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就拿着一个红包和玉镯下来,“递给曹清歌,镯子这回该收了吧,红包是改口钱,我这也算是替叶尊的爸爸妈妈一起给的改口钱。”
曹清歌接过玉镯,打开红包,里面是一张银行卡,方小青说道:“干妈钱都给捐给基金会了,这里面只有一百万,你别嫌少。”
曹清歌看向叶尊,让他定夺,叶尊笑道:“收着吧,干妈代表三个长辈给你改口钱,我可不敢推辞。”
方小青呵呵一笑,“这就对了,一家人,不客套。”
叶尊去把林美瑜送给曹清歌那个玉镯拿出来,把两个镯子对在一起,说道:“我说怎么质地几乎一样,原来是同一块玉心拆分打造的两个镯子,我来把两个融合到一起,这材料也算难得了。”
两个浅绿色的玉镯经过叶尊去杂质的重新熔炼,变成一个翠绿翠绿没有一丝杂质的翡翠镯,又在其上布置了三个防御阵法,并开辟了一个储物空间,有三四立方平米的空间。
不是他不想在龙缘戒上做储物空间,实在是他修为不够,灵丝和玉髓是最容易开辟空间的材料,金丹期便可以炼制,所以才有了储物袋和储物手镯这种低端货,戒指本身体积就小,还是金属质地,只有在化神期才能炼制。
翡翠镯给曹清歌戴上后,曹清歌浑身上下等于是七道防御阵法加持,固若金汤也不足以形容。
方小青和燕玲都目瞪口呆,明明是两个玉镯,愣是让叶尊鼓捣鼓捣就成了翡翠镯,简直就是变魔术。
燕玲忍不住问道:“叶哥,我们古武跟你目前的修为,到底有多大的差距?”
“以你的功法我估算了一下,古武登天大圆满,就有筑基巅峰的实力,突破登天,所谓破碎虚空就是金丹初期的实力,”叶尊说道。
“再往后呢?”燕玲追问。
“再往后古武的功法就没有任何作用了,因为无论怎么修炼真气也无法变成真元,必须有真气转化成真元的法门,转而修真,不然便永远在那个境界,直到寿元耗尽,”叶尊说道。
燕玲此刻才算真正的开了眼界,过去在她眼中如神仙一样的人物,如今都成了土鸡瓦狗,等于是叶尊吹了口气就把那些人吹到了九霄云外,而他霸占了那至高无上的位置。
“叶哥,半个月后,在青龙山有个古武界五年一度的盛会,华夏残存的古武门派和家族,还有一些散修都会去,分成两部分,有以物易物的交易会,也有比武切磋的比试,你要去看看吗?”若是以前,燕玲说出这件事一定是趾高气昂,如同在说天下无双的盛会的一样,可现在她开了眼界,总觉得在叶尊面前说这些,好像在说幼儿园的孩子要开会一样可笑。
叶尊心思一动,他正要帮曹清歌寻找改造素女体的重要材料白水,虽说在世俗找到的可能性不大,但至少是个希望,毕竟那些古武门派都有传承,也大都在人迹罕至的地方,没准有不识货的傻子,也说不定。
“好,到时候,我跟你去,”叶尊说道。
燕玲没想到叶尊这么给面子,高兴道:“太好了。”
“爸爸,我也要去!”
“我也去!”
“去哪?我也去!”
第120章人人有份()
叫爸爸的自然是曹暖暖,接着是正和叶尊如胶似漆的曹清歌,最后是抱着一本书打算来跟曹清歌和方小青请教问题的肖玉儿。
叶尊笑道:“都去都去,就当旅行了,我们还没有一家人出游过呢。”
“你们都去吧,我留在家里看家,”方小青说道。
叶尊说道:“有什么可看的,半个月的时间,您跟清歌把事情安排好,到时候一起去,既然是一家人旅行,怎么能少了干妈。”
方小青是想跟着他们一起去,只是她抹不开面子而已,听叶尊这么说便答应下来。
“师父,那我爸我妈呢?”肖玉儿怯生生的道,自从叶尊扬言要好好操练她以后,对这个师父她就越发的不敢造次了。
“都去都去,我刚和你师娘领了结婚证,今晚我们吃个团圆饭,等会儿告诉他们一起出发,”叶尊说道。
“哇,恭喜师傅,恭喜师娘,”肖玉儿高兴的道:“徒弟现在一名不文的,等我厉害了,再给师父和师娘送上贺礼。”
“行,我们等着就是,不是要问问题吗?”曹清歌笑道。
肖玉儿的小脸马上垮下来,把书打开,虚心求教。
叶尊跟女儿说道:“曹小猪!走,我们去练习琵琶指法,自己选的就要练好,我们还等着听你弹奏呢。”
“猪爸爸!哼!”小丫头气呼呼的去二楼找她心爱的琵琶去,叶尊也跟着上去。
燕玲也回房练功,叶尊愿意去参加古武盛会,她便紧迫起来,生怕自己给叶尊丢脸,现在师门的脸她都不在乎了,叶尊的脸才真的是天下第一脸。
客厅就留给了两个资深老师,和一个菜鸟学生。
把玳瑁指甲一个个的帮女儿缠在手指上,把健身游戏室的70寸大电视打开,找了一个琵琶入门的指法视频,让曹暖暖跟着学。
小丫头还真有一股子韧劲儿,虽然琵琶是小号,可对她来说还是有些大,起初拿不稳,总会掉在地上,她一次次的捡起来,重新摆姿势,累的一身汗,也没有娇气更没有哭,练的很认真。
叶尊不住点头,人的小时候具备什么品质往往会跟随其一生。
看女儿不用自己操心,叶尊也没闲着,在寰灵戒中挑选了一些材料,炼制了五个吊坠,按燕玲、方小青、肖海潮、李婉、肖玉儿,五个人的属相做的造型,用灵界的蚕丝绳穿好,每一个上面都是三个防御法阵,跟曹清歌身上的一样,都有防幻术、物理攻击、精神攻击,三种防御效果。
叶尊最近炼制的这些东西里面,最强的还是莫名其妙融合在一起的诛魂阵,出乎他预料的强,自己都差点着了道。
其次就是女儿脖子上的玉莲花,波云镜攻防一体的特性,无与伦比,反弹一起攻击不是说着玩的。
然后就是曹清歌的龙缘戒,至于翡翠镯,还有之前给肖玉儿的簪子和手镯,加上燕玲的手套,跟刚刚炼制的五个防御坠子,都在同一档次。
至于紫云纱衣,算个另类,这东西得来的时候叶尊就感觉是个鸡肋,变换衣衫甚至容貌骨骼,金丹期就可以做到,他若不是想体验凡人的生活,早就可以光着屁股到处跑了,真元化衣轻而易举,至于紫云纱衣的防御力,也就是金丹期巅峰的全力一击便可以攻破。
没想到这一直闲置的东西,来到都市却有妙用,至少曹清歌再也不用逛街了,叶尊都可以想到以后她和肖玉儿两人,一边看时装秀一边变换衣服的情景。
晚上的婚宴是肖海潮找的地方,恰好就是上次曹清歌遇见王木端的红楼,挑了仿古建筑群中,最大的一间,要了最好的席面,连上菜的侍者都是明星级别的长相和身材,从餐具到装饰无一不是精益求精到极致,陈设的饰物也都是真正的古玩字画。
方小青让大家各自对叶尊夫妻送上祝福的话,数曹暖暖最有趣,端起饮料,站到椅子上,“祝我家幸福!”然后一饮而尽,自然换来满堂大笑。
席间叶尊把那五个吊坠给他们各自发下去,叶尊说道:“这吊坠不要摘掉,即使洗澡、游泳也要戴着,还有之前给你们的东西,除了燕玲那副手套和玉儿的那个簪子算攻击武器,可以摘下,其他的都要时刻戴着。”
肖海潮和李婉没想到,连他们都有这样可遇不可求的礼物,夫妻俩都有自知之明,自己完全是借了女儿的光,这东西可不是钱能买来的,纷纷由衷的感谢。
肖海潮还和叶尊喝了几杯,把这几天的担惊受怕,和对叶尊的感激都揉在酒里,喝着喝着眼眶就红了,连连说不好意思。
李婉也骂自己老公,“人家的大喜日子,你瞎搅合什么。”
叶尊笑道:“无妨,估计这次以后,就不会再提了。”
肖海潮赶忙道:“对对,以后不提了。”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红楼的老板得知肖海潮在坐,特意露面来敬酒。
红楼的老板是名四十岁上下的美妇人,名叫罗甄,体态优雅,颇有韵味,在沪城的商界圈子里,被称为铁娘子,独身一人的她以过人的智慧和社交手腕,不用美色便在沪城闯出了名堂,红楼不但在沪城,在整个华夏很有名气。
平时罗甄跟同龄人比起来,自然是出类拔萃,可是和如今的方小青比起来高下立见,更别说曹清歌了。
方小青经过叶尊的救治后,俨然三十多岁的样子,脸上一点皱纹没有,让不是第一次见方小青的罗甄,满心讶异。
跟肖海潮喝了一杯后,罗甄笑道:“肖老板,不给我引荐一下吗?”
肖海潮看向叶尊,征求叶尊的意见,这下罗甄就有些懵了,她破例出就是给肖海潮面子,这位华夏地产大亨,可是真正的大人物,可她不但发现肖海潮不在主位,竟然连介绍身份还要征求那年轻人的意见,这给罗甄的震撼比方小青驻颜有术还要大。
叶尊举起酒杯,站起身,“我叫叶尊,无名之辈。”
听到叶尊的名字,罗甄一怔,手上的高脚杯落在了地上。
第121章第一废物()
肖海潮不是第一次和罗甄打交道,一直给他留下孤傲的有些孤芳自赏印象的罗甄,如此失态,他还是第一次遇到。
罗甄上前一步,靠近叶尊,今天等于是叶尊和曹清歌的新婚酒席,叶尊岂能让这个有些神经兮兮的女人靠近,马上站起来,“大姐,有事儿说事儿,我老婆就在旁边。”
“可不可以单独和你聊聊,”罗甄眼中满是祈求。
叶尊摇摇头,“不用,这里没有外人,你有什么话尽管说。”
沉吟一阵,罗甄让服务员搬来一把椅子,坐在叶尊的旁边,说出了一段往事。
罗甄本来有一段幸福的婚姻,丈夫叫做何宏远。
十年前,在人工智能领域有卓越才华的何宏远被梅国的一家公司看中,希望他可以去梅国工作,当时的华夏根本就没有人工智能方面的技术支持,何宏远想实现抱负就必须去梅国,与罗甄商议以后,他们夫妻就踏上了异国土地。
何宏远很快进入状态,日以继夜的工作,很少能照顾到家里,个人能力很强的罗甄毫无怨言的做起了家庭主妇,将养身体,打算要一个宝宝。
谁也不会料到,美好生活刚刚开始噩梦便降临,罗甄独自逛街的时候,碰上了一伙人,为首的是个彪悍华夏青年,一眼就被罗甄迷住,从那天起就开始了纠缠,罗甄自然拒绝加躲避,不胜其扰。
过不多久,噩耗传来,何宏远因为出卖公司机密被抓,如果罪名成立何宏远将面临十年的监禁。
在罗甄束手无策的时候,那纠缠她的青年再次出现,直言不讳的告诉罗甄这一切都是他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得到罗甄,只要罗甄从了他,何宏远就不会有事。
罗甄走投无路,为了救自己的爱人,牺牲了自己。
不久,何宏远真的无罪释放,罗甄却毅然决然的提出了离婚,直言她变心了,爱上了别人。
何宏远信以为真,肝肠寸断,在他们回到华夏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何宏远不知从哪里得到一个优盘,其中就是罗甄和那青年不可描述的画面。
何宏远一时激愤,回想起过去种种甜蜜,从酒店一跃而下,殒命当场。
罗甄从那以后就变了人,只为复仇而活,把所有的积蓄拿出来,开了红楼,最开始红楼的规模很小,远没有如今这么宏大,在她的经营下一步步走到今天,华夏闻名。
财富越积越多以后,罗甄开始进入资本市场,以她精准的眼光和魄力,手中的钱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
就在前几天,罗甄带着她十年积攒的财富两亿梅元,重新踏上了梅国的土地,她的计划近乎,买最好的武器,雇佣全世界顶级杀手和侦探,以那青年家族的名义刺杀梅国政要,激起梅国政府的怒火,用国家机器去绞杀他们的家族势力,其中利用人性的巧妙设计,丝丝入扣,叶尊都不得不佩服,成功的可能性极大。
说到这里罗甄激动起来,两手紧握指节发白,“可就在我要行动的时候,雇佣的侦探告诉我,我的仇人消失了!最后一次出现在沙漠明珠,为的是追杀一个叫叶尊的男人。”
叶尊恍然,“那人是叫萧成虎还是萧成豹?”
“萧成虎,”罗甄说道。
“你怎么知道我就是那个叶尊?同名的总会有吧?”叶尊问道。
罗甄道:“我托人查过这些天的出入境记录,往来华夏于美国之间的只有一个叶尊,最后回到了沪城。”
“好吧好吧,你的仇就算我给你报了吧,过程就不说话了,我女儿在呢,”叶尊说道。
罗甄声音颤抖起来,“他的下场是什么?”
叶尊冲曹清歌道:“捂住暖暖的耳朵,”曹清歌照办,其实曹暖暖根本就没听他们在这罗里吧嗦的说话,而是和肖玉儿玩谁是小狗的幼稚游戏呢。
“死了,灰飞烟灭,渣都不剩,”叶尊说着冲曹清歌努努嘴,“喏,女主角就是她,我就是个打手而已。”
“妈妈,我等会儿再跟你玩,”小丫头以为曹清歌在逗她玩。
曹清歌松开捂住女儿耳朵的双手,瞪了叶尊一眼,风情万种。
罗甄神情一阵恍惚,她拿到出入境的资料后,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沪城上流社会人人知道的叶氏集团曾经的太子爷,马上就否定了这个猜测,刚刚正准备雇佣私家侦探找人的时候,得知肖海潮来了。
万万没想到,就这样和恩人不期而遇了。
现在的罗甄其实没有多少大仇得报的喜悦,茫然过后就被悲伤淹没,突然间痛哭起来,伏案而哭,不顾形象的嚎啕大哭。
“爸爸,你怎么把阿姨弄哭了?”曹暖暖虽然没有听罗甄讲故事,但她印象里这个新来的阿姨是跟爸爸在说话,理所当然觉得是叶尊干的。
实际上,也确实如此,叶尊无辜的道:“倒霉呗。”
曹清歌打了一下叶尊的肩膀,“你能不能正经点儿。”
“这通哭是免不了的,”叶尊淡然道。
曹清歌其实很钦佩罗甄,主动握住叶尊的手,“换做是我,也不会比罗姐做的更好了。”
“整个事件中,固然萧成虎该死,但最大的问题出在何宏远身上,如果是一个拎得清有担当的男人,会不问清楚缘由就跳楼吗?自己的妻子自己不了解吗?自己没有做的事情被污蔑进了局子,然后又莫名其妙的被释放,不思考的?没脑子又没担当,”叶尊毫不留情的说道。
罗甄抬起头,妆已经哭花了,眼线糊成一片,大熊猫一样,“你说的对,我爱上一个没有担当又没脑子的男人。”
叶尊点点头,“你脑子还是清楚的,现在好了,一切都过去了,你年纪也不算大,身家也丰厚,完全可以开始新生活。”
罗甄凄然一笑,“我若有那个心,我早就不是一个人了,我的心早死了。”
“刚夸你脑子清楚,”叶尊撇撇嘴。
“你缺不缺钱?有没有什么愿望,让我报答你,”罗甄认真的道。
“你听没听说过,沪城商界第一废物?”
第122章三家拦路()
叶尊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样子,让曹清歌一阵翻白眼。
罗甄何等聪明,马上反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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