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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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配-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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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如初想了想道:“如果令主子信得过我们,可以让我们当面诊脉,看病就医,并非恶事,讳疾忌医不可取。”
    喜鹊犹豫了一下,道:“你有把握?”
    沈如初笑道:“把握这个词也讲究一个度,就看你主子是否信任我。”
    喜鹊笑道:“自然是信任的,我们主子也略懂医术,翻了医书,对了你的方子,才知道你的用药巧妙之极,药性轻重始终,不多一味也不少一味,所以才巴巴地又让我来请你。你别说,你一个姑娘家学医真不容易,能有所成更不容易了。”
    她快人快语地说了一通,沈如初好脾气地听着,知道这是个大人物,连个丫鬟都穿金戴银的,一副落胎药就给了二十两诊金。
    “算了,我也不和你罗嗦了,我先回去和主子转达你的意思,若是成了,免不了要让你上门一次,你可要做好准备。”喜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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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 婚期在即云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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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如初本以为这喜鹊去了就回,很快便有回音,当即地翻出很多医书,针对女人小产后的调理、食药落胎的调理等,她细细地梳理了一个小册子,又去找脉相记录的书籍,根据不同的脉相确定这个人的疾患和体质,从而对症下药。
    林子清看沈如初忙乎着,在她身边转悠了许久,然后极不自然地拿出一本《千金方》扔给沈如初,道:“这是我在京城时寻来的,对治疗和调理妇疾甚为有效,借你看两天吧。”
    沈如初笑道:“多谢林大哥。”
    被她这一声“林大哥”叫的不好意思,林子清干脆坐下来,道:“那个啥,妹子,以往有失礼的地方还望多多包涵。”
    沈如初噗嗤笑出来,道:“林大哥怎么这么客气,过去什么失礼的事,我可是都忘记了。多谢林大哥借书,我一定认真研读。”
    午饭的时候,唐天瑞找了个很烂很假的借口,说是请教问题,然后请沈如初到隔壁的小酒家吃饭,还是老宋夫妇接待,老宋上前笑道:“沈姑娘,还是凉拌笋干、木耳烧肉、油拌鸡丝吗?”
    沈如初隔三差五到这里吃饭,一来省事,二来这里吃饭便宜,而且老宋夫妇为人热情善良,饭吃得特别舒心。
    “我先问问唐公子。”沈如初笑眯眯地看向唐天瑞,唐天瑞不自然地笑着。道:“都可以,我不挑食的!”
    不挑食?是谁整日里嫌弃医馆老婆子做的饭菜不可口,叫嚷着自己来了安阳城不到三个月瘦了好几斤?这都是哪个哦!
    唐天瑞拐弯抹角地表达了来意,他想在安阳城寻个姑娘。明媒正娶,但前提是要像沈如初一样聪明美丽,最好还是学医的。
    沈如初喝了一口茶,差点喷出来,这择偶标准也太奇怪了吧?为什么要以自己为标杆呢?
    “你虽是京城来的公子哥,但也别小瞧这安阳城,这里可是藏龙卧虎,名门大族多得是,你想要什么样的富家千金没有?”沈如初放下杯子问道,她总不能自作多情地以为这唐天瑞看上自己了。
    唐天瑞脸色通红。嚅嗫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那些所谓的大家闺秀一个个矫揉造作。我不喜欢。”
    沈如初心中冷笑,这唐小三大概是挑花眼了,谁不知道他家里是当官的。祖上也都是当官的,至于多大的官她并不清楚,但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坊间传言在那里,即便是个小官,那也能捞些油水,家境定然是好的,何况唐天瑞通身装扮处处透露着贵气。
    “我看公子是挑花眼了。各花入各眼是没错,但门当户对是古训,要想婚后日子好,门当户对是少不了的。”沈如初说完这话埋头吃饭。不再理会他。
    唐天瑞叹了口气,道:“你不懂。我最近很煎熬。”
    沈如初没心情去安慰他,换句话说,她也没资格去安慰她,如果两世为人,连唐天瑞这点小心思都不懂,那真是白活了!可她懂了又怎样?她已经选定了文旭,大张旗鼓地定了亲,就算没有爱情,难道没有责任吗?
    她不是不懂,只能装作不懂。
    沈如初仍旧每日去医馆做事,下工的时候,文旭的两个兵蛋子和秋蕊会过来接自己,然后安妥地将自己送到沈家。
    她一直等着那喜鹊回头找自己,结果一等半个月,没见到喜鹊的音讯,却等来了自己的婚事。转眼之间到了二月二龙抬头,因为婚事定在了三月初,沈云忠便和沈如初商量,医馆的事要先放下,婚礼嫁妆该准备起来了。
    沈如初想想也是,不管怎么说,也不管什么原因,婚姻是大事,既然是大事就不能太马虎了,于是去医馆告假。
    “唐公子呢?”沈如初问秦子辉。
    秦子辉的八卦天赋再次呈现,神秘道:“唐公子最近心情不好,昨晚上又醉酒了,现在宿醉未醒,我看哪……”
    沈如初急忙打断他的话,笑道:“我看哪,你该做事去了。”她有时真替秦子辉着急,按理说他年纪也不小了,整日里在医馆打杂,半点本事没学到,想“熏”出一个医者来,那要“熏”到何年何月?
    “沈姑娘好。好久不见了。”唐梦瑶从里屋婷婷袅袅地走出来,神采明亮,双目含笑。
    沈如初急忙行礼,道:“见过唐小姐。”她已经发现唐梦瑶的头发盘起来了,是妇人的发髻,却也不敢贸然称她为“宫夫人”,虽然这种可能性近乎百分百——她与宫云枫本来就是婚约在身的表兄妹;再者,若是嫁了别人,她又怎么会离开京城来安阳呢?
    唐梦瑶笑道:“好妹妹,你该叫我一声宫夫人了。”
    正巧宫云枫也从里屋出来,仍旧是一身宝蓝色的长袍,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玉簪缎带,神采飞扬,与年前最后一次见到的颓然和伤感不同,如今的宫云枫整个人像重生了一般,带着一股蓬勃的朝气和喜意,沈如初微微有些失态,急忙行礼道:“见过公子。如初恭喜公子、夫人喜结连理,祝愿二位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宫云枫眼中的沈如初更加明丽动人,像一颗水润的宝珠,闪烁着柔和的光芒,那是智慧,那是温情,那甚至是她勤奋之中的一点点慵懒。
    唐梦瑶看见自己丈夫眼中的异彩以及那转瞬即逝的怅惘,急忙道:“多谢妹妹,妹妹也要抓紧啊,找个如意郎君。”
    沈如初吸了一口气,心说:总归要过去的,自己那点小心思应该瞒不过宫云枫这样的人精,但那又怎样?男未娶女未嫁,少女怀春有何不可?如今他已成亲,我也要嫁作人妇,尘埃落定,何苦为难自己?
    “多谢夫人关心。我今天来就是为了亲事告假的,下月是我的婚礼,爷爷让我家去稍作准备,所以,还请公子、夫人准许。”沈如初浅浅地躬身,眼角的余光瞥见唐梦瑶的欣喜甚至是激动。
    “这是好事啊!我恭喜妹妹了。桃红,快去将我的百宝箱取来,我要给沈姑娘准备一件贺礼。”唐梦瑶笑道。
    宫云枫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失落,轻轻地落座,和唐梦瑶的欣喜截然相反,道:“寻的是谁家的公子?为人怎样?”
    沈如初平淡地答道:“这人您也认识,就是文旭。为人嘛,公子恐怕比我还清楚。”
    宫云枫微微一吃惊,继而笑起来,道:“不错,文旭是我在安阳城认识的、为数不多让我欣赏的人。”末了,他又道:“这样我也就放心了。”
    因为他这句话,唐梦瑶欢喜接百宝箱的动作倏然停在了半空中。
    最后,唐梦瑶选了一对精致的翡翠耳环送给沈如初,沈如初倒也没有太推托,开开心心收下了。
    “这段时日,如初做得不好,又总是为琐事所绕,未做到全心全意投入学医之中,又时常告假,如初愧对公子的栽培。不管如初是否成亲,今后都还想继续学医,也会更加努力学习,恳求公子和夫人不嫌弃,继续给如初这样一个机会,让如初继续在医馆学习。”沈如初恳切地说着,她要为自己的后路做好铺垫。
    在现代,女人一旦结婚成家,在事业上就会走下坡路,接着会因为生育问题受到种种歧视;在大燕这个崇尚礼教的过度更是如此,女人一旦成亲就只能相夫教子、侍奉公婆了,宜室宜家才是对一个女子最高的评价。
    可她想学医,想继续追梦,她不怕别人非议和笑话,她能咬牙坚持。作为安阳城最大的医馆,馆里的大夫有很多来自京城,宫氏更是曾经的御医世家,这无非是自己学医和接近梦想最好的去处。
    唐梦瑶想说话,却被宫云枫抢先道:“你很有天赋,想法也多。成亲之后继续回来当学徒吧,以你的水平明年应该可以出师了。”
    沈如初急忙行礼,喜道:“多谢公子,多谢夫人!”
    宫云枫无异于给了她两个承诺:一,可以继续在医馆做事;二,不出意外的话,明年出师,那么可以登堂问诊,正式成为医师。
    沈如初欢喜了收拾了自己在医馆的东西,无非就是些纸笔书籍,跑堂时换的千层底布鞋,然后如同往常一样做事,临下工的时候才把自己的活儿给交接了,她整理得很仔细,全部用笔记录了,又认真地和秦子辉等人交代了。
    唐梦瑶笑道:“沈姑娘做事真的很细心。我很喜欢她。”
    宫云枫淡淡一笑,道:“她何止是认真。她很适合当一名医者,有一颗父母心。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是抱着一只小猫来就诊。”
    唐梦瑶见丈夫神色平常,倒也不好说什么,只得转移了话题,笑道:“不知她这位夫婿如何,是不是配她这般的人品长相?我听说马元帅的公子可是相中了她,一直想纳她当个贵妾。”
    宫云枫听见她提起马文俊微微不喜,道:“等一下说不定你就见着了。”
    正说着,文旭便进了医馆,来接沈如初下工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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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4 备婚礼好事连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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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梦瑶从帘子后面悄悄看过去,见文旭是个高大威武、眉目清秀的少年,但从相貌上看,与沈如初倒也相配,但男人最重要的不是相貌,而是内在,至于内在,那包含得东西实在太多,人品,性情,才学,家境,出身等。
    她看了一眼正在整理看手札的宫云枫,心中的幸福缱绻开来,轻轻地握住宫云枫的手,道:“在我心目中,谁也比不过你,今后你就是我生活的全部。”
    宫云枫淡淡一笑,没有及时回应,也未说出泼冷水的话来,让唐梦瑶这样的官家小姐说出这般直白的情话,即便是婚后,也知道她是难为情了。
    “怎么,你觉得我比那文旭更优秀?”宫云枫未抬头,已经猜出唐梦瑶之所以说出这番话,应该是见了文旭的缘故。
    唐梦瑶嘤咛一声,撒娇道:“你真坏!在我心中还有谁比你更优秀?就算是一百个文旭也比不上你。”
    宫云枫放下手中的手札,拉着唐梦瑶坐在自己的腿上,道:“让你跟着我吃苦了,安阳比不得上京繁华。”
    唐梦瑶笑道:“那是我心甘情愿的,有情饮水饱。”
    且说文旭陪着沈如初出了医馆,沈如初笑道:“怎么不见你那两个属下?”
    文旭笑道:“其中一个病了,我让他早些歇息;若只派一个人过来。我不放心,正好没事。”
    沈如初笑了笑没说话,与文旭在一起的感觉就像是前一世在谈恋爱,比恋爱的感觉少了一点亲密。比相亲的感觉又多了一份信任和了解。
    走到半路,文旭忍不住开口,道:“我,我还有点紧张。”
    沈如初笑道:“紧张什么?”
    “婚事,我们的婚事。”文旭如实回答。
    沈如初又笑,道:“怎么,后悔了?我可是记得某人当初可是毛遂自荐了好几次哦,不然我才不会选某人呢。”
    文旭急忙赔笑道:“不是,不是!绝不是后悔了,我是想着怎样把婚事办得更好一些。”
    沈如初点点头。却无法直视他的眼睛。那眼神实在太过灼热。任谁都会被融化在其中,她还不想沉迷,或者说。她还没做好接受这份感情的准备,至少现在没有,她所累积的阅历还不足以承受这份感情的厚度,但她会去努力。
    既然选了文旭,便会试着相信这就是她携手一生的良人。
    “初儿。”文旭激动地抓起沈如初的手,牢牢地放在掌心里,抱在自己的胸前,深情地注视着她,一双漆黑的眸子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沉声道:“你还记得那对大雁吗?我会发誓。我会像那对大雁一样,忠贞可靠,一辈子只有一个配偶,我会努力让你过上好日子。”
    沈如初脑袋嗡嗡叫了半天,上辈子也曾谈过恋爱,甚至走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这是她听过的最炽热的表白和承诺,她不知道说什么是好,有些感动,想哭,但却欢喜地笑了,半晌才道:“我信你。”
    接下来的一个沈如初安心地在家准备嫁衣等,有钱人家的姑娘可以找一群能工巧匠来府里定制,像沈家这样的家境少不了要亲自动手,沈云忠早就派了秋蕊、周婆子来帮忙,沈如初是不懂什么女红的,绣品少不得要自己去买。
    说起来,还要感谢沈芝媛,别看她整日闲荡,这手里的针工却是数一数二的,帮着沈如初做了不少事,对于这一点沈如初是挺感激的,毕竟拿人的手短,一改往日的成见,觉得这沈芝媛也并非一无是处,身上也有可圈可点之处。
    “姐姐,这被面子的刺绣我帮你做好了,双面绣,你看看哪里要改的。”沈芝媛笑道,抱着一团锦缎被子过来,这锦缎还是文旭送过来的聘礼之一,按风俗,女方的陪嫁里要有八床春夏秋冬的被子。
    沈如初象征性地摊开一看,笑道:“真不错,妹妹的手真巧,真不知道要怎么感谢妹妹呢。”
    沈芝媛笑道:“要感谢我还不简单,到时也帮我画几个花样,姐姐画的花样我都是第一次瞧见,瞧着怪新鲜的,也淡雅。”
    沈如初笑道:“好啊,改明儿你嫁人了,一定帮你画。”
    说到嫁人,沈芝媛面露喜色,道:“姐姐,我先要恭喜你找到文大哥这样的如意郎君,我看得出来文大哥是真心实意喜欢你,在意你。不过我呢,也有一件喜事。”
    沈如初笑道:“和我还卖关子,快说。”
    “马公子说了,五月纳我进门。”沈芝媛说这话的时候,神情骄傲,踌躇满志。
    沈如初一愣,不好打击她的积极性,又想着既然沈芝媛与那马文俊已经不清不白,能进马家的门倒也是个不错的结果,虽然在她看来是退而求其次了,但在普通百姓心中,马家之妾的位置可是香饽饽,趋之若鹜,求之不得。
    “好,先恭喜你。到时让伯娘也把你风光大嫁了。”沈如初笑道。
    高氏对沈如初依旧不冷不热,即便自家的两个子女包括儿媳妇都和沈如初打得火热,她依然无动于衷,她以自己丰富的人情世故的经验来看,这个沈如初不简单,迟早要骑到他们大房的头上。
    沈如初抱着“礼尚往来”的态度,对待高氏不卑不亢,事实上,从高氏想方设法将自己卖到马家当妾时开始,二人就结下了梁子,后面又发生了绑架的事件,而沈芝媛与高氏都非常可疑,她之所以不计较,是看在沈云忠的面子上,不管怎么说,始终都是一家人,只要她们不再犯,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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