟一眼看到放在座椅上的银票。刚想伸手去拿,被米脂一下打在手上。
“你干什么?”樊世麟觉得委屈。他又不是觊觎米脂的钱,他一个大男人难不成还要女人的钱。想想也真伤心,和她在一起十几年,居然还以为他是个贪财的,樊世麟真心觉得委屈。
米脂狠瞪樊世麟,把银票装进包袱里,不知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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