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国太后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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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国太后纪事- 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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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还要多亏秦姝补了这一箭。因为曹忠的心脏罕见地长在了右边,因此,前世,他虽然重伤,却没有身亡,而这一次,秦姝却射中了它的喉咙,他自然没办法活下来。
  没想到还有人比她更快,秦姝大吃一惊,要知道她用得可是弩箭呀!速度快,力道大,那可是出了名的。最重要的是,他发现那人的箭矢,并非从对面射出来的,而是从跟自己相同的方向射出的。
  但她之前,却没有发现那个人的踪迹。若是那个人偷袭她,多半她也躲不过。
  这让她如何不吃惊恐惧?
  秦姝连忙扭头四顾,结果在她左后方五十米处,发现了那个人。
  他就那么静静地站在那里,头戴斗笠,身上披着一件驼色的斗篷,高高的领子遮住了他的容貌,只露出一双眼睛。
  他此刻,也刚收回自己的箭,似乎是察觉到秦姝的视线,他猛然转头望了过来。
  明明看不清他的眼神,但是在对视的那一刻,却让秦姝忍不住浑身打了个激灵,仿佛一股寒意从她心底升了起来。
  那是一种极寒的眼神,冰冷刺骨,她从没见过那样冰冷和无情的眼神,仿佛让她置身于冰天雪地之中,没有空气,只有无尽的寒冷,绝望地令她喘不过气来。
  不过,秦姝很快就回过神来,等她再次看向他时,却发现,他已经收回了视线,转身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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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12。2


☆、第二章 拉郎配

  “死了,曹老狗死了?!”铁云等人看到中箭而亡的曹忠,不敢置信地喃喃说道,剩下人也都惊呆了。
  “对,他死了!”站在他旁边的军士咽了口唾沫说道,“不过,好像不是我们的人杀的。”
  “管他呢!只要死了就成。走,我们赶快撤退!”铁云回过神来,就打了个呼哨。带来的人手瞬间如潮水一般退去,离开的时候,还没忘记背走身死的兄弟,更没忘记砍下曹忠的头带走。
  曹忠带来的护卫也没心思再追击,反而惶惶不已,不知该怎么办好了。
  犹豫再三,他们还是收殓了曹忠的无头尸,就地埋葬了死去同僚的尸体,垂头丧气地打道回京了。
  替皇帝选妃一事,自然要搁置在一旁了。
  此地非久留之地,既然曹忠死了,秦姝也没道理继续留在这里,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铁云带人在离此地三十多里地的一处隐蔽的山林里落了脚,因为天色晚了,便命人支锅造饭。
  天色也渐渐地黑了起来,篝火也升了起来。
  铁云将宋家老小的牌位在一块平整的大石头,牌位前放着曹忠的头,这才带领众人跪了下来,虎目含泪,哽咽地说道:“老将军,大公子,二公子,三公子,害你们的曹老狗终于死了,如果,你们泉下有知,请保佑我们接下来顺利杀掉那个昏庸的狗皇帝和淫荡无耻的太后,尤其是那个姓孙的龟孙子,我们一定会将他千刀万剐,用他们的头当下酒菜,等事情了解了,铁云就立即下去找你们,继续做宋家的家将。将军,你们一定要等属下……”
  说完,他就“砰”地一下以头触地,狠狠磕了几个头。
  其他人闻言,都忍不住滚落两行热泪,神情悲痛至极。
  他们这些人基本都没什么家人了,一直都把宋家当家,报仇是他们活着的唯一目的。宋家完了,他们也都心如死灰。
  就在众人陷入到悲痛之中时,突然,一声叱喝,打断了他们的哀思。
  “什么人?鬼鬼祟祟的,出来!”
  众人闻言,都从地上爬了起来,戒备地将手放在各自的武器上,一眨不眨地盯着来人的方向。
  只见一个人影,渐渐从黑暗中走了出来,由远及近,篝火照亮了他的身形,远远看去,是一个很高大的男人,只是因为他头上带着斗笠,又披着斗篷,根本看不清他的容貌。
  “站住,别往前走了。”众人见他不管不顾地一直往前走,都忍不住抽出了兵器,大声呵斥道。
  但那人却依旧没有停下脚步,视那些人的威胁于无物,直到他走到了篝火前十步左右的地方才停了下来,此时,他已经处于众人的包围圈内。
  随着这人渐行渐近,铁云放在刀柄上的手,突然渐渐松了下来,一双眼睛只愣愣地盯着他,像是魔怔了一般。
  此时,那人终于抬起头来,唇角微勾,对他露出一丝笑意——
  “铁云,别来无恙。”
  “您……您是……”铁云见到他,脸上那道恐怖的疤痕,突然剧烈地抖动起来,似乎震惊地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啪——
  他手中的刀掉在了地上,整个人连滚带爬地扑了过去,跪在了那人面前,抱住他的大腿,毫无形象地趴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就像是刚刚回到父母身边的孩童一般。
  其他人无不惊喜愕然,怔怔地说不出话来。
  ……
  秦姝直接骑马离开了刺杀现场。
  为了方便赶路,早在几天前,她就花了五十两银子买了一匹普通的马代步。
  此时,曹忠已死,大仇得报,她倒是不知该去哪儿了。
  回家?
  秦姝摇了摇头,她现在还不想回去。
  算了,还是在外面继续走走吧,看看风景也是好的。
  不过,令秦姝万万没想到的是,她竟然被拉郎配了。
  这是她刺杀曹忠后,第二天发生的事。
  此时,曹忠被杀的消息,还没传出来,众人只知道朝廷要在民间采选美人了,都急慌慌地给女儿找人家。
  已经定亲的,也不挑好日子了,当天就让他们成亲,就连平时那些娶不上媳妇的穷鬼还有鳏夫,都被人给盯上了,无知无觉地就成了人家的女婿。
  有的人家甚至专门在大街上逮人,尤其是那种穿着体面,长相端正的年轻男人,更是引起了众人的哄抢,别管他们有没有家室,有没有定亲,先娶了再说,以后再论大小。
  若只是皇帝娶妃也就罢了,但现在已经传出了风声,不止是为小皇帝纳妃,而是给老国丈寻找鼎炉,那还得了,若是闺女被选中,岂不是掉进了火坑里,就算嫁得不好,也要嫁出去。
  因此,当秦姝到达岳县的时候,就看到“花轿盈街,鼓吹聒耳”,满目都是红彤彤一片,几乎每家每户都在办喜事。
  没办法,谁让九千岁快到这里了呢!
  他们再不嫁女儿可就晚了。
  而秦姝一进县城,就瞬间被人给盯上了,好比一只绵羊掉进了狼窝里。
  谁让秦姝长得好看,穿得体面,而且还骑着高头大马,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有钱”“不俗”的气息,不盯她盯谁?
  唯一的短处,就是稍稍矮了点。
  其实,秦姝的身高在女人堆中,已经算是顶好的了。
  她刚穿过来时,秦素莲大概是营养不良,才堪堪一米六左右,但因为古人的身高普遍偏矮小,她的身高已经是属于偏高的哪一类的了,后来,也不知道是营养好了,还是她经常锻炼的缘故,总之,又二次发育了,增长了几厘米,如今已经是鹤立鸡群,比一般男人的身高都不差了。正因为这一点,她扮起男人来也毫无压力。
  说她矮,也是跟那些彪形大汉相比而已。比那些穷的叮当响,长得歪瓜裂枣的人好多了。要知道,有些人家连那些稍微年轻点,长得也不错的乞丐也抢去当女婿了呢!
  何况,秦姝怎么看都像是一个“金龟婿”,不将她抢回去做女婿才是傻子。
  因此,秦姝一进县城,就见到一群人疯狂地向自己涌来,她原本想要动手的,但是这些人都手无寸铁的,是普通的百姓,她又岂能对他们拔剑相向,不能打,就只能跑了。
  结果,人太多,马儿都跑不出去,那些人为了阻止她离开,无所不用其极,抱马脖子的,拉扯她的衣裳的,让她空有一身本事也无法施展,急得脸都红了,心里也升起了几分怒火,正要告诉他们自己是女人时,就听到一人忽然喊道——
  “天上掉钱了,快来捡钱了。”
  接着,果然好多铜钱,漫天而降。
  所有人先是一愣,等看到是真得在掉铜钱后,一大半的人顾不上秦姝,轰的一下去抢钱了。
  “还不快跑?”只听刚才那人又道。
  秦姝反应过来,立即挣脱众人的纠缠,打马飞奔而去了,一口气跑出了县城。
  直到听到后面没人追上来,她才把速度降了下来,慢慢地骑马走着。
  这些人真是太可怕了,简直是强盗,哪有强行拉人去成亲的?简直胡闹!
  秦姝刚松了一口气,就听到后面有马蹄声传来,心中一紧,反射性地又要逃跑,哪知道后面有人喊道:“前面那位兄台,等一等!”
  秦姝听出此人的声音,就是之前提醒自己,救自己于水火之中的那个人,这才停了下来,拉住了缰绳,转过身来等他。
  这时,对方也骑着马到了她跟前。
  对方只有三个人,为首的是一名二十岁出头的青年,后面两人一身彪悍的气息,似乎是护卫。
  那青年长得十分英武,身穿一身藏青色劲装,然而,比起纯粹的武人,他身上又多了几分儒雅,但是眉目清明,举止大方,再结合之前搭救秦姝的举动,一看就是个慷慨磊落的男子。
  那青年一上前,便抱拳对秦姝说道:“兄台有礼了,小弟程志才,见过兄台。”
  秦姝也学他的样子抱拳,向他施了一礼道:“不敢当,小弟姓秦,单名一个‘姝’字,还要多谢兄台刚才出手相救。”
  “原来是秦兄,可是琴棋书画的‘书’?”程志才问道。
  秦姝笑了笑,没有说话,程志才只当她默认了。
  趁着说话的功夫,他又仔细打量了秦姝一番。只见她穿了一袭黑色布衣,腰佩长剑,皮肤白皙,容貌俊俏,只是看起来有些瘦小,怎么看都是一副弱质书生的模样,但偏偏她的眉宇之间,多了几分英气,再加上挺拔的坐姿还有爽朗的做派,颇有几分武人的派头,这些足以抵消她身材单薄瘦小这一缺点了,能在这种乱世,还独自出行之人,总是比别人多谢胆气,只希望她的剑不是摆设才好。
  这样想着,程志才的神色越发亲近了一些,再次开口问道:“不知秦兄是要到哪里去?现在外面乱的很,秦兄倒是大胆,竟然在这时候出来乱跑,不怕家里人担心吗?”
  听到程志才提起家人,秦姝脸色有些黯然,叹道:“现在怕是没有人替我担心了。”
  程志才见她露出这副神态,就知道自己的问题戳到了她的痛处,连忙道歉道:“对不起,我不知道秦兄……”他以为秦姝已经没有家了。
  “不知者不罪,程兄不必道歉。”秦姝说道,“小弟也无处可去,只是随便走走罢了。”
  两人骑着马慢慢地往前走着,两个护卫摸摸跟在身后。
  “哦?”程志才的脸上似乎闪过一丝惊喜,连忙说道:“既然如此,秦兄不如到寒舍小住几日?”
  说完,又觉得自己太急切了,连忙解释道:“我这个要求可能太过唐突了,不过,我与秦兄一见如故,很想跟秦兄交个朋友,不知秦兄肯不肯赏脸?”
  秦姝虽然不敢说看人非常准,但也极少有看错的时候,至少程志才这个人的确不像是什么阴险狡诈之徒,他又帮了自己一个忙,自己又无处可去,去他家做客几天也无不可?
  因此,便说道:“程兄哪里的话?我只怕自己太过打扰了。”
  “哈哈,这有什么打扰不打扰的?我们程家最喜欢广结朋友了,秦姝肯来,我们高兴还来不及呢!”程志才听出秦姝愿意去他家小住,心里更高兴了。
  听到程志才是因为喜欢广结好友才邀请自己住下,秦姝就更放心了。
  “程家就在前面,咱们赶紧走吧!免得天黑了。”程志才说道。
  秦姝看了看夕阳,点了点头道:“好!”
  几人这才加快了速度,向前飞奔而去。
  小半个时辰后,秦姝一行人来到了一座寨子口前,前门由木制牌楼,门口有护卫看守,手里拿着长矛,里面都是密密麻麻的村舍,外面围了一圈栅栏,还有一个二层瞭望台。
  程志才对秦姝解释道:“现在天下不太平,我和兄长就团结乡民和佃户,建立了这座堡寨来自卫。”
  秦姝点了点头道:“程兄这样做是对的。”
  她暗暗打量了一下堡寨的规模,怕是比秦家还要大一些。
  程志才回来之后,立即有人迎了上来,将他们的马儿给牵走了。
  “走,我们进去!”程志才带着秦姝走进了寨子。
  到了寨子里面,守卫更加严密了。
  为了避嫌,秦姝也没东张西望,更没有多问,只安静地跟着程志才走,这让一只暗暗观察她的程志才更加满意了。
  走了一段路,又过了一座桥,靠山而建的程家就在眼前了。
  程家是个好几进的大宅子,青砖碧瓦,看起来十分巍峨,想来程家以前至少也是个大财主或大地主。
  程志才直接带着秦姝去了客房,还拨了两个丫鬟伺候,就急匆匆地离开了,让秦姝先洗漱一下,晚上会替秦姝接风洗尘,还请秦姝务必赏光。
  秦姝住的客房是在外院,是跟另外一个客人住在同一个院子里。
  那个客人长了一脸络腮胡,身材高大,宛如和熊一般,腰间插着两把大斧,看起来武力不俗,似乎是程家招揽的门客。
  他似乎有些瞧不起秦姝这样的“白斩鸡”,轻蔑之意溢于言表,鼻子朝天,连个招呼都不打,冷哼一声,进屋去了。若非见到对方是二公子亲自送过来的,恐怕他都要上去给秦姝一个教训了。
  秦姝没有在意他,向丫鬟们要了热水,洗了一次澡,又换了一身新衣服。这衣服还是程家提供的宝蓝夹纱直裰,虽然稍稍肥了些,但还算合身,腰围丝绦,挂上玉佩,头发也束起了了读书人的发式,长长的宝蓝色发带垂在身后,看起来越发像一个风度翩翩的读书人了,也越发唇红齿白,玉树临风,向小白脸靠拢了。
  话说,秦姝穿越后,还是第一次穿这么好的衣服,第一次打扮成这样,简直像是孔雀开屏一般。这让她心里未免多了几分狐疑。
  但想了想,又觉得自己可能想多了,因为她并没有感觉到对方的恶意。
  在秦姝洗漱的时候,程志才急匆匆地去见他大哥了。
  他大哥程英才才是真正的当家人,话事人,一家之主。
  他去了正院之后,却只有大嫂在,他就知道大哥又去跨院练武了。
  连忙告别大嫂,又去了跨院。
  果然,见到大哥在打拳。
  没办法,他只好站在一侧,等大哥打完。
  程英才二十六、七岁,风仪峻整,器度恢豁,比程志才更多了几分气度和稳重。
  等大哥好不容易收功,程志才连忙邀功似地大喊道:“大哥大哥,我找到小妹的女婿人选了。”
  程英才闻言一愣,接过仆人递过来的巾帕擦了擦汗,走过来说道:“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让你如此激动?咱们小妹眼光高的很,既嫌武人粗鄙,又嫌弃文人太弱,文武双全的,有嫌人家长得不好,一般人她可看不上。”
  “我知道,要不然,我们挑个夫婿怎会如此为难?”程志才说道,“不过,我这次选的人,她肯定挑不出毛病来。”
  “哦?”程英才将巾帕扔给仆人,问道:“说说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程志才就将今天遇到秦姝的事情给讲了一遍。
  程英才听完,顿时大皱其眉,说道:“照你这么说,他也不过是皮囊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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