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一鸣:“既然没有,就陪我吧,免得在那帮人跟前没了面子。”
——
顾一鸣带赵宵来的地方是S市的一家娱乐会所,里面的VIP包厢是集KTV、桌球、泳池等各项娱乐项目为一体的高级综合场所。
因为太高级太综合,赵宵跟着顾一鸣踏进整间包厢的时候,正看见一个身穿比基尼披着浴袍刚吸水结束的美人拿着话筒唱着:“爱要坦荡荡,请你坦荡荡……”
赵宵抬抬眼眸,如果把浴袍去掉后,就更加坦荡荡了。、
可能是一下子视觉冲突很厉害,赵宵又在角落看见一对热吻的男女时,顿时手脚有点发软,跟在顾一鸣的身后说:“我要回家……”
包厢吵得厉害,就像各色男女举行的大party,不少人同顾一鸣打招呼,有个奶油小生先是熟悉地拍了下顾一鸣的肩膀,然后笑望着赵宵一眼,离去的时候顺手捏了下赵宵的屁股。
赵宵整个人跳了起来,满屋子人哈哈大笑,顾一鸣将赵宵自然得往自己的怀里一带,然后随手关掉了还在K歌的音乐,对着静下来的男男女女说:“赵宵,我朋友。”说完,伸出一根指头指向刚刚捏了下赵宵屁股的男人,“猴子,你自己罚酒三杯吧。”
猴子笑嘻嘻地倒了自己三杯酒,爽气得喝了一杯又一杯。
顾一鸣要带着赵宵挨个打招呼,赵宵也打招呼了,一大活人认识地差不多的时候,赵宵对顾一鸣说:“鸣鸣,我先出去一会。”
顾一鸣还真没有看见过如此严肃的赵宵,愣了下:“宵宵,他们只是比较爱玩而已。”
赵宵点了下头:“我知道。”
赵宵从包厢出来,一脸猪肝色:“一鸣,我真的要回去了。”
顾一鸣跟着赵宵从包厢出来,将厚重的门关上,隔绝里面的吵闹。顾一鸣倚靠在金碧辉煌的墙壁上:“宵宵,你别这样子。”
赵宵只觉得委屈,不过也觉得自己委屈得有些无理取闹,低着头说:“我真是只是想回去了。”
“赵宵,你变了。”顾一鸣指着门,“这不就是一个朋友聚会,你有必要这样子么?”
赵宵回了句:“他们不是我的朋友……”
顾一鸣脸色变得很难看:“宵宵,以前你可不是会说出这样子话的人。”
赵宵一向眼泪窝浅,顾一鸣几句话就将她的眼泪逼了出来,藏在眼眶快要掉了下来的模样。
顾一鸣看着赵宵,有些无力地开口:“行,我送你回去。”
赵宵哑着声音:“谢谢。”
顾一鸣心里的无力感越来越重,重得他有些喘不过气,手握车钥匙:“走吧。”
——
坐在顾一鸣回去的车上,宋瑾一共给赵宵发了五条短信外加一通未接电话,短信是之前发的,赵宵都没有看见,前面几条内容是“什么时候回来朕饿了回来路过中北路的时候给朕带一份宵夜……”
赵宵给宋瑾回了一个:“就快回来了,宵夜您想吃点什么?”
然后宋瑾电话就打来了:“听人说阿旺家的糯米团很好吃。”
什么听人说,明明就是她跟他极力推荐的。
赵宵说了句:“好。”
之后宋瑾就挂了,最近他跟着导师做课题,比当皇帝的时候似乎还要忙些。
全程顾一鸣没有跟赵宵说一句话,赵宵主动说了几句话,不过顾一鸣全都冷冷扯扯嘴巴,一口不言。
赵宵自知今天扫了兴头,便不再说话,双手紧握放在大腿上,一脸纠结。
顾一鸣只将赵宵送到了校门口,将她扔下车后便立马调转方向盘离去,赵宵望着逐渐消失的车尾灯,默默转过身要去走到S大的校门口时,突然想起忘记买糯米饭了,又折过身走了一段路跑到阿旺美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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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宵将糯米团送到宋瑾的实验教室门口的时候,宋瑾正巧手拿着手机在拨号,看见她的时候,将手机放下,直直地向她走过来。
赵宵将糯米团从怀里拿出来的时候,还是热乎乎的,扯着嘴角对宋瑾笑:“我给你放了肉松、豆角、碎碎皮……”
宋瑾接过赵宵的糯米团,然后从实验室里的一个柜子里取来自己的保温壶,找了一个安静的角落,带着赵宵坐在长廊后门的人工石亭里。
宋瑾打开水壶,用瓶盖当杯子先给赵宵倒了一杯,然后自己一边吃糯米饭便喝水。
赵宵双手托腮:“好吃吗?”
“就这样吧,能好吃到哪儿去。”宋瑾慢条斯理地喝了口热水,然后对赵宵说,“今天有没有收获?”
赵宵:“我买了地板和灯饰。”
宋瑾:“一个人去的?”
赵宵摇了下头:“顾一鸣带我去的,据说熟人就可以便宜些。”
宋瑾又喝了一口水:“不是熟人便宜些,而是熟人好敲诈。”
顾一鸣说宋瑾坏话,赵宵会生气,宋瑾这样子说顾一鸣,赵宵同样满脸愠色:“顾一鸣不是这样子的人。”
宋瑾在大祈就是一个极其会说话的皇帝,眨了下眼睛看着赵宵:“宵儿误解朕的意思了,朕当然信得过宵儿的朋友,只是防人之心不可无,顾一鸣的朋友就未必可以是一名真君子了,自古无奸不商,朕也是担心宵儿受骗而已。”
赵宵缓了缓神色:“我本来也是这样子想的,所以选择先验货后付款。”
宋瑾赞赏地点了下头,吃饭糯米团后,接过赵宵递过来的纸巾擦拭了两下嘴巴和双手:“等会我们去下香颂园。”
香颂圆是宋瑾买的房子所在小区的名字,宋瑾买的是小高层,第十六楼,站在露台上方有种手可摘星辰的错觉。
房子还着手装修,白色的墙面已经粉刷完毕,还略显粗糙的露台堆放着施工队留下来的铁锹之类的工具。
宋瑾拉着赵宵的手立在外面的露台,已经通了电,明亮通透的灯光在水泥地上留一潭明晃晃光圈,光圈里面是赵宵和宋瑾两人的投影。
赵宵双手圈在宋瑾的腰身,静谧的气氛很适合情人说一些悄悄话。
宋瑾开口:“宵宵,朕真希望房子早日能装修好。”
赵宵将脸埋在宋瑾的怀里:“只要资金够,一切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宋瑾忍不住捏了下赵宵的手心:“其实朕还颇有压力。”
“钱不够吗?”赵宵一副我就知道的模样,拉着宋瑾的手说,“其实我也没有要求有车有房,皇上不要有压力才好,而且我们还没有毕业呢,等毕业后我们一起赚钱还贷装修,倒时候等房子弄好后,皇上一定会更有成就感的。”
宋瑾突然觉得心里面暖,将赵宵圈在自己怀里:“有宵儿这样的话,朕很开心。”
赵宵一时找不到煽情的话说与宋瑾听,想了会,“臣妾也很开心皇上能回来。”
宋瑾摸着赵宵的头,然后俯□子咬住赵宵的耳朵,轻声说了句:“宵儿,其实朕从来没有想过要走,在很早很早之前就确定留下来,早在三年前朕走的时候。”
赵宵抬起头,漂亮的杏眼里波光点点,因为一时间不明白宋瑾的话,波光点点的眼里还有那么一丝困惑。
宋瑾离开赵宵的耳垂,唇瓣又蜻蜓点水般划过赵宵的左脸颊,说话的语气柔和得厉害:“宵儿,朕再跟你说一个秘密。”
秘密?宋瑾的秘密?赵宵猛地一阵燥热:“您说……”
今晚月亮半圈,不算特别亮,半圆月还飘着些云影,半遮半掩,站在十六楼的高层,可以看见S市其他高大的建筑,建筑上面的广告灯不停地闪烁交映着,五光十色。
赵宵仰着头望着宋瑾,结果宋瑾这个秘密也像是便秘似的怎么也出不了。
然后宋瑾又低头来到赵宵的耳边,轻吐了一句:“you are my first crush……”
you are my first crush,因为宋瑾前阵子不断监督她学习英语,赵宵听懂了宋瑾说的英文话,他说的是,你是我的初恋。
就在赵宵小心脏已经处于乱跳的状态,然后宋瑾又来了句:“从来都是你。”
第五十四章 宋瑾番外一
宋瑾还是太子的时候去过两次凉州;一次是离家出走;一次是微服私访。
说到离家出走那次;那是宋瑾也就只有十二三岁,正当处于男孩到少男的成长期,这个时期的男孩;好奇心重;有点小叛逆;没事喜欢证明自己;外加一直居住东宫;身边很多都是溜须拍马的玩意;所以那时宋瑾的性格有那么点狂妄自大。
当然宋瑾有自大的本钱,他是正宫娘娘唯一的皇子;在所有的皇子里面他又是最聪慧一个,加上从小得父皇喜爱,生下来就是太子身份,得天独厚。
不过作为一个东宫太子,需要把所有的东西收一收,包括性格上的狂妄自大,所以即使后来登基勤政,宋瑾还得到了一个谦和礼让的好名声。
那次宋瑾本没有想去凉州,来到明州后就打算就水路返回京都,结果在明州的九楼上听说驻扎在凉州的赵大将军很有名气,宋瑾早想见大将军一次面,所以又启程去了凉州,花了一锭金子,雇了一辆马车和一个车夫,第二天便到了凉州境内。
地处交界常年处于战乱的凉州要比他想象中更繁荣些,不过也不难理解,这里经济繁荣很大程度都是因为商品流通速度更快些,小贩们多,不少商贩都来凉州这边进货,来来往往,银子就多了。
宋瑾来凉州,主要是想见赵大将军,结果倒是见到了赵大将军的小女儿——赵宵。
其实第一次看见那个扎着俩小辫子身穿湖绿色小棉袄的小姑娘,宋瑾并不知道她就是赵大将军的女儿,小姑娘身上穿的衣裳质量虽然挺好,却不上乘,所以当时宋瑾对赵宵的判断顶多就是一个小商贩的女儿,一个走丢了的小屁孩。
后来赵宵进宫,有一次宋瑾无意识问起她:“宵儿那么顽劣,小时候是不是走丢过啊?”
“皇上怎么知道的?”顿了下,赵宵又解释了句,“不过臣妾小时候一向安静听话,走丢纯属意外。”
宋瑾勾勾唇,笑得不置可否。
——
第一次见面,赵宵四岁,宋瑾十二岁,年龄差8岁,大祈的皇太后极喜欢赵宵,常常跟他说8岁是最好的年龄差。
最好的年龄差?宋瑾可不是那么认为。正因为相差8岁,所以即使赵宵进宫成为了他的妃子,还要当童养媳养着。
回到凉州的热闹的大街,那天正是凉州的一个斗牛节,所以路上人特别多,摩肩接踵,宋瑾能在人声鼎沸的人群里一眼注意到赵宵,其实也算缘分,至少后来他是那么认为的。
宋瑾看赵宵的第一眼,赵宵正从脖子上挂着的小香囊里掏出一些碎银子踮着脚尖买包子,然后拿到了包子后便走了,宋瑾也不知道抽了什么风,走到包子铺前要回了零钱,手捧着找回来的满满铜钱板子,跟在了赵宵的身后面。
“喂。”宋瑾跟在她身后叫她。
赵宵没回头。
宋瑾换了个叫法:“黄口小儿。”
赵宵依旧没有回头。
宋瑾又换了个叫法:“小丫头。”
还是没有回头。
宋瑾快步上前,一把拎着赵宵的肩膀,将她转了回来。
转过脸的赵宵早已经满脸眼泪,嘴里含着半个包子,正张小脸鼓鼓的,湿湿的,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满是透亮的泪水,眨眨眼,就大串大串地滚落下来。
“哭什么?”宋瑾把找回来的铜板先往自己袖子里放,然后开口问赵宵。
赵宵红着小鼻子:“哥哥不见了……”
果然是走丢了的小孩子,宋瑾嫌恶地看了眼赵宵手里拿着的半个包子:“你是哪家的人?”
赵宵将嘴巴里的包子咽下去,边哭边说:“我叫小五。”
宋瑾头疼:“姓谁名甚?”
赵宵擦了擦眼泪:“我爹爹叫我宵宵。”
宋瑾头更疼了:“你姓什么?”
赵宵睁着红肿的眼睛,没有回答宋瑾的问题
然后宋瑾的身后多了一个小屁虫,他到酒楼吃饭,赵宵也跟在他的身后,他在桌子边坐下,赵宵也爬上凳子坐在他身边。
宋瑾好言相劝:“我不是你的哥哥……”
赵宵仿佛听不懂他的话,就低垂着脑袋,这样子的乖巧模样倒是让宋瑾心软下来,招呼店小二再上一副碗筷。
赵宵仰着头说了句:“谢谢姐姐……”
宋瑾冷下脸,真是一个没有眼色的小姑娘。
赵宵默默趴着饭,吃饱了饭,脸上的眼泪也没了,白白净净的小摸样,笑起来露出两颗小酒窝。
饭后宋瑾要去集市看斗牛,赵宵依旧寸步不离地跟着他,当时宋瑾就想,如果等他回宫了还找不到女孩的爹娘就直接将她带回东宫好了,反正东宫也不差多那么一个人吃饭,而且小姑娘也吃不多,养大了还能赚回本钱。
四岁的赵宵腿短,走不过宋瑾,宋瑾时不时转过头:“你倒是走快一点啊。”
被催多了,赵宵索性停下脚步,杵着不动了。
宋瑾放狠话:“那就不要跟着本王……我了。”说完,转身就走,走了几步回头看,果然没有跟着他,只是大眼睛又含着豆大的眼泪了。
宋瑾无奈,快步走上前,单手抱起赵宵,快步往集市走去。
宋瑾从来没有这样子的经历,莫名其妙多了这样子的一个小丫头,抱着她走路的时候问她:“你不怕我啊?”
因为宋瑾只是单身抱着赵宵,赵宵怕摔下去,双手挂在宋瑾的脖子上:“你会吃人吗?”
宋瑾顿了下:“不会……”
然后赵宵就放心地摇了摇头:“不吃人就不怕你。”
宋瑾:“你不怕我卖了你啊?”
赵宵颇认真地开口:“我哥哥们都说我卖不了多少钱的。”
然后宋瑾就没话了,来到集市,抱着赵宵挤到前面看斗牛。
凉州的乡土民俗宋瑾还是挺喜欢的,看了斗牛又品尝了各类特产小吃,每次要两份,四岁的赵宵还吃不了多少东西,吃吃一半就递给宋瑾:“给你吃。”
宋瑾黑着脸:“不要。”
赵父从小告诫赵宵丢掉不爱吃的东西的孩子是会得到雷公的照顾,所以赵宵也不敢扔掉吃不下去的小糕点,而是直接递到了宋瑾的嘴巴里:“你吃。”
宋瑾只觉得脑袋热得厉害,然后居然张了嘴巴,接过了赵宵吃剩下的不要的糕点。
宋瑾又问了一遍赵宵:“你到底是哪家的孩子?”
赵宵眨眨眼,摇摇头。
宋瑾:“那我就把你带走了。”
然后赵宵就开口了:“我是赵家的孩子。”
赵家的孩子,宋瑾猜到了七八分,放下赵宵:“我有点累了,你自己走走。”
赵宵犯懒地厉害,慢慢地走在宋瑾的后面。
宋瑾再次无奈,夹起赵宵,往赵家走去。
途中路过一家院子,里面的石榴又大又红,赵宵指着上头的石榴看着宋瑾:“石榴……”
宋瑾:“我看到了。”
赵宵:“很好吃的。”
宋瑾轻哼了声。过了会,放下赵宵,见院子里没有人,伸手摘了两个石榴,就在这时,一阵狗叫,宋瑾抱着赵宵撒腿就跑,跑得气喘吁吁。
来到一条小河边,边上杨柳依依,原本摘下来的两个石榴在跑的途中掉了一个。
宋瑾把石榴递给赵宵:“吃吧。”
石榴皮又厚又硬,赵宵使劲力气也剥不开来,宋瑾侧过脸看了眼赵宵,白白胖胖的小手死死地扣着红艳艳的石榴上,怎么看怎么养眼。
低叹了一口气:“给我吧。”
赵宵把石榴递给宋瑾:“给。”
宋瑾接过这个偷来的石榴,三下五除二就剥了开来,厚实的红皮里抱着更加红艳艳,颗颗饱满晶莹。
宋瑾将剥好的石榴全递给了赵宵,赵宵吃了一颗,有点酸。然后瓣了一半给宋瑾:“你也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