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正是盛夏之时,估计匈奴人得到牲畜,并全面爆发之时,草原上的气温依旧高达三十多度,酷热是瘟疫的温床,而草原上无处不在的苍蝇,蚊子是最佳地传播者,若可乘这最后的酷热季节,赶在雨季来临前,给匈奴这一致命一击,那么李云已可肯定,这至少顶的上十万大军,匈奴人至少需要数年才可恢复元气!
刘彻楞了一下,随即拍起手来赞道:“卿这一计,可称得上绝户了!”
他站起身来作出了最后的裁决“朕这一次定让匈奴得到很好的教训,朕要让他明白,大汉国的东西不付出代价是休想得到,而且这个代价将出乎他们的想象!”
田汾和窦婴面面相窥,这个计策不说精妙,但却着实阴险至极!确实是大汉国目前唯一的选择,不过看着天子和李云两人那个红眼的状况,两人怎么也想象不到,如此狠毒阴险的计策居然是出自李云之口,更想象不到的是天子居然毫不掩饰的表达对这个绝户计的欣赏。
这对君臣,简直是疯子!
第一第十九节 来自漠南的骑兵
朝会散后,李云追上窦婴,两人很有默契的一直沿着未央宫的殿门往前走,出了禁宫,又同上一辆马车,之间两人并未说上哪怕半句话。
上了马车,窦婴立刻换上一副笑嘻嘻的面孔,对李云赞道:“贤侄今日做的不错!”
李云自不敢在这老狐狸面前居功,忙道:“小子不过是以事论事而已,世叔无须夸奖,只是小子有一事不明,还请世叔指教!”
窦婴神秘的摸了摸胡须,道:“是否是丞相大人的态度?”
李云眼中闪过一丝精光,暗道:“田汾那老狐狸果然有问题!”嘴上却依然谦恭的道:“正是,小子不明白,丞相大人一向与宁家关系非浅,隐隐间有互相呼应的姿态,可是今日小侄如此,却不见丞相大人为宁大夫说半句好话,小侄才疏学浅,委实想不通这其中的关节!”
窦婴哈哈一笑,道:“贤侄过谦了,此事贤侄可是帮了丞相大人一个大忙啊!”
李云心中一懔,自是立刻知道,自己又掉入了田汾的连环计中,不得不暗赞田汾的手段。确实犀利。
却听窦婴继续道:“洛阳宁家的家主宁张氏近日传出病危的消息哩!由于宁张氏乃妇子身份,所以按照大汉律,其家主的继承人将从她的子女以及其丈夫的兄弟子女间决出,而这宁致之子恰恰是符合要求,但准确的来说丞相大人的盟友是宁夫人,也就是宁张氏,为了确保宁家一下代家主与田家的紧密联合,在这关键时刻,丞相大人不留痕迹的帮帮盟友自然是在情理之中!”
李云听了,却是心中发毛。田汾此计确实绝妙,即完美的帮助其想要帮助的人扫清了障碍,自己却一点也没得罪宁家另一派势力。
难怪田汾见这宁致落难,居然连口都不想开,如此一来,宁致这一派争夺家主地位最有利地武器——在朝为官。就立刻荡然无存了,二来,宁致一派即使知道田汾故意不帮忙,也绝对不会怀恨田汾,因为在田汾之前,还有一个更大的仇恨目标——李云!
李云挠挠头,胸中满是晦气,他自与田汾交手以来,至今已经二次在大庭广众之下,乖乖的主动被这老狐狸引入瓮中。借力打力,帮他扫清道路。
而自己还不能找到报复或者化解的办法,只能见招拆招,消极防守,总是处于绝对劣势,倘若没有刘玟在太后那边的那一层关系,恐怕田汾早把自己整个吃下了。
窦婴见了李云的颓废样子,安慰道:“贤侄无须自责,与丞相大人相比,你的经验到底是少了些,故从处处被他算计,但是在我看来,贤侄却并不比他差。至少你还年轻,他却已经老了!”
李云幡然醒悟,对,自己现在才二十五岁,而丞相田汾却已经四十多岁,自己有着充足的时间赶超,可是他却一天比一天老。终有一天自己定可用智慧在相同的场合相同的地方,给田汾设下一个相同的圈套,令他也尝尝这为他人做嫁衣的滋味。
…………
翌日,大汉国正式答复匈奴使者,帝国坚决拒绝匈奴新条约中有关人口以及公主等大汉国认为绝对不可接受的条件,理由是按照冒顿单于与大汉高祖皇帝当年的约定,帝国并没有向匈奴提供人口等不合理条件的义务,至于和亲的公主,按照约定,现在即不是匈奴新单于登基。也非大汉国新天子登基,更不是当初条约中地五年期限。
当然作为补偿,大汉国愿意追加提供大量的牲畜,粮食,甚至提供丝绸,陶瓷制品以及镜子等奢侈产品。
面对着如此众多的物资,即使是一直想要从中原弄几个美女回去的匈奴使者可力也动摇了,大汉国方面慷慨的表示愿意以一万头牛,一万头羊,一万斤食盐,以及三千匹丝绸,三百只玻璃杯子,以及十面制作的相当完美的镜子,抵偿匈奴提出的不合理要求。
牛羊等物资,若在以前,草原上根本就不缺乏,但是现在却是可支撑匈奴人意志地最珍贵物资,至于丝绸食盐等大草原上最昂贵,也最抢手的物资,更是用来资深士兵,稳定军心的好东西。
而大汉新提出的玻璃制品等新奢侈品,更是令终日在草原上撕杀着的匈奴人,眼睛都跳了出来。
最后在帝国地官员,暗中塞过可力十大玻璃杯的贿赂后,可力终于屈服,事实上他认为伊秩邪在见到如此多的物资,黄金,食盐之后,肯定会忘记了曾经有提出过女人的要求。
草原上的战士一直认为,女人不过是一种物资,牛羊一般的物资,即使是自己的妻子,也不例外,匈奴人招待他们认为地最尊贵的客人时,拿出来的不是美酒,更不是大块的羊肉,而是自己的妻子。
于是这一次汉匈条约最终完美的完成。<;是您閱讀的好伴侶>;
七月初,匈奴使者带着大量的物资,以及牛羊等,兴致高昂的离开长安,他将经由上郡回到草原。
但是在上郡,那里早已经有着准备好染上各种传染病的牲畜在那里悄悄的等着匈奴人到来,李云不得不佩服帝国地农业官员,这些染病的牲畜,无一例外的都是在短时间内找到并运到上郡的。
在那里帝国的牲畜专家们从中挑出染病是轻的牲畜,一直给予它们服食压制性的药物,这种药物本是皇宫大内的密药,专门用来压制毒性,或者调制慢性剧毒。
毫无疑问,它的作用仅仅是燃烧生物的生命,来达到短暂的延长生物生命的目的,而一旦这种药性失去作用或者再也无法燃烧病休的生命力,那么爆发起来的疾病将更加严重,也更猛烈。
很显然,匈奴人并没有足够的时间来防止帝国在它的牛羊群中放进几只具有极度危险的病畜,七月初五,军臣单于亲自领着单于庭的四万主力骑兵,渡过哈布河,向在当地立足未稳,尚还未得到足够休整的伊稚邪部发起猛攻,而另一支匈奴王庭骑兵则在右贤王的带领下,绕过驻扎在落日草原的乌恒人的眼线,趁着伊稚邪个部间出现的不和,不稳以及军心涣散的机会,直接扑向哈布河地区的伊稚邪主力部队。
这一战,匈奴右贤王阿布拉的军事才华尽显无疑,他带着右贤王部落的全部三万骑兵,从遥远的漠南出发,仅仅用了四天时间就成功的绕开了匈奴布置在落日草原,中心地,以及乌孜别塔河等数道有着大量军队的警戒线,四天时间前进三百公里,伊稚邪为防止至今依然忠诚于王庭的阿部拉所辛苦布置的,花费了无数心血以及人力物力的防线,在四天时间被人穿插,而且是三万精锐骑兵的穿插。
更致命的是,这三万骑兵是来自荒芜的漠南地区,在草原上,漠南骑兵就一直装备最精锐,战斗力最强以及体形最彪悍而闻名。
更具有危险性的是,这三万人都是常年驻扎在匈奴与月氏,康居以及来自更西方的蛮族前线,拥有着丰富杀人经验,且悍不畏死的骑兵。
他们可以说是真正的匈奴骑兵,每一个战士的脖子上,都至少挂着数个敌人的骷髅,他们的头发完全披散着,一条条编成辫子的,带着无数敌人血腥的头发,永远骄傲的飞舞着。
相对于大漠以北的匈奴人,漠南条件艰苦,常年累月雨水不足,而且天气火热,每一个角落都处于危险之中,在晚上,成群结对的野狼更成为任何生命的噩梦。
漠南实在是一个穷乡僻壤,实在是一个绝对没有贵族以及奴隶主愿意在那里多呆哪怕片刻的地方。
所以历来,匈奴的右贤王一直是被人看不起的,因为他虽然表面上是仅次于左贤王的匈奴大贵族,但实际却不过是一个因为不得单于所喜,而被流放的贵族。
但是穷乡僻壤出刁民,在这样恶劣的自然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匈奴战士,每一个都是三大五粗,力量型的战士。
他们可以拉开漠北人根本拉不开的强弓,他们可以仅仅带一袋水以及几块小小的肉干,就可战斗三天,他们仅仅以不到四万的常备数量,就南压月氏,北伏康居,在他们的马蹄下,整个草原都在为他们颤抖!
而现在这支力量冲破了伊稚邪的封锁,神奇般的出现在战场上,甫一接触,尽管伊稚邪的军队数量远远超出这支骑兵,但是却依然迅速的被撕开,漠北的骑兵在漠南骑兵面前简直和纸糊的没有区别。
仅仅四天的时间,战斗就结束了,伊稚邪花了半年时间打下的哈布河,拱手交给了这支堪称匈奴最强大的骑兵。
七月十一,匈奴右贤王与军臣会师成功,伊稚邪的处境开始不妙了,在这种情况下,伊稚邪一天之内连发三次紧急命令,紧急召唤可力立刻带着这些救命的牲畜往回赶。
然而伊稚邪根本想不到,可力带回的不是希望,而是死亡的使者,人类最恐怖的敌人——流行性传染病!
第一第二十节 买凶
一樽清酒,摆在霸桥旁的一间小酒肆的桌子上,酒肆外,热闹非凡,大汉国的都城长安,从来都不缺乏热闹。
季安世坐在这摆放着清酒的桌子边,轻轻抿了一口酒,每当他坐到这里的时候,通常就意味着他没钱用,需要找点买卖了。
季安世是侠客,但侠客也必须吃饭,更何况他还有一个从来不知道金钱是如何难赚的妹妹,所以他需要的金钱并不是少数。
更何况韩非子早便说了,侠以武犯禁,侠客的存在本来就是对国家和法律的挑战,便如要离刺庆纪,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侠客其实统统都是对现存政权感到极为不满的一类有身体特长的杀手组成的。
而杀手赚钱的最主要渠道便是帮人杀人,以此赚取酬金。
刚饮完三斛,酒肆中的老板便已得到他到来的消息,急急的赶过来,这老板与季安世说起来,祖上应是同乡了,当年都曾是霸王麾下悍将,楚国灭亡后,便隐姓埋名,住在了长安。
与季安世完全不同的是,他早就忘记了复兴楚国的大业,也忘记了祖上的仇恨,在长安开了这么一家酒肆,明里他是一个正当的商人,可暗地里他却是某势力专门在长安留下的眼线,主要负责收买杀手,铲除异己。
自然而然的,长沙季二如此有名的刺客,他那里不会加紧巴结?
而这一次,他的主人很愤怒,某位朝中重臣实在太不给他主人面子了,震怒的主人已经决定不惜一切代价消灭这名危险性极大的政敌。
尽管这名政敌在某种意义上帮了他主人,但是却扫掉了主人的面子。而且他主人也觉得,这样一个充满着危险的政敌,还是早点死了地好。
而执行如此危险而又容易暴露的任务。自然就只有季安世这般身手的高手才行了。
当然还有更重要地原因,那就是季安世并不是他组织中的人,这样即使失败了,暴露出来,大不了他立刻关掉这酒肆,一场大火或者一起不留痕迹的谋杀,便可抹去他在长安的全部痕迹。
老板走到酒桌边上。跪坐下来,抬起头看了看季安世。瘦瘦的脸上堆满笑容,阿谀道:“季公子,去年一别,公子似乎依旧潇洒啊!”
季安世瞥了这老板一眼。事实上他两人早都知道了对方的祖上是谁,对于这种忘记了祖宗的家伙,季安世是十分不屑地。
但是目前他与范先生暂时闹翻了,没有可能从他那里接到或者拿到哪怕一个铜板,而在长安。可提供这类生意,而且实行先付钱后干活这样买卖的,只有范先生和这瘦老板。
“最近有无买卖?”季安世开口便问,丝毫没有给这老板半点颜面,事实上他本性就是这样地人,除了对少数他认为可以交心的朋友,以及他妹妹外,长沙季二说话做事。从来都是直接干脆。
老板显然也早知道了季安世的脾气,尴尬的笑了笑,便将一大袋黄金从怀里掏出来,递给季安世。
季安世随手惦了惦,好家伙,足有五十多两!看来这次地目标不简单啊!
季安世不禁开始思考起来,到底接不接这单买卖,以黄金重量来衡量目标危险,这一古老的传统甚至可以追溯到久远的战国时期,当时墨家子弟遍及天下,由于墨家信奉的理念注定了这个学派必须救济穷人,而且还不得经商赚钱。
因此为了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来完成自己学派地理想以及目标,大量的墨家子弟投身到了这个时代的洪流中,他们用自己出色的身手赚取自己无法赚到的金钱,他们刺杀一切可以为带来金钱的目标,最有名的一次便发生在楚国,当时吴起在楚变法,触动了旧贵族的利益,旧贵族们开出了令当时墨家炬子根本无法拒绝地条件,据说当时与墨家牵头人谈判的贵族,按照墨家的规矩,拿出了整整一百两黄金,用黑布袋装好,交到墨家手中。
按照墨家的规矩,谈判时对方给十两,意味着目标时刻保持着至少十人以上的护卫保护,这在当时能享受到如此条件的贵族,至少也是大夫级的官员了。
而一百两就意味着目标至少有一百名武士保护,或者目标拥有着以一敌百的身手!
若当时墨翟依然在世,肯定会拒绝这样一个任务,可惜当时的炬子是孟胜,一名正处在墨家内部质疑声中的炬子,而且赏金的丰厚也令他难以拒绝,按照传统,一旦他同样,那么贵族们便会支付相当于那百两黄金一百倍价值的物资!
因此他一意孤行接受了这个任务,结果却是整个墨家几乎所有精锐刺客包括他本人在内的毁灭,以及墨家分裂的后果。
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享受过吴起相同待遇的数之不尽,他们包括了秦国的商鞅,白起。齐国的孙膑,赵国的廉颇,李牧……
但是再也没有谁敢接这样的任务,至少没有听说过有人成功。
但是现在,季安世掂着手里的黄金,他想不出这个令他有点讨厌的瘦子,想杀谁,窦婴吗?田汾吗?又或者是其他重要的大臣?
不过他本来就是准备要刺杀比这些目标更难刺杀的刘家皇帝,在行动前先用一名受到严厉保护的大臣来祭旗,顺便试试自己面对有着严密保护的目标时,所可达到的极限,或许会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更何况,还有着百倍于手中黄金的奖赏,有了这笔钱,妹妹的未来就有了保障,他也就可安心的毫无顾虑的去杀那刘姓皇帝了!
“这单买卖,我做了!”季安世将黄金塞到怀里,依旧毫无表情的道:“目标名字,地位,住址?”
瘦子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事实上这个目标的难度并不高,按照情报显示,目标似乎很疏于防范,其左右顶多有几名护卫,可以说是相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