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住,谁知到竟然是个孩子。他觉得这是缘分,于是就把我捡了回来。
我的名字是师傅起的,我说师傅那老家伙偏心,师兄的名字就那么清雅,我的就那么恶俗。师傅狡辩说,我名字取自镜花水月,多文气多有意境多朦胧,我要是不满意,可以改名叫菱水月。我想想,觉得这两个名字恶俗得不分伯仲,于是改名的事作罢。
修仙其实挺无聊的,要不师傅也就不会三天两头往外头跑了。
整天除了修习之外,就只能看看书,写写字,画画画……
问题是,我都那些高雅情操实在是没兴趣,不仅是我,傅静思其实也没兴趣。
于是,师傅只好教我练剑,而傅静思沉迷于医药,以及用各种小动物做实验,没事搞个什么断肢续接,刮骨疗毒,移植器官的……要多BT就多BT……
傅静思这家伙不仅爱好BT,脾气也古怪得很,动不动就冷着一张臭脸,对我经常恶语相向,对师傅冷冷淡淡的疏离模样,对侍女们都一副趾高气扬得样子。我就看不惯他,师傅却哈他哈得要死,说什么傲娇,禁欲系……
哦,顺便说一下,蓬莱仙岛上的“人”,只有我,傅静思和师傅,其余的侍女花匠伙夫啥的,都是师傅用花花草草的精魂变出的式神。
当我和傅静思稍微大了一些的时候,大概五六十岁了吧,师傅告诉我们一个秘密。其实,蓬莱仙岛是游离于三界之外,三不管的风水宝地。在此处,时间,空间都是一个独立的体系。在笑忘峰峰顶,有一个山洞。洞内,有一道时空的裂缝。从这条裂缝,可以通达到任何的时空之中。
其实我一直觉得这玩意也忒不靠谱了,师傅就拿了一堆什么“平行宇宙”理论给我看。按照那个理论,一个事件不同的过程或一个不同的决定的后续发展是存在于不同的平行宇宙中的。比如说,在我生下来时,有很多并行的未来,修仙的我、□的我、乞丐的我同时存在。因为师傅在那一时刻,捡到了我,所以我成了修仙的我,另外那些可能性就成了不可能。
傅静思那时候只问了一句,“从时空缝隙中回到过去,是不是可以改变现在?”
师傅当时非常激动得点头,一个劲得叫,“孺子可教。”
结果傅静思非常没兴致的转身,“没用的东西……”
师傅差点吐血,跟着叫唤,“怎么会没用呢?!除了到过去,还可以去未来啊!未来有好多你想象不到的好玩东西啊!!电梯你见过吗?微波炉你见过吗?!”
傅静思越走越快,“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那时候,我被师傅跳脚的样子逗得哈哈大笑。
后来某一天,大概过了一百多年左右,师傅留了张字条,说我们修习已经小有所成,不用靠他也能自行修炼。于是他要出门游历了。
师傅那家伙就这样突然得,让人措手不及得,不见了。
我看到那张字条,把字条在手中慢慢握紧,仰头望天,只说了两个字——万岁!!!
当天,我就趁傅静思去山谷里采药,偷偷离岛。
闷了我这么久,终于能去看看那个书里画里所记叙所描绘的纸醉金迷的软丈红尘,那种带着微微的紧张和害怕的兴奋感,我是一辈子,第一次感到。
我坐着小船,从蓬莱仙岛顺着风向漂流,结果漂了没多久,被一艘大船给打捞上去了。那群人说自己是天下堡的商人,问我的船是不是遇难了。我采取一问三不知装失忆战术,问啥我都说不知道。
船上的人都特实在,让我免费吃免费住,还说我长得那么漂亮那么白净,一定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上了岸就拜托他们的老板帮我寻找亲人。
我看着一帮子五大三粗大胡子的船员,发觉他们跟师傅和傅静思还真是不一样,倒很像画卷里的门神什么的,于是就觉得他们长得真是好看啊……画上的人都跟他们一样。
结果那些船员听到之后笑成一片,说,他们的老板,天下堡堡主柳闲歌才能说叫好看,那才叫美男子,是天下无数女子思春的对象。
船在一座叫做金陵的城靠岸,不过我没跟着那些船员们回什么天下堡。一上岸我就趁乱溜了,因为听他们说,金陵正召开武林大会。
所谓的武林大会汇集了天下所有英雄豪杰,他们为了切磋武艺,提升自己的知名度而乐此不疲。这桥段我在无数话本小说里看过,自然是不能错过。
那一日的金陵,大街小巷上,放眼望去一片人山人海。
我头一回知道,原来这世上竟然有那么多的人,实在是被吓了一跳。
街上沸腾了一般的热闹,到处是叫卖的小贩,糖葫芦、豆花、烤地瓜、面人、皮影,还有些我从没见过的古怪小玩意。
我左瞅瞅右看看,发现大街上的人,长得像傅静思那类的人基本没有,像门神的倒是一抓一大把。
于是,我思忖着师傅老夸傅静思好看应该只是安慰他,傅静思的长相比较小众,比较非主流,也就是说,傅静思长得比较奇怪……
不知为毛,我突然开始同情傅静思了。
后来,忽然有人喊,什么拜月教教主和天下堡堡主要开打了……
然后,呼啦啦,所有人都尖叫着,向同一个方向涌过去。我挤在人流里,动弹不得,也不管我自己愿不愿意,就被挤了过去。周围是一片黑压压的人,啥玩意都看不见,鼻息充斥着各类汗味脚臭味,熏得我眼前一阵阵发黑。比武围场四周的茶馆酒铺的楼顶上都站满了人,连房顶上都有人架了梯子爬上去看。
极目远望,所见之处,全是挨着个的人头。
比武随着一声铜锣开始。
人群不断爆发出整齐得,“哇!嗷!呀!”
我周围的人也跟着叫,而且还叫的一脸兴奋。话说难道他们不该和我一样什么都看不到吗……
好不容易赶上了传说中的武林大会,光是看人头实在是太可惜了。
我纠结了一会儿,终于按捺不住,一提气,轻轻一跃,脚尖踩着几个人的肩头,一招浮光掠影步几下自围观的群众头顶飞过,在一片片惊叫声中,跃进了围场内。
围场之上一片空旷肃杀,一处直径十米的高台上,两个男子打得正激烈。而高台之下,所有人都离台子远远的,好像生怕被殃及了似得。我就孤零零站在人群与隔离带的中央,一身粉色纱衣飘飘,显得无比突兀。
“姑娘!姑娘快点退后!”几个大爷对着我招手,一脸焦急。
“怎么啦?”我作着拉伸运动,活动被挤得僵硬的筋骨,奇怪得回头。
“危险啊!拜月教教主会放恶灵!被恶灵碰到会没命的!”
“哈?”我回头,抬头望着高台。
只见,擂台上一黑一白两道身影正缠斗。
黑衣人周身环绕着无数黑气,那些黑气飞速得凝结袭向白衣男人,落空之后消散继而又凝结。
我认得那些鬼怪,那是专噬人血肉的恶鬼罗刹。
白衣人对付罗刹就已经是疲于应付,那个黑衣人似乎是有意要与他对打一会儿似得,那剑经常是在要害之处就忽然收回。
我看那黑衣人看得很是不爽。
首先,这人必定恶毒,他把死后的魂魄变为恶鬼,让那些冤魂永世不得安宁。
其次,这人必然恶趣味。赢就赢输就输,打就打个痛快,这样把人耍的团团转算什么?!
看白衣人落于下风,逐渐露出疲态。
我越看越气,也没多想,再恶灵又一轮夹击发动时,猛地踏地,脚下尘土扬起,身体如离弦的箭一般,一刹那就挡在了白衣人身前。
我足尖轻旋,在地上站稳,同时宽袖一甩,将罗刹尽数挡回。
小小的罗刹能奈我何?我修习得乃是灵魂不灭之术,那些恶鬼不仅不能伤了我,我反而能收了它们。
我只是往台上一站,那些罗刹就像见鬼了似得纷纷退却。
“你,武功不错,但是,人品真渣!”我双手往腰上一叉,指着黑衣男人大大咧咧道。
方才还吵吵闹闹喧嚣不已的世界,忽然像是被静音了一般,静得让人觉得尴尬。所有人,从围场内的武林侠客,到围场外围观的群众,都瞪大了眼睛盯着那个从天而降的绝美少女,陷入了石化呆滞卡带状态。
“你,是谁?”黑衣男子微微侧了头,没有一丝一毫不悦的表现,只是淡淡的开口。他的声音很低沉,却很好听。让人觉得仿佛有一只小爪子在挠你的心,有痒痒的感觉。
“本姑娘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姓菱,名花镜。你可要好好记住。”貌似书里的大侠都是这么自报家门的吧?
“多谢姑娘方才相助。这场比武,是我输了,是柳某人技不如人。”背后,白衣男子向前一步走到我身侧,对我微微颔首。
嗯,教养很好的嘛。对方明明是作弊他却不在意。
我对白衣人印象分一下就打得很高。
“胜败乃兵家常事嘛,你回家苦练几年,再回来打嘛。哈哈……”我作豪爽状拍拍白衣男子的肩膀,忽然,我又想起来什么,微微长大了眼睛,“啊?你就是柳闲歌吧?刚才听那些人说什么天下堡堡主来着。我流落在海上,多亏被你们天下堡的商船所救,才能到这里来。这样说来,我们还真是有缘呢。”
柳闲歌的眼睛也微微长大了一些。随即,他低头,微微一笑,含义不明。但是他眼角微弯的样子真的挺好看。
我打量了一番他的长相……嗯,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但是和寻常人就是不一样啊。我不由又为柳闲歌可惜起来,这人看来和傅静思一样,长得太小众了……
我正和柳闲歌各怀心思相顾无言时,擂台对面的黑衣男人忽然开了口。
“现在换你与我打?”那人微微垂眼,右手握住剑柄,那姿态虔诚而郑重。
“喂,我说你这人好没礼貌。既然要切磋,你总要自报名号吧?”我眼角瞥那黑衣男子,对他这种高高在上的架势非常不满。
台下众人齐刷刷石化依然,仿佛一片兵马俑……
这、这天下竟然有人不认识洛风涯……更恐怖的是,这人还敢叫洛风涯自报家门。
洛风涯慢慢眨了一下眼睛,沉默了一会儿。他长那么大从来没遇到过这样尴尬的情形,究竟该怎么自报家门他还真的是一点儿都不知道。
憋了半天,洛大教主木讷讷蹦出三个字,“洛风涯。”
“那好,本小姐就陪你打上一场。”我笑,对柳闲歌伸出手来,“兄台,借您的宝剑一用。”
“承蒙小姐不弃。”柳闲歌双手捧剑,将剑奉上。
这就是我与柳闲歌与洛风涯的初遇。
后来,我和洛风涯打得风生水起惊天地泣鬼神。
我自从练剑,已有百八十年了,头一次碰上这么强的对手。不过最终当然还是我赢了。我先是斩断了他的剑,然后与他徒手搏斗,过招三百招终于反扭他双手,把他按在地上。
武林大会和谐的收场。
天下第一的名号,被一个叫做“菱花镜”的女子夺走。
从那一日起,菱花镜的名字,在一夜之间传遍大江南北,成为一个传说一般的存在。
凤凰涅槃 欲 火重生
在故事的开始,我是菱花镜,一个世外修仙之人。我一时兴起从蓬莱逃脱,误入红尘,误见了柳闲歌与洛风涯。
武林大会之后,柳闲歌把我带回了天下堡。
我喜欢柳闲歌,所以对他开诚布公,告诉他我的身份。柳闲歌并不以为意,他替我编造了身份隐瞒世人,给我这世上最优渥的胡僧或,带我游遍金陵的大街小巷。我们在烟雨的季节去看八百里洞庭;我们在春社日最喧闹的时节去看戏听书造访庙宇;我们走遍了大江南北,吃尽世上的一切佳肴。他让我看尽这世间繁华,让我知道,原来活着是这样快乐的事。
而洛风涯,他总是在没有月亮的夜晚来找我,他会偷偷撬开窗子,无声无息翻进屋子。然后蹲在床边,在黑暗中无声得看着我。那种夜行动物般的专注目光害我无法入睡,我只好在大半夜中与他一同出去,自金陵高高低低的屋檐上燕子般的掠过,然后找一个僻静之处,比剑,喝酒。洛风涯总有无数的美酒,九丹金液、紫红华英、太清红云之浆一些只在大内宫中私藏的酒,以及滤渌、翠涛这样早已失传的佳酿。
日子就这样流逝,比我所经历的那无数缓慢而单调的年月比起来,是那样的绚烂而短暂。一晃,竟是五年。五年后,我竟然发现,自己并不愿离开,不愿离开柳闲歌的身边,不愿离开这个繁华而喧闹的人世。当我习惯了被宠爱被捧在掌心的感觉,习惯了这种绚丽的生活,习惯了用一个“世人”的方式来思考。我已经无法再回去,无法无法忍受那无穷无尽单调的年月,那无边无际的孤独。所有人都在老去,一切皆在改变,死亡和新生,我却停在原地,仿佛被一切所抛弃。
后来,柳闲歌向我求亲。我无法拒绝,因为我无法离开他的身边。我知道,我爱上了他。
大婚的那天夜晚,金陵燃放了一夜的烟火,映亮了整片天际如同白昼。却令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是,拜堂的过程竟被洛风涯打断。
他一人而来,裹挟着一身的肃杀冷意。无数的刀剑指向他,他却毫无畏惧,一步步登上阶梯,走到我的面前。
他扯开我蒙在脸上红纱,微微启唇,却不语。
“你来做什么?”我问他。
“不要嫁给他。”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把你让给他。”
他一字一句说的清楚,我望着他沉默了许久,末了才说。
“我以为我们的交情紧紧是在剑与酒上面。”
后来洛风涯走了。从那时起,无月的夜,再也没有人来与我一同躺在房顶上喝酒。
后来,我与柳闲歌成为江湖人所羡慕的神仙眷侣。生活安然。
所有人都惯常于感叹:幸福总是很短暂。我也是明白这一点的,只是没想到,它会如此的短。
不久之后,洛风涯发难武林,一夜之间灭了云上山庄,火烧洗剑阁,血洗飞花楼。我知道,洛风涯的灵魂正在被恶灵所控制,变得残忍而暴躁。我也知道,他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我不敢面对他,是我的一句话,将洛风涯推上了无路可退的悬崖。
后来,洛风涯指名将要屠灭罗浮山,我和柳闲歌受罗浮山庄庄主请求,一同前往解救。
因为我的犹豫,我晚到了一天。因为我的犹豫,我再见到柳闲歌时,竟是与他最后的生死之别。
罗浮山的山顶,开满了漫山遍野的红色罂粟。萎萎的花海,在风中微颤,靡丽得几乎让人张不开眼。我赶去山顶断崖时,只见到了洛风涯的剑,没入了柳闲歌的心口。一剑贯心,不留丝毫的余地。我看到他在我的眼前,一点点得滑落,倒在了罂粟从中,被花海淹没。他的血,嫣红,与花瓣的颜色那么像,他血染的白色衣衫,也如同罂粟一般靡丽,散发着带着腥气的馨香。那一刻的我几乎疯了,我从不知道有一种痛是如此得撕心裂肺,几乎是生不如死,让人连呼吸的力气都失去。我脑中那时就只有一个念头,我要杀了他,杀了洛风涯,杀了那个夺走我挚爱的人。我从柳闲歌的手里,拿起那把扔残留着他手的温度的剑。
我心中只剩杀意,我便是剑,冰冷而凌厉,为杀而生。第一剑,我便震断了洛风涯手中的兵器。第二剑,我挑断他左手筋脉。第三剑,他堪堪躲开,胸口中我一掌。第四剑,一剑,剑尖刺破他的肋下,剑身埋入他的身体,他的身体被剑刃所贯穿。那一剑的力量是如此的大,剑一直深深埋入到了剑柄。
“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