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新郑当守陵人》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我在新郑当守陵人- 第6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老钟苦笑了一下:“什么烧伤啊,是鬼拍肩!”

“鬼拍肩?”这个新鲜词给了我无尽的想象。

“这就是在洛阳那个将军冢里,那个无头将军给我的馈赠!”

老钟又翻了一下老苗的眼帘,把了一下他的脉搏,确定老苗的状态后,思绪这才飘回到了几十年前的洛阳。

自古洛阳都是墓葬的集中地,自古有“邙山头上无闲土,尽是帝王将相冢”的说法,墓葬多了,盗墓也就多了,不仅有私下里民间的翻山客、摸金校尉,而且还有一部分是官方的奉旨盗墓者。

建国以后,文物保护之风劲吹,为了对一些文物进行保护,老钟等一批专家对一些被盗得千疮百孔的墓葬进行抢救性发掘。来到洛阳之后,就听说了奇怪的无头将军墓。

在洛阳偃师县西北的土丘里有一个著名的大墓,虽然盗洞林立,但是却从来没有盗墓贼光顾,自称翻山客的盗墓贼甚至谈之色变,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都传说这个墓里有一个无头将军把守,凡是下到墓里的盗墓贼,无一能幸免。

好多胆大的盗墓贼不信这个邪,就祭了祖师爷以后打通了盗洞下了大墓,但都是有去无回。传说,解放前有一支属于开封皮影潘家的盗墓贼就不小心进了无头将军墓,结果再也没有出来,守在陵头上面的搭档急了,密告家里。结果,呼啦啦来了将近十几个专业盗墓贼,领头的秉烛人听了搭档的介绍,叹气说可能遇到了扎手墓,就咱目前这点儿人没运气,也没本事进去,咱们现在也别盯着墓里的明器了,赶紧把咱折在里面的人的元身拉上来看看是死是活。

大家听了秉烛人的话一致觉得有理,于是一伙盗墓贼破天荒地不是为了墓里的明器而在一座墓顶大费周章。第二天夜里,须发花白的秉烛人眼睁睁地看着两个皮影和两个棒小伙子顺着盗洞下去之后就再也没了声响,这下才知道墓里的东西不是一般人能碰得的,可是潘家已经有三个人下到了墓里,要是一般的盗墓蟊贼早就吓跑了,可是这家传的世家就是有一股拗劲——不盗你的墓行,可我得把我的人带走。

老秉烛人牙一咬,一跺脚:“快马去太原,请掘子门吕家的人,就说我愿意把咱家的香炉放到他的炉下面。”把象征潘家盗墓标志的青铜香炉放在人家的香炉下面多供一炷香,就表示原来平辈论交的开封潘家自愿服低,认掘子门为前辈。

山西掘子门的吕家是最不信邪的盗墓世家,凡是被他们盯上的大墓无一能幸免,但是吕家却遵循着盗墓一门最古老的规矩,不毁尸,不夺礼器,只取浮财,所谓墓里浮财也就是那些豪富墓主留在墓里显摆的东西,留之无用,取之无害。掘子门也算是盗墓行当里的古典派了,虽说发的是不义财,但是口碑极好,向来有胆大、仗义、顾人的说法。

潘家的人带了自家的铜香炉去,结果又被吕家客客气气地连人带香炉给送了回来。人家的掌灯人说了,虽说是见不得光的行当,但都是祭的同一个祖师爷,这点忙是应该帮的,就是希望拉上来元身后,潘家能够送一只人形皮影给吕家的孩子玩。开封潘家是以操控人形皮影来盗墓的,人形皮影可谓不传之秘,但是为了救人,潘家秉烛人咬牙答应了。

随着潘家求救的人回来的是两个人,一个老头和一个十五六的半大少年,两个人都瘦骨嶙峋,一副饿痨鬼的样子。这两个人在墓顶先祭过了盗墓祖师爷,然后开始脱衣服,在一群大老爷们的注视下,这爷俩脱得一丝不挂,然后从随身带的小罐里掏出来一团团黄灿灿的油脂,看着似乎是牛羊油之类的东西。两个人就这样开始互相朝身上涂抹,除了脸上的眼睛和耳朵都抹上了厚厚的油脂,抹过一层黄油就刷上一层薄牛皮,总共抹了三层,两人周身上下都紧紧地裹了三层弹性十足的薄牛皮,据说这种牛皮是通过特殊方法揉制的,薄如纸,伸缩如筋。

两个人装备齐全以后,就开始不断地晃动肩膀,嘴里念念有词,并且用一种奇怪的姿势扭动起来。就在潘家一双双夜光莹眼的注视下,这爷俩的身体不断地缩小,不断地收缩,就像突然变成了两条细棍一样。整个人的骨骼好像全部被打开重组了一般,整个人的身体已经超出想象地紧紧箍在了一起。

原本想着这两个人缩骨到这份儿上,就已经差不多只能移动了,别的都干不了。谁知道,两人竟然抄起了两只炒勺一样的小铲子开始按照自己勘定的方位重新掘洞,而且洞口不大不小,就比照着两个人身材的直径挖的。

潘家的翻山客一个个都屏住了呼吸,一脸吃惊的表情看着两个人一前一后嘴里叼着一支特制的焰烛从盗洞里钻了进去。

墓顶上就剩下了傻愣愣的一群潘家的人。月光银照,四下寂静无声,一群人就这样看着爷俩像蚕一样蠕动着钻进了只有大号盘子大小的盗洞里。

过了有一袋烟的工夫,在原来开封潘家所挖掘的盗洞里,一个人头冒了出来,静静等待的人群一下子激动起来,有个人低声说:“是三叔,是最早下去的三叔。”人们赶紧都搭把手拽住肩膀往外拖,但是拖到一半,高兴劲儿就没了,人已经凉了,而且从腰部以下全都没了,下半身残破不全,而且留有牙齿噬咬的痕迹。紧接着又冒出来一个人,正是昨夜下去的两个小伙子中的一个,只见他双眼紧闭,面若金纸,呼吸微若如游丝,身上的衣服好像被利器给撕破了一般,残破地挂在身上。

还没等把这个安放好,山西掘子门的那个年轻小伙子也紧随其后钻了出来,身上的牛皮已经被抓掉了,五条鲜明的指痕抓在他的背上。他满脸是汗,双眼噙泪,嘴巴里好像被堵上了东西,指手画脚在比画着什么。

大家转眼再看那个盗洞,掘子门那个老头也冒出了头,一脸的紧张神色,使劲儿地向外伸着手,用力地向洞外挣扎,眼看上半身已经爬出了洞口,只见一只黑色的枯爪呼地一下从老头的背后冒了出来,一把抓住正在向上爬的老头,刷地一下就把老头又拽了回去。

大家顿时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弄懵了,老头就这样挣扎着被背后的那只黑色枯爪活生生地抓回了墓冢中。

月光下,一群目瞪口呆的人和一个无声流泪的年轻人就这样定定地看着那只阴森森的盗洞。

老秉烛人立刻拉住了想要重新钻回盗洞的年轻人,谁知道那年轻人看似瘦弱,力气却大得惊人,一甩之下就把潘家盗墓的老大给甩开了丈把远,然后快步朝洞口扑过去。

老潘着急之下立刻吼了起来:“给我拦住他。”几个皮影世家的年轻小伙子应声而起,死死地按住了想要钻进洞去的小家伙。

这个年轻人干咳了几下,咳出来毛线团一样的一块毛发,立刻号啕大哭起来,但只是张嘴,却无声,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盗墓规矩,人不出墓不言声,怕生气冲撞了死者的亡魂。眼下虽然年轻人出了墓,可是老头却依然在墓里,而开封潘家也有一个人在墓里。潘家皮影的意思就这么算了,可是这吕家的小年轻人却不愿意,执意要救老头出来。老潘仔细一打听才知道,感情这个年轻人是掘子门的少掌灯,怪不得老吕家派他来,而且刚刚那老头拼了死命也先救了这年轻人出来。

这年轻人倒不是个没良心的,这老头虽然不是吕家的人,可却是他的老家人,待之若叔,如今老头为了救他折了进去,他自然不能不理。

我好奇地听老钟讲故事一般讲述他从别人那里听来的历史段子。这个家伙就是有这个本事,任何平淡无奇的故事在他嘴里一讲,立刻就具有了传奇性,虽然这其中的真假值得考究。

“后来呢?”我好奇地问。

老钟似乎有意吊我的胃口,又仔细地查看了一番躺在背包旁边的老苗。看老苗呼吸平稳,一切正常以后,还不讲,又仔细观察了一下四周,皱了眉头。

在旁边墙上,有一幅幅的壁画,其实这些壁画我们在刚出鼎的时候也都看到了,但是没有仔细去看,现在随着老钟的视线仔细观察,才发现壁画上刻画的都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宫廷仕女,而仕女的脸上此刻都挂着一颗颗晶莹的泪珠。

“不对啊,这里不应该有这个出现的,除非能够流动!”老钟很是意外地看着这些墙上的露珠,核桃脸上耷拉出不愉快的神色。

“怎么了?”我好奇地问他。好像他从周围有所发现,莫非是发现了一些新的线索?其实我也知道,目前我们常规出墓的机会很小,但是除非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是绝对不能动用背包里的定向炸药的,虽然这些炸药安置好炸点以后能够在顷刻间挤压出一条直径五十厘米,长度约为十米的通道,这样就可以差不多直达地面了,但是这样一来,这个墓室的结构就给彻底破坏掉了,老钟和老苗肯定不愿意,不过,为了活命顾不了那么多了。

老钟显然没有想到我正在琢磨怎么破坏墓室,显然他误会了,看着我时而紧握拳头时而比画有点儿神道的样子,老钟想拉回来我的注意力。

“还好今天我们只是遇见了槐瘤虫,这种虫号称是用人血饲养培植,密封在人头颅骨里面用人油熬制的蜡固化起来,传说被这种虫子寄生的人可以继承人血饲养那个人的记忆,而且身体行为都将受到这种虫的影响和控制,但是比起血头虱来说,这个家伙有两个优点。”老钟顿了一下,有点儿担忧地继续看了一眼墙壁上的露珠。

“这种虫子还有优点?什么优点啊?”老钟的话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第一,这种槐瘤虫可以搜集血液中的毒素,它们是以血液中的毒素为食的,在吃光血液中的毒素以后,自身会产生另外一种毒素,但是在自身毒素产生之前,它倒是个很好的净化器。这就是刚才我为什么不着急的原因。第二,这种虫子,每次只出现一只,这也是它的一大优点!”老钟一本正经地对我说。

“什么?这个也算优点?”我怀疑他的脑子秀逗了。

“对,如果要是和血头虱比起来的话,的确算得上是优点了。”老钟说完这话,眼神随即变得迷茫起来。

那次事件是好多盗墓圈里的人都不愿意提起的,享誉南北的开封和山西两大盗墓世家同时折戟洛阳,这让许多盗墓贼始料未及。因为掘子门和皮影潘家是那么的声名显赫。

虽然最后两家对那次事件都三缄其口,但还是有一些细节,星星点点地泄露了出来。这就使其他的盗墓贼对那个墓敬而远之的原因。

“后来呢?”我还是那个相同的问题。

“后来,掘子门并没有拿到老潘家的皮影戏,而老潘家也是损兵折将灰溜溜地回了开封。这件事的直接后果就是:虽然这个墓上被人掏了无数的盗洞,但是真正在这里面有收获的几乎未曾听闻。”

老钟他们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都以为是地方父老的穿凿附会,其中不乏夸张的成分,以期望用这些神秘的传说来恐吓赶走盗墓贼。年轻气盛的老钟豪气万千地率领自己的队伍日干夜干,马不停蹄地进行发掘,对那个故事并不理会,最终他为自己的轻慢态度付出了代价。

老钟他们的发掘进度相当快,快得简直不可思议,而且最令人兴奋的是,原来传说中已经被盗空的大墓竟然是满满当当的一室陪葬品。碰见这种情况是每个考古工作者最高兴的事情,试想,本来迎娶的新娘是传说中的丑女,一揭盖头才发现原来娶回家的是绝色美女,怎么能不让这个老公兴奋得直流哈喇子啊。

在发掘现场,老钟就像那个流哈喇子的老公。因为现场发掘出来实在太多的好东西。鼎、壶、盘、簋,大型物件接连不断,小的饰物更是不胜枚举。最令人惊奇的是,在主墓室的棺材位置没有任何的棺椁,而是在椅架子上摆了一副盔甲,一副闪亮闪亮的金色盔甲。这副盔甲引起了大家的极大思索,好多人都通过这副盔甲来断言墓主人的真实身份,考古界就开始质疑这是个方士墓的说法。面对这副国宝级的盔甲,大家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讨论。

但是,在发掘现场,老钟却发现了另外一些让他奇怪的事情。就在那些宝物的不远处他发现了历代盗墓贼的骸骨。有的人身边还残留着当年的盗墓器具,最早的一个盗墓贼甚至都可以追溯到东汉时期,那可真是个奉旨盗墓的时代,老钟边慨叹边替那些盗墓贼不值,因为他们就死在离主墓室不远的通道上。各朝代盗墓贼的骸骨歪七扭八地散落了一地,这些骸骨有的椎骨被扭断了,有的却是完整无损。这些盗墓贼几乎就离这些宝藏只有一步之遥,但是都死在墓室外面,如果是现在的老钟,面对这种情况肯定要问个为什么,但是被巨大的成绩冲昏头脑的老钟哪里还顾得上这些,只顾催着大家赶紧把所有的文物清理出来。

那副盔甲当时由考古队中最持重的张斌清理,他对文物的爱护达到了一种偏执的地步,这个性格几乎人所共知,谁要是不戴手套碰一下文物,他都要跟人拼命。可是那副盔甲实在是太闪亮了,几乎就像刚刚从武器作坊中取出的样品一样。考古队的一个年轻人王晨好奇地拿了头盔戴在头上试大小,结果被偶然进帐篷的张斌发现了,他狠狠地斥责了王晨,王晨当时有点儿窘迫,很不好意思地把盔甲放回了架子上。但是就在放的时候,他发现这副盔甲上用篆书写着“触者恒死”,这个发现并没有平息张斌的怒气,他几乎是推搡着把王晨送出了自己的帐篷。

大家几乎都习惯了张斌的这种神经质的举动,所以就在第二天他没有出现的时候还开玩笑说张斌气得起不来床了。大家直到中午才从脸色阴沉的老钟那里得知,张斌已经被送往医院了,就在早上,有人进张斌的帐篷时才发现张斌横躺在行军床上,嘴中白沫四溢,出的气多,进的气少,经过检查发现,他的胸口部位赫然有一只黑色的手印,那只手印就像一只没有皮肉的骷髅手一样,重重地压在张斌的胸口位置。

这个消息对于正在热火朝天清理文物的工作队员们来说,不啻是一盆兜头凉水,大家的热情一下给浇灭了。于是个各种版本的传说又重新开始在考古现场流传了起来,有的人说什么古代埃及神秘的法老诅咒,有的人说什么将头,还有说什么诅咒的,也有人说是无头将军什么的。

老钟凭借自己过人的威望很快就平息了各种流言,指定了另外一名叫吴军的年轻人来清理那副盔甲,那个年轻人很欣喜地接受了这个任务,在拿到盔甲的当天也是爱不释手。当然他也发现了写在盔甲上的那四个篆字,不过他也没有把这个警告当成一回事,对这个盔甲也像张斌一样投入了极大的热情去清理研究。由于那副盔甲依然存放在张斌的帐篷里,所以吴军总是从自己的帐篷里去张斌那里工作。有天晚上,他无意中把自己的一件随身物品落在了工作现场,于是半夜去张斌的帐篷里拿。

他刚进帐篷,就看见金色的盔甲不在原来的位置,他急忙去找,只见在帐篷放行军床的位置上,一只枯黑的手正缓缓地把盔甲往身上扣,而那个人,赫然是一个无头人。

第二天早上发现吴军的时候,他已经嘴歪眼斜地躺倒在张斌的帐篷里几个小时了,嘴里的涎水流了一胸口,就像中风了似的,嘴里呜咽着说不清楚话,老钟贴近他的嘴边才费力地听到了两个含混不清的字眼:“无头!”而他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架子上的那副金色的盔甲。无巧不奇的是,在他的脖子和后脑处,都有一个黑色的枯骨手印,与张斌身上的一模一样。

接连倒下了两个人,而且都是被同一种奇怪的手印所伤,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