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真不知是去读书习字的,还是去休憩玩乐的。
想到这里,夏达不自禁轻笑了笑,脸上泛起苦涩。
在东厂时,夏达被囚禁于暗无天日的地牢,他先想郴王君恩,后想父母生恩,最后想到心心念念的苏芩。
他想,若那时自己勇敢一些,他的姀姀是不是就不会嫁给陆霁斐,而是会嫁入他夏府?若他多求求郴王,陆霁斐是不是就不会那么容易得逞?
夏达恨自己的懦弱,恨自己的犹豫。他暗暗攥紧拳,霍然抬眸看向坐在太师椅上的陆霁斐。
男人散着衣襟,披着青丝,如玉如啄的面容在氤氲灯色下尽显俊美,透出一股子横行恣睢之感。这是夏达永远不会有的东西。他已被君臣桎梏,在他心中,家国天下,没有什么比君更重要。
首辅一战,夏达惜败。可若是再来一战,夏达并不认为自己会输。
夏达并不否认,陆霁斐有手段有谋略,是个难得的人才。但陆霁斐却也有一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没有后势。
皇城内的氏族关系,盘根错节,繁冗复杂,大多抱团而生。陆霁斐横冲而出,虽是徐玠门生,但只是门生,出身太差。
诸如夏府,好歹也是一介书香门第,氏族广阔。再如已败落的苏府,官宦世家,世代富贵,即使如今那些氏族亲戚皆翻脸不认人,但好歹朝中尚存着一些背暗关系。
哪里像陆霁斐,根子单薄,单打独斗。他一个人,即使再凶悍,再有城府又如何,哪里斗得过大半个皇城人。
夏达只道,先前是他自己太蠢,兵不厌诈,用些龌龊手段又何妨,他会倾尽全力,夺回姀姀。
陆霁斐抬眸,对上夏达那不甘的眼神,嗤笑一声,轻启薄唇,缓慢而无声的吐出二字。
“蝼蚁。”
夏达面色煞白,眸中显出怒色。
夏礼已转身,见夏达未跟上来,赶紧返回来,将人带走了。
夜雨不断,夏达走在幽长暗廊内,双眸泛红。
……
送走夏礼和夏达,青山回到书房,却看到自家爷坐在太师椅上,身子僵直,似站非站,似坐非坐。
“爷……”
陆霁斐抬手,制止青山,然后吩咐他去取条毯子来。
红木书桌下,苏芩累极,趴在陆霁斐腿上就睡了过去。怪不得刚才陆霁斐在与夏礼说话时,这小姑娘一点反应都没有。
青山取来毯子,递给陆霁斐。
陆霁斐动了动自己僵直的腰腹,苏芩发出一道不满的哼唧声,小脸埋进青丝内,睡得更熟。
男人将毯子替苏芩搭在身上,然后挑暗了油灯,翻开奏折。
青山站在一旁,似有话欲言。
陆霁斐压着声音,嗓音平静道:“传消息出去,坐实冯宝指使李大振刺杀幼帝一事。”
青山敛眉,道:“爷,咱们布了这么大一个局,难道为的就只是……一个名声?”
“对。”陆霁斐勾唇轻笑。一个名声,可比什么东西都重要。人心所向,君之所在,势之所起。他陆霁斐要的,可不单单只是夏达的命。
男人垂眸,看到灯色下苏芩露出的那半张脸。
他的姀姀呀,怎么就这么乖呢?竟替他将这事解决的这般完美。
作者有话要说: 姀姀: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有点虚。
陆疯狗:乖。
第36章
五月初五日; 端午天中节。
天气一下热辣起来,日头照的煞亮。
中庭内; 赤日当空,树荫匝地; 凤尾森森,竹影参差。绿芜端着捧盒,顺游廊至房中; 只见外间床上; 苏蒲并如安和红拂,横三竖四的睡着。
苏蒲年幼; 占地却最大; 只因学了苏芩蹬被的毛病。旁人若睡过去些,必要被踹几脚蹬醒。苏蒲握着两只小拳头抵在耳畔,四仰八叉的,小脸红扑扑的沁出些许汗渍。
绿芜轻笑一声,轻手轻脚的转过十锦槅子至房内。
紫竹榻上; 苏芩青丝披散; 歪头睡着。身上一件白绫红里的肚兜; 上头扎着成片芦苇; 叶绿花紫。外头罩一件银红纱衫子,底下一条绿纱小衣; 露出一截纤细嫩腰和一双小巧玉足,正睡得酣熟。
苏芩素来有蹬被的毛病,再加上天热; 蹬的便更起劲。红拂与绿芜也不能时时刻刻看着人,便每日里哄着苏芩将肚兜并小衣穿上,这样纵使夜里不留神蹬了被,也不会伤了身子。
放下捧盒里新切好的西瓜,绿芜拿起花几上的那柄白犀麈,往纱眼处挥了挥。赶走些蚊虫。
苏芩素来欢喜那些花儿、草儿的。廊前屋后搬了数十盆的绿植,这些虫儿都是花心里长的,喜花近水,总爱往置着冰块的屋子里头钻。
盛暑之际,热浪涌涌,满耳蝉语,静无人声。
游廊下,陆霁斐身穿蟒袍而来,他立在纱窗处,透过绿纱往里瞧。
碧色朦胧间,小姑娘那纤细白挑的身子印入眼帘,面薄腰纤,兜着肚兜,侧身压出一片白腻,就跟块上等白玉似得莹润。
“大爷。”绿芜瞧见陆霁斐,赶紧推开了碧纱窗。
陆霁斐敛眉回神,声音微哑的开口道:“端午日,宫内大张筵席,让你家小主子收拾妥当,晚间与本官一道去。”
“是。”绿芜应声,送走陆霁斐,便赶紧上去唤人。
“姑娘。”
苏芩闭着眼眸,毫无动静。
“姑娘?”绿芜再加大了些声音。
苏芩颤了颤眼睫,整个人乏累的厉害,连一根手指头都动不了。
“姑娘,您都睡了半个多时辰了,若是再睡下去,当心晚间歇不着。”
苏芩缓慢睁开眼眸,水雾雾的透着懵懂。她盯着面前的绿芜看半响,然后搭拢下眼皮,又睡了过去。
“姑娘,奴婢给您擦擦脸,醒的快些。”绿芜取了用井水沾凉的帕子,小心翼翼的替苏芩擦了擦脸。
苏芩瑟缩着往软枕下头缩,被绿芜又按着香肩擦了把脸。
井水浸肤,苏芩被凉的一个机灵,瞬时清醒过来。她眨着眼,神色怔怔的盯着帐顶子瞧。
“姑娘,大爷方才来讲,宫内设宴,要带您一道去呢。”绿芜说话时,难掩喜色。
按照如今苏芩的妾位,能被陆霁斐带着进宫,这真是绿芜没想到的。
“进宫?”苏芩蹙了蹙眉,一想起要起身梳妆打扮,便浑身懒骨。“我不想去……”
“姑娘,今日端午,宫内定有很多好玩的物事。再说了,您不是最喜欢吃宫里头御膳房做的粽子了吗?”
“嗯……”苏芩被说动,她动了动嘴,想着那粽子的滋味,不自禁暗咽口水。这宫里头的粽子别出心裁,在糯米里加了雪梨肉。香甜松软的雪梨肉搭配咸香肉粽,那味道简直绝了。
“行,更衣。”
……
太阳刚落,地上还是热热的。
苏芩换一件浅绛色绉纱儿,行在房廊下,入穿廊时冷不丁瞧见前头走来一群衣衫华贵的公子哥,当即便带着绿芜与红拂侧身往一旁的蔷薇架子下躲去。
那蔷薇架子下有一秋千,苏芩坐上去,静等那群人离开。
“哎,你们知道吗?我前些日子进宫,瞧见那郴王妃沈宓,啧啧,简直是仙女下凡呀。”身穿绿衫的公子哥摇着手里的洒金扇,一阵摇头晃脑的炫耀。
走在最前头的陆应劭嗤笑道:“仙女儿?呵,她算什么仙女儿,那是你们没见过真正的仙女儿。”
“哦?陆二兄此言何意?”绿衫男子话罢,一旁蓝衫男子便插嘴道:“桂兄初来乍到,只见了那沈宓便以为是什么天仙人物,殊不知这陆府里头才藏着那么一个嫦娥似的仙女儿呢。”
那被唤作桂兄的绿衫男子被提起兴致,连连追问。
陆应劭一甩手里的折扇,声音垂涎道:“要说仙女儿,谁能比得上苏府苏三呀。”
蓝衫男子接道:“那可是咱们皇城内头一号的美人。而且我听说呀,这苏三是在冰雪天降的,怪不得这肌肤呀,白的跟雪似得,可真是个宝贝。若能尝上一口,真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呀。”
“就是,真是可惜了,这样的一个美人,偏生给了陆霁斐这只疯狗……”
“哎?这陆霁斐又是何人?”绿衫男子初来乍到,连陆霁斐的名声都没听过。
蓝衫男子道:“那可是个顶惹不起的人物。挟天子以令诸侯,无人能御之。”
“这样的人物,那你们怎么敢,唤什么疯狗?”绿衫男子满脸错愕。
“这名可是有来头的。先帝在时,这陆霁斐曾以双拳血溅朝堂,当堂打死三位朝廷命官,还将其尸首挂在东安门上示众,事后却安然无恙,依旧做他的次辅。桂兄你说说,这古往今来,哪里听说过这等骇事。”
殴打朝廷命官致死,还是在皇帝的眼皮子底下,这样的事,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炎热酷暑日,一群人打着哆嗦,赶紧撇开了话题,继续谈论苏芩,言语间颇为逾越。
一众人污言秽语的过去,苏芩靠在秋千上,透过蔷薇架子,懒洋洋的斜觑一眼。只见那陆应劭行走时,右脚确是有些跛,看来传闻没错,陆霁斐确是将这陆应劭打残了。
这陆应劭也真是个不知疼的,都被打成这般模样,还敢调侃那只疯狗。
果然,当陆应劭那群人拐过穿廊,便突然噤了声。
苏芩侧眸看去,只见蔷薇花叶中,陆霁斐身穿蟒袍,身形颀长的立在那处,恰恰好的挡住了这群纨绔子弟的路。
“陆,陆首辅……”那些纨绔子弟素闻陆霁斐疯名,紧哆嗦的往陆应劭身后躲。
可怜那陆应劭看到陆霁斐,就跟老鼠见了猫儿似得,哪里还有方才那股子大放厥词的嚣张劲,连脑袋都不敢抬。尤其是那条短腿,抖的跟秋日里的落叶一般。
“大,大哥……”陆应劭结结巴巴道。
陆霁斐勾唇轻笑,捻了捻大拇指上不知何时戴上去的玉扳指,神色不明。“我说哪里来的狗吠呢。”
陆应劭一点声都不敢露,蔫拢的缩着身子。
陆霁斐上前一步,脚下的官靴踩在陆应劭脚面上,然后狠狠一碾,面上却带笑意,只是透着股阴冷。
“啊……”陆应劭痛的面色煞白,弯腰想推开陆霁斐的脚,却被陆霁斐掐着脖子硬生生拉直了身子,只能生受着这股子疼。
“你这嘴要是再管不好,我就割了你的舌头喂鸟。”陆霁斐说话时,声音很轻,但却渗着股寒意。男人幽深目光逡巡一圈,那些被扫到的公子哥纷纷垂眸,鹌鹑似得。
尤其是那刚听了陆霁斐事迹的绿衫男子,双腿颤颤,几乎遗溺。
“呵。”男人嗤笑一声,玉扳指抵在陆应劭脖颈处,暗暗收力,直把人逼的两眼上翻,面色涨红,这才不解气的甩开。
“咳咳咳……”陆应劭躺在地上,使劲咳嗽,青筋暴露。
陆霁斐接过青山递来的帕子,擦了擦手,然后偏头看向蔷薇架子,正对上那双藏在蔷薇花架下的圆润眼眸。
男人眸中戾气未消,这是苏芩头一次看到这副模样的陆霁斐。她缩着身子躲在蔷薇架子下,明明是三伏天,却只觉浑身发寒。
男人踩着官靴,路过蓝衫男子,勾唇轻笑,然后抬脚,霍然一脚踢向他。
蓝衫男子如断线的风筝般飞出房廊,歪头倒在地上,满口鲜血,不知生死。
众人被吓得面色惨白,紧贴粉墙,几乎软成烂泥。
陆霁斐抖了抖宽袖,面无表情的转身,一步一步的朝苏芩的方向走去。
苏芩下意识攥紧面前的蔷薇架子,却不防被刺伤了手指。
她娇呼一声,赶紧收手,粉嫩指尖处沁出一颗圆润的血珠子,被绿芜心疼的用绣帕擦了,又沁出来一颗,钻心的疼。
陆霁斐走到蔷薇架子前,沉声道:“出来。”
苏芩抿着唇,挪着碎步,慢吞吞的出来。
小姑娘低着头,露出一截粉颈,青丝鬓角处有香汗微落,不知是热的,还是被吓得。
那团围在廊下的公子哥们急忙着跑,却不防这冷不丁一瞧,看到立在蔷薇架子下的苏芩,立时就被勾走了魂,只知痴痴的看着,个个跟木桩子似得。
绿衫男子看的最痴,他想起先前所说沈宓,不自禁面红。
其实陆应劭说苏府苏三胜过沈宓时,绿衫男子是不信的,但如今,他却只觉,那沈宓便是地上的泥,而苏芩是天上的云,如此云泥之别,怪不得方才陆应劭会出此言。
苏芩乖巧站着,手里攥着绣帕,指尖钝钝的疼,那股子娇媚颜色,直将身旁那大片的蔷薇艳色都给压了下去,让人眼中再无一物。
陆霁斐伸手,触到苏芩沾着血珠子的指尖。
苏芩下意识往后缩了缩。
男人顿了顿动作,敛下眸中阴鸷暗色,声音低哑道:“怕我?”
苏芩抿着粉唇没有做声,她确是被陆霁斐方才的做派吓到了。那样一个身强体壮的男人,被陆霁斐一脚踹飞,男人动手时,那股子狠戾凶恶,触目惊心。苏芩这才惊觉,为何这人会有“疯狗”这一绰号。
她对这个枕边人,真是知之甚少。只凭着小时的记忆,便任性娇蛮,到如今能将脑袋好好的保在脖子上,已属万幸。
“怕我,也得受着。”陆霁斐伸手,强硬的拉住苏芩,将人往外带。
男人的手,炙热如火,烫的苏芩心尖颤颤。
她知道,这个人已经不是她小时识得的那个陆霁斐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一朵娇花插在狗头上……(狗头保命)
第37章
掌灯时分; 青帷马车至宫内。
陆霁斐前去太和殿,苏芩随女眷; 入后宫。
宫娥手提宫灯,领着苏芩走了近一炷香的路; 才堪堪到达殿外。
苏芩抬眸,只见殿外,宫灯流蕴; 花彩缤纷; 葵榴斗艳,栀艾争香。近时; 能闻细乐声喧; 锦绣盈目,一派堂皇富贵之景。
入殿内,正前方铺着黄麾的御座上,尚无人,旁设护卫官二十四人侍立。御座西面设酒亭; 御座东面设膳亭; 殿内歌舞姬女伴丝竹琴瑟; 轻歌曼舞; 洋洋盈耳。
山楼排场,穷尽奢丽。
殿内已汇聚不少妇人贵女; 三三两两的倚靠着说话。
苏芩刚一进殿,便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她穿一件浅绛色绉纱儿,手持葵榴画扇; 慢吞吞的踩着绣鞋往里去。今日苏芩的装扮很随意,但因着她那张脸和这副身段,所以再普通的衣物穿在她身上,也能比旁人更多出三分美态。
衣物不扎眼,但苏芩手上的那柄葵榴画扇却不普通。这是下马车前,陆霁斐递给她的,说殿内绿植多,用来拍虫子。
这柄葵榴画扇以粉红的蜀葵为团心,左边陪衬黄色萱花,右边陪衬白色栀子花。入目花团锦簇,笔力深厚,取辟邪去病的吉祥意思。
“苏三姑娘。”沈宓在殿内身份地位最高,陈太后和两位太妃未来之前,众妇人和贵女皆以她马首是瞻。
苏芩偏头,看到头戴艾草簪的沈宓带妆而来。
今日的沈宓显然是隆重装扮过的,只是因着天色太热,她这份隆重倒让人看着觉得嫌闷,反而像是苏芩这样清清爽爽的模样,一眼瞧见便觉通体舒畅。
沈宓显然也发现了这一点,而且近前后,她更发现,苏芩身上的裙衫哪里是什么普通料子,用的明明就是芭蕉布。
普通人不识得芭蕉布的珍贵,只当其为普通绉纱儿,却哪里知这芭蕉布一匹千金还不能得,是顶顶好的贡品。
芭蕉布由芭蕉纺成,制成轻纱,透体的红,衣料轻薄透气,穿之如无物,连沈宓想要一匹,都要顾忌身份不敢开口,却没曾想,竟穿在了苏芩身上。
而苏芩虽说用惯了奢物,但这芭蕉布却真的是没用过。
其一是因着这芭蕉布是近几年才外贡过来的。其二是因为只有像陆霁斐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