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过闯王——”宋献策大喜道。不管怎么说,其他都是假的,银子才是最要紧的。管他最后谁坐江山呢?有了银子就万事不愁了。
“呵呵,不用谢,军师之功当受此赏!”李自成心情高兴之下,大声说道。
“呵呵,其实说道闯王有帝王之相,倒是不错的。”一直稳坐中军帐的牛金星忽然开口了。因为他知道,这种时候不能让宋献策独美于专前,而是要也有所表现。不然的话,他在闯王心目中的地位就要降低。
说着牛金星笑着对李自成道:“既然今天众兄弟都是难得聚在一起,闯王何必把前几日做的那首诗念出来给大伙听听呢?”
“这个,不必了——不过是随性之作罢了。”李自成假意推托道。不过他心里却是很感激牛金星的,因为他知道,只要等会抛出这首诗后,恐怕众兄弟看他的眼光就要更加敬畏了。
而所谓的随性之作,其实只是李自成某日晚睡觉时,豪情大发之下的做的一首诗,可只是十窍通了九窍,一窍不通。不过说是一窍不通倒也有几分可取之处,那就是气势很大。
想想也是,手下都是拥兵几十万,战将百员。气魄能小的了吗!事情也巧,恰巧被有事前来请示的牛金星听到,牛金星敏锐地发现了其中的价值,就以这首诗为骨架,对某些不太通顺的地方加以修饰,在苦思冥想,掉了n根头发之后,一首大气蓬勃的诗终于出现了。
当然,牛金星是不敢居功的,于是,这首诗就冠之以李自成的名义,新鲜出炉了,只等适当的时机推向‘市场’。而如今,就是到了这个适当的时机。
“哦,什么,闯王还会作诗?快说来听听?”刘芳亮惊奇地道。
“大哥还会作诗?快快念来听听——”刘宗敏也是大声鼓噪道。
只有宋献策把脸转了过去,心中不屑的想到,呸,什么闯王作诗,不过是牛金星这个阿谀奉承的家伙的手笔罢了。哼,只会捧闯王的臭脚!其实宋献策倒是忘了,刚才他也是这般做过呢!
“好好好,既然众兄弟兴致这么高,那么就献丑了。”李自成脸不红心不跳的道。对于把这首诗冠他的大名毫无羞涩之感,也是,他是做大事的人,怎么会拘泥于这些小节!
“咳咳咳——”李自成先清了清嗓子,然后在四下看了一遍,发现众人此刻都是在聚精会神的等着他的大作。于是李自成昂首挺胸,酝酿了一番情绪之后,开始大声吟诵道:“天作罗帐地为毯,日月星辰伴我眠。通宵不敢长伸腿,恐将江山一脚穿。”
不得不说,这首诗的气魄确实宏大,称得是胸藏宇内吞吐日月。确实像是一代帝王所作的诗篇。想想看,日月星辰都不在话下了,那天下第一人还不是手到擒来的。
客观的说,也只有后世的一位伟人做的那首著名的诗,其中的意境可以与之媲美,或者说更胜一筹。试举一例,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何其的壮观啊!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这是何等的气魄!
说实话,当初念初中的时候读到这首诗,并不觉得怎么样。好是好,可也只是一般,可是随着之后年岁渐长,阅历加深,再读到这首词,却是每每忍不住拍案叫好,百读不厌!伟人就是伟人啊,我等甘拜下风!
不得不说,这首诗的震撼力实在是太大了,在座的众人中,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不识字,尅是现在,却是一个个被雷的里焦外嫩!没办法,这首诗的王霸之气太足了!又是通俗易懂,人人都能听懂!
在足足安静了一炷香的时间后,众人才像是如梦方醒一般的纷纷叫好,
“好啊,好啊——”这是刘芳亮的声音。
“实在是太好了——”这是李双喜的声音。
“高,实在是高——高家庄,马家河!”这是袁忠第的声音。
“就凭这首诗,大哥天下之主的位置是坐定了。”这是刘宗敏的声音。刘宗敏还不光说话,更是兴奋的把一双巴掌都拍红了!没办法,太激动了,李自成真要是得了天下,那在座的这些人都是从龙之臣啊!而他刘宗敏呢,身为闯王手下第一大将,怎么的也得弄个天下兵马大元帅当当!
看见众人的反应,李自成笑得嘴巴都合不拢了。而作为始作俑者的牛金星呢,此刻也是感到与有荣焉。嘿嘿,这一切还不是我老牛的杰作吗!平心而论,李自成原本确实做过一首诗,那是在晚被蚊子咬得睡不着的时候,不过意境可就比这一首差多了。
原文如下,“夜里睡来蚊子叫,只想把它拍倒了。想了半天不敢动,唯恐把天拍个洞。”
现在经过牛金星妙笔生花,还真成了气势磅礴的佳作!牛金星感到脸有光的同时,分外得意地看了宋献策一眼,心道怎么样,你那套所谓的相面术都是空的,咱这首诗才是实实在在的。
不过遗憾的是,宋献策也十分乖巧,知道自己此刻落了下风,干脆又是把眼一闭,来个神游物外,‘众人皆醉我独醒’了。
闹腾了一阵之后,众人还都是兴致高涨,怎么办呢?也正好说了半天话,到了午后开饭的时候了。本来若是按照正常的流程来说,像这样的午饭,还是不会酒的。
饭菜也一般,虽然也不至于粗食窝窝头之类,不过也只是家常便饭而已。搞个几大盆肉,三四个素菜,再搞个蛋花汤也就差不多了。因为李自成平日里过惯了苦日子,哪怕现在发迹了也还是保持着刻苦简朴的本色,这一点,倒于张献忠、罗汝才等人形成鲜明的对比。
不过此刻嘛,别说刘芳亮等人兴致高涨,就是李自成本人也是热血诺书了。连呼着“酒,好酒。”又是安排伙房,宰了一头肥羊,二条大狗,又炒了十八个好菜,这一干人就喝了!
喝酒期间,每个人都是十分自觉地给李自成敬酒。而且敬酒的时候也是礼数十足,不再像以前那样有些不分尊卑了。因为在他们看来,眼前的这位已经不是普通人了,而是预定的九五之尊,天下之主了。
而李自成呢,也是感觉到了众位兄弟的这种微妙的变化,更是心中高兴,表现在外在呢,那就是异常的豪迈,酒到杯干,决不推辞。也是,这已经不是普通的升官酒,发财酒了。而是登基酒啊!
于是乎这一天闯营里难得的酒气飘香,到最后一干大将包括李自成在内,都是喝得酩酊大醉,快活非常……
不过等到酒席散后,宋献策却是喝的不多,因为他还要回去见一个人呢!宋献策身为高级幕僚,是有单独的院子的。哪怕是这样外出作战,也是一样。等到宋献策回到自己临时的住所之后,却是早有一人等在那里了。见了宋献策就问道:“军师,事情怎么样?”
“哈哈,好得很。连安啊,这次你出的这个主意好得很,闯王听了之后很高兴啊!对我大大的嘉许了一番。当然了,你现在地位低微,见不到闯王,也只有交给我献去。
不要你也放心,只要哥哥以后地位提高了,也有你的好处,咱们俩现在是一条线的蚂蚱啊!”宋献策十分高兴的道。他口中的这个连安就是王连安,张献忠的部下,诸位还记得吗,我知道很多人都在电脑面前,皱着眉头想。后来归顺了张麟麒。不过,
张麟麒在对于归顺人员例行的籍贯调查时却发现,这个王连安竟然是和宋献策是老乡,而且再仔细一问,二人还是认识的,关系还不错,因为就是住在一个村里的。
所以张麟麒也就灵机一动,不把王连安安排进镇**了,而是交给他一个更加重要的任务,那就是打入到敌人内部去,去找李自成,发挥更大的作用。因为站在张麟麒这样的高度,需要考虑的就是整个大明朝的事情了。眼下看来,和李自成集团还没有什么纠缠。
可是到了最后,必将有一战。既然如此,早早的埋下一颗棋子,有百利而无一害。而且这还不是一颗普通的棋子,而是能在关键时刻左右大局的。要知道他可是宋献策的老乡加好啊!
在古代,这就是很重要的裙带关系了。为了能让这招后手顺利地发挥作用,张麟麒亲口许诺他,最多三年,就会让他重新归队。而到了那时候,最少保证他一个千总的职位。三年内绝对能够腾出手来,绝对会和李自成有那么一战,荡平李自成所部了。
第二百七十五章 进城
这对于王连安来说,是极有吸引力的。要知道这不是一个普通的千总,而是镇**里面的千总。到了外面最少等于参将的地位!王连安在满心欢喜之余,也有点小小的纳闷,身为宋献策的好,他都不知道好朋的去向,镇国将军怎么就会知道呢?而且还是这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物。宋献策没投靠李自成之前不过就是一个江湖术士。
镇国将军怎么就知道以后那个宋矮子会去投靠李自成呢,而且还能肯定,宋献策一定会得到重用,成为李自成的心腹之臣呢!
不过这些都不是他需要关心的了。因为大败张献忠已经证明了镇国将军绝非常人也!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事情镇国将军都轻轻松松的完成了,还能以常理度之吗!他所需要做的只是坚决的执行镇国将军的计划而已。
而且张麟麒还把王连安在老家的家眷都接到了京师,给予了妥善的安排。这也是王连安自己提出来的。俗话说的好,不带家眷,必是诈降。所以这个王连安也是聪明人,干脆自己提了出来。这样他自己也放心,老家兵荒马乱的,没有京师安全。张麟麒也放心。
于是就这样,王连安执行张麟麒的计划,在找到了李自成部后,顺理成章的加入了流寇部队,当然,加入的过程异常的顺利。本来王连安就是干的这一行,张献忠手下的一个小头目,如今不过是重新换一个门庭而已。
等到过了一阵,暂时安顿了之后,王连安一打听,果然好朋宋献策已经是李自成身边的红人了。于是王连安在深深佩服张麟麒之余。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巧遇’宋献策。
接下来的事情就不用多交待了,王连安和宋献策二人都是皆大欢喜。宋献策刚刚投靠李自成,正是势单力孤之际,如今乍一看到好朋王连安也在闯军内,自然是大喜过望了。这就是组建派系的好人选啊!
而王连安呢,也是十分的高兴,哈哈,镇**的千总职位,我来了!于是乎,在诉说了一番离别之情后,王连安顺理成章的在宋献策推荐下,当了一个小头目,手下管着近二百号人。
当然,对于李自成几十万兵马来说,这根本就是一个记不住的人。不过,宋献策却是记住了他。再然后,王连安经常地找宋献策喝酒,这样关系更加铁了,再然后,不经意的想出了这样一个点子献给宋献策。然后宋献策如获至宝,在献给李自成,整个环节就这么顺理成章的达成了。
怎么样,前面的一首诗其实是明太祖所作,如今在此借来一用。后面那首诗是笔者创作的,花了一分钟,可还能一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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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四年十月初十日,张麟麒率领镇**到达洛水南岸。岸边原本有桥,称为天津桥,开始为木桥,后来又改为石桥,在繁华盛世时,行人车马,天弯月,便为天津晓月,洛阳古八大景之一。只可惜到了如今这般年景,却是再也看不到这般美景了。
看着洛水两岸的荒废,张麟麒心头也是感到十分沉重,即使以后打败了李自成,这重建山河,也非一日之功啊!
而在河岸对面,就是此行的目标,洛阳城了。过了河之后,离着洛阳城还有一里地呢,已经是远远的有一大群人迎了来,这些人都是身穿官袍,头戴顶戴,显然都是官场中人。
其中职位最高的是河南总兵王胤昌,洛阳总兵王绍禹,河南府知府亢孟桧等,因为洛阳城是个超级大城,所以里面的官员也是特别的多,就类似后世的北京,随便路碰到一个人说不定都是个带长的。
所以这些前来迎接的人中,最低的都是游击一级的,再低的都没有这个资格。其中破天荒的还有福王的第十五子千安王前来迎接,按理说不论张麟麒的身份如何贵重,千安王身为龙子龙孙,是不必前来迎接的。
不过正所谓此一时彼一时,眼下李自成即将攻城,已经是传的沸沸扬扬。在这个关系到身家性命的时刻,他们全部的希望全部寄托在张麟麒身了。所以在得知张麟麒到来之后,也是屁颠颠的迎了出来。
张麟麒他们是三个人,不说张麟麒,就是方剑屏和唐焰焰,也值得这些官员出来迎接了,方剑屏是西厂总教官,正二品的身份。唐焰焰呢,新鲜出炉的出云郡主,也是贵不可言。如今是一起接受众人的迎接!
等到双方见面之后,却是先乱了一通,因为礼不可废啊,什么
“拜见镇国将军——”
“拜见西厂总教官——”
“拜见出云郡主——”的七嘴八舌的说了一大堆。等到稍稍平静一些之后,张麟麒却是忽然出声问道。“开封游击罗泰与刘有义是哪二位?请出来一见。”在如此高官云集的场合,张麟麒不先问别人,而是问二个中层武将,使得很多人不明所以然,也只有方剑屏看着张麟麒微微一笑,知道他的用意。
“啊,是我们,是我们。”从欢迎的人群中连忙走出二个人来,都是走在人群中那种毫不显眼的那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身都是穿着六品的武将官服。不过二人的眼神倒是十分的有神。是唯一的亮点!
“哦,就是你们二位啊!”张麟麒看着面前的二个人,含笑点了点头:“不错不错,洛阳城因为有了你们,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啊!”“不敢不敢——”罗泰与刘有义被张麟麒说的愣了,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不过看着张麟麒笑吟吟的样子又不像是有歹意的。所以只能以万金油应付了过去。倒是其他的一些武将,诸如一大帮子参将,兵备什么的都是以妒忌的眼神的看着游击罗泰与刘有义。
“呵呵,现在不是说话的时候——”张麟麒笑吟吟的道:“等到进城之后在和二位好好唠唠。”然后张麟麒这才和其他的官员打招呼,不过热情的程度比起对待游击罗泰与刘有义就差多了。
稍作一番寒暄后,张麟麒就是准备进城,就和后世一样,张麟麒不喜欢这种形象工程,纯粹的吃饱的撑的,有这些时间,还不如去完备一下城防呢!看见张麟麒对此迎来送往的礼仪很不在意。
王胤昌也只能是抛个媚眼给瞎子看了,原本他精心准备了这么一出,就是准备给张麟麒留下一个热情好客的印象,没想到张麟麒根本不吃这一套。其实这倒不能怪王胤昌。有些人本事没有,就是对于这些特别看重。稍有不周就认为你看轻他,从而莫名其妙记恨你。
随着王胤昌,千安王陪在张麟麒身边,众人一路往洛阳城里走。而在张麟麒的身后,则是二万镇**。要说这二万镇**,此时的精神状态那是绝对高昂。称得是军容鼎盛,军威严整。堪比后世的阅兵式!
因为镇**将士们都知道,这是他们第一次在洛阳的官员面前出现,第一印象十分重要。果然,前来迎接的官员们再看见镇**之后,无一例外的是露出了欢喜的神色,他们中或许真正懂兵的人不多,可是基本常识还是有的,以前那里见过这样威武雄壮,气势逼人的军队!从来没有!
随着队伍缓缓移动,道路两旁开始鼓乐齐鸣,鞭炮炸响。这次迎接的规格相当高,就连路都是净水泼街,黄土垫道,体现了洛阳军民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