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自己也曾深切的向往过。但在那个世界,终归是不可能实现的。而现在,一个机会摆在自己面前,可以让他实现这个梦想,他又怎能不心动呢!
潘玉见许仙神色突然严肃,眼眸中透出一种令她感到陌生的光,她同许仙相交没多少时间,但却感觉已经很熟悉了。而许仙现在的神情是她所未曾见过的——冷冽而飞扬。
潘玉下意识的想要打断许仙现在的状态“汉文哪来的剑?”
许仙正想着事情,一愣才反应过来,笑道:“别人送的。”
和煦的笑容让潘玉松一口气,不知不觉间,那笑容是她所熟悉的,甚至是珍视的,轻易不愿失去。
“青虹剑!”潘玉这时候才注意到许仙手中的剑,立时叫出剑的名字。
许仙将剑一递道“诺应该是真的吧!”
潘玉接过,细细打量,又以手轻抚剑锋。奇怪道:“是真品,只是这把剑早就失传,怎会在汉文你手上。”
“别人送的。”许仙懒洋洋的说。
“那人好大的手笔,好久没听你讲故事了,快给我讲讲是怎么回事。”潘玉说着放下剑坐在许仙身边。
许仙也觉得没什么值得隐瞒的,只略故了兰若寺降妖那一段,而将同燕赤霞如何结识,自己如何学剑,最后邀请自己去山中学剑,这些事说了一遍。
潘玉微微念叨,“剑侠?”突然不知想起了什么,道:“汉文,这把剑卖给我吧!”
许仙道:“那怎么行,别人送的,而且我还指着它去学剑呢。”
“我们是秀才,就应该静心读书,三心两意又怎能成就一番事业。这把剑就卖给我吧。”
许仙一怔,原来是为了规劝自己好好读书,不由叹了口气,道:“豪侠所赠,我哪敢卖,想要就送你好了。”他终归是离不了这西湖的,他要等的人还没来,与其踌躇不定,倒不如痛快决断,拿在手边总是个诱惑。丢弃那是不可能的,卖钱花他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只有送人了,他身边能送的也只有会武功而且救过他一命的潘玉了。
潘玉也不客气“好,那就多谢汉文了。”心里莫名的松了口气,这下他去不了什么青城山了。而且她也算半个习武之人,得了把名剑也觉得喜欢。
欣喜之下,一句话突然从她口中吐出:“有时间我舞剑给你看。”说完心里就有点后悔。
许仙笑道:“求之不得。”那笑容让她有点脸热。
“我还要回去读书,先走了,汉文你慢坐。”
望着潘玉匆匆离去的身影,许仙回过头,却见小倩的脑袋离自己的脸只有咫尺之药,此刻正直勾勾的盯着自己。不由吓了一跳“我脸上有花啊!”
“没花,那潘公子脸上才像长了多花似的,相公脸上长了狗尾巴草。”小倩的脸上愤懑不平,也不知道在不满些什么。
“哦?你喜欢,要不要我帮你介绍一下。”
“相公以为小倩是水性杨花的女人吗?”在小倩的幽怨攻势下,许仙再次败退。
“好啦,好啦,接下来想去哪?”许仙今天是专门来陪小倩故地重游的。
“接下来的小倩一个人就好了,相公安心读”
“一个人?”许仙有些迟疑,不过看小倩满脸期待的望着自己,就差摇尾巴了。知道如果自己不同意,她大概是不会去的,真是有趣的大男子主义时代。“你一个人小心点,别让过路的道士给收了。”
“谢谢相公,小倩是相公的,谁也收不去的!”小倩高兴的保证着。小倩的法力,就是燕赤霞都要谨慎,更何况现在吸收两颗舍利,又兼之放下心结,更是道行大进。一只能在太阳下自由行走的鬼类,几乎已经是可以称作是魔了,不去害人就算好了,又有哪个敢来招惹她。
许仙回到书院,见门前很是热闹,凑上去一问才知道,金陵城的白鹿书院的秀才们来了。虽然穿的都是相似的长衫,但在细节上明显和觐天书院的有所区别,边角处镶了金边,而且颜色更深一些,和觐天书院的淡青色泾渭分明,即使在人群中也能看出近有二十人之多。书院的先生带着学子们出来迎接,潘玉自然站在最显眼的地方,大方得体的同诸人寒暄。
注意到许仙的道来,冲许仙使了个眼色,也不知道怎么在人群中发现他这张大众脸的。
“他们怎么来的这样早?”许仙说着倒了杯茶递给潘玉。
潘玉一番忙活,白净额头上也微微见汗,也不同许仙客气,一口饮进道:“历年的规矩了,江南两个书院,一是觐天,一是白鹿。都是官学,而且财力雄厚,总会早来些时日。”
“看来太平盛世大家都无聊的紧啊!”也只有在太平盛世,才有财力举办这种娱乐活动,虽然挂着学术交流的名义。
“呵呵,是啊,等下晚上还有场洗尘宴,你来我身边坐。”潘玉所坐的自然是主桌。
“我随大溜吃不行。”许仙头痛,吃白食他很喜欢,但那些乱七八糟的场面就不是他所擅长的了。
潘玉白了他一眼道:“你带张嘴来吃就行了,用不着你去应酬。”
“那敢情好,这方面我是进士及第,状元之才。”
华灯初上,屋里亮如白昼,恭筹交错间已是极为热闹。一桌八人,厅中足足摆了七桌。主席上双方的先生各二,学生各二,许仙就是其中之一,有点学生代表的意思。有潘玉加李思明这对黄金组合,气氛自不必说。
许仙只顾得闷声发大财,只是对面那个前江南第一才子倒是让许仙注意了一下,上一次初雪会得了第一的正是这个家伙,次初雪会是觐天书院唯一一次没有拿到第一的一次,这个王守义虽然没有技压群雄,但也算拿到了名次上的第一。不过让许仙深刻的记着他的原因是因为他有一个超搞笑的名字,叫王守义。这玩意吃了好多年。
不过这王守义倒是豪爽的一塌糊涂,对人也极为热情。但许仙总是觉得那种豪爽里总有几分作伪的味道。既没有李思明的真潇洒,也没有燕赤霞那种豪气。
只是他们的学生组合到何这边的一样,王守义身边坐着的同伴,是席上唯一比许仙还要沉默的人,身材不高,黑黑瘦瘦的貌不惊人,只是一双眼睛不时划过潘玉,许仙如今也是有灵识的人,感觉出一种恶毒的敌意来。让许仙不禁暗自皱眉。这金陵书院来者不善啊!
不过就一个名头,至于抱那么大的敌意吗?
第二章 挡酒
酒到酣处,虽是读书人,也要在酒桌上分个高低
王守义豪爽笑道:“潘兄若能在酒量上胜过我,我立时认输。”当然,他的话带着玩笑的含义,谁也不会当真。而且更显得自己豪迈不羁。但那挑衅的姿态却让人不得不接。
但潘玉口中含着醉玉,怎会惧他。只是醉玉虽好,但酒水只是在口中一过,并不能吸尽所有的酒精,而且那种淡淡似水的酒浆实在算不上好喝。那王守义仿佛真的是海量,潘玉虽然不动声色,许仙却能感受她的厌恶。
许仙看不过去,顾不得什么礼数“王兄,我来陪你喝几杯。”笑着接过他的酒。王守义一愣,心道你是什么东西,但脸上的笑容反而更加洒脱:“好,就让我来会一会许兄。”
李思明递过来一个赞许的眼神,他的身份自然不能去和小辈对饮。
而潘玉看许仙同那王守义虚与委蛇,心里想:他是最讨厌应酬的。但看他为自己饮酒的姿态,心中微微有些甜蜜。
许仙不愧为酒囊饭袋的小白脸,酒量不凡。但对面那个卖十三香的仿佛酒缸一样,酒罐进嘴里,深不见底。许仙虽然道法有成,但身体却还是凡人之躯,只是胜在醒酒极快才能勉强支撑。
许仙头昏脑胀,胃中翻腾,告罪一声,借小解之际,到厅外吹吹凉风,让自己清醒一些。深深的呼一口气,突然有人搭上自己的肩膀,轻声道:“汉文,你还好吧!”
许仙回头,潘玉正站在等下,红扑扑的脸颊少了平日的淡然,自有一番明艳动人。“还好,不过那小子真厉害,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能喝的。”
潘玉的脸在灯下似乎更红了,但只犹豫了一下,就伸出藏在身后的手,一只白色的丝帕,手帕中间放着一块叶状的白玉。“诺,这个给你。”不由自主的避开许仙的眼神,此刻微醺的她,心中的防备降到最低。
“这是什么?”许仙的话让她心中一阵慌乱,但很快定下心来解释了一番,这块玉她已经用清水处理过了,而且仔细擦拭了一番,才拿出来。
许仙一听大为赞叹:“神器啊,看我回去弄死那小子。”接过含在口中,感到一阵淡淡的甜意,神智不太清醒的他一时之间想不到这块玉本来的所在,转身向厅中走去。
潘玉看他离去的身影,轻轻退了一步,避开头顶的烛火,隐于黑暗之中,脸上在发着烧,但却并不后悔。“呼”学着许仙的样子深深呼一口气,想让自己清醒一点,但心中冒出许多声音“醉一次又何妨呢?”偷得浮生片刻醉吧!
但两个人的酒量很快技惊四座,书院宴请,酒都是上好的女儿红,虽然度数还不如现代,但也是很浓的了。许仙同王守义拼酒,自己每喝一杯觐天书院这边就是一声叫好。而王守义每喝一杯,他们那边也是这样。酒宴的气氛倒是因为二人而到达了顶点。
只是这场酒席一直喝到最后许仙也没能将那个卖十三香的放倒,但看的出后面他也是在勉励支持着,临别时说了几句场面话就匆匆退去。许仙心中得意“喝自己的酒,让别人吐”
而两个人喝下去三大坛酒,到最后诸人看二人的目光已经跟看怪物差不多,连叫好都忘了。
许仙敢打赌对方一定也用的手段,人的酒量有大有小,但总归是那百十斤肉,这种喝法早就超过了人体极限了。
潘玉看许仙的眼神略有些迷离,其间她有喝了几杯,但她非是量大之人,醉意更加浓重。倒是许仙仗着有那片醉玉,喝酒跟喝水差不多,而且已有了些道行,此刻神智反而清明了许多。
扶着潘玉向卧房走去,今夜一番痛饮,倒也痛快。
“夏兄,我们也该回去了!”王安招呼夏子期道,许仙本该与王安这同乡同房,调换之下,倒变成他们二人同房。夏子期咬着牙,看着许仙离去的身影,那种荣誉本该是属于他的,他堂堂通判之子,这种时候竟然没有坐上主桌,坐在一边看许仙同白鹿书院的人谈笑,他一口牙都快咬碎了。虚名吗?但总是让人难以释怀。
书院西面的晚风园,专门是给白鹿书院的来客准备的,屋外一片修竹,此刻不住的震荡。王守义扶着竹身一个劲的呕吐,旁边一个瘦瘦小小的黑色人影,正冷冷的站在那里,也不去扶他。
王守义吐完,怨道:“胡克,你不是说这药服下去,喝酒千杯不醉吗?”
那名为胡克的人第一次开腔道:“你喝下的酒不止千杯,而且你没有醉啊。”他的声音古怪、咬字不清,难怪总是一言不发。
王守义起身大手一挥道:“我不管这些,你准备的怎么样了。”
“只要他喝醉,就可以。”
“好,只要觐天书院再输一次,明年的初雪试就该到金陵来开了。我以调查过,书院中,除了那个潘玉,无人是我对手。”
“要死还是要病?”胡克的声音古怪中还带着些许得意,那是掌人生死的骄傲与快意。
“要么不做,要么做绝,大丈夫行事,何惜一条人命,我要他死。”王守仁的声音狠辣果决。
“那刚好,他的魂看起来非常适合炼制丝罗瓶啊!”胡克在黑暗中阴沉的笑着。
王守义的脸藏在黑暗中,满是鄙夷。这南洋来的小矮子,要来大夏学什么天朝文化,父亲竟然准了他来书院读书。只是没想到还真有些门道,叫什么降头术,此次刚好就用得上他。但对这些小道,王守义自然没放在眼里,只要不给他准备的时间,寻常兵丁就能打杀了他。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终归不过是个工具罢了。
胡克怪声道:“我回去下降头去了。”
“恩”王守义随意的摆摆手,一派豪雄风范,也是个胸怀大志之人。
许仙扶着潘玉进了屋,一路上简直要软在自己身上,许仙也没想到他酒量如此之差。肩膀消瘦,不像个练武之人,而且身上还带着淡淡的清香,不知道用了什么香料,只是那眼波迷离,发丝凌乱的模样,即使他也难定心神。口中那块醉玉已经取出来,酡红的像怀中的人一样。
许仙已经想明白这块玉是怎么回事,不过前世同学之间,用一个饭缸泡面,一双筷子吃饭的时候也多,倒没怎么放在心上。恩,是他尽量不放在心上。
潘玉放在床上,许仙也出了点汗,脑子倒是清醒了很多,潘玉看起来高挑,只比许仙低那么一点点,但还好并不重。
“水,水,汉文给我水啊!”潘玉刚躺下就吵着要喝水,许仙赶紧倒了杯水给他,咕咕咕的喂他喝下去才继续躺着。
许仙看着安静下来的潘玉,这家伙酒量虽差,但醉像倒不难看呢!
黑沉沉的书院里,西面的晚风园中一间房里还亮着些许烛光。几只小儿手臂粗细的红烛跃动着火苗,香案上一只铜瓶正颤抖个不朽。那胡克穿着一身奇异的服饰,正用家乡的语言叽里咕噜的念叨着。
胡克突然大吼一声的铜瓶陡然飞出一物,竟然是一个小儿人头,看起来不过六七岁的样子,大小刚好能够穿过瓶口,只是面目狰狞怨毒死死的盯着胡克,胡克口中的念叨更加密集如疾风骤雨一般,那小儿头忽的一声飞出窗去,头下面还连着一大串肠胃内脏。
胡克终于松了一口气,脸上也多了几分狰狞的笑意。
第三章 降头
趁着夜色,小儿头飞向天空,飞向书院的静心苑,正是许仙他们所居的地方,在二人房间的屋上停下,突地发出呜呜的呼声,这声音只有受术者才能听到。
“好吵啊,痛,汉文,我的头好痛啊!”
许仙正准备解衣入睡,潘玉却突然大呼喊痛,许仙连忙上前,潘玉一把抓住他的手腕,跌进他怀里,嘴里发出痛苦的呻吟声。
“你怎么啦,明玉?”许仙焦急的问着,怀中颤抖人在这一刻似乎更加消瘦。
许仙大声呼救,房外一阵凌乱的脚步声,终于惊醒了隔壁的同窗。拍门问着:“怎么啦,怎么啦。”
“别拍了找大夫。”许仙一声大吼,他想要自己去找,只是怀里的潘玉紧紧的抱着他,另一只手死死的抓住他的手腕,力量大的根本挣脱不开。
不久之后,“大夫来了,大夫来了,许仙快开门啊!”门外的拍门声更加激烈,房中的许仙何尝不是焦急万分。俯下身,低声在潘玉耳畔,用哄孩子口气道:“乖,先放手,我去找人帮你。”潘玉紧闭着双眼,慢慢松手,许仙立刻去开门。一个白胡子的老先生看起来就是大夫,瞪了一眼许仙“怎么这么慢,出了人命怎么办,总督大人的侄子只你担当的起的吗?”说完转身将门关上。
在黑暗的天空儿头盘旋了两圈又飞向晚风园。
他晚上睡的正香,有人拍门,本来还老大不乐意,缓缓起身。但屋外不知谁喊了一句,总督大人的侄子潘玉公子。他立刻从床上跳起来,直冲这里,敏捷的连带路的秀才都自愧不如。
这时候许仙哪里会同他计较,请他赶紧看病,这大夫一副先不同你计较的样子,上前为潘玉把脉。
“风邪入脑,潘公子怕是中了脑风,这病来的如此之急,怕是不太容易医治,老夫回去开几付药试试吧。”大夫摇头晃脑的说。
而此刻潘玉却醒了衣衫,还要没有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