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王雨鑫胡思乱想之际,龙秋影已经将珠钗塞到了景胡尼的手里,说道:“珠钗买你的牛羊,可好!”
虽然是商量的话,可龙秋影的口吻却是让人不容置疑的语气。景胡尼呆呆的看着手里的珠钗,上面还有龙秋影手掌的余温,脸上更加红了,傻傻的说道:“这……这太贵重了……我没有那么多的牛羊给你。”刚刚龙秋影说珠钗价值几十头牛羊,景胡尼就信了,一边心痛牛羊都死掉了,一边也惶恐于龙秋影的阔绰。
可谁知龙秋影却摇了摇头道:“多出来的我也不要了,只要你给我们带路离开这里,这根珠钗就是你的了。”
景胡尼愣愣的看着龙秋影,想不到她竟然提出这个要求,反应过来之后立刻把珠钗递了回去,淳朴的说道:“我给你们带路,可不敢要你的东西。”
景胡尼的举动反倒让龙秋影有些意外,她突然觉得这个小子单纯的有点傻气,他这么一推辞,龙秋影反倒不愿意接过了,板起脸色说道:“你若不要,那便丢了去,给出的东西我也是不回要的。”
这种激将的法子对付一般人或许不够,可用在景胡尼这种淳朴的牧民身上,却是十分有效。看到龙秋影好像生气了,景胡尼没来由的一慌,他可不敢也不忍让这个仙女样的人儿生气,连忙应承,二话不说就给两人做起了向导。
向导不是什么职业,可一个号的向导无疑是出行的利器,景胡尼正是这样一个向导,敬业又专业。他自小就在雪山脚下长大,追逐牧草的生活几乎让他走遍了大半个塞外,领着王、龙二人一路东南而行,这一走就是数日。死亡河谷算是在昆仑山的腹地,王雨鑫来的时候直接跳崖进入河谷,走出来之后才知道河谷有多长,而昆仑山覆盖又是有多广大。
经过了几日的相处,双方彼此也慢慢熟识,王、龙二人知道了景胡尼的遭遇,知道死去的牛羊是他替别人放牧的,不免生出同情。而龙秋影则更加喜爱这个淳朴非常的孩子,一路上千叮万嘱回去赔人家牛羊的时候,只拿金钗抵账就可以了,至于那个珠子,景胡尼自己留下做营生,买上几十头牛羊自己过活更好。
七日之后,三人终于脱离了雪原的覆盖,见到了大片的葱郁。看到了久违的颜色,王、龙二人不由生出一阵劫后余生的喜悦,心情一下子也畅快了不少。
“这里就是川藏了,再往东一直走就是入川的路,我只知道那里很热,却从来没去过,后面的路我也没走过,不过你们遇到藏民问路应该就能找到了。”景胡尼尽着向导的责任,却对自己没能帮助两人到底有些不好意思。
龙秋影见状,同情之心又起,说道:“谢谢你景胡尼,没有你的帮助我们肯定要迷失在山里,你何不与我们一起去中原见识见识,那里的世界可比冰天雪地的塞外好的太多了。”
景胡尼这次却是坚定的摇了摇头道:“不,族人说中原人都很聪明,我去那里会被骗的。况且我走了这么多天,阿叔该着急了,而且我还要赔阿叔的牛羊。”
看到这个孩子前所未有的坚定,龙秋影暗叹了口气,知道自己的劝说无效,只好再次叮嘱道:“那姐姐跟你说的话,你可记住了?将金钗赔给你的阿叔,珠子留下和过往的商人换牛羊,千万记住不要被骗了。”
“景胡尼兄弟,我这里有一瓶行气沸血丹,塞北苦寒,你也要多加小心。”王雨鑫这时从怀中掏出一个瓷瓶递了过去。
景胡尼刚要推辞,却被龙秋影喝止道:“拿着,大哥大姐身无长物,这东西虽然是药,却可以活跃血气,若天气寒冷抵受不住你就吃一颗,对你有益无害的。”
景胡尼闻言便不再推辞,郑重的接过瓷瓶,点点头道:“龙姐姐,王大哥,你们都是好人,我会想念你们的。”
王、龙二人都是江湖儿女,没那么多婆婆妈妈,尤其是龙秋影,冷血的影杀哪会有太多的感情流露,可自从与王雨鑫相许之后,她的感情仿佛日益充沛起来,是看着景胡尼竟然有些不舍,不过分别在即,龙秋影却好不拖泥带水,向景胡尼一抱拳道:“他日若再相遇,姐姐请你吃江南最好吃的东西。”
王雨鑫拉着龙秋影,冲着景胡尼一点头道:“走了,兄弟。”说罢,两人展开绝世轻功,向远处飘然行去。
景胡尼目瞪口呆的看着两人施展轻功而去,没见过这等武功的他心中惊叹着:大哥大姐果然是神仙般的人物,竟然还会飞。
看着两人远去的身影,景胡尼从怀中掏出那根珠钗,连同手里的瓷瓶一起捧着。虽然答应了龙秋影,可景胡尼还是撒了生平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谎言,他并没有将珠钗赔给阿叔,也没有将其变卖,而是珍藏了终生,并传给了自己的儿孙。
在景胡尼后半生,他的儿孙和族人都知道这个平平无奇的老人有过一次惊心动魄的历程,他误入了恐怖死亡河谷,却奇迹生还,结识了一对神仙般的男女。这个故事只是景胡尼自己的诉说,别人无从判断真假,唯一能作证的,只是一个瓷瓶和一根珠钗。而这两样他传给儿孙的物事,却演绎出了另外一个传奇。
第四百四十二章 茶寮
川府之地,古来便有天国之称,其四周环山拱就,民丰物阜。蜀锦之秀美精致享誉天下,即便是帝王之家,也不多见此物,天府之国的美称,由此可见。
此地如此富庶,自然是兵家必争的所在,可川府乃是盆地,四周环山,入川仅有剑阁蜀道可行,而蜀道极其险峻,若要强攻是绝难的。三国时期魏的人数是蜀的五倍,大兵压境依然不得寸进,被姜维固守剑阁,损失惨重。其后才有邓艾偷渡阴平,直取蜀都,可即便这样,到达蜀都的时候,出发时的万余人也仅存两千余,蜀道之险可见一斑,古人更有蜀道难于上青天的感言。
宋时金兵虽然剽悍,可北方大部分战场由于战线太长,加之起义频繁,前线战场都在河南一带反复拉锯,入蜀只能是奢望。不过即便金国能够入主中原,只怕对于川蜀也只能抱持者同化的态度,真要强攻只怕不是金国的奇兵能够做到的。远离战祸,川蜀一带自然享受着难得的平静。
古来长途跋涉,军机情报以及信件往来,都是有朝廷设置的驿站经手。然而驿站是朝廷部门,专门为朝廷服务,而普通百姓若想使用是万万不能,所以只有两种办法,一种是花钱雇人,一种是亲力亲为。第一种久而久之就演变成了镖局,这里暂且不表;第二种则费时费力,而且很危险。
俗话说山高定有怪,岭峻必成精。精怪之谈尚且飘忽,可山高水险的却很容易滋生一些特殊的营生,那便是盗。山贼水匪这种无本买卖,自古便有,而且仿佛还很兴盛,越是偏远的地带,越是不太平的所在,盗匪越多,这也形成了一种绿林文化。
经常听到一句话,叫盗亦有道,这个道其实最初并非指的道义,而是规矩,意思是强盗也要有规矩,这个最基本的规矩就是图财不害命。试想抢劫必杀人,时间久了传出去,谁还敢在这个地界上行走,那生意也就没了,盗贼也是需要口碑的,保全性命就是一种口碑,久而久之盗亦有道也就成了如今的解释。
盗匪对名声看的比很多人还要重些,这是他们营生的资本之一,于是很多做大的盗匪,在抢劫之后,还会护送一程,算是收人钱财与人消灾。一来给双方都留点后路,二来也是告诉附近山头的同行,这票哥们儿我劫下了,兄弟们卖个面子,小弟谢过,这也是变相的保镖。
对于这样的面子,除了生死世仇,几乎同行们都会给的,毕竟都是刀口上混饭吃,难保他日不会让别人卖个面子给自己。所以久而久之,有些山贼有了资本,就发展成了正儿八经的镖局,靠面子大过靠拳头,这种现象也是很常见的。
话说回来,山贼的护送多是出于规矩或心情,这种护送也不会太远。山贼也是规矩严苛的行业,面子在自己的地界上有用,一旦过了界那就得小心了,所以一般的大道上设驿站,而小路上则会有一些简陋的茶寮饭店,专供过往行走的人方便,这些茶寮饭馆也多和附近的山头有些交情,算是个暂时和平的所在,山贼的护送也大多会到这里停止。
以往听说的江湖,饭店酒楼是最危险的地方,武林人士斗殴寻仇都爱在这种地方,其实不然。能够开得起饭店酒楼的,哪个不是上下打点底子深厚的主,不说背后有官府撑腰,即便自己豢养的打手也都是硬点子。
在太平盛世,朝廷的力量就不是武林人士敢碰的。而乱世呢,能有一个平安歇脚的地方已是极为难得,所以若非外敌压境,基本上这种地方都是比较太平的。若有人敢闹事,即便朝廷的力量不够用,一般的武林人士也都会打抱不平,至少和店主人混个交情,日后常来常往也都方便的多。
说了这么多杂谈,我们的故事就着落在川南的一个叫临天的小路上。这条路并不如何曲折,取了这么个大气的名字,只因为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就能到达一个叫临天的小镇,这个临天可不是临近天子,而是临近天府的川蜀,临天镇是进入川蜀的最后一个小镇,过往行人休养整备都在此地,以至于这个小镇虽然不大,却是十分热闹。
出了临天镇,沿着临天路向南,百里外才是下一个镇子,这个镇子的规模不大,而且地处偏僻,所以过往的人如无必要,宁可贪黑赶路,也要尽快赶到临天镇。这样一来这条临天路就显得十分漫长了,所以路上有一个茶寮就显得十分重要而必要了。
于是一个茶寮自然而然就出现了,何时出现而又是谁所建的,这些都不重要,也根本没人关心,重要的是这里有好喝的茶水酒水,还有香喷喷的馒头肉饼,这就已经足够。
虽是初秋,天气仍然炎热,在川蜀一带,一年四季并不分明,就算到了深秋,很多人还只是穿着单衣,因为地处南方,又是盆地的缘故,这里较西北等地,更迟感受到寒冷,所以初秋在这里与夏日无异。
未时,也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刻,太阳仿佛要净化人间,将一切罪恶烧灼一般,炙烤着大地,蒸腾出肉眼可见的雾气。在这样的天气,人人都希望能有一块冰或者是泡在水里才舒爽。往日这个时候,临天路往来的人本就不会太多,今日更是酷热难当,过往的行人更是许久都不见一个,路边的无名茶寮中,一个老板和一个伙计也显得没精打采,连对几个静坐喝茶的客人招待都不那么热情了。
正在骄阳似火,人人困顿的时候,一阵清凉的马蹄踢踏声远远传来,惊醒了昏昏欲睡的老板和伙计,也吸引住了茶寮内几个客人的目光。未几,两骑快马出现自几人的视线中,马上的两人都身穿蓝衣,背负长剑,都是练家子,他俩驱驰马匹十分娴熟,显然也是驱策的好手。
两骑出现在茶寮众人的眼中,骑手自然也看到了茶寮,那两人立刻加了两鞭,座下的马更快了一分,直奔茶寮而来。
到了近前,两人翻身下马,动作干净利落,显出身法不错,这两人一个年长约有四十岁左右,另外一个年轻些,大概二十出头的样子。两人的脸色黝黑,应该是常年风吹日晒所致,即便年轻的也显得比实际年龄大很多。
众人打量二人的同时,这二人也环顾了一下茶寮,最引他注目的,就是角落里坐着两个青年,两人身材匀称,双眼炯炯有神,握着茶杯姿态悠闲的喝着茶,中年蓝衣人看着这两人,眼神一肃,心中的算盘动了起来。
冲着自己的同伴隐蔽的打了个眼色,示意他小心些,中年蓝衣人这才把注意力从那两个青年身上移开。两个青年是高手,中年蓝衣人心中判断着,他行走江湖二十余年,虽然在门中武功不是最高的,但是胜在阅历丰富,只一眼就看出那两个青年不简单。
双眼有神是修为上佳的表现,这么热的天居然额头都不见汗,显然内力修为已经到了寒暑不侵的地步,足以跻身一流高手之列。最奇特的是这两个青年的手,一般练剑练刀的,虎口的茧子会重些,而练拳练掌的,茧子则分布在拳面和掌缘,可着两个人,握杯的手白润如玉,只有指尖有一层薄薄的茧子,竟然练的是指爪。
武林中练指或者练爪的,若非有四大擒拿手这样的绝世武学,便大都是为了增加指力和腕力,亦或是兼学一些擒拿手法,以备不时之需。这样的练法,手指上的茧子绝对不会太厚,而且肯定都是新茧。
眼前这两个青年,只有指尖有一层薄茧,倒像是兼学的新手,可中年蓝衣人的眼光何等毒辣,一眼就看出两人指尖上并非是新茧,而是练成指法之后,功力精深硬生生将茧子磨成这样的程度。
这两人专攻指爪功夫,功力深厚,而且习练的如此精深,显然是身负绝学之辈。下了这样的判断之后,中年蓝衣人心中一惊,他阅历丰富,脑海里飞快的闪出两个可能:西野纵凤,南宫控鹤。
南宫世家居于大理,家传绝学控鹤手号称控人不动,最讲究手指的力道,可中年蓝衣人却判断这两人绝不是南宫家的人。两个青年虽然俊朗,面上却带着一层风尘,若非劳顿奔波所致,那必然是从西北而来,而西边的话,那便只有西野世家了。
心下飞快有了判断,中年蓝衣人却是不动声色,他并不想节外生枝,将注意力从两人身上移开后,只是粗略的打量了一下其他人。两个农夫装扮的男女,都是三十左右岁的样子,守在一个角落大口吃着东西。靠在一边树下有一个乞丐似的老头在乘凉,最后中年人才把目光投在茶寮的老板和伙计身上。
“四个肉饼,半斤切肉,再受累把这个水囊装满。”中年人将马腹上的一个水袋递了过去,临了跟了一句,“有劳店家了。”
两个蓝衣人快马加鞭跑了大半天,走了百余里,本是人困马乏,好不容易见到了茶寮,愿意是要歇歇脚,缓缓马力的,可是那两个他认为是来自西野世家的青年的出现却是个变数,让他不得不谨慎以待,本来想要歇息的计划立刻打消了,觉得还是立刻离开才是上策。
那店伙计接过蓝衣人递过的水袋和银两,脸上堆起了好客的笑容,一边忙活着一边寒暄说道:“好咧,客官稍等。听客官口音似是南方的,不知道两位是打哪儿来呀。”
“只管干活就是,不该问的别问。”那年轻的蓝衣人收到中年人的颜色,似乎有些紧张,听到伙计文化,不太客气的说道。
“得儿,客官莫怪,恕小的多嘴,看您两位爷似乎十分疲顿,往前还有二十里才能到临天镇,不如在我们和多歇一会,尝尝我们家特质的山茶和米酒,也好解解乏气。”
中年人本不想多事,可着伙计唠唠叨叨个没完,他只想快些离开,立刻道:“休要多嘴了,米酒就给我带上两瓶,我俩着急赶路,你手脚麻利些,我多给你银钱就是。”
那伙计高兴应承,动作果然快了许多。然而世事总是无常,中年人不想多事,可那两个青年却仿佛就要拂他的意,恰在此时开口道:“东阳世家的人果然好大的威势,好大的财气。”
五卷结束了,结的有点快。小五尽量快点叙述故事,新卷开始,保持队形!
第四百四十三章 杀人
“东阳世家果然好大的威势,好大的财气。”
突如其来的声音让中年人心中一紧,下意识的朝发出声音的那两个青年方向看去。这两个蓝衣人正是东阳世家的子弟,中年人叫杨远航,年轻的那个名叫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