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我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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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我回去-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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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王答得谨慎: “没有不一致的地方。”

“少来了,球王,你才没那么逊。”

球王叹了口气,伸手拢拢头发,将头发拍回原位说: “根据库柏的说法,死者是年轻成年女性,可能在那里待了五年或五十年。在她被送上解剖桌之前,他只能说这么多。鉴证科发现一些不明的破烂物品、一枚牛仔裤钮扣和五六个金属环,可能是靴子的鞋带孔。头发也许是红色,但很难说。”

那一坨不晓得沾满什么的黑色。我说: “可能的死因昵?”

“天知道。库柏那死家伙——你认识他吗?他只要看谁不顺眼,就会给谁难看,偏偏他就是不喜欢我。除了她死了,其他什么都不肯明说,不骗你,福尔摩斯。就我看来,很像有人用砖头重击她头部数次,头骨都开花了——但谁晓得,我只是个警探。库柏还在喃喃自语,说什么死后侵害和受压骨折……”忽然间,球王眼睛不再瞟向马路,紧紧瞪着我说, “你干吗这么感兴趣?该不会是哪个线民为你死在这里吧?”

这么欠揍的人还能活到现在,我实在百思不解。 “我的线民没有被人用砖头敲过头,球王,从来没有。每个人都过得幸福美满,长命百岁。”

“哇哦,”球王双手一摊说, “小的该死。既然她不是你的手下,你何必在乎她出了什么事?而且,我不是挑毛病,但你又怎么会刚巧出现在这里?”

我把他该知道的告诉他,反正他也会从别人嘴里听到:年少的爱情、午夜约会、被人抛弃的英雄独自迈向冷酷的世界、聪明的抽丝剥茧。等我说完,球王睁大眼睛,神情敬畏带着一丝同情,我看了就讨厌。

“靠。”他说了一句,其实这个结论下得不错。

“深呼吸,球王,那已经是二十二年前的往事厂,爱火早烧完了。我会来这里,只是因为亲爱的老妹在电话里像是犯了心脏病一样,把我整个周末搞砸了而已。

“不过,兄弟,你还是快了一步。”

“我想哭的时候,一定会找你。”

他耸耸肩: “我只是说说。我不晓得你的办事方法,但我可不喜欢向我老板解释。”

“我老板非常体谅下属。对我好一点,球王,我有圣诞礼物给你。”

我将手提箱和装着菲菲相片的封套交给他——这件事给他办一定比我还快,也比较少阻碍,反正戴利先生似乎不再是头号嫌犯。球王检查提箱和封套,仿佛上头沾了传染病菌似的。 “你打算怎么处置这两样东西。”他问,“假如你不介意我问的话?”

“请几位下边的伙伴检查检查,只要研究个大概就好。”

球王眉毛一挑,但没说什么。他翻翻封套,读出上头的标签:麦特,戴利、泰瑞莎·戴利和诺拉·戴利。 “你觉得是家人干的?”

我耸耸肩: “近水楼台嘛。调查的好起点。”

球王抬头瞄了一眼。天空黑得像是傍晚一样,几滴大雨点掉下来,仿佛是下定决心真要下了。人群逐渐散去,继续做刚才的事情,只有几名小混混依然徘徊逗留。他说: “我这里还有两三件事要做,接着我想找女孩的家属简单谈谈,然后我们应该去喝几杯,就你和我,如何?聊聊现况。那小子可以留着看住现场,算是磨练。对他有好处。”

他背后的声响变了,在屋子的底层:一道长长的摩擦声,有人嘟囔的声音,靴子踩踏中空的木板的声音。几个模糊的白色身影闪过,带着阴影层层叠叠。光线从地下室窜出,有如炼狱的火光。殡葬人员将猎物抬上来了。

老人猛吸一口气,低声祷告,享受这一刻。殡葬人员低头躲避渐大的雨势,走过我和球王身边,其中一个已经开始抱怨交通。他们离得很近,我只要伸手就能摸到尸袋。袋子摆在担架上看不出形状,薄得像是没装尸体,轻得像是没有东西。

球王看着他们将担架送人厢型车后座。 “我去去就回来,”他说, “别跑开。”

我们去了几条街以外的黑鸟酒吧。由于这里较远又都是男人,所以消息还没传来。我第一次喝酒,就是在黑鸟酒吧。那年我十五岁,头一天到工地打工搬砖。对酒保乔伊来说,只要做大人的工作,就可以喝大人的饮料。乔伊离职之后,换了一个戴着同款假发的男人。酒吧里不再烟雾弥漫,却布满发酸的酒臭与体味,浓得化不开,除此之外没什么改变。墙上依然是不知名球队的龟裂黑白相片,吧台后方的镜子还是斑痕点点,假皮坐椅开膛破肚,五六个老家伙占着高脚椅,几个男的穿着工作靴,大多是波兰人,好几个一看就是未成年。

球王还没忙完,于是我让他坐在隐密的角落,自己到吧台去。等我拿酒回来,他已经拿起一支时髦的名牌钢笔,在记事本上奋笔疾书——重案组的家伙显然看不上便宜的毕罗圆珠笔。 “所以,”他一手阖上记事本,一手接过酒杯说, “这里就是你的老家,还有谁知道你老家在这?”

我对他咧嘴微笑,笑中参了一点警告。 “你一定以为我家在狐岩的别墅区,对吧?”

球王笑了。 “那倒没有。你一向表明自己是,呃,小康出身。但你从来不说细节,因此我以为你应该住在高楼大厦,没想到是这么,怎么说呢?多彩多姿的地方。”

“说得好。”

“根据麦特和泰瑞莎的说法,你和萝西私奔之后,就再也没回这里了。”

我耸耸肩说: “一个人能够承受的家乡是有限的。”

球王用啤酒泡沫画出一个漂亮的笑脸。 “回家感觉很好,对吧?即使和你想象的不大一样。”

“前提是家乡有好东西,”我说, “但我很怀疑这一点。”

他用痛苦的眼神看我,仿佛我在教堂放了个屁。 “我觉得,”他向我解释, “你应该用正面的角度看。”

我瞪着他。

“我是说真的,将事情由负转正。”他说完将啤酒杯垫一翻,表示就像这样。

换作平常,我一定直接告诉他这个建议有多烂,但因为我有求于他,只好压在心里。 “教教我吧。”我说。

球王仰头喝酒,摧毁泡沫上的笑脸,朝我摇摇手指。喝完一大口之后,他说: “相由心生,只要你相信事情对你有利,事情就会对你有利,懂吗?”

“不是很懂。”我说。球王只要肾上腺素分泌就会开始说教,就像有人喝了鸡尾酒就会流泪一样。我真希望刚才多点一杯烈酒。

“重点是信念。这个国家能够成功,靠的就是信念。都柏林的房地产真的价值每平方英尺一千英镑?放屁。但房价就是一千英镑,因为大家相信它是。你和我,弗朗科,我们都踩在浪头前端。八十年代的爱尔兰就是一团狗屎,半点希望都没有。但我们相信自己,你和我,所以才有今天的成就。”

我说: “我有今天的成就,是因为我对自己的工作很擅长。老天保佑,希望你也是,兄弟,因为我想破这个案子。”

球王瞪着我,似乎想打架。 “操,我对自己的工作在行得很。”他对我说,“他妈的在行到极点。你知道重案组的平均破案率是多少?百分之七十二。你知道我的破案率又是多少?”

他等我摇头。 “百分之八十六,小子,八十再加六。今天我来算你好运。”

我点点头,勉强挤出敬佩的微笑,让他赢这一局。 “嗯,应该吧。”

“妈的,当然是。”得胜之后,球王靠回长椅,忽然身体一缩,随即狠狠瞪着坏了的坐垫弹簧。

“也许吧,”我举起酒杯对着灯光,眯起眼睛若有所思,一边说, “也许今天对你、对我都是幸运日。”

“怎么说?”球王狐疑地问。他这家伙够了解我,知道不能大意。

我说: “你想想看,你每回遇到一个案子,最想要的是什么?”

“有人俯首认罪,外加目击证人和鉴证迹证。”

“不对不对,你没领会到我的意思,球王,你想偏了,我要你想得普通一点。简单说,身为警探,什么是你最大的资产?全世界你最喜欢什么?”

“愚蠢,让我和蠢蛋相处五分钟——”

“消息,是消息。有用没用,量多量少都好。消息是你的军火,球王,消息是燃料。没有愚蠢,我们还是找得到办法,没有消息,我们哪儿都去不了。”

球王想了一下。 “所以呢?”他小心翼翼地问。

我张开双臂,朝他微笑: “看你祈求什么啰,老兄。”

“穿丁字裤的凯莉·米洛?”

“工作上的祈求。所有你想要的消息,你自己挖不到的消息,这里不会有任何人告诉你,但都好好收藏在你最喜欢的老到观察家的脑袋里。这个观察家就是我。”

球王说: “拜托你帮帮忙,用我听得懂的话讲,弗朗科。说清楚一点,你要什么?”

我摇头说: “重点不是我。这是个双赢的局面。既然想把案子转成正面,最好的办法就是一起来。”

“你想办这个案子?”

“别管我想干什么,只管什么对你我都好,对案子就更不用说了。我们都想找出答案,对吧?这不就是最重要的吗?”

球王假装考虑片刻,接着遗憾地缓缓摇头: “不行,老兄,抱歉。”

是谁说不行的?我露出挑衅的微笑说: “你在担心吗?你依然是承办警探,球王,破案了也是记你的功。我们卧底组不搞破案率那一套。”

“唔,算你运气好,”球王答得平心静气,没有上钩。这些年下来,他比较懂得收敛了。 “你知道我很乐意找你搭档,弗朗科,但我老板不会同意。”

重案组老大其实是我的头号粉丝,但我想球王不晓得。我眉毛一挑,做出兴味盎然的表情: “你们的老板这么不信任你们?竟然不让你们自己挑人?”

“除非我有理由。给我明确一点的消息,让我说服他,弗朗科。告诉我一点传说中的重要线索。萝西·戴利有跟谁树敌吗?”

我不能挑明了说我知道不少消息,这点我们两个都清楚。 “就我所知,没有。所以我才一直没想到她可能死了。”

他一脸不可置信: “什么?她是白痴吗?”

我用快活的语气回答,让他去猜我是不是开玩笑: “她比你:聪明多了。”

“很无趣?”

“完全不会。”

“丑八怪?”

“这一带最美的,你以为我对女人是什么品位?”

“那我敢向你保证,她一定有敌人。无趣或长得丑或许有办法不惹人怨,但要是一个女孩有脑袋,有长相又有个性,迟早会惹人不爽,”他抓着酒杯,用好奇的眼神看着我说, “天真浪漫不是你的调调,弗朗科。你一定非常迷恋她,对吧?”

危险。 “初恋嘛,”我耸耸肩说, “很久以前了。的确,我可能美化了她,但她真的是个好女孩。我不晓得谁曾经和她相处不好。”

“没有怀恨在心的前男友?没有和谁大吵过?”

“我和萝西交往了好多年,球王,从我们十六岁开始。我想她在我之前交过两三个男朋友吧,但都是小孩子把戏:在戏院玩牵手、课桌上写对方的名字、三周后因为交往太累而分手。”

“有名字吗?”

他已经掏出亮闪闪的警探钢笔,看来有些可怜的混球得等不速之客上门了。 “马丁·荷恩,从前绰号‘多动儿’,但现在这样喊他可能不会有人应。他家住七号,十五岁那年曾经短暂地自称萝西的男朋友。在这之前是一个叫科姆的小鬼,原本是我们同学,后来举家搬到乡下。再来是八岁左右,她受不了激将法,就亲了住在史密斯路的那个赖利·史威尼一下。我很怀疑他们三个是不是还记得她。”

“没有女孩嫉妒她?”

“嫉妒什么?萝西不是蛇蝎美人,从不挑逗其他女孩的男伴。我或许长得不赖,但没有人知道我和萝西交往,就算知道,我也不认为会有女孩为了不让萝西触碰我的性感身体而对付她。”

球王嗤之以鼻。 “这一点我倒是同意。不过,弗朗科,请你帮帮忙,你刚才告诉我的这些事情,哪一样我不能从附近的多嘴老太婆身上问出来?要我说服上级让你加入,得有更明确的事证。给我两三个可能的犯罪动机,或是死者不可告人的秘密,还有——啊,对了,”他手指一弹,指着我说, “不如说说你们预定碰面的那一晚,给点目击线索,我们再看能怎么办。”

换句话说就是,小子,你十五日晚上人在哪里。我不晓得球王是不是真的以为我笨得听不出他话语中的暗示。

“有道理,”我说,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到十六日,也就是星期日到星期一之间,深夜大约十一点四十分,我离开忠诚之地八号的我家,走到马路尽头。我和萝西约好十二点左右碰面,不过得看家人几点就寝,以及什么时候有机会离家不被发现而定。我一直在那里待到清晨五、六点之间,我不太肯定具体是几点。其中我只离开过一次,刚过两点之后,大约五分钟。我到十六号去看是不是我搞错了碰面地点,看萝西是不是在那里等我。”

“有什么理由让你觉得她可能改在十六号和你碰面?”球王边问边用他自己发明的速写记号作笔记。

“在决定约在路口之前我们讨论过。这里的人常在十六号碰面,尤其是小孩。不管是喝酒、抽烟或接吻,还是任何家长不准你做或你年纪不到还不能做的事情,十六号都是唯一的选择。”

球王点点头。 “所以你才会去那里找萝西。你经过哪些房间?”

“我看了一楼所有房间。我不想惊动外人,所以没有喊她。一楼没有人在,我没看到手提箱,也没看见或听见不寻常的动静。于是我走到二楼,在右手边第一个房间发现萝西·戴利署名的字条。从内容看,她决定独自前往英格兰。我将字条留在原处。”

“我看过那张字条,没有注明写给谁,你怎么会认为是写给你的?”

想到他垂涎欲滴读完字条,小心放进证物袋里,就让我想揍他,更别说他竟然明示萝西可能反悔了,更让我火冒三丈。我很好奇戴利夫妇到底跟他说了我什么。 “当时这么推断感觉很合理,”我说, “预定和她碰面的人是我,假如她留下字条,就应该是给我的。”

“她没有泄漏任何征兆,让你感觉她犹豫了?”

“完全没有,”我露出灿烂的微笑,对他说, “即使现在也不晓得,不是吗,球王?”

“也许吧,”球王说。他在记事本上草草写了几句,眯眼细看。 “你没到地下室吗?”

“没有,谁都不会去。那里很暗,而且摇摇欲坠,又潮湿又有老鼠,臭得跟地狱一样,我们一向敬而远之。我没有理由认为萝西会在那里。”

球王拿笔敲牙,低头审视笔记。我灌了三分之一杯啤酒,心里匆匆思考着当时的情景:我在楼上怅然若失,萝西会不会就在地下室,离我只有数尺之遥。

“所以,”球王说, “尽管你认为萝西的字条是分手信,你还是回到路口继续等她,为什么?”

他问得轻松平淡,我却逮到他目光凌厉一闪。这贱坯可是乐在其中。“谁都期望春天常在,”我耸耸肩说, “况且女人总是善变,我想我得给她时间让她再回心转意。”

球王大男人似的轻哼一声: “女人嘛,是吧?所以你又给了她三四个小时,之后便远走高飞了。你去了哪里?”

我按照事情先后,告诉他空屋、恶臭摇滚乐手和慷慨妹妹的事,不过没提名字,免得他去骚扰人家。球王边听边记,听完问我:“你为什么不干脆回家?”

“冲动,还有自尊。我本来就想搬出去,不管萝西如何,我都不会动摇。英格兰对我一个人来说没什么意思,但夹着尾巴回家也好不到哪儿去。既然我已经准备好离家的一切,那就继续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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