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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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配-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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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对着高氏一阵耳语,高氏神情凝重,道:“只怕老爷子知道了会恼。”
    沈芝媛不悦道:“都什么时候了,还怕爷爷!再说,爷爷现在被她哄得团团转,哪里还顾得上我们,难不成我就该着被这样一个小贱妇欺压一辈子!”
    高氏仍旧有些迟疑,道:“这个小贱妇我现在还治得了,而且还指望着她嫁到马家,好得一笔彩礼给你二哥当聘礼,不如——”
    沈芝媛不乐意地打断她的话,怒道:“那娘亲若是不管我,这件事就我自己去做,大不了与那小贱人同归于尽!”
    高氏一掌拍在她的头上,怒道:“父母生你养你,就是让你去死的,不孝!”又道:“容我再想想。”
    沈芝媛自幼倔强任性,既是打定了主意,怎肯放松,又缠着高氏许久,这才征得高氏的同意。
    ps:亲们,新年快乐,愿你们在新的一年里万事如意,合家欢乐!

☆、023 走夜路英雄救美

“要不要送你回去?”宫云枫微笑道,今儿事情很多,沈如初也是从早忙到晚,一刻不得闲,一会帮着老袁头抓药,一会替换秦子辉将药材分类,还有给医馆里的大夫端茶倒水,就连午饭的时间也都是匆匆忙忙吃了个半饱。
    沈如初心头一喜,既不拒绝,也不答应,笑道:“公子这会子可得空?”
    宫云枫笑而不语,走在沈如初的前头先出了医馆,沈如初微笑着跟上去,虽说这宫云枫相貌家境样样出挑,脾气秉性也对了她的口味,但毕竟相处时日短,知人知面不知底,她也不敢贸然动了心。
    这男女情事,谁先动心谁先输,虽不是行军打仗,但攻守应对也讲究个谋略。
    “看你晚间未吃饱,要不要请你吃宵夜?”宫云枫笑道。
    沈如初笑道:“公子都说我未吃饱,谢过公子了。”言下之意就是需要宫云枫请客。
    宫云枫也不推辞,当即带了沈如初去了一家夜宵铺子吃馄饨。
    “两碗馄饨。”宫云枫熟络地坐下来。
    卖馄饨的老板是一对中年夫妇,老板娘一脸淳朴的笑容,笑道:“还是要多放一些芫荽吗?”
    “嗯。”宫云枫点点头。
    不知是不是饿了的缘故,沈如初对那家馄饨赞不绝口,这是她两辈子加起来吃过得最好吃的馄饨了。
    “姑娘若是喜欢,以后常来吃。”老板娘笑容可掬地说着,老板急忙比划着,喉咙着发出模糊不清的声音,原来是个哑巴。
    吃完馄饨,沈如初心满意足地往前走,身上的疲惫也一扫而空,笑道:“前面不远就是我家了,公子就此留步吧。”
    虽说安阳城因地处边疆,民风相对粗犷,但传承下来的封建礼制仍对女人要求三从四德,能出来学医沈如初已经感恩戴德,不想再惹出其他的传言来;若是把高氏发觉了,指不定又要鸡犬不宁了,事关门楣闺誉,恐怕沈老爷子也未必站在自己这一方。
    沈如初从来都是个谨慎的人。
    “好,那你早些回去。”宫云枫自然明白她的心情,也不坚持。
    沈如初摸着黑路,借着那微弱的灯光往前走,虽说是天黑,但终究是每日都走的熟路,倒也不害怕。
    有句话是“夜路走多了,难免会招鬼。”沈如初一抬眼便见到了鬼!
    三个流里流气的泼/皮挡在了沈如初的面前。
    “这么晚了,姑娘一个人走路不害怕么?”为首的一个人轻佻地说道,一双眼睛不停地打量着沈如初,啧啧赞道:“还真是个小美人儿!”
    沈如初的心一下子跳到了嗓子眼,想着宫云枫可能未走远,便急忙转身,却被一个瘦猴儿一般的男人挡住了去路。
    打,是肯定打不过的;
    逃,看样子也逃不了;
    沈如初迅速想着对策,总不能被几个畜生给辱了清白,再一思索,这条路最是通畅,来往的人也多,又总有军队到这里巡逻,一般的地痞无赖都不会在这个地段撒泼,他们今天走到这里,应该是受了指使,若是被人指使,无非就是图财,思及此粗,沈如初冷道:
    “几位大哥深夜至此,想来也是找几个零钱花花,我这里正好有些银子,几位不妨拿去喝酒。”沈如初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
    几人哈哈笑起来,道:“哟,看不出小娘子还挺识时务!”
    那为首的道:“本来是图财,要为人消灾;但我现在改变主意了,财嘛,我收下了,人嘛……”他淫/笑着走过来。
    沈如初正想大叫,却听得耳边一阵风吹过,宫云枫突然出现在她身旁,不等她说明,就对着那三人便是一阵拳打脚踢,动作一气呵成,潇洒至极。
    那三个地痞受了这顿痛打,一个个跪地求饶。
    宫云枫吐出一个字:“滚!”
    那三人连滚带爬地逃之夭夭。
    沈如初此刻的心情只能用崇拜来形容,当那宝蓝色的身影飘然而至时,如同天神一般;那快准狠厉的动作又恰如其分地满足了沈如初幼时对侠客的遐想。
    她想,这一次应该是心动了。
    “你没事吧?我不信你这个毛贼能把你吓傻。”宫云枫道,声音里有一丝轻笑。
    沈如初垂着头,觉得脸上血气上涌,好在趁着夜色看不清,否则她定然深感不好意思。
    “谢谢。好在你及时赶到,否则,真的会被吓傻。”沈如初轻笑。
    宫云枫欲言又止,始终没好意思告诉她,自己本来放心不下,虽然当着沈如初的面转身而去,却一直悄悄尾随。
    不过,他对沈如初也是刮目相看,在那种危机的时候,她还能镇定自若地和歹徒讨价还价,也不是一般女子能有的胆魄。
    回到沈家,却见秋蕊举着灯笼来寻沈如初。
    “你方才死哪里去了?”沈如初想起先前的惊险,若不是宫云枫及时赶到,后果不堪设想,现在想想都后怕。
    秋蕊也被沈如初这气势给镇住了,沈如初平素很少发脾气,从来都是笑呵呵的,二人相处这么多年,虽然近来沈如初脾气大变,但对她越发友善,很少发号施令,今天实在古怪,道:“王嫂非缠着我帮她裁一套衣裳。”
    沈如初进了门,也不理会秋蕊,想着今天的遭遇实在有些诡异,若说走夜路遇见几个无事晃荡的青皮倒也不是怪事,怪就怪在,那青皮说了一句“本来是图财的,要为人消灾”的话。
    若说他们是为了劫财,就不该在那条路上,人多眼杂,又有军队,若是被抓住了,打劫可是大罪名,他们犯不着为了一点小钱葬送了性命——这显然说不通。
    按照先前的逻辑去推测,这几人极可能是被人收买,拿了别人的钱财欲图对自己不轨,可自己和谁有深仇大恨,以至于花了钱财来陷害自己?看他们那架势,不像是要自己的性命,不过却被要了自己性命还可怕!
    女人最重名节,若是被那三个青皮玷污了,沈如初恐怕也只有死路一条,而且死得毫无颜面!
    想到这里,沈如初深吸了一口冷气。

☆、024 内外夹击苦思索

“三姑娘,您倒是开开门,奴婢知道错了,本想着早些去接您的。”秋蕊在外头敲着门,难为这么沉默寡言的一个人一口气说出这么多字了。
    沈如初打开门,让秋蕊进来,道:“从明儿起,你日落之前都去医馆接我。我会与爷爷说,把你的活儿分些出去。”
    本来沈云忠也是派了秋蕊陪着沈如初去医馆,但沈如初不肯,想着自己是去做学徒的,又不是去当千金小姐的,不至于带着个丫鬟过去学医,那倒有摆谱的嫌疑了,如今出了这档子事情,少不得要多个人陪伴自己。
    想起先前的情景,沈如初心有余悸。
    秋蕊道:“知道了,三姑娘。”她也不敢追问下去,沈如初现在是越来越有想法了,而且越发能干了,倒是轮不到她去操心。
    不过看沈如初的脸色就知道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情,心中也前前后后地琢磨了一番。
    “三姐在吗?可是三姐回来了?”沈芝媛的声音在外头响起。
    秋蕊看了沈如初一眼,沈如初示意她去开门,自己则平静了一下情绪。
    “三姐今儿回来可真晚,让我与母亲、爷爷好一阵担心。”沈芝媛笑道。
    伸手不打笑脸人,沈如初也跟着笑了,道:“有劳爷爷、伯娘、妹妹牵挂了。今儿医馆事多,所以回来晚了,妹妹这是有事?”
    就算是有事,也从来没有好事,但不管好事坏事,沈如初从来都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沈芝媛打量着沈如初,脸色有些不自然,讪讪道:“没什么事,就是过来看看姐姐,好跟着姐姐也学点医术,不指望治病救人,将来也好自我诊治,有个防备。”
    沈如初心里一阵冷笑,这个沈芝媛比高氏聪明,随机应变的能力倒是不可小瞧了。
    “妹妹这般年轻,又是福星高照,一辈子自然顺风顺水,安康富贵,哪里还需要学医术。”沈如初笑道,“这会子倒有些累了,从东市到西市,一路上没遇见个人影,走得有些急。”
    若那三个人真的是高氏母女收买的,那就抛个诱饵,让他们狗咬狗去!
    沈芝媛的脸色不自然,道:“这段路倒是挺繁华的,怎地一个人没有?”
    沈如初笑道:“哦,也不是没有,就是一些卖夜宵的铺子,我顺带还吃了一碗馄饨,真真是香!”
    “姐姐累了,那姐姐早些歇着。”沈芝媛逃也似离开了。
    看着她走掉,沈如初冷笑:跟我斗,你还嫩着点!
    秋蕊道:“姑娘,奴婢总觉得四姑娘有些——古怪。”她想了一会,用了“古怪”这个词。
    沈如初笑道:“你心中有数就行。”说完又反过来对秋蕊一阵安抚。
    她等着高氏母女露出狐狸尾巴,要做好猎人,就一定要沉得住气!受了欺负,她会还回去,她不是什么大度好人,睚眦必报,那是她的风格!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日子过得倒也舒适,至少有沈燕飞给自己撑腰,与马家结亲的混账事没人提起了,听闻马家要纳沈如初为妾,沈燕飞反应很是激烈,当即踢烂一张桌子,喝道:“我妹妹的亲事,我说了算,再不准提那做妾的鸟事!”
    谁还敢提!
    沈燕飞的火爆脾气谁招惹得起?何况,现在的家用都是他出的,谁敢得罪这根顶梁柱?
    沈如初本以为这纳妾的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她登时意识到了何谓大麻烦,心中直怪自己太轻敌!
    马文俊倒是不再假装偶遇出现在沈如初的面前,但却找着机会和医馆的人套近乎,更是连番请了宫云枫去饮酒,被宫云枫委婉推辞了。
    对待沈家人,马家更是采取了高超的怀柔政策。
    高氏那边继续得好处自不必说,光是那几匹绸缎就是上等的料子,还有院子里飘来的熏香;沈芝媛用的胭脂水粉。
    除了秋蕊,沈家几个老仆人也都跟着沾了光,除了那个断臂的黄老三,这些人总是有意无意讨好沈如初,然后借机将话题转移到马家那个纨绔公子的身上,这让沈如初不胜其烦。
    接着就是二堂兄沈梦飞在马府的举荐下,在军营里谋了个巧活儿,看管物资粮草,不用上前线打仗,还能吃点回扣,捞点油水;加上高氏整天和他念叨杨员外家的那笔彩礼,若是沈如初肯嫁到马家,这笔彩礼自然是不用愁的。
    一来二去,原本强烈反对沈如初做妾的沈梦飞也动了心思,开始敲着边鼓来游说沈如初,倒也不曾明目张胆地让自己的堂妹嫁到马家,只说这马家如何财大气粗,马元帅如何得宠,马文俊在军中又是如何有人缘。
    沈如初俏皮一笑,道:“二哥,马家既然这般有权势,马文俊又是这般好,四妹妹丝毫不比我差,怎地不让四妹妹享福去?”
    沈燕飞悻悻地走了。
    最让沈如初头疼的是,就连沈老爷子也开始心动了。
    原来柳氏亲自给了沈云忠承诺,说是只要两家结了亲,就为沈家消去军籍——这几乎是军户人家梦寐以求的事情。
    生在军户人家是无从选择的,军籍子弟的命运也很难被改变,除非皇上下旨除去军籍,亦或者得了军功封了爵位,自动去除军籍,否则世代军户,无从赦免,只要是有了战争,首先是从军户人家挑选壮丁以充军打仗。
    即是从军打仗,必有死伤,父死子继,兄亡弟续,周而复始,虽说军户人家生养能力强盛,但连番战乱,让很多军户人家自此绝了户。
    沈云忠接连遭遇丧子之痛,最是看重人伦,如今还存了两个孙子,若是能就此消去军户的身份,沈梦飞、沈燕飞便不用上阵打仗,沈家就保住了命脉,得以延续。
    “好孩子,爷爷知道这样做委屈了你,但我老了,再经不得家人死伤的痛事,不求荣华富贵,只求有生之年一家人平平安安。你若是肯嫁给马公子,咱们沈家就不必世代从军,倒是一条活路。”沈云忠语重心长地说道。
    沈如初有些慌乱,现在是内外夹击,马家那边步步紧逼,家人也纷纷倒戈,连最疼自己的沈云忠都想着她嫁过去,真真是腹背受敌,如何是好!

☆、025 教训下人出恶气

沈云忠期待地看着沈如初,浑浊的老眼里泪光闪闪,看得沈如初万分不忍心,做妾嘛,又不是要命,待要松口,转念一想,自己最不齿的就是二奶、三儿、小老婆,怎么能轻易屈服,给人家做妾呢?
    天无绝人之路,她就不信找不到破解的办法!
    沈云忠见她神色游移,心不在焉,以为她是不肯,重重地叹了一口气,道:“你从小有骨气,我也不逼你,你再想想吧,这样一家人是否值得你去牺牲。”
    沈如初见他神情黯然,虽然失望却依旧通情达理,又想到他白发人送黑发人,鳏寡孤独了一声,于心不忍,但自己又实在迈不过这个坎——一家子都得了好处,却把她卖到高门做妾,这种行径她不齿,也没有那种牺牲小我成全大我的觉悟。
    遂道:“爷爷,我理解您的心情,一家人和和美美、平平安安也是我期望见到的景象。只是您忘了,就算我愿意当妾,也不能嫁给马文俊,我不是自小订了娃娃亲?”
    李氏那天的话给了她灵感,若是用娃娃亲当个借口兴许可以推脱一下,不但能瓦解家人的联盟,还能抵御马家的进攻。
    沈云忠愣了半晌,一拊掌,道:“你倒是提醒了我!我竟把这档子事给忘了,临了临了,竟要失信于人,与贺家的亲事,还是我与你父亲一同订的!”
    沈如初早就知道沈云忠一辈子刚直,最重信义,断不会在子孙亲事上做那背信弃义之事,一见事情有转机,急忙笑道:“爷爷,我听说这贺家现在发达了,良田精舍,婢仆成群,不知为何这些年不曾走动过?我也是才听婶娘提起。”
    沈云忠撸着胡须,颔首而笑,道:“定亲的时候你才五岁,你小时候脖子上挂的长命金锁就是贺家送的。这些年也不是不走动,前两年贺家那小子还过来拜访过,他来的时候,你不是也见到了吗?”
    沈如初心中叫苦连天,两年前的事情她可是真的一点都不记得!
    “后来贺家机缘巧合,脱离了军籍,便迁徙到了云州城,路途远了,所以平时走动少了。说起来,这贺炳升与你父亲还是出生入死的兄弟,而那贺子敬也是一表人才。”沈云忠笑道。
    沈如初心道:云州到安阳不过几百里的距离,哪里是因为路途远了才走动少了,恐怕是贺家发达了,嫌弃沈家门楣低了。
    “爷爷,孙女儿在您面前就不藏着掖着了,恕孙女儿说句公道话,既然与贺家有婚约在前,不管是与贺家结亲,还是退亲,总要有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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