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不死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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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不死病人-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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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三皇子宴辉的进度值也就该满了。”

苏锦之闻言终于开口了,他泣不成声道:“我才20岁……”

一号:“……”

“我要戒赌。”苏锦之抹着眼泪,“我再也不打麻将了……”

“……行了。”一号不耐烦地打断他,“下个世界不是惩罚世界了,让你爽,你有什么要求和零号提去吧。”

零号也拍拍手鼓励他:“宿主大人这个世界任务完成的很棒喔~您下个世界想要什么样的身份呢?零号会尽力满足您哒!”

“我要当祖宗,所有人都把我供起来的宠。”苏锦之认真地想了一会,小声补充道,“还要有性生活……”

零号马上答道:“好的没问题!宿主可以安心地死啦!”

苏锦之点点头,抬眸看向矮桌。

桌上的酒杯莹润似玉,杯中清酒芳香浓烈馥郁,像极了轻轻嗅上一口便能长醉不醒的绝世美酒。

“等等。”一号忽然喊住他。

苏锦之浑身一震:“我不用死了?”

“不是。”一号提醒他,“你还没有交代后事呢。”

对喔,秋弈的进度值还没满呢。

苏锦之想起被他遗忘了很久的秋弈,赶紧把人叫了进来。

秋弈这些年来外貌没有多少变化,还是一如既往的清俊,如果非要说有哪不同,那应该是他终于肯脱下那一身惨淡的衣服,穿上绣有海棠的衣服了。

“这些海棠花真漂亮。”苏锦之看着他衣裳上精致的绣花赞叹道。

秋弈跪坐在他面前,听到他说完这句话后沉默了一会,继而开口:“你也要走了吗?”

“像梨风一样?”紧接着他又补充道。

苏锦之道:“也不尽是吧,我怕走了,他回来就找不到我了。”

秋弈轻轻笑了一声,眼里却没有一点笑意,他摇着头道:“你们都想走。”

苏锦之问他:“你不想走吗?”

秋弈已经存够自己的赎金很久了,但是他一直不离开,苏锦之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曾经想过。”秋弈说,“后来又不想了,大概是不知道可以去哪吧。”

屋外的大雨稍稍歇了一些,势头渐小,秋弈拿着茶壶倒了两杯茶,轻轻推到苏锦之面前。

“我第一次接客的时候很绝望,完全不敢相信我竟有如此不堪的一天,那时候真是觉得活着不如死了算了。”他抿了口茶,看向窗外的雨,“但是后来你来了。”

苏锦之抬起头看他。

秋弈对上他的目光又笑了一下:“你让我觉得,其实活着似乎也没有那么难。现在想来,没有入楼时的日子才更像是我的一场大梦,梦醒之后,才是真实。”

苏锦之放下茶杯,语气有些沉重:“其实,我——”是靠着系统作弊。

秋弈打断他的话:“我知道的。”

苏锦之瞠目:“你知道——”我有系统作弊?

秋弈一把握住他的手:“封将军是不是就是你那个一直在等的人?”

“嗯……原来你知道啊。”

“你刚来楼里那段时间,其实是我一直在照顾你。”秋弈身体往后一靠,“梨风怕你不习惯楼里的生活,所以特地让我去开导你,不过每次你要醒来的时候,我都会偷偷跑开。”

“为什么呢?”苏锦之问他。

秋弈自嘲一笑:“大概是因为我那时候自己不想活,怕你受我影响,也变得绝望吧。”

楼外的雨更小了,苏锦之静静听着秋弈的话,脑海里残缺的一些记忆终于被补齐了——上一世的秋弈一直想死,在他和君长乐成为好友之后,这个想法也一直没有变过,所以他在那一晚死后梨风才如此自责。

可这样一个满心绝望的人,留给君长乐的最后一句话却是“好好活着”。

——你有要等的人,所以那你要好好活着。

而现在他没有要等的人了,所以君长乐才渴望解脱。

“秋弈。”苏锦之叫了他一声,“你去过崇洛吗?”

秋弈抬起头望着他:“没有。”

苏锦之笑道:“崇洛很美,有大漠斜阳,有名山大川,有碧海银沙,春天到的时候,桃花会盛成一路烟霞……那些风景很美,你一定要好好活着,全部去看一遍。”

“那你呢?”秋弈喉结上下攒动,眼睫轻轻颤了一下,“你看过了吗?”

“我看过了。”

苏锦之轻轻闭上眼睛:“它们很美,可是烨城的桃花也不错,今年的桃花异常繁盛,我想再看看它们。”

秋弈垂下眼睛,声音有些沙哑:“是啊……我也觉得它很美。”

“叮——!恭喜宿主成功拯救支目标秋弈。”

苏锦之睁开眼睛,对秋弈笑了笑:“在我走之前,再让我吃一次喜乐做的团圆鸭吧。”

“好,我去和他说一下。”秋弈抹抹眼泪,从竹席上起身。

秋弈离开后,苏锦之拿起桌上那杯只有他能看见的毒酒,望着酒杯里摇晃的透明液体开口问道:“一号,那天在城楼上你说我和他会再见的,再见的人是谁呢?”

是封九黎,还是有着那张脸的其他人?

一号默不作声,苏锦之等了一会,等不到它的回答后便将杯中的清液一饮而尽,他的目光擦过淡粉色的魏紫,看向露台外因骤雨而落了一地的艳色桃花。

那些桃花开得极艳极美,如同最真挚的感情,在一年到头最好的时季盛绽。

苏锦之缓缓闭上眼睛,咽下最后一口气。

再次穿上一身紫衣的青年躺倒在淡青色的竹席上,墨色的长发散在脑后,唇角带着一丝殷红,像是睡着了一般安静。

一号看着他轻轻叹了口气:“终有一天,你会记起他的。”

想起那个被你遗忘了的人。

想起那个被你遗忘了的自己。

封九黎从黑暗中猛然惊醒,睁目看到帐顶的那一刹便猛然起身,哪怕扯到了肩上的箭伤也不管不顾地想要下地。

账中一位身穿青衣的高大男子见他如此,连忙跨步到床边将他按下,皱眉道:“七师弟你干嘛呢?伤还没好就要下地跑?嫌自己命长?不是我说你,你这次是怎么回事?怎么——”

封九黎“嘶”了一声,抬手按住肩伤,眼神在账中扫了一圈,没看到云梦尘的身影后额角便突突地跳了起来,他深吸两口气,努力压下心口的不安,向青衣男子问道:“大师兄,如今战况如何?三师兄呢,怎么不见他?”

“还能如何?你假死的消息一放出,北幽那群傻蛋便入了我们的陷阱,现在恐怕已经回老家喝奶去了吧?”青衣男子嗤了一声,“别提你三师兄了!师父都快叫他气死了,出谷后到了那什么诸华国之花花无艳的楼中待了三年也不嫌丢人,好不容易来了军中磨炼,知道你假死的消息后便迫不及待地又往诸华国跑,还口口声声说着什么来不及了,能来不及什么?你可别学你三师兄……”

封九黎看着他嘴唇一张一合,剩下的字却全然听不进去,他喘了两下,睁大眼睛大喝一声:“谁让你们说我假死的?!”

青衣男子被他吼得一愣,不解道:“这不过是计策,往日行军打仗时你不也说过此法可行吗?”

封九黎闭了闭眼睛,垂床低低地嘶吼一声后翻身下床胡乱穿着衣服,伤口被他扯裂,在白色的纱布上洇出血迹也不停止动作,踉跄着朝账外跑去,跑到马厩中牵了乌云盖雪便匆匆离开。

青衣被他惊得目瞪口呆,好半晌才追上去,远远地喊他:“七师弟——你要去哪?!”

封九黎咬紧牙槽,沉声吐出两个字:“诸华!”

怎么他也和云梦尘一样,一醒来就要马上往诸华跑?

青衣男子被他气了个绝倒,赶紧叫了人跟着他去,怕他路上出什么事。

封九黎攥紧缰绳,双目通红,恨不得乌云盖雪再长出八条腿来飞得再快些——魏紫就要开了,而他还没有回去。

他再一次食言了。

封九黎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觉得整颗心脏像是要在下一刻轰然破裂般剧烈地痛着,痛得他整个人都在颤抖,他捂住胸口,咳出一口红色的血,一边笑着一边流泪。

“锦之……锦之……你一定要等我……”

他终于记起了十年前被遗忘的那一切,旧景重上心头,仿若昨日之事清晰,历历在目最后定格在中秋桥上,青年柔柔地朝他看来的那一望。

——花开了,我就回来。

——你要是不回来,我就再也不等你了。

“啊啊啊——!”封九黎用力地嘶吼着,指甲嵌进掌心的肉里,越向诸华而去,春意便越发浓蕴,但封九黎却觉得他整个人依旧停留在诸华那一场十年不遇的大雪中,被刺骨的寒雪紧紧裹住。

可现实中,皑皑白雪既融,烨城的桃花再一次盖满整条长街,落英缤纷,香气馥郁。

街上卖花的小贩车架上安置着一盆盆粉紫芳香的魏紫,封九黎怔怔地停下脚步,终于稳不住身形,再次咳出一口鲜血,从马背上狼狈地栽倒在地,仰头看着清澈如蓝的天空大笑出声,眼角满是泪花。

魏紫开了。

他的锦之不会再等他了。

繁盛成烟霞盛景的满街桃花坠过他眼前,蹭着他的发丝末梢落下。

恍惚间,封九黎忽然想到了当年他和君长乐刚刚相爱时,母亲对他说的那些话。

少年间感情浓烈而暧昧,他们之间的缱绻不管如何细细掩饰,但哪怕那罅隙如针眼狭小,都会辗转流露,根本逃不过善读人心的母亲的眼睛。

她知晓一切后,表情也是淡淡,语气无比平静地开口:“当你彻底爱上一个人之后,你一生中的一切就由不得你了。你无法控制他对你的感情,也无法控制世间的事物百态,在这之后,所有的偶然都会变成阴差阳错,踏错一步,便是步步错,此生再难回头。”

姜家还在荣盛之际时,她早就看出了姜家要败的迹象。

姜氏乃将士之后,手握重兵之权,功高震主,岂有不败之理。

所以当她知晓他和君长乐私定了终身时,是不同意的,不是因为世俗伦常,而是因为世事难料。

可他那时年幼,一日尝甜便不知苦滋味。

以为这世间所有的阴差阳错,都是可以回头的不定之数。

但他错了,错得离谱。

如执棋对弈,一步错,哪怕手中子永不尽,下得愈多,便错得愈多,最终也只有满盘皆输一个结局。

封九黎怔怔地走在桃花长街之上,蹁跹坠落的粉色桃花自他身边落下,明明是满目的艳,他却只瞧了满眼的灰,仿佛这一生里他再也不会再见到一点鲜艳的花色——处处都是枯败和死寂。

这极为热闹的繁盛之境里,笙歌不歇,笑声不绝,封九黎望着从他身边双双牵手而过的行人,似乎又看到了当年那个容貌绝艳的紫衣少年站在他面前的模样——如绸如缎,秀美锦之。

“世间百种凄惨,最惨不过客死他乡。”他站在牢里的铁栏前,茶色的眼瞳清澈如镜,里头像是沉淀了他此生所有的挚爱与深情,“我不能救你姜家,但我一定要救你走。”

封九黎怔怔地笑着抬头,目光穿过桃花枝杈,望向无边的天际。

——这世间最远的路,便是这回乡的归途。因为人一旦死了,前世那些恩怨便跟着一同逝去,即使乡音乡景近在耳侧,历历在目,回家之路却难以勾勒,没有人能记得回家的路。

生前少年觉得最凄惨的事,竟然落在了他的身上。

为什么要那么傻,要留在原地不肯回家?是怕我回来后找不到你吗?

“你别怕,客死他乡又如何?”他垂着头,望着脚下漂亮的粉桃瓣低低地笑着,“回家的路我替你记着,不管多远,我都会陪你走回去。”

一月之后。

北幽帝宫中,已经登基为帝的宴辉路过御花园中,余光瞥见一朵盛得极艳的粉紫牡丹时,忽然驻足端详了一会,问身边的近侍福乐道:“魏紫开了?”

福乐恭敬地答道:“是的陛下,已经开了一个多月了。”

“古人诗云‘一年春色摧残尽,再觅姚黄魏紫看’。”宴辉沉默了一会,开口道:“这种牡丹长得又艳又俗,花期倒是挺长的。”

服侍他的福乐是他亲信,听到宴辉这么说便笑道:“也并非所有牡丹皆是如此。陛下有所不知,有种牡丹名为昆山夜光,花期不算太长,却耐寒耐旱,一点儿也不娇贵,倘若盛在夜色里更是清白皎莹,如月洁白。”

“我知道。”宴辉听着他说,而后出口的声音轻不可闻,像是怕这话被谁听去了似的,“我见过。”

他走近那枝魏紫,伸出手指掐断花茎,将那一大朵粉紫的花合拢在手心,忽然转头望向福乐:“福乐,世人皆说戏子无情,你觉得这世间真有不薄情的戏子吗?”

福乐闻言一愣,虽然不知道陛下为何问他这种问题,但想了一会还是小心地开口:“……是有的吧。”

宴辉摆摆手:“你但说无妨。”

“那诸华国的第一美人花无艳,不就跟着封九黎殉情死了吗?”福乐弯腰斟酌着用词说道,毕竟他要提的可是那敌国之将,“却没想到那不过是崇洛的假死之计,但奴才想不通的是,封九黎竟也痴心于那妓子,连夜跑回诸华后一夜白头,所有封赏美人都没要,竟只要了一叶小舟,抱着那花无艳的尸身在江上自焚而亡。”

“我记得那条江流向崇洛。”宴辉看着那枝被他掐断魏紫,手指紧了又松,“他说过他是崇洛的人……”

福乐没有听清他说的话,又问了一遍:“陛下?”

“把这株魏紫移出来,种到朕的殿里去。”宴辉把那枝魏紫捏在手心里,深吸一口气负手向前走去,途间遇到盛得再美再艳的春花也没赏个余光。

这种国色天香的花,一开便独占韶华。

像极了他见到他的那一夜,仅一夜,便艳尽了一生。

第三卷 21克

第31章 哥哥和阿爸你要谁1

苏锦之觉得他上个世界是死不瞑目的; 因为那酒一入口他就后悔了——因为它太!他!妈!咸!了!

咸到让苏锦之不得不怀疑那杯酒真的是杯毒酒吗?

不是说毒酒都是什么“醇”、“香”、“甜”的味道吗?多少人在毒酒入口的刹那觉得“喉头一股猩甜”继而就断气身亡; 苏锦之喝那酒之前想要真是那样他也是可以慷慨赴死的; 毕竟他吐血也吐惯了,毒酒再猩甜他都能忍受。

可他万万没想到,那毒酒竟然是咸的!

苏锦之确信; 他绝逼是被咸毒酒齁死的!

等到他口中那股咸到发苦的味道消散后; 苏锦之终于能睁开眼睛了; 他睁开眼睛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捂着嘴巴朝洗手间跑去,扑在马桶上吐得昏天地暗。

呕吐物酸臭的气味弥漫在他鼻尖; 但很快就被自动马桶冲下去了。

苏锦之扶着洗手台缓缓起身扭开水龙头洗了一把冷水脸,缓解了宿醉的头痛和恶心后这才有空整理零号传输过来原身记忆。

等他理顺了所有记忆后不由感叹零号真是个乖宝宝。

他在这个世界的名字叫做宋锦之,是黑白两道都非常有势力的霸道总裁宋明轩的儿子。宋明轩一共有两个儿子; 他是排行小的那个; 头上还有个大哥宋应楚。

令人值得玩味的是,宋明轩这两个儿子都和他没有血缘关系; 而且只对外宣称只有宋应楚才是他的养子。宋明轩对待宋锦之和宋应楚的态度也是泾渭分明:对宋应楚极为严厉苛责,对宋锦之就是毫无原则的宠溺——以至于根本没有会怀疑宋锦之不是他的亲生儿子。

但事实上,宋应楚才是和他有血缘关系的那位; 因为宋明轩有个哥哥叫宋明彦; 宋应楚是他的儿子; 而不是宋明轩的。

宋明轩不喜欢家族事业,他喜欢自由而刺激的生活,原本是个活跃在热带丛林里的特种兵。结果管事的宋明彦在一次黑色交易中遭受枪击而亡,宋明轩便只能回国; 开始洗白家族产业,做个规规矩矩的企业家。而且因为当年那笔黑色交易的屁股没有擦干净,为了保护宋明彦唯一的儿子,宋明轩就只能把他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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