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货不是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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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货不是马超- 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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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大哥你可没资格来责怪小弟哟,”他反击,“我至少还亲自去塞外走了一趟,不像你一样整日都呆在大帐之内,连城塞都不出半步,跟个小媳妇似的。”

秦阵与拓拔野十分配合地一起发出哄笑。

“说起媳妇……岱哥你怎么还不娶媳妇?”贾穆插嘴道,“你只比公子哥小半岁,公子哥已经妻妾成群,女儿都生出来了,你可差得远呀!”

“小屁孩子!”小岱恼怒的瞪了他一样,“大业未成,何以家为!”

“……我看是没姑娘看上你吧?”贾穆一针见血。

“不要以为老子不知道你小子在东郡桥瑁家的那点破事!”马岱掏出杀手锏来威胁他。

“呃……”贾穆宣布投降,“岱哥你胸怀大志,不为儿女私情所累。”

“那是那是,”小岱挺了挺胸,“你们看赵承这厮,娶了媳妇之后,连马背都不敢上了,看来骑他老婆比骑战马要舒服得多呀!”

这是一句成人笑话,帐内诸人都哄堂大笑。

“男儿志在四方,没有必要这么早成婚嘛。”皇甫嵩喝了口淡酒——军营之中,可没有茶水供应,能有两口酒喝,我们已经知足了。

“不过坚寿老兄是不是太晚婚了?”我问道。

“皇甫家又不是只有我一个子孙,传宗接代之事,也轮不到我操心,急什么?”他哈哈一笑,放下了酒碗,“反而是贤弟,你区区十六岁就做了人父,如果你家闺女十三岁就嫁了人,十四岁生儿育女……你到了三十岁之时,就有人叫你爷爷了呀!真可以坐享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啦!”

我一怔:“……这感觉,还真他妹的难受!”三十岁,才是我事业的巅峰期呀,爷爷?

一想起我刚过了三十岁生日,正是青春年少,但身边却已经有一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小孙子或小孙女拉着我的衣角怯生生地叫道:“爷爷,陪我玩嘛!”我真要发疯了。

孙文满不在乎地说道:“那怕什么,为马家多生几个大将军,让马家再次复兴而已。”

庞淯摇头道:“只是不知到时候……我们该怎么称呼老爷了……老太爷?老老太爷?”

几个人又没心没肺地笑了起来。

我忍不住皱眉:早婚早育确实有利有弊……可能弊端更多一些吧。

其实这时代虽然结婚很早,但生儿育女的时间一般也都在二十岁之后(男方年纪),至于四十多岁老来得子的案例,更是屡见不鲜。

——你说普通平民百姓家里经常十四五岁就生育的?我身为出身高门大院的子弟,怎么可能知道他们的生活?!

“咳咳,”李典看不下去了,“几位……就不能说点着边的话么?”

“你小子别给我们装正经!”秦阵拍了拍他的肩膀,“每天都说那些不咸不淡的废话,难道很有乐趣?”

“野鸡你滚蛋,”我斥责道,“人家是儒家子弟,你个文盲别把他也拉下去!曼成啊,我知道,我们一帮没文化的粗人,让你很不适应……”

“哪里哪里,”李典连忙否认我的谦辞,“在下也只是多认识两个字而已,不过比起大人文才之名,根本不可同日而语呀。”

这次轮到我否认了:“惭愧惭愧……说到文才,我又有一段时间没有诗词问世了呢。”

“少爷诗兴大发,又准备酸一酸我们这帮不识字的文盲了么?”庞淯问道。

秦阵撇嘴:“又是什么破诗?什么缠来绵去的,恶心死我了!”

拓拔野之前并未领略过我的诗篇,对此不予置评。

“哦?贤弟要赋诗?”皇甫固如同典型的世家子弟一般,礼貌性的拍了拍掌,“愚兄可要大开眼界了。”

“坚寿兄取笑了,自娱自乐而已。”我从座位上站起,趋步来到大帐的中央。

“肃静肃静,”马岱举手示意诸人,“我哥要开始了。”

我瞪了他一眼:老子一开口,他们自然不敢吭声,你何必借此展示自己的威严?!

“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

天街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

“完了?”马岱意犹未尽地眨了眨眼。

我抖了抖衣袖:“完了。”

“什么小扇流萤的,”秦阵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娘们!”

拓拔野摇头:“原来这就是诗人啊。”看得出来他也不满意。

“不懂……”祖烈与孙文对视一眼,“莫名其妙,有个毛意思啊?”

“还是我说得对,”庞淯维持了之前的观点,“大家说酸不酸啊?”

李典点头:“其实大人此诗,虽然内容平常,但意境很是优美,十分难得呀。”

“不错不错,”皇甫固附和道,“贤弟信手拈来,已经如此了得,愚兄痴长你数岁,可没有这等本事呀!”

但其余一帮粗人都是满脸不屑地瞪着我。

“知道你们这群文盲根本不懂诗文,算我高看你们了。”我叹了口气,“来换一首吧?”

“大人请随意……”拓拔野代表听众们发言。

我摇摇头,清了清嗓子,沉声吟诵道: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好气魄!”秦阵与拓拔野已经忘记了自己的种族,仰脖喝下桌上的烈酒。

李典与皇甫固瞪了瞪眼,用力地拍起手掌。

54抵挡

第二批粮草运达鸡鹿塞的时候,很多士兵都给自己添加了一件衣衫。

随着时间的推移,刚刚九月中旬,塞北的天气就已经准备进入冬季了。

秋风萧瑟。

哦不,秋天已经结束了。

当然,身强体健的我当然没有不会畏惧着么一点的寒气,我可不是一般人呀。

充沛无比的内劲真气在四肢百骸之间鼓荡游动,尽管只穿了一身轻薄的夏衫,但我丝毫没有感觉到寒意。

“少爷,你应该穿厚一点吧?”庞淯搓着双手,哈了口气。

“你个没出息的家伙,”我皱了皱眉,“你平日里练的内功都喂了狗么?”

“咳咳,少爷,小人资质平平,练了三个月才刚刚把第一重给看明白……”他将手拢在袖子里笑道,“跟练到第五重的少爷你可不能相提并论呀。”

“我怎么感觉你小子的资质还不如老赵?”这时候我又想起了前贴身护卫长赵承,那厮虽然练功不勤,但时时刻刻都会有令人惊喜的进步呢。

“不可能,”庞淯不肯承认,“老赵这厮现在沉迷于女色,早就被掏空了身子!”

我摇头:沉迷女色?这不是扯淡么?刚刚结婚、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你不让他碰自己的老婆?!适当的放松怎么会影响功力?不要忘记了……我就是一个正面典型!

他立刻意识到自己面前的主子是个什么人,当即改口道:“少爷天赋神武,能征善战,又从不懈怠,与老赵那种懒惰的废渣当然不可同日而语。”

老赵在他口中……又成为废渣了么?我笑了一声,换了个话题:“士兵们怎么样?”

“哦,都很好啊,每天的操练都勉强能够完成,闲暇时还会踢踢球……”

我皱眉道:“勉强完成?”

“呃……”他为难的解释道,“少爷你要知道,我们的兄弟可不是能够安安静静操练的主,除非来一场血战……”

我点了点头,这倒也是,连我这几天都懒得去巡营了,何况士兵们?

“而且……杜畿不在营中,士兵们都比以前随便了一些……”

“哼,这群崽子,非要人整天拿鞭子抽他们才肯老实么?”我冷笑道。

庞淯道:“这没办法,李典还不能完全镇住他们呀,尤其是秦阵和拓拔野那两队人马……”

“这两队怎么了?”我揉了揉脖子,“聚众斗殴?”

“不至于,主要是秦阵和拓拔野两个人带坏了,这两个王八蛋有事没事就赛马在塞外乱跑,有时候这两兄弟确实带头打架……”他说,“不过他们说只是切磋武艺,李典也不能治罪……”

“呵,这两人是闲不住了吧?”我好笑的摇头,李典与秦阵都是营长,虽然被我委托操练全军的任务,但也不可能震得住野气未敛的拓拔野跟更加野蛮的秦阵。

“不止是他俩……”不远处传来一阵笑声,“我也闲不住了呀!”

皇甫固衣衫飘飘而来,腰间斜斜挎着一把佩剑。

“坚寿兄现在觉得无聊了罢?”我朝他一拱手,并撇清了关系,“我可是早就提醒过你,不让你跟来,是你执意不听的呀。”

“咦,怎么?马大将军准备把我赶回去么?”他做惊慌状。

我摆摆手:“别哭可怜,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呗,我又没有拦你……”

皇甫固咳嗽了两声,正了正神情:“那……我过两天就回临戎去,大人没有意见吧?”

“呃,你真回去?”我也严肃地思考了三秒钟,随即点头,“也好,坚寿兄回去帮忙贾、程两位先生处理政务吧!”

他笑了笑:“没给大人帮上忙,真是惭愧……”

我正要安慰他两声,城塞北面传来了吼叫之声:“急报!鲜卑人到了!”斥候旅长祖烈纵马长驱直入到我的营帐之前,“少爷,鲜卑人距离鸡鹿塞不到三十里了!”

我悚然一惊:“庞淯,传令整军!一刻钟之后出城!”

庞淯沉声应道:“领命!”

我转身就去披甲。

皇甫固一把拉住我。

“怎么?”我瞪了他一眼

“属下是否也要回城备战?”他一脸兴奋。

“你不是准备回临戎了么?”我反问道。

他挺起了胸膛:“敌人都到了城门口,你让我逃回去么?!”

我一摆手:“半个时辰后,我要在鸡鹿塞北口看到你与马岱的军队!”

城塞之中满是马蹄声。

没有他人的服侍,我三下五除二披上了铠甲,再将狮盔与兽带紧紧系牢,拎起长枪飞星,纵身跳上追命的鞍背。

“少爷,可以出城了。”庞淯也已经满身披挂的骑在马背之上。

秦阵低头向我示意自己的军师准备完毕。

“全军出城!”我举起飞星。

“不留下一支队伍么?”庞淯提醒我。

“哦?”我笑了笑,“秦阵,庞淯建议我将你留下来呢。”

“什么?!”秦阵勃然大怒,“狗日的庞淯,你个王八崽子,敢让老子留在这里?!”他手中大刀作势就要朝庞淯砍来。

庞淯急忙驱马避开:“我只是建议留下一点人守城而已……”

我大笑了一声:“区区一点鲜卑野狗,我们还不放在眼里!出城!”

秦阵狠狠地瞪了庞淯一眼,气哼哼地领军而走。

在城北等待了两刻钟之后,马岱、皇甫固、李典、拓拔野全部聚集在阴山的山口之处。

祖烈的斥候旅不断地有消息传回来。

“鲜卑人来得很快。”拓拔野拍了拍马脖子。

“不错。”李典点头,“他们现在距离山口最多不过五里了。”

“五里么?”对着巨大的山口,我想不出我们还能有什么计策来对付敌人——入城防守?这并不是我们骑兵所擅长的战斗方法,而且……关键在于鸡鹿塞本身并不是绝好的防守之地,鲜卑人完全可以绕过这座城塞,而后直捣我脆弱的临戎城。

“杀过去吧公子!就五里地啦!”贾穆已经按捺不住兴奋,将长刀从刀鞘中拔出。

“收回你的刀!”我低喝了一声,“要打也要先射箭啊混蛋!秦阵你也要记住!”

“俺早就记住了!”秦阵从马鞍下取出弓箭向我示意。

“祖烈,你确定其他地方没有敌人?”我再次向斥候旅长确认。

祖烈点头:“一百里之内,绝对没有敌人的踪影!”

“一百里?太远了!”我又一次举起手中的长枪,朗声道,“秦阵拓拔野居右,李典马岱为左,皇甫固与我从中冲锋,所有兄弟,务必奋力杀敌,一战之后,我们就可以回临戎休息!”

长长的尾音在山口回荡着。

休息、休息、休息……

55鲜卑人

进入山口之后,局势便不由我掌控了。

鲜卑人正在全速向南挺进,一看到我军,便如**了一般愈发兴奋地加快了马速。

原本以为凭借突袭能够稍稍打击一下对方的士气的,结果适得其反。

我已经没时间再想什么计策了——何况凭借我的智商和经验,还真想不出什么妙计来,至于手下这帮人,我也没打算依靠他们的脑子……

双方相距不过一里地,敌我都开始全力冲锋。

我向左右一打量,几只队伍的差距就体现出来了:秦阵拓拔野部马速极快,但比起李典所部,阵型明显不如其严整,尤其是带头的二人,更是打了鸡血一般,遥遥冲在最前端。

“放箭!”

箭雨从天而降!

“我擦!”我急忙俯身紧贴着追命的脖颈,从来只有我射别人,还没被别人抢先射的!

我避过几只飞箭,迅速予以还击,三箭齐发,也不知射没射到人。

这已经不重要了,当我重新将弓塞入鞬内时,距离敌军已经不到五十步了。

秦阵已经冲入敌阵,厮杀之声骤然响起。

我还是慢了一步!

飞星狠狠地朝最前方的两名骑兵扫去,对方惨叫一声便从马上跌下。鲜卑是草原部落的野人,所帅骑兵大部分连皮甲都装备不起,最多只在胸口有一片护心甲,但我一扫之力岂是他们能够抵御的?

我作为中军的箭头,以一柄长枪毫不费力地刺进了敌方的中央部队。

对于身怀神功的我来说,强壮的鲜卑人与一般的汉人能有什么区别?只不过左右堪堪一扫,一丈之内的敌人全部滚下马来,至于他们还能不能活命……那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当双方完全撞击在一起之后,整条山谷之内满是人吼与马嘶。

鲜卑的队伍被完全打穿,跟上来的后队迅速溃散,我军右路已经开始进行追击工作。

山中陡然有人发出大喝。

由于语言障碍,我根本不明白鲜卑人说的是什么玩意,仍然埋头向最前方猛冲而去。

我很纳闷为什么一路杀来,怎么连一个勉强当做对手的敌人都没遇到?按说鲜卑人野蛮成性,应该是勇猛异常才对,想不到如此不堪一击呀!知道老子就不来了,随便派秦阵来砍瓜切菜就足够应对了……你看那小子,跟拓拔野两个如同两头恶狼一般,将敌方的队列生生撕开,还毫不留情地在背后捅上一刀。

左路李典与马岱也不甘示弱地紧紧跟上了,三路人马分头并进,鲜卑人完全崩溃,开始大范围地逃散。

我这才后悔没能事先派遣一支分队在他们逃退的道路上予以阻击,一切只能怪他们来得太快,以至于我都没来得及让人埋伏在两侧的山丘之上——如果能够做些准备的话,以强弓硬弩迎击敌人,必然能够在第一时间将鲜卑野狗射成刺猬。

当最后一名敌人逃出射程时,满山满谷都是血淋淋的尸体。

统计伤亡与清理战场的工作交给了皇甫固与李典,秦阵与拓拔野可没有这种耐性。

我坐在鸡鹿塞城前,掏出一块麻布仔细地擦拭着飞星。

这真是一柄好枪。

尽管已经使用它超过一年半的时间,但我还是忍不住称赞它。

一般人眼中,飞星绝称不上锋利,而且由于其过于沉重,反而显得难以使用。但在我手中,它的那点重量,已经不足耗费我一丝力气了——只是可怜了正处于生长发育期的追命了,之前在中原的几场战斗还有踏雪帮它扛枪,现在踏雪留在洛阳,追命的负担又重了几十斤。

短短半个时辰,它已经满身大汗,体力透支了。

还好对方只不过三千左右的乌合之众,不然恐怕我真要在大战中上演一场“胯下坐骑倒毙,马孟起步战鏊兵”的经典场景了。

现在追命正倒在我的腿边,安静地吹着凉风。

擦拭完长枪,我又取过刷子,替自己的坐骑刷毛。

它闭上了眼,任由我毫无技术含量地刷着它略显散乱的鬃毛。

刷毛是细活,以我的耐性,只坚持了一刻钟便结束了工作。

追命不满地哼了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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