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懂,反正就是躲躲闪闪的不敢正眼看,但是又不舍得不看。就像,就像以前胡二看你那样。”
易楚气道:“你又胡说!”
易齐吐吐舌头,摇着易楚的胳膊,“算我说错了,姐别生气。我早上买包子时候遇到胡二了,他问起你,还说这阵子常见到荣盛跟着他大姐夫到什么酒楼去吃饭。”
易楚想起荣大婶说过,大姐夫在工部营造司谋了个差事,想必得了些银钱,就领着小舅子下饭馆。
听过就听过,并没有当回事。
只是听到荣盛这个名字,心里却有些别扭。
以前想想没什么,现在想起将来要与他同床共枕,生儿育女,就觉得生活是那么的无味,那么的绝望。
辛大人心情也不好,但是他却不感到绝望。
他决定了的事情,不到最后关头,决不轻易放弃。
在他看来,只要易楚一天不出嫁,他就有机会……即便出嫁了,只要他想,也能立马带她走。
现在他面临的最大困难不在荣盛,而在易郎中身上……
第61章 等我
易郎中在床上躺了三天,第四天才下床。
也就没能如约到大兴去买地。
当然,即使他不生病,也不可能再跟辛大人牵扯到一起。
这三天,顾琛衣不解带,夜夜陪在易郎中床前,顾瑶则早上来,傍晚走,变着法子给易郎中做好吃的。
易齐几次三番到易楚跟前抱怨,“看她忙活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们姐弟俩跟爹才是一家人。”
易楚却是无心理会,既然照顾父亲的事情上,她插不上手,便将心思用在了做针线上。
柳叶帮她纳鞋底,她在旁边绣鞋面。
两双鞋,终究都按照辛大人的尺寸做的,一双用了黑色的嘉定斜纹布做鞋面,鞋头处绣着两竿翠竹;另一双则是鸦青色锦缎的鞋面,鞋口绣了一圈水草纹。
黑色的稳重大方,鸦青色的雅致精巧。
柳叶赞不绝口,“这鞋子真好看,阿楚姐真舍得,用这么好的料子做鞋。”这次她倒是乖巧,已经看出来不是给易郎中的,所以知趣的没有问。
做完鞋又做了两双袜子,袜子用的是月白淞江三梭布,一双方胜纹的,一双是蝙蝠纹的。
易楚做得仔细,蝙蝠纹又格外复杂,她连着熬了两个夜晚才赶出来。
完工后,她问柳叶,“你敢不敢独自一个人到枣树街去一趟?”
柳叶经过灯市那一遭被吓破了胆,这几天除了到易家,再不曾出过门。闻言,就有些犹豫。
易楚叹口气,并不强迫她,把鞋子与袜子细心地包好,用布条捆在一起。
柳叶偷眼瞧了瞧易楚,她已换下过年时的水绿色禙子,而穿着平常的青莲色夹袄,脸色仍是莹白,却像笼了层轻愁,一双眼眸空茫茫的,落不到实处。
全然不是前两天的那个明媚欢快的女子。
阿楚姐帮了她那么大的忙,还遮掩了她在妓馆待过一夜的事实。现在,只要求这么点小事,她怎么能拒绝?
柳叶鼓足勇气,小声道:“我敢去,阿楚姐告诉我怎么走就行。”
易楚看了看柳叶怯生生的表情,因为激动,脸庞还微微发红,摇摇头,“算了,我不放心你。”
“我真的敢,阿楚姐放心。”柳叶急急地说,“现在是青天白日,有什么可怕的?而且,我以后也不能一辈子不出门。”
易楚想一想,找来纸笔给她画了去枣树街的图,“……不难找,直往东走,第一个路口往北拐,就是往左拐,再过两个路口,道路两旁种着枣树也有柳树,那条街就是枣树街。你打听一下木记汤面馆,把东西交给掌柜就行……不用说什么,他看了东西就知道了。”
要把鞋跟袜子送给面馆掌柜,这怎么能行?
这是私相授受,传出去是要被千人指,万人骂的。
如果被人看见以为是自己行为不端怎么办?
她还想在京都说亲,以后离着姐姐近便点。
柳叶又犹豫了。
好半天,像是下了莫大的决心,郑重其事地点点头,“我一定送过去,而且谁也不告诉,连我姐都不说。”
易楚微微一笑,“早去早回,送到了跟我说一声。”
看到她脸上复又绽出的温柔笑容,柳叶心情莫名地轻松起来,心底油然生起一种自豪感。她挺挺胸,夹着布包走了出去。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柳叶仍没回来。
易楚等得有些心急,倒不是怕被人知道,而是担心柳叶。毕竟她的胆子小,对京都也不熟,万一再碰见什么登徒子,这次可不一定有那么运气,能够遇到吴峰他们。
正焦虑时,柳叶涨红着脸走进来,“送去了,是个年轻的公子哥接的,让我等在那里吃了碗爆鳝面,那面真好吃。”说着从怀里掏出个鹌鹑蛋大小蜡丸,“是给你的”。
易楚接过蜡丸,想起曾经看到过辛大人用蜡封了纸条,用飞鸟送信的情形。
这里面应该是信吧?
柳叶好奇地盯着易楚,“阿楚姐不打开来看看?”
易楚本不打算当着她的面打开,转念一想,不如满足她的好奇心,免得她以为自己不被信任,从而生了嫌隙。
而且,柳叶不认字,即便看了也未必明白。
想罢,取过剪刀,除掉外层的蜡油,露出个小小的油纸包。再里头,是两张纸。
易楚冲柳叶挥了挥,“就是这些。”
柳叶颇有点失望,“要是个金锭子就好了。”
易楚失笑,“金锭子哪会这么轻,一掂就掂出来了。”说着,漫不经心地将纸扔到一边,却找出自己盛绢花的匣子来,“……我平常做的,这几支是阿齐做的,你挑两支戴着玩吧?”
易齐的手艺比易楚好,做得绢花更精致。
柳叶本打算全选易齐做的,可想了想,便一样选了一支,分别是大红色的牡丹花和浅紫色的丁香花。
易楚笑道:“牡丹花虽好看,只能过年过节时图个喜庆戴戴,倒不如这支粉色的茶花,平常也可以戴出去。”
柳叶觉得有道理,便将牡丹花换成了茶花,立刻插在发髻间,整个人顿时鲜亮不少。
易楚连声夸赞好看。
柳叶满意地对着镜子照了好几遍,兴高采烈地走了。
易楚看着桌上的两张纸,只觉得眼眶发热,有水样的东西慢慢溢出来。
一张是田契,大兴县五百亩山林地,两百亩旱田。
是在官府验证过的,契尾盖着三寸左右,方形,刻着篆体字的红彤彤的大兴县衙官印。
而所有人上面,赫然写着是易楚的名字。
立田契是必须有买卖人双方、四邻或者众人签字画押的。
未婚女子不能有田地房屋等私产,除非是家中长辈拿着婚书到官府过目,说明是女子的嫁妆。
易家并没人去大兴,也不知他是怎么办成的。
另一张却是个寸许宽的小字条,上面只写了两个字,“等我”。
字是馆阁体,凝练厚实,压在易楚心头,也是沉甸甸的。
他让她等他。
等他做什么?
她已在父亲面前发过誓,今生再不见他的面。
之所以,赶得那么紧做好鞋跟袜子,就是想,以后等他穿着自己做的鞋子,也会时不时地想起自己。
就像当初,他送给她梳篦与手镯,说过的那样,“即便你不戴,好歹是我费心为你选的……等过上十几、二十年,你女儿出嫁了,或许看到它们,还能想起我的名字,我在九泉之下也会知足。”
说到底,她仍是放不下,她也怕,怕经年累月过去,他终于忘却了自己。
可现在,他说“等我”。
她能等吗?
她已经没有资格等他了。
易楚忍不住想起那夜,他披着满身月光如天神降临般站在医馆门口,坦然地说,“是我。”
他跪在她身旁,衣襟沾着茶水,却一而再地重复,“我来求娶阿楚。”
他还说,在大兴盖座祠堂,在晓望街买处宅子……八字还没一撇的时候,就想那么长远。
易楚含着眼泪笑。
泪眼朦胧里,是他温柔又霸道的身影,“你的眼泪怎么那么多……你专门会折腾我……”
她就是爱折腾他,又如何?
以后再也没机会折腾他了。
他会牵着另外女子的手一起守岁,一起看雪,一起在冰上凿洞捉鱼靠着吃。
他会夜半三更时跑到另外女子的闺房,像呵护婴儿般抱着她,哄她吃点心……或者根本不需要偷偷摸摸,他们会正大光明地手牵着手到积水潭赏花灯,放河灯,分吃同一块点心,喝同一碗汤。
易楚怅然地打燃火折子,将字条烧成灰烬。
而地契,与银票以及所有与他相关的东西都收在匣子里,细心地锁好,而后,走到院子里,隔着围墙将钥匙扔在了大街上。
**
易郎中病好后就下了床,仍是穿着头先的宝蓝色长袍,可同样的袍子穿在身上却空荡了许多。易郎中瘦了不少,眉宇间也少了往日那般的温和平静,反而多了几分愁绪,眉头总是蹙着。
易楚赔着小心问:“这些天一直仰仗顾瑶姐弟照顾爹,要不要备点礼表示谢意?”
易郎中淡漠地点点头,“也好。”
“我写了个单子,爹看看可使得?”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来。
易楚是跟易郎中学的字,写的是规规整整的正楷。
纸上写着四样礼,给顾琛的两支墨锭和半刀宣纸,给顾大婶的一瓶养气丸,给顾瑶的是半幅西湖水的绢纱。
都是家里现成的东西,并不需要特地出去买。
易楚等了片刻,问道:“要是可以,让阿齐明儿一早送过去?”
易郎中“嗯”了声。
往日出门送礼置办物品等杂事都是易楚来办,她性子温柔,行事也大方,左邻右舍没有不喜欢她的。
易郎中打量着自己的女儿,她面色很平静,低眉顺目的,看上去亲切温柔跟往常并没什么不同。
可易郎中清楚地感觉到易楚变了,往常她会撒娇,会嬉笑,黑亮的眸子里散发着动人的光彩,而不是像现在这般犹如一潭死水。
都怪那个厚颜无耻行为不端的辛大人。
易郎中想到他从容笃定的神情,带着掌控一切的气势,大言不惭地说“我要娶阿楚。”
他养在心尖尖上的女儿,凭什么要嫁给这个草菅人命,行事狠辣,以至于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的恶徒?
可易楚,分明是一副情根早种的模样。
怒火忍不住涌上心头,易郎中“哼”一声,甩袖走进医馆……
第63章 教导
这以后,易郎中跟以前一样,每晚在医馆里或是看医书,或是分检药材,熬制药丸。
易楚仍是陪在一旁,就着烛光做针线。这些日子,她闭门不出,不眠不休地赶嫁妆,进度倒是快,该做的绣活完成了一大半。
这日她绣得是鸳鸯戏水的枕头套,鸳鸯浮在水里,脚边是游鱼在嬉戏。鸳鸯已经绣好了,绣得中规中矩,只剩下眼部还是空白。
鸳鸯眼是点睛之笔,通常用黑丝线配着金丝线跟银丝线一起绣,这样出来的眼睛反射着光线,格外有神。
易楚也是这样绣,绣出来的眼睛却灰突突的,没有半点神采。
易郎中看了皱皱眉头。
这纯粹就是应付差事。
谁家女子绣嫁妆时不是含羞带怯、欢欢喜喜的,但易楚总是木着脸,不见半点笑模样。手下飞针走线,眼里却空洞茫然。
易郎中忍不住动气,可瞧见她日渐宽大的夹袄,还有眼底浓重的青色,那气却发作不出来。
风平浪静地过了十几天,又下过一次冬雪,就到了二月二。
二月二,龙抬头。这天不能动针线,怕伤害了龙王的眼睛。易楚按着习俗炒了些糖豆子,抓一把,站在窗边吃,边吃边看瓷缸里的金鱼。
金鱼成双成对,游玩嬉戏。
金鱼比她快乐。
过了二月二,荣盛开始到医馆上工。
从腊月中到现在,易楚一个半月没有见到他,乍乍见面,竟然觉得有点陌生。
荣盛穿件佛头青杭绸素面夹袍,头上簪了支白玉簪,衣着打扮比年前鲜亮很多。
人是衣裳马是鞍,被衣裳衬着,荣盛气色虽不如往日,可精神头却极好,话也比以往多,先给易郎中行礼,又殷勤地问候易楚。
易楚莫名地不想见到他,勉强扯出个笑容回了礼。
荣盛却浑然不觉易楚的疏离,趁易郎中不注意,朝易楚眨了眨眼睛,偷偷从怀里掏出把桃木梳,“……上元节那天在灯会上买的,听说能驱魔辟邪,足足花了一百文,你小心保管着。”
易楚连声道谢,接过木梳时,荣盛极快地在她手背摸了下。
易楚面上一红,回头去瞧父亲,却发现父亲不知何时已经离开了。
荣盛拉着她的手,低声道:“有什么害羞的,我们是未婚夫妻,便是有亲热之举,也是合该的。”
易楚忙挣开,恼道:“你胡说什么?”
“别人都这么说,我大姐夫还有张大哥,他们可是过来人。”荣盛看着易楚莹白的肌肤沾染了粉色,显得更加吹弹欲破,腰身纤细柔软,而胸脯已经略有山峦,心里猫爪似的痒痒,拽着易楚的胳膊就往怀里拉,“扭扭捏捏地做什么,早晚是我的人,回头我再给你买支银簪子。”说着,手便不老实地往易楚衣襟里探。
易楚大惊,抬脚踢了他一下,顾不得药炉上还熬着药,撒腿跑回东厢房,把门紧紧地闩好,靠在门板上,心里怦怦直跳。
荣盛这是怎么了?
以前他可不是这个样子,虽然总时不时地偷看她跟易齐,但从来没有不规矩过,更不曾借着送东西的时候动手动脚。
还口口声声说只要顺了他就买支银簪子,她眼皮子就那么浅,连根簪子都看在眼里?
把她当什么了?
念头一起,易楚愣了下,难不成荣盛真把自己当成那种人了?
医馆里,荣盛对易楚也颇为不满。
看着挺灵秀的女子,怎么半点情趣没有?
还不如知恩楼的姑娘。
大姐夫自从在营造司谋了差事,手头上宽裕了许多,也结交了不少朋友,隔三差五就到酒楼里吃酒。
荣盛无意中遇到一次,就跟着去了。
也就是那天,结识了张大哥。
张大哥家里营着店铺,为人豪爽仗义,视金钱为粪土,连着好几日就是他会得钞。
不但如此,他见识多,言语也风趣,在男女情~事上别有一番见解。
众人都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张大哥却道,还应再加上两句,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
这最高境界就在于一个“偷”字。偷意味着要避人耳目,讲究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天时就是要有个恰当的契机,地利则要寻个僻静之处,而人和最重要,就是要有个合适的人。比如新丧夫的小寡妇、比如守空房的小媳妇,或者尼姑庵里的俏姑子,先拿言语挑逗着,再买点金银首饰撮弄着,如此三五回,火候就差不多了。
再晾上几日,下次见面,准保是*,燃了熄,熄了燃,死过去又活过来,活过来再死过去。
坐席之人都是经过事的,深谙其中滋味,闻言哈哈大笑,只除了荣盛还是没开过荤的,脸涨得通红。
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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