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霸有个万能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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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霸有个万能商店-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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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话音一落,那四个围着她和二柴的男人就瞪着双眼,口吐鲜血直愣愣倒地。
  他们身后,肤色白皙美少年和小麦肤色的阳光美少年闲闲掸了掸了手,轻声谈笑:“不堪一击。”
  只见他们约莫二十岁左右,容颜俊美,气质卓越,身上是昂贵的蜀锦衣裳,一看就知道,他们是周瑜和孙策!
  沈沐树眼眸瞬间发亮,《三国志》里面形容过孙策“美姿颜,好笑语,性阔达听受,善於用人,是以士民见者,莫不尽心,乐为致死”。
  意思是孙策长得帅,性格好,豁达又开朗,人们见了他,反正就掏心掏肺,心甘情愿为他去死。
  所以那个小麦肤色的阳光美少年,肯定是孙策!排除法一下,另一个“若饮醇醪,不觉自醉”,气质温润,公子如玉的羽扇纶巾美少年,必然也就是周瑜了!
  “你们……你们又是谁?!”五人帮幸存的带头男人被两人的战斗力吓得双腿发颤,声音也弱了下去。
  孙策眼眸扫过站在墙角的一位美人,唇角微扬,一脚直接把男人踢飞,撞到墙上,一歪头晕了过去:“本将军是你孙策爷爷!”
  果然是他们!
  沈沐树激动得想要跳起来,一会儿看看孙策,一会儿看看周瑜,怎么也看不够,史书上的记载没错,他们真是又俊美又神武!
  “小兄弟,你适才很英勇。”这时周瑜开口了,声音温柔。
  “你……你……你在和我说话?”沈沐树结巴了,脸涨得通红,不可置信地指着自己,万万没想到,曾经只能在历史书里见过的人物,竟然在和她说话!
  周瑜笑了笑:“自然。小兄弟年纪轻轻便侠肝义胆,敢于孤身对抗恶霸,实乃人才。”
  “是啊,小兄弟。”比起周瑜的谦逊有礼,孙策显然热情多了,走到沈沐树面前,拍了拍她的肩,“如今天下大乱,风云四起,我正在招揽天下英才,你可愿祝我孙家一臂之力?!”
  孙策在拍她的肩!
  沈沐树当即连话都都不会说了,只在心里决定回去后绝不洗这套衣服了,挂着供起来。而且对恶霸,孙策用的是本将军,对她,用的是我!
  真是……
  性格太随和了!
  “公瑾,我似乎吓到了这位小兄弟,哈哈。”孙策见沈沐树呆愣愣的模样,乐了,哈哈大笑着又拍了拍她的肩,“罢了罢了,小小年纪还是在家中多长几年,待成年后,再来寻我,为我江东打天下!”
  沈沐树才十五岁,加上身材矮小,只到孙策的肩头,此时又是男儿装扮,所以他以为她不过十岁的年纪。
  “不过。”说着,他取下腰间佩戴的剑递给沈沐树,“宝剑赠勇士,送你了。”
  孙策使用的武器很多,但独独最爱枪,这把剑不过是之前缴获的战利品,他瞧着做工上等,还极其锋利,因此随身带在身上。
  “送我?”眼前的剑一看就价值连城,沈沐树这次来三国,计划是用黄金换一把上等的青铜剑。
  可现在是孙策的剑!!!!!!孙策的剑啊!!!!!!!
  虽然在收藏界并没有一把孙策的剑出现过,可只要懂行的收藏家,肯定能看出这是三国时期的剑,就算没有孙策的名人BUFF加持,现在带回去,成色又新,小几百万也肯定是没问题的。
  要是真的能送给她,那她注册娱乐公司的资本,有了!
  “没错。”她不接,孙策便把剑塞到她手中,笑道,“我早闻这群恶霸在此地作恶多年,于是和公瑾今日前来除恶,不想你先我们一步,这是你应得的奖励。我送出的东西,谁都不能拒绝。”
  言下之意,这剑必须要接受。
  “那……”沈沐树深吸口气,“我还能提一个有些小过分的请求么?”
  过分的要求?
  孙策下意识看向不时望着他脸红的美人,早认出她们姐妹是闻名江东的两大美人,感叹道:“难道小兄弟也想娶江东两大美人?可你年纪尚小……”
  江东两大美人?!
  沈沐树眼眸蓦地瞪大,她救的竟然是大乔小乔,她还以为是三国人杰地灵,所以遍地都是倾国倾城的大美人呢……
  “不不不。”她连连摆手,眨巴着眼睛期待道,“我的请求是,在我离开之前,能握握你,还有周瑜大大的手么?”
  “握手多见外!”
  “啊?”
  下一瞬,沈沐树还没来得及反应,温厚的怀抱拥住了她,孙策大大咧咧的声音在她耳边炸开:“小兄弟,回见!”
  “……”

  ☆、050

  【050】
  从三国回来后的次日; 沈沐树拿着孙策的那把宝剑; 去了S市城南一家不太起眼的当铺; 在一条很是不起眼的巷道里,只挂了一块“有来有去”的牌子。
  她昨夜辗转反侧一晚上; 还是舍不得卖掉孙策送她的宝剑。
  但要想注册公司和囤IP; 她必须要有本钱; 所以她思索良久,决定先把宝剑活当三年,等日后赚了钱立刻赎回来。
  而当铺是个救急行当; 绝大多数时候经过劣币驱逐良币之后; 剩下的多是黑心奸商; 一是当的时候折价会很厉害,二是当的东西若是极具价值; 再赎回来时也许会被掉包或是以当铺“保存不当”等理由赔偿了事。
  所以她选了“有来有去”。
  “有来有去”并不像其他当铺那样有着豪华的门面和排场,看起来只是一家很有历史感的街头小店; 可沈沐树知道这家店背后的主人很不简单,是她那个家里有钱有势; 自己也有钱有势的博导,姜老板姜知礼。
  姜知礼很是神奇,是S大有史以来最年轻,最俊美的博导,也是最神出鬼没的博导,连身为唯一学生的她,都鲜少能见到他。
  不知道2008年的姜老板; 是什么样?
  想着沈沐树有些小激动,抱着包得密不透风的宝剑推开了“有来有去”的门。
  因着是冬日的清晨,距离过年也只剩几天,因此当铺里只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在柜台很是认真地……扣着台面的皮?
  若是没认错,那是上好的海南黄花梨木。
  听到声响,他很快抬头,一双桃花眼里满是笑意:“欢迎光临,请问客人是典当还是赎当?”
  这是沈沐树第一次来“有来有去”,之前不过是听姜知礼随口提过几次他的当铺,她仔细打量着四周。
  比起毫不起眼的外面,推开门后的店内也依然毫无特色,甚至还又破又乱,那些随处堆着的东西,若不是行内人,多半会以为是不值钱的垃圾。
  但总算,还是挺干净的……
  沈沐树看着价值几十万的古籍残本被垫在缺了一角,不平稳的柜角,扯了扯嘴角:“典当。”
  “好嘞。”男人扬起笑脸,视线早已锁定她手中抱着的东西,“不知您是想死当还是活当?”
  “活当。”
  听到活当,男人明显少了开始的热气,兴致缺缺道:“哦,要当什么啊?太过便宜不收,太过无趣不收,太过普通不收。”
  “不便宜,很有趣,世上独一无二的。”沈沐树声音放轻,小心翼翼地掀开了抱着剑柄的布,“三国时期的宝剑。”
  “可以了,不用看了。”只是看到剑柄,男人眸底便闪过一抹淡淡的光,微微抬眸,唇角微扬:“想当多久?”
  “三年。”沈沐树声音坚定,微微握紧宝剑,是的,三年,只需要三年,她一定能把钱滚成十倍,甚至数十倍。
  “那你想当多少?”男人面上波澜不惊。
  虽然学历史,但沈沐树在文物价格方面并不算了解,而且这把属于孙策的剑也没在历史里出现过,她眼眸闪了闪,报出了一个数字:“五百万。”
  “哈哈哈哈哈哈哈。”闻言男人笑得差点背过去。
  沈沐树以为男人笑她狮子大开口,脸涨得通红,辩驳道:“这真是三国的剑,你要是不信,可以让你老板出来看看。”
  “我知道这是三国的剑,孙策的剑嘛。”男人还在笑,白皙得几近透明的手轻轻叩着桌面,“至于老板,小姑娘,我就是老板啊。”
  “……”
  沈沐树噎住了,瞳孔微微瞪大,看着面前俊秀清瘦男人,半晌都说不出话。
  难道她找错店了?不会啊,姜老板说的地址明明是这儿……不过这人……能看出剑的主人是孙策,着实有水平。
  她眉心微蹙:“抱歉打扰了,我找的是姜知礼姜老板,这剑我不当了。”
  “等等。”在沈沐树转身想走时,一抹高大的身影笼罩过来,男人从柜台里走出来,穿着青色丝绸长褂的他在身上来回翻了好几遍,终于从宽大的袖口里翻出张卡,递到她眼前,“姜知礼,如假包换。”
  “……”
  除了有着同样的性别,男。除了都算长得有那么点俊俏,无论是五官,性格,还是年龄,这身份证上确实叫姜知礼的男人,都和她那三十岁,永远冷漠脸的博导姜老板没有半分相像。
  这到底怎么回事?!
  沈沐树一时怔住。
  “五百万,三年是吧?”姜知礼没有理她,又从他的袖口掏出支票本和当票,唰唰几笔,“成交,三年后用一千五百万来赎回吧。”
  说着见沈沐树还是一副惊呆的模样,他又笑着补了句:“不过是三倍利息,你不会没信心来赎回去吧?”
  沈沐树总算回过神,低头看着宝剑,手紧了紧,她现在不过十五岁,要是去另一家当铺,不识货的必定不愿意当给她五百万。识货的,或许是黑心奸商。
  而面前的姜知礼,虽然不是她记忆里的姜老板,可……莫名觉得挺安全。
  略一思索,她下定了决心,走到柜台轻轻放下宝剑,抬眸看向姜知礼:“你放心,三年后,我一定来赎。”
  从“有来有去”出来,之前重重的宝剑已经变成了轻飘飘的支票和当票,沈沐树想到出来时姜知礼那句古代老/鸨似的“小妹妹,下次再来当呀!”,身上起了层鸡皮疙瘩。
  没错了,这肯定是同名同姓的两个人而已,冷漠到连说话都自带冷气的姜老板,绝不可能用这种语气说话!
  城南的‘许记牛肉粉’远近驰名,早上沈沐树出来得急,连早餐都没吃,又在“有来有往”折腾了差不多三个小时,现在临近12点,已经饥肠辘辘了。
  她揉了揉咕咕叫的肚子,脚尖方向一转,往‘许记牛肉粉’走。
  隔得远远的,空气里已经溢满了浓郁的牛肉香,沈沐树咽了咽口水,加快了步伐,几分钟走完了十分钟的路程。
  “谢谢,要一碗加肉加粉加香菜的红烧牛肉粉。”沈沐树直接走到收银台,掏出二十块递给收银员,喘息了一会儿补道,“大碗的。”
  “哇,太后,这也能遇到!这不是缘分是什么!”下一刻,熟悉的声音传来。
  太后……
  沈沐树接号票的动作一滞,极其缓慢地循着声音回头。
  只见牛肉粉店里,全是些青春洋溢的男孩子和女孩子,约莫有三十多个。而最大那张圆桌坐着的,可不就是看着她笑成太阳花的李泽和李特。
  “太后太后,您也喜欢许记牛肉粉?”她还没决定坐哪里,李特已经很是狗腿地替她接过粉,端到圆桌上。
  “嗯。”沈沐树抽出双筷子,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没有问叶熙明怎么没在,低头认真吃粉。
  “哦,我知道了!”这时李特毫不留情地一掌拍向自己的额头,大声道,“难怪最近约出来玩,不管多远叶哥都要来城南吃牛肉粉,原来是太后的口味!我去,太后,小的求您了,换个口味吧,虽然真的好吃,可天天吃,我真的要吃吐了!”
  他这话一出口,店内的男男女女全都看向他们这边,不时有人瞧着沈沐树笑。
  “……”沈沐树差点被辣椒呛住,端起汤喝了几口,很是尴尬地摆了摆手,“叶熙明自己喜欢牛肉粉……和我没关系……我……”
  说到后面,她越说越心虚,连耳垂都染上了点点红晕。
  “傻缺闭嘴,吃你的粉吧!”李泽拍了拍李特的头,控制住笑得变形的脸,正经道,“太后说得没错,明明叶小帅同学是从小就喜欢牛肉粉,绝对不是以太后的喜好为喜好,嗯,没错,是他自己喜欢!”
  一股欲盖弥彰的味道。
  沈沐树又喝了口汤,见别人已经不关注她,继续吃吃喝喝,她才微微抬眸,似是不经意道:“叶小帅……是叶熙明?”
  “对啊,初一时候的外号吧。”李泽夹了一筷子粉,“他长得帅,进校第一天就好多同级的,高年级的学姐来班门口看他,情书简直了,一堆一堆送。那时候班里都开玩笑他帅得无边了,应该改名叫叶大帅。然后你猜他怎么说?”
  “怎么说?”李泽好奇。
  “谁问你了?!”李泽鄙视地看了他一眼,又看向沈沐树,“他说‘一般一般,小帅而已,不值一提’,看看,这还是人话?!”
  “哈哈哈,不愧是我叶哥,自信!就是帅!”李特笑出了猪声。“还有那些情书叶哥怎么处理的?我去,太羡慕了,要是我,一天约会一个啊!是吧,太后?!”
  “啊?”沈沐树听得入神,冷不丁被点名,很是心虚地赶紧往碗里加辣椒,直到红彤彤一片,她才轻声道,“一天一个,不好吧……”
  “是啊,很不好。”下一瞬,一声带笑的嗓音响起,如清风擦过她的耳畔,“所以一辈子,只约你一个好不好?”
  “……”

  ☆、051

  【051】
  店里的人都是五班的学生; 今天是李泽17岁的生日; 约好下午去KTV唱歌; 然后晚上包了市中心那家新开张的海鲜自助庆生。
  叶熙明搬过椅子坐到沈沐树旁边,一边从自己那碗还没动过的牛肉粉里夹牛肉和香菜到她碗里; 一边和李泽使眼色:“树树; 你也一起去?”
  “是啊; 太后,本来小的过个生日,实在不敢打扰您老人家; 可现在不是碰巧遇上了?天意啊!不然您赏赏脸; 给小的请您吃顿饭的机会?”李泽会意; 也赶紧开口。
  “你请?”李特神经粗,啧啧摇头; “明明是叶哥刚刚出去订的海鲜自助,泽哥你可别借花献佛; 往自己脸上贴金了!”
  “你懂什么。”李泽悄悄踹了李特一脚,“就算叶小帅同学付钱; 那也是算我这个寿星请客。是吧,太后?”
  其实沈沐树和李泽不算特别熟,可之前叶熙明无故消失那段时间,他也算特意起早忙前忙后给她买早餐,既然他开口了,她还真不好意思拒绝。
  她思忖了几秒,放下筷子道:“那等你们唱完歌电话通知我一下; 我在店门口等你们。”
  趁着他们唱歌的空档,她还有时间去给李泽买份生日礼物。
  “别啊!”李特连忙摆手,很是夸张道,“这生日可只有一天,一顿饭哪够,太后您当然要和我们一起去KTV了。”
  “是这样的,我……”沈沐树一时语塞,“我很少唱歌,去了也……”
  “那有什么?!”李特当即拍胸脯,“我号称跑音小王子,还不是麦霸一个,唱歌嘛,开心就好,又不是要去参加什么快乐女声超级男声。”
  “是呀,李特每次抢歌比谁都厉害,唱得偏偏还比杀猪难听。”这时旁边坐着的女生开口了,笑得前俯后仰,“沈学霸你别担心,论唱功,总有李特垫底。”
  “对对对,我听过李特唱歌,真TM是要命!”
  “哈哈哈,既然兄弟姐妹们这么说了,一会儿可记得把命上交,今天我跑音小王子不唱个痛快绝不罢休!”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说得沈沐树根本无法拒绝,她余光瞥向明明是始作俑者,现在却满脸无辜,写满“不关我事”的叶熙明,抿了抿唇:“好。”
  订好的KTV也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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