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抓壮丁的,聚众烧香拜佛或者闹事的。不过,现在的势力,还是一盘散沙,闹闹哄哄的,偶尔在茶馆里坐坐,就经常听说这里打仗了,那里又闹起来了,朱错将军又杀了多少人等等,搞得处处都人心惶惶的,每个人都来去匆匆的,安逸的日子,仿佛一去不复返了。
路上就见到的行人也大都急色匆匆,警惕十足,要么就是三五成群,像秦姝这样独自一人赶路的人,实在是很少。
所以,这一路走来,秦姝都不知自己遇到几波打劫的了,谁让她孤身一人,看起来又好欺负呢!
打劫她的人,有的是心想要杀人劫财,有的人,则是被逼无奈。
令秦姝印象最深刻,是一户瘦骨嶙峋的人家。他们总共只有四个人,一个老母亲,还有两个小的。一个八岁的女孩,和一个五岁的男孩。唯一能顶事的,就是那个瘦的皮包骨头的年轻男人。
他们打劫秦姝,也是没有办法,因为最小那个孩子,已经快病死了。
打劫的时候,那男人甚至连话都说不完整,哆哆嗦嗦的,比她这个被打劫的还害怕。
最后,他们也没打劫成,反而跪在了秦姝面前给她磕头,让她施舍一点吃的或者银子,救救他们的孩子。
所幸这里是荒野,周围也没有人,秦姝在能力之内,倒也不吝啬帮他们一把。她也做不到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小小的孩童就这么死了。
秦姝没有过多犹豫,从包袱里拿出四个馒头来,让他们分着吃了。
看到馒头,这一家人都忍不住吞了口唾沫,那个成年人接过馒头后,先将一个馒头给了他的母亲,又将另一个馒头掰成两半,递给自己两个孩子,最后,自己才吃了小半个,剩下的全都留了起来,显然是想要留着以后吃。
秦姝见了,对这个男人倒是多了几分好感。
见他们身边带着两个破碗,秦姝又拿出水壶,给他们倒了两碗水,男人喝了一碗水之后,才好像有了点精神,起身郑重地向秦姝作揖道谢。
看他的架势,竟像是一个读书人。
秦姝这么想了,便随口问了句,没想到,对方不但是读书人,还是个秀才。
秦姝惊讶极了,身为一个秀才,怎么还混成这样?
赵秀才苦笑地告诉她,原来他们是安庆府那边的人,两个月前也是耕读之家,家中小有资产,日子过得其乐融融。谁知道,祸从天降。
他有一个非常美貌的妻子,结果,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一向不怎么出门的妻子竟然被知府的小舅子知道了,不但强行抢走了他的妻子,还夺走了他家的近百亩良田,给他罗织了一个杀人罪名,幸好他朋友及时通知了他,他才带着老娘和孩子提早逃了出来。
哪知道外面会这么乱,盘缠都被抢了,又不敢出去找活干,怕被抓起来,只好躲躲藏藏到现在,以靠挖野菜抓鱼为生。结果,小儿子生了病,吃不下饭,他才决定抢劫点钱,给孩子看病,买点好吃的。
他见秦姝一个人,又长得白嫩柔弱,一看就是只弱鸡,便想打劫点钱财,可惜,他到底是过不了心里那一关,宁愿跪下求秦姝,也不愿意打劫她。
秦姝在赵秀才说的时候,回头看了看那个五岁的男孩,瘦瘦小小的样子,小脸蜡黄,正在姐姐的帮助下,像个小仓鼠似的一点点地啃着馒头,努力地吞咽着,看着倒是比刚才好了些。
这赵秀才能带着一家老小,安全的活到现在,恐怕也不是一个简单之人,而且他的人品看起来也不错,至少直到现在,都没抛弃老母和两个孩子。
想到自己家护卫队里,识字读书的没几个,以前总听佑安抱怨可用的人手不多,或许,赵秀才有些用处。
就算没用,他也还年轻,也禁得起折腾,当个兵卒也是可以的。何况他识字,记账算账之类的也做得来。
想到这里,秦姝便告诉赵秀才,长平县的小秦庄正在招人,让他可以去试一试。
赵秀才听到这话,十分意动,但还是问清楚了秦家的背景和行事方式,秦姝解释了一番,他听了之后,立即就去千恩万谢地答应了。
既如此,他们也算是自己人了。秦姝让赵秀才把馒头吃了,填饱肚子,又等他们把自己打理干净之后,才带他们最近的县城里给孩子看了病,还好孩子的病情并不算太严重。
接着,秦姝给他留了些银两,还有一封信,就跟他们告辞了。
她遇到赵秀才的时候,她才刚出来三天,离家也不算太远,秦姝见他们老的老,小的小,孩子还有病,直接让他们雇了辆车回去了。能不能留得下,就看他们自己的造化了。
毕竟,那个人可不是佑安,不一定会卖她的面子。
秦姝处理了赵秀才的事情之后,又继续上路了。
一路走走停停,半个多月后,秦姝来到了安庆府。
如今比较乱,对户籍身份差得并不严,秦姝很容易就进了府城。
秦姝之前也来过府城,倒是不算陌生。
或许因为有府兵把手的缘故,比起外面来,府城倒是比较安定一些,看起来十分热闹。
此时,已经将近中午了,秦姝找了个供饭的茶楼坐了,叫了两样菜,一盘馒头,还有一壶茶,慢慢吃着,一边吃,一边听茶楼里的食客说话。
为了不引人注意,她还专门找了一个角落里。
结果,一个消息,却引起了她的注意。
说话之人,正是他邻桌的几个客人,因此她听得很是清楚。
“你听说了吗?周太后有意在民间给小皇帝选妃呢!”
“当然听说了,这件事不是早就传开了吗?也没见朝廷有所行动呀!”
“这次不一样,听说这次动真格的了。据说还是九千岁亲自来挑选呢!”
“不会吧,现在外面都这么乱了,朝廷还有心思选妃?”
“你懂什么?我听说,给皇帝选妃是假,给周国丈选鼎炉是真。周国丈正在修道,打算长生不老呢!至今,不知祸害了多少女孩子了。”
“什么,还有这种事?坏了,我得赶快回去,让我闺女藏好了,万一被选中了,岂不是没命了。”
“你女儿都嫁人了,有什么可怕的?人家只挑选十六岁以下的童女呢!”
“这我就放心了,唉,真是不消停啊,现在消息一泄露,有女儿的人家,大概又要拉郎配,急着把女儿嫁出去了。”
“那也不对呀,既然是周太师要选鼎炉,怎么是九千岁亲自来选女孩子呢?他们不是不太对付吗?”
“这……这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我听说,九千岁已经在路上了,想必过不了多久,就到了我们这里了。”
听到这里,秦姝唇边露出一丝冷笑。
九千岁?好得很!
她正要找他报仇呢,他就来了,也省得她千里迢迢地去京城找他了。
只要杀了曹忠,曹静兰和许世清怕是也得完了,不但自己报了仇,也算是为人民除害。
她决定了,接下来,她就要去杀那个什么九千岁。
既然他们还嫌这个世道不够乱,那她就再去添一把火。
接下来的八卦,秦姝没有再听,迅速吃完饭,就出了茶楼。
……
小秦庄。秦昭成正在午睡。
以前他没有午睡的习惯,但是自从重生之后,他就多了不少他以前没有的习惯,比如午睡。
此时,秦昭成睡得却不怎么安稳,眉头紧蹙,额头上出现了密密麻麻的冷汗,口中似乎念叨着什么。
过了一会儿,他眉头皱得更紧了,身体也微微抖动了起来,而且抖动地越来越大。
下一刻,他突然大喊了一声“娘——”骤然睁开了眼睛,从床上坐了起来,剧烈地喘着粗气。
过了好一会儿,他的呼吸才平复了下来。
他把手放到自己面前,仔细看着,喃喃自语道:“朕……不,我到底是谁?我是秦昭成还是秦佑安?”
说完,他不由有些头疼地揉了揉额头。
自从那个女人离开后,他几乎每天都要来这么一回,一开始,他还知道自己是秦昭成,但后来,他却越来越不确定了。而且,跟那个女人相处时的记忆,也慢慢地恢复了一些,每天总是会不自觉而地担心她,心里还会升起一种莫名的愧疚。
前几天,村里来了一个姓赵的秀才,说是她推荐来的,她还写了推荐信,他认得,那是她的笔迹。他当初听到她的消息,差点就想舍下一切去找她,幸亏他及时醒悟过来,控制住了自己。
那个秀才确实有点真才实学,就是拖累太多,不过看在那个女人的面上,他还是把他们留在了山上。
没想到,今天他又做梦梦到了她。
而且,似乎还不是什么好梦。
她到底去哪儿了?
“身为女人,就该好好在家相夫教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样到处跑算什么?”秦昭成皱着眉头,不知是担心还是不满地说道,“不过,她武力那么强,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说着,他便从下了床,到了盆架边,用凉水洗了把脸,才恢复了冷静,沉着脸走了出去。
因为他突然想起,曹忠替元光帝选妃也是这个时候,民间都开始急着嫁女儿,他那个岳父徐召廷虽然有了自己的势力,但此刻还不算强大,并不敢跟朝廷硬碰硬,静芳正好及笄了,因此,他也有些着急静芳的婚事,差点将静芳许给别人。
幸好后来,曹忠遇到了刺杀,重伤回京,此事才算作罢。
如果,他这时候去求娶静芳,或许,岳父会答应。他也用不着等两年后再娶妻了。
他也发现了,重生后,很多事情都发生了变化,既然他都多了一个母亲,妻子当然也有可能会嫁给别人。
这是他绝对不允许的。
对于静芳,他一直都是很满意的,即便重活一世,也不想错过她,所以,还是早早将她娶进家门是正经。
可是,有一个问题。
他现在不是一个人,而是多了一位长辈,还是他的母亲。这婚事,就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了,肯定要征求她的同意。
但她现在不在,他又不想拖下去了,免得以后出现变数。所以,即便是他这个皇帝,此刻也有些左右为难。
犹豫了一会儿,他最终还是决定去一趟定县,见一见自己前世的岳父和妻子,等娘亲回来了,再给她解释。
此时的秦昭成没有发现,他对秦姝,已经看得越来越重了。
否则,他根本不会考虑秦姝的态度,而是独断专行,能奉养她终老就不错了。
秦昭成打定了主意,立即就让人准备车马和礼物,打算这两天就上门求亲。
……
三天后,曹忠终于进入了淮西境内,他已经挑选了九十九名童女送往京城了。
但是,这还远远不够。
他还要继续挑选,除了周太师要的人,他也要选一些人,最后才是小皇帝的。
当然,他也知道此刻外界不大太平,很多人对他恨之入骨,所以,他带了差不多两三千护卫军,将自己保护地密不透风,并不用担心自身安全。
这一路走来,也没有哪个不长眼的撞上来,倒是让他放松了警惕。
每到一处地方,都有地方官夹道欢迎,送上丰厚的贿赂,让使他心情极为舒畅。
此刻,他坐在奢华马车里,眯着眼睛打着节拍,脸上带着惬意的笑容,马车里有两个漂亮的妙龄女子正在给他唱小曲。
曹忠知道肯定有很多人听到风声,急着嫁女儿,但是那又怎么样?只要他看上了,谁也逃不掉,他跟周太师那个老家伙可不一样,是不是童女,对他来说,没什么区别。
就在曹忠怡然自得听曲的时候,马车忽然停了下来。
接着,他便听到有人惊呼道:“有刺客,保护千岁爷!”
曹忠顿时睁开了眼睛,满目怒容,好心情彻底被破坏了,到底是谁这么大胆敢刺杀他?
而给他唱曲的两个歌姬,也吓得花容失色,挤在了角落里瑟瑟发抖。
“怎么回事?”曹忠到底还是忍不住打开了窗户,向外问道。
“千岁爷小心!”
那人话音未落,就见一道箭矢,噗嗤一下刺到了车窗旁,若非马车板子够厚,说不定已经被射穿了。
曹忠又气又怒,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对着外面喊道:“快将刺客都给我拿下!”
他就不相信,自己两千多人,还对付不了区区几个刺客。
可惜,他没想到的是,来刺杀他的人,不是区区几人,而是几百个身经百战的战士。
因为,这些人是宋家军余党。
宋将军一家被灭门后,他们也都脱离了军队,组建了一支队伍,专门向大焱复仇。
此刻刺杀曹忠,就是他们策划的第一场复仇计划。
可惜,他们虽然都是精锐,但对方的人太多了,几乎是他们的十倍,他们的人开始渐渐处于下风。
“铁头儿,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曹老狗的人太多了,再这样下去,我们的人恐怕要全军覆没了。”其中一名胡子拉碴的士兵,皱着眉头担忧地对为首的一个壮汉说道。
而这个壮汉,不是别人,正是曾经跟在宋良秀身边的铁云。
只是,此刻的他,脸上多了一道恐怖的疤痕,神色也不复以前的清朗,而是多了几分阴郁,一双眼睛因为怒火而被激得通红。
“杀!就是战斗到最后一刻,我们也要杀死曹老狗。”铁云咬牙切齿地说道。
这几个月来,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报仇,现在机会就在眼前,他怎么能放弃?
“可是,我们的仇人不止他一个……”
“杀死一个算一个!”铁云状若疯狂地说道,“我已经等不下去了。你若是怕死了,尽管退出去。”
那兵士闻言,更是哄着眼睛怒道:“你这是说得什么话?我若是怕死,当初就不会退出宋家军,像那些叛徒一样,留在军队里,吃香喝辣不是更好吗?我只是劝你不要太冲动,小不忍则乱大谋。咱们若死了,谁替将军一家报仇?”
话未说完,这么一个壮汉,竟然当场哭了出来。
铁云听到这话,眼睛赤红,神色狰狞,钵大的拳头紧紧攥起,额头青筋毕露。
“啊——”铁云仿佛受伤地野兽一般,痛苦地仰天长啸,接着,便“砰”地一下,跪在了地上,伸出拳头,狠狠地砸向地面,一边砸,一边撕心裂肺地大哭。
此地,恰是山野间,两边都是高山,是埋伏的好地方。
铁云此刻就站在高处,听到他的怒吼,无论敌友,都将目光集中在了他身上。
“来人,刺客的头目在那里,快将他拿下!”曹忠地手下自然也发现了铁云,连忙指挥人去攻击铁云。
此时,秦姝就在道路另一边的山上,就躲在一颗大石后面,手里拿着她那架大号钢弩,瞄准了曹忠的马车。
她之前就发现了另外一波人马,不过,却没有在意,也没有主动露面。
他们刺杀他们饿,她刺杀她,有他们帮她吸引火力,她还容易下手呢!
不知是谁射中了曹忠所坐马车的马儿,马儿吃痛,立即向前跑去,曹忠一个没坐稳,一下子从马车里滚了出来,他急的大吼道:“救驾——快救驾——”
好机会!
秦姝立即扣动了扳机。
刷——
弩箭瞬间射出,速度快到了极致,眨眼之间,就到了曹忠面前。
谁知道,却有人比秦姝更快一步。在秦姝的弩箭射中曹忠的喉咙之前,一道利箭,先一步射中了曹忠的左胸,随后才是秦姝的弩箭。
曹忠连中两箭,均是致命伤,瞬间就咽了气,死得不能再死了。
其实,还要多亏秦姝补了这一箭。因为曹忠的心脏罕见地长在了右边,因此,前世,他虽然重伤,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