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之我写的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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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之我写的无限- 第1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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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拍了马身一下道:“出发!”随后奔速马双蹄一蹬,顿时像一支箭一样飞奔出去。
    “驾!”其他人见状,也纷纷拍打着马匹,一个个也紧接着我跑来,为了以后有什么五花六门的任务,众人都学会很多种辅助技能,如骑马就是其中一种,当然辅助技能还有很多,例如:开车、开锁什么的,众人或多或少都会学一些,以防一时之须。
    ………
    迷雾森林距离魔狱森林不是很远,不过也有一段距离,要翻过几座大山脉,当然还有更直接的方法就是横过兽人帝国,从他们后方前进,兽人帝国的后方不远处就是迷雾森林。
    不过这方法显然不怎么可行,兽人帝国的兽族都要不怎么欢迎我们人类,所以一般来说,很少有人到兽人帝国的,当然,商人不同,他们看中兽人帝国的爆利行业——魔晶、异晶、兽皮等一系列物品。
    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们还是翻过几座山脉好过,虽然路程远了很多,而且时不时有大量山贼、强盗出没,不过显然比惹上兽人帝国里的变态好。
    打家劫舍这种行业,不论在那个世界都有的,强盗,如果人少少,还不知道谁打劫谁呢!人多了,我们打不过,还跑不过,何况我可不敢相信,有那个神级强者去当强盗,神级实力想要什么还不是动动嘴巴,所以说,以我的实力,遇上强盗,那算他们倒大霉了。
    至于其他人,他们还巴不得强盗、山贼的来临呢,很久没有动多手的他们,都想想拿强盗来练练手,热热身,至于安全问题他们却没有想过,反正到时危险来临时,自会有我出来解决,一帮无良的家伙。
    ………
    “驾!驾!”
    一阵急忙忙的驱马声传来,随后一股大尘卷席而来,漫天灰尘仿佛遮天蔽日一般,接着一股劲风吹来,顿时漫天灰尘烟消云散消失不见,刹时见到一群怪马飞奔而来,速度非常之快,仿佛就是逃命般狂奔追赶一样。
    这不用说就是我们一众人了。
    由于时间紧迫,浪费了一天时间我们才出发,而迷雾森林更是诡异非常,想找到精灵一族都不知道是何时,所以拼命赶路,就连吃饭休息也只是稍微停滞一会就又继续赶路。
    一路下来6个小时,我们大大小小遇到七起麻烦,多是一些不知所谓的强盗,其中居然遇到几只强悍的魔兽,不地也只是费了些力气,让他们迅速解决,没有给他们玩耍、练手的机会,让众人郁闷不已,不过他们也知道时间有限,所以也只是暗自郁闷而已。
    6个小时下来,让我更加佩服程啸他们买奔速马的主意,如果不是有奔速马在,我想我们一想上都不知道浪费多少时间才好,而奔速马的耐力值更让我吃惊,狂奔了这么长的一段路,我都还没有看到它们呼吸急喘,还是非常平和,想来它们的体力还非常充沛呢!
    而到达这里时,我们又已经赶了6个小时,而奔速马也气息急喘,口还流着些许泡沫,这个时候奔速马的体力已经大大下隆了,也没有之前那精神奕奕,眼中尽是疲劳之色,想想也是,全日不断狂奔12个小时,什么马都快要死掉了,而奔速马能支持到现在已经难得了。
    见天色已经暗淡下去,我抬起手朝从从示意停下来,双腿轻轻一夹,用力拉着缰绳,等奔速马慢慢停下来后道:“天色已经暗了,今天我们就在这里扎营,休息一晚,明天继续赶路。”
    “哦,终于可以休息了,坐了一天,屁股都有些发麻了,想不到骑马也是一种罪过。”程啸见我停下来休息,顿时大喜,迅速跳下奔速马,把马绳绑在树上,然后揉揉屁股有些抱怨道。
    “嗯,估计明天就可以到达迷雾森林了。”我看了看另一张大地图,对比一下,这里离迷雾森林已经非常近了,明天估计走跑上2个小时就可以到达迷雾森林的外围。
    扎营这种活儿,众人都不知道已经做过多少次了,熟能生巧这句话不错,只是一小会,众人就已经扎好营,摆好自己的帐篷,剩下只靠我了。
    见众人这么快搞定,我暗自点点头,效率才是最终要的,然后站起来,拿出几块低品质的玉石摆起阵法来,这段时间以来,一有时间我就研究阵法论理,希望再做突破,能摆上更强大的阵法,那时任务率和安全性就会大大提升。
    一个阵法都不知道能救上多少条人命呢,例如在海贼世界时,如果没有我最后那个阵法,郑吒他们都可能牺牲再多人才能换来那沉痛的回归,虽然最后还是牺牲几名新人,不过这结果已经是最好的,不是吗?
    布了阵法后,我回到自己的帐篷里,由于詹岚和小樱空不在,所以和我一个帐篷的只有铭湮薇这个绝色熟女在,然而,虽然美色当头,不过为了安全性,我只能暗自打坐调息,何况以现在的精力和心神,一天不睡,小意思。
    而铭湮薇乐见此也没有说什么,暗自打坐一会,也不扰我,悄悄地困睡过去,任务期间我们很少会疯狂缠绵的。
    翌日,清晨!
    虽然一夜未眠,不过以我现在的修为,精神还是非常饱满,神采奕奕的,仿佛一夜未宛如一小时般。
    昨晚都是风平浪静,一夜意外也没有发生,间中只有几只小夜兽在东跑西跳的,很是调皮、活泼,极像一个童心未泯的小孩子般。
    由于时间紧迫,我刚醒过来后,就唤醒众人,在众人无比幽怨的目光下,我道:“出发!”
   
第21章 进入迷雾森林


    这段时间有事,更新不定,请原谅!
    ……………
    两个小时后,我们终于来到目的地——迷雾森林。
    迷雾森林,是上古两大强大种族的精灵族和矮人族和上古元素族的栖息之地,迷雾森林很大,大到什么程度,没有人知道,而且迷雾森林也非常凶险,虽然魔兽,真兽和异兽数量比不上魔狱森林,不过也有着强大无比的强悍魔兽,异兽……
    再有就是,迷雾森林还有一处神秘之处就是——迷雾森林之所以叫迷雾森林,是因为迷雾森林长年累月都覆盖着一层层厚厚的迷雾,这雾很神奇,很古怪,它没有什么副作用,不过就是极限地阻碍人们的视线,就连暗精灵一族天生视力超群都不能看得长远,不过好在,几百米之内还是可以的。
    当然,而人类不可能有着和暗精灵族这样超强的视力,所以一般武者只能透视周围10多迷,而实力强悍的人则比他们强一些,不过居传言说:就是神级强者在迷雾森林里也只能透视200迷左右而已。
    所以说迷雾森林非常神秘,而精灵族和矮人族有着上古留传下来的特殊魔法,才能在迷雾森林里行走、活动,甚至还有人说:在精灵族和矮人族盘居之地有着强悍的防御魔法结界,才能驱散迷雾而建城。
    总而言之,迷雾森林就是一处诡异加神秘的森林……
    ……
    望着前方一望无际,片片绿油油的森林,我不由感叹一番,而此前迷雾森林果然如人们说的一样,外围的迷雾非常淡薄,不过也可以肉眼看出,前面森林间出现一层薄薄的青色淡雾,颜色很浅,不过森林之大,一片接一片,很容易分辨出来,那青淡色的薄雾仿佛给迷雾森林上了一层神秘的披纱一般,让迷雾森林显得更加神秘而幽深,不过在我看来,它仿佛给迷雾森林披上一件华丽优雅的衣裳一般,显得格外迷人而美丽。
    这里也有不少人类出出入入,他们也是一些冒险者和佣兵或佣兵团之类,虽然不敢深入里面,深怕触怒了两大种族,不过在外围也长生着很多年份悠久的药材和灵果,甚至传说级的药品,如果找到一两株,那么就代表他们发财了,所以冒险者们都喜欢来这里探险,药材多,而魔兽又少,比魔狱森林安全多了,当然,这安全是比魔狱森林而言。
    其实如果不怎么深入内部,在外围搜索,还是比较安全的,只是,人的贪婪心是无止境的,往往想像中可怕。
    “终于到了,不知道精灵族的地盘会在什么地方呢!咦,怪事,怎么我的精神力对这片森林一点反应也没有。”程啸下马后,深深吸了口气,然后感叹着,突然惊咦了一声,叫了起来。
    “啊,我的也一样!”经程啸这么一说,铭湮薇她也惊叫起来。
    “我的精神力也不能深入!”
    ………
    他们虽然不是擅长精神力者,也不是精神使用者,不过修炼了精神力法诀,多多少少也有着比普通人强大的精神力,而精神力运用之法,在现在拿回来的异能修炼心得那些也有,所以大家或多或少都学会一些自己能用的精神技能,如同:精神扫描,精神突击,那些精神普通运用方法。
    当然,由于他们不是专修精神力,所以比之张杰、詹岚和齐腾一他们,威力上简直一个天一个地,没法比,这时使用精神扫描,一点作用也没有,怪不得他们惊讶。
    不过他们素质不错,一瞬间就恢复过来,把目光投向我来,要知道,如果没有精神扫描这类型的技能在,而且又有迷雾阻挡,他们想找到精族一族之地,都不知道何年何月呢!而他们得知道我拥有比精神扫描还要特殊、强悍的空间技能,所以第希望放在我身上,如果连我的感知都不行了,那么时间上就更加紧迫了。
    见此,我带着些许微笑地向他们点点头,示意他们放心,其实在来到这里时,我就已经放开过感知了,虽然还是有些阻碍,不过只是微小而已,不足为患。
    果然,他们见我自信的笑容,顿时安心下来,心想,有龙哥在,就算不行,也得行,他们对的我信任,差不多已经盲目了。
    其实,我早就从蓝天华那里了解了一些迷雾森林了,大世家不愧是大世家,资料就是齐全,比一般途径要来的资料还要齐全很多,我没有对蓝天华说为什么要去迷雾森林,只说有要事,其实朋友之间,大多数友谊都建立在互相信任之中。
    在蓝天华那里了解到,迷雾森林一些特殊之处,如迷雾就是一处,这种迷雾不知怎么产生的,只是在迷雾森林存在时就已经出现,对人没有害处,也没有好处,除了大大阻碍视线外,还有效地阻拦魔法师和武者的灵觉。(灵觉,也即是精神力,以后统称精神力,以求方便。)
    还有一个重要的消息就是,有80%可能性,精灵族就居住在迷雾森林右上方角处,因为人们常见的精
    灵出没最为频繁的就是右上角处,而且还阻拦那些继续前进的人,所以人们猜测精灵族,就居住在那边。
    “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呢?居然全部乘坐奔速马,真有钱!”一个带着羡慕目光的男子看着我们身边的奔速马道。
    要知道,奔速马虽然不够飞炎魔马珍贵,不过也要1万金币一只,比起10万金币一只的飞炎魔马便宜
    多了,不过对于那些平民和冒险者来说,也够奢侈的了,何况我们还一人一只,就七只,也足足花去7万金币,这是些平民不敢想象的,或许他们一辈子也可能赚这么多钱呢!
    “那知道,可能是一些贵族世家子弟出来游玩的吧,又是一群靠家里的二世祖。”在那男人身边,另一个长有些青秀的男子,满脸忌妒之色,低声道。
    “嘘,你不想活了,这么大声。”旁边那名男子听后,顿时吓得脸色发白,拉住那他连忙道。
    ………
    我们这么一群,骑着一群对平民来说非常奢侈的奔速马,想低调也不成,顿时那些冒险者和平民都在低声议论着。
    听到他们的议论,我微笑不语,随后道:“我们要进去了!”接着皱皱眉头,看了看身边的奔速马道:“不过这些马怎么办,难道丢在这里。”这里方圆几十公里都是草原,没有什么客栈之类的,想寄托都不行,难道要丢在这里?
    “呃!我们也不知道!”经我一问,众人都不知道怎么是好,顿时无语。
    想不出个所以,我随后不想了:“算了,放弃吧!”虽然不想,有这种代步工具,比预期好一些,可能从迷雾森林出来,还要用到呢,没有了奔速马,那么前进速度不止慢上一倍。
    众人听后,虽然极其不舍,不过也没办法,总不能带着吧?
    突然楚轩开口道:“我们可以,让这些冒险者或佣兵帮忙!”
    我闻言,睛一亮,对啊,只要花费一定价钱,我想还要有人为我们守在这里的,在这里,可没有代路的马匹,如果放弃这些奔速马,等我们出来时,可能就要步行了,那样时间就会大大浪费,而且奔速马在这里,就算你再有钱,也不可能买得到。
    想到这里,我让程啸过去跟那些佣兵交涉,只是一小会,程啸就带着几十名满脸煞气的佣兵走过来,领头者是一名中年男人,看直来非常凶残,眼光锐利,实力呢,有着大剑师高阶,不过以我的眼光来看,他想突破进入圣级,都不知何年何月,完成没有底,想来他的潜力最大,应该就是圣级,神级他是永远不可能的了,当然,如果他有奇遇的话,那就另当别论。
    “团长!任务完成!”程啸走过来,对我大声道,接着走到我身边,在我耳边嘀咕了几句,说的是,雇佣条件和价钱。
    听后,程啸的话,我对着那领头的男子说:“想来我的队员已经跟你说的很清楚,那我就不再重复了,你们只要签了契约,这里一半费用就可以给定你,如果我们在内定时间没有回来,那么这些奔速马也是你的。”说完,我凭空拿出一袋金币出来,在手里晃了晃。
    对面那名领头,见我这么一个青轻人是团长,都非常惊讶,不过这些对他不重要,佣兵,只有你请得起,他们就为你工作,听我一说,那中年头领想了想,拿出一张契约纸出来,写下自己的名字,然后那张契约纸发出两道微弱的光芒,一道射向那中年头领,另一道射向我来,速度极快,瞬间就已经射入我们的额头,转眼即逝,而中年头领手中的魔法契约已经消失不见,这标示着契约已经成功。
    “给!”见契约成功,我把手里的装着金币的袋子,扔给他,随后对着众人说:“走!”
    言罢,我头也不回地走进神秘的迷雾森林去,后面众人都型成防守阵营戒备着紧接着我后面,时刻保持谨慎是必要的。
   
第22章 支线剧情开启……


    刚进入边缘,视线顿时变得迷迷蒙蒙起来,仿佛眼睛被一层薄薄的布纱盖住一样,周围变成混浊起来,模模糊糊,让人很不自在。
    眉头一皱,感知瞬间延伸出去,三公里最大范围,比之一些专修精神力的神级魔法师的扫描范围都强上很多,虽然还是大大限制,比全盛时期减少20多倍,不过有这么大的距离也知足了。
    “大家小心,据说就算外围也有时出没强大的魔兽,按防守阵营前进。”把感知维持于一公里内,随后叮嘱众人加倍小心,以防万一。
    “是!”众人齐齐应了声。
    不过,迷雾森林在边缘外围比魔狱林林的危险要小一些,如果运气不是差到衰家的话,在外围应该不会撞上强大魔、异兽之类的强悍怪物。
    而至于遇上精灵族和矮人族也不用害怕,他们都是比较善良的种族,只要你不要招惹他们,他们是不会袭击你的,当然如果你招惹了他们,那你就倒霉了,火气狂暴的矮人族定是用强悍的锤子砸死你,族人一族出了名力大无穷,一些圣级族人战士比之人类的圣级剑士或内功到达圣级的东方剑客都要强上一筹。
    而且法拉奇大陆四件神器,有两个神匠都是出只矮人族,而且矮人族打造的装备在大陆上都是顶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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