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是三个月后的黄昏,宛国都梁,驶来一辆奇怪的马车,一个面容黝黑的少年抖缰振鞭,驾驶著马车来到城门之下,这时城门已将关闭,那少年从怀中掏出通关文谍,那接过通关文谍的年老侍卫看了一眼,不由得吃了一惊,急忙恭恭敬敬的将文谍双手捧给那少年,一连声的道:“请进!”
那面容黝黑的少年也不言语,收起文谍,一振马缰,那马一声长嘶,泼喇喇扬起四蹄,冲进城门。
见马车已经进城,左近一个侍卫纳闷的转头向刚才那个看了通关文谍的侍卫说道:“刘河,刚才那是谁呀,瞧你吓成那样,看他这马车也不咋的,难道还会是一个大人物不成?”
那刘河瞧了这个年轻的侍卫,耐住心给他解释道:“你来这里不久,不知道一些大人物的僻好,譬如刚才这辆马车,你别瞧它外表不怎么样,显得很普通,却不知道往往那些华丽的马车都只不过是低阶官员们使用来壮门面的,而那些真正的大人物,他们往往显得很朴素,刚才那马车的车架都居然是用最上等的楠木所制,寸木寸金。”
“我大宛只不过是一个中等小国,能使用得起这种马车的,屈指可数。而刚才那人使用的通关文谍,居然是发自西越国左相琴何之手。一件小小的通关文谍,居然是堂堂长信七国之一的西越左相之手,可以想见,这车中人物的身份尊贵到何种程度。”
“而且刚才你闻到没有,那马车之中,还有著一股淡淡的香味,这种香味我老河虽也见识过不少大人物进城,便连我宛国宰相钱谦溢,使用的楠韵香,都不及这香味好闻。我只听说过,那些王侯之家,有的女子出行之时,马车之中都会放置一种一钱小小的香末其价值便是千两黄金的伽楠香。这种香味我老河尚且是第一次闻到,这马车之中,可能是哪一国的公主。不过最近,没听说过哪一国公主要来我大宛呀。”
就在老河迷惑不解的这当口,城门口又驶来一辆马车,不过这辆马车显得破烂了许多,刚才那驾马车虽然看著不起眼,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那辆马车里面,非同小可,这辆马车却是简简单单,不过驾车的少年却远比刚才那少年英俊潇洒了许多,他穿著一袭白色的儒服,却显得极为不适,身侧还放著一个长条形的包裹,老河在城门口干这一行干了足足有二十多年,识人的眼光那是毒到极处,一眼就看出这包裹里绝对是刀剑一类的兵器。
不过宛国平时多有武林人士出没,携带武器的不知凡几,也并不违法。只是那少年虽然穿著那件白色的儒服,觉得极为不舒服,但却神采扬扬,意气风发,似乎能为这马车之中所坐之人驾车,是他这一辈子最得意的事情。只是他剑眉凤目,一看便是龙凤之资,往后前程不可限量。但像他这样的人物,竟然心甘情愿的为另一个人驾车,而且倍觉荣幸,那老河不由得大为奇怪,心下不由得好奇这马车之中坐著的倒底是何人物?
就在那马车驶到门前之时,那少年跳下马车来,从怀中掏出一封皱巴巴的通关文谍,老河干这一行数十年,一眼就看出这份通关文谍是花钱买通关节方才批下的,像这种人平时他从来都是不屑一顾的,此刻心中却莫名的感觉到一丝异样。竟然和刚才一样,双手恭敬的捧著通关文谍送了回去,那白衣少年笑嘻嘻的向他道谢:“多谢多谢,老丈辛苦。”接过通关文谍,一弹身便上了马车,身手之矫捷,竟然仿佛燕子一般轻灵。
那马车缓缓驶向城内,比之刚才那马车泼喇喇的样子大不相同,就在这时,一股微风吹来,揿开了马车的帘幕一角,露出里面坐著的一个神情淡定如同老僧一般的黑衣少年,马车壁上,画著一朵灿烂的海棠花。花瓣娇艳欲滴,直如那二八初春的少女嘴唇一般柔软。
老河身子猛然一震,张大眼睛,不敢致信的看著那已经进入城中的马车,心中暗暗惊骇,不住的叫著一个名字:“书剑江山阁,书剑江山阁,难道是青主驾临!”
「冠盖京华」第六十三章匣剑帷灯
是夜三更,宛国都梁城之中,一个矫健的身影在屋顶之上纵跃如飞,疾向城东的“天长客栈”摸去,瞧他一幅夜行人打扮,近看来竟然就是日间在城门口处的侍卫老河。
地字第一号房中,一个白衣少年忽然微笑著向一边闭目坐著的黑衣少年笑道:“居然有人敢打我们的主意,看来今晚我们是不会太寂寞的了。这梁城也太小了些,比之我们的都城建业,实在是不可同日而语。”
那少年却一点表情没有,似是对身边诸事没有一点感觉。那白衣少年看了眼他,苦笑了下,说道:“这三个月来你都不跟我说话。接到这个任务,哈哈,居然要你与我一齐来宛国,除掉叛徒钱谦溢,这小子堂堂书剑江山阁青主,居然会贪恋荣华富贵,当了宰相之后便不认人了,听说他在宛国混得还很不错。”
那黑衣少年这时却开口道:“你堂堂一个‘死域’七重出来的香主,那是多高的身份,为什么要甘愿跟著我来这里受罪呢。钱谦溢成为宰相之后,知道背叛书剑江山阁的要怕后果,他原来就是书剑江册阁的青主,既然知道书剑江山阁的恐怖,还敢背叛,肯定会防著人来杀他,四周必定有著重重的围护,要想成功刺杀他而后逃离宛国,那是何其困难的一件事。何况,以你的身份,实在不该自动请缨来做我的下属的。”
那白衣少年闻言笑道:“我喜欢跟著你,便是做什么一方郡治的香主,还不如跟著你一起来这宛国玩呢,虽然这里比不上南唐,但那却也是自有其特色,可以一玩的。这可是难得的机会呀。”
说到这里,他顿了一顿,继续笑嘻嘻的说道:“何况,与其跟著那帮无聊的人干什么香主,这刺杀一国宰相的事情,却是要多刺激有多刺激,比之那个不知要好玩百倍。何况,听说钱谦溢可是有一个虽然得了绝症,却漂亮得像水一样的女儿哦,宛国美女如云,看看何尝不是一件赏心乐事。”
一阵衣袂声起,白衣少年倏然没了踪影,接著外面只听数声肢体相接的声音,接著白衣少年又倏然出现在屋内,只是手上去提著一个黑衣人。
那黑衣少年盘膝坐在地上,白衣少年的掌拍开那黑衣人,那黑衣人睁开眼来,不由得暗暗惊骇这少年功夫之高,自己苦练了几十年的真气,居然不及这少年三掌。但他立即跪地向面前的黑衣少年行礼道:“书剑江山阁宛国间使刘河,恭见青主!”
那黑衣少年微拂了下衣袂,微笑道:“哦,你怎么知道我是青主?”
刘河恭声说道:“日间属下曾见到过青主车座之内的海棠。便猜到青主定是受命来清理本阁叛徒钱谦溢。宛国的秘探被钱谦溢控制了将近三分之一,另外一部分掌握在白云香主之手。她采用壮士断腕的决心,忍著被钱谦溢捣毁这一部分间使的机会,将另一大部分人成功撤出。白云香主知道总阁肯定会派人下来除掉钱谦溢,是以留下了属下做为内应,接应总阁到来之人。只是想不到居然会是青主亲临。”
黑衣少年略为颔了颔首,淡淡道:“嗯,她这次干得不错,等我处理完这里事,但让她接管这里吧。”
那刘河犹豫了一下,虽然这位青主的护卫武功确是高强,可也不能从千军万马保护下的相府之中,杀掉钱谦溢呀,这位青主该不是决定要自己一个人便把钱谦溢杀了吧。因此还是不得不说道:“青主,要不要属下带您去见白云香主?”
那白衣少年摇了摇手,说道:“不用了,这里我们自己会搞定。你可以回去了,告诉你们白云香主,让她准备著手接收这里的一切密探势力吧。”
那刘河无奈的看了眼他们,这两人少不更事,年纪青青,口气不小,也不知道是怎么坐到青主之位的。居然把干了十数年的青主钱谦溢不放在眼里,人家可是凭著自己的能力慢慢的跨上了一国宰相之位,能简单么?
但他人言微轻,别说是青主,便是一个小小的白衣主人,他也不敢有丝毫违背,只得点了点头,告辞退了下去。
而他回去之后,连夜向白云香主禀报之后,那白云香主是一个头蒙面纱的神秘女子,只听她轻轻笑了一笑,转头望向梁都的方向,说道:“呵呵,倒是有趣啊,第一次见这么年轻的青主。居然如此自负,我倒是要去见识见识。”
第二天,风裂云到外面去转了一圈回来,就带回了关于钱谦溢的所有信息。钱谦溢,“死域”六重出身,被命为白衣主人,而后一路飞升,尤其是命令他到了宛国之后,更是如鱼得水,蛟龙回渊,很快便将宛国许多绝顶的机密带回南唐,十年而坐到青主之位,比之江山令主闵如水,速度都快了不止一倍。
书剑江山阁对他的评价是四个字:手眼通天。
在宛国二十三年,他一路升迁,直到如今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官至宰相,是书剑江山阁中了不起的一号人物,这种任务本来应该绝不应是一个青主前来完成,一般只有那从来没有露过面的紫主才能成功刺杀像他这样的不世枭雄。而这次,却成为了蒋琬真正晋身十二大青主之位的任务。所以,闵如水才同意让堂堂一名“死域”七重出身的香主风裂云前来帮助蒋琬。
钱谦溢知道书剑江山阁必会派人前来刺杀于他,而能接收这任务的,必是非常人物。所以每次出府,身边至少有上百位他花重金聘来的杀手保护。便算是江山令主闵如水亲自前来,凭他的天外玄功都未必能够一举将他击杀。是以钱谦溢才会如此的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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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盖京华」第六十四章匣剑帷灯
钱谦溢所住的相府,更是被设下了无数的机关,外围被三千精卫团团围住,连一只蚊子都飞不进去。不过最近钱谦溢的那个宝贝女儿,号称是宛国第一美女的钱扉,却得了绝症,钱谦溢对钱扉爱如掌上明珠,悬下千金寻求奇医偏方,只要能治好他的女儿,荣华富贵一应俱全。
因此一时间天下名医聚集宛国,好多人为了这千两黄金,都跑去一凑热闹,结果钱扉的病不但不见好转,反而更见沉重,钱谦溢大怒之下,将这些所谓的名医全部杖杀于当地,下令但敢揭榜者,若不能救活自己的女儿,流放三千里,永世不得返回帝京。
自此之后,那些所谓的名医虽然眼红那千两黄金的悬赏,却也不敢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有钱赚没钱花那总是不划算的买卖。是以相府一时间门可罗雀。钱谦溢请来太医就诊,都无奈摇头。也有一些名医自恃医术,揭榜入内,最后无不落个凄凉收场。从此再也没人敢进相府,自言可以治愈钱扉的病症。无人诊治,钱谦溢不得不把赏金提高到三千金,但依然无人敢为。
钱谦溢无奈之下,又再下令说只要能过得他的三关,可以证明确有独到医术,他可以让他们进去给钱扉治病,不但不会流放三千里,而且不论成与不成,都有一百两银子相赠,这样才又有人敢进去给钱扉治病。可进去之人,十有八九连那三关都没通过,而通过的人也是对钱扉之病束手无策,只得摇头叹息,拿起一百两银子灰溜溜的离开。三个月后,再也无人踏进钱府一步了。
听到这里,蒋琬忽然说道:“如此正好,明天我们就去一趟相府吧。”
风裂云刚才一句话就将刘河顶了回去,正是要显显威风,自视甚高。
不过听了蒋琬这话,却不由得大吃了一惊:“我没有听错吧,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难道你想要借给钱谦溢女儿的时候刺杀掉钱谦溢吗?知不知道钱谦溢设置的门槛有多高,那三关难倒了天下多少名医奇士。我们连钱府都进不去,还谈什么刺杀钱谦溢。而且就算真的刺杀成功了,那我们也逃不了了。还是另想办法吧。”
要是刘河在这里,听到一定会惊讶得下巴都掉下来,刚才那个还扬言自已可以轻松搞定的风裂云,此刻一听蒋琬说要去相府,竟然会有这种反应。
蒋琬却淡淡道:“我只是跟你说声,你去不去那那是你自己的事。”
风裂云一阵无语,只好投降道:“好好好,我去,去还不成吗。哎,真是怕了你了。我们这一去,该是羊入虎口了吧。真没见过你这样去刺杀人的,先把自己送到对手手上去,只要一个不慎,我们两个就永远都别想回去了。”
梁都,相府,门前忽然走来两个少年,一个一身纯白衣衫,背上长条形包裹裹著一柄长剑。身侧则是另一个气质淡定的少年。
相府总管王子规听到有人求见,一看竟然就这两个小毛孩子,居然也敢揭榜要求来治小姐的病。
年轻人年轻气盛不知道深浅呀,为了点小财就不顾自己的性命了。想到这里他不由得低头叹了口气,向两人说道:“两位小哥还是回去吧,每个人都想赚钱,但这钱也不是那么好赚的。可不要搭上了自己的小命,那就不值得了。”
白衣少年一怒道:“你怎么就知道我们是来这里骗钱的,难道我们就不能拥有著绝世的医术吗?”其实他自己更加心虚,因为他可是自认两人来这,就是送羊入虎口的。自己可是一点医术都不会,瞧身边这位神秘的少年,就算他医术再高又怎么能与那些在此道浸淫了数十年的老油条相比。连他们都一一败退离去,何况眼前这个少年。就算他从小在娘胎中就开始练习医术练起,那也是万万不够的。
王管家指了指两人那样一幅打扮,讥笑道:“你看你们像个大夫吗,一个携刀带剑,一个更像是一个读书的小哥儿,连个药箱都不带,哪里有一丝大夫的样子。”
白衣少年被他呛得一呃,想了想还的确,自己两人连打扮都没换一下,这就来这相府显摆,确实难以让人相信。便在这时,一辆神秘的马车从东驶来,驾车的是一个面容略显黝黑的少年,那马车四周都被白纱掩盖,车的四角悬挂著八串风铃,迎风摆动,发出清脆的“叮叮”之声,悦耳动听。
那黑衣少年从怀中掏出一排金针,向那王管家道:“凭这个,可以了吗?”
那王管家猛然一呃,他刚才只是看出那少年眼盲,以为他是那白衣少年的跟班,这时才知道原来这个少年才是正主儿,他不说话之时,任何人都可以一眼将他忽略过去,他只不是一个稍稍有点出尘气质的少年而已。但这少年一说话,那种不容怀疑的声音,让他不由得心头一突。
但他仍然不敢就这样放两人入内,凭著一排金针,但这少年却是个瞎子,就算他会医术那又怎么样,难道他还能凭著自己的感觉给人下针?那也太让人难以置信了。就在他犹豫著是不是要拒绝的时候,忽然从马车之中传来一个清水一般的惊讶声音:“错脉金针?”
这时那王管家才看到又有人来,那黝黑面容的少年从马车跳下身来,伸手从怀中掏出一份十分朴素的贴子,那王管家一开始没怎么注意,随手拿到手里打开,瞥了一眼,忽然面色大变,急忙躬腰低头,亲自走到马车前,那黝黑少年揿开车帘,从里面走下一个全身衣素的蒙面女子。那一刹那的风情,便连一向自诩心性坚定的风裂云都不由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