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供血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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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供血不足-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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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次,他受到巨大的刺激后,再次彻底封闭了内心,对外界的事情没有任何反应,只对曾经扮演过毁灭天使的秦天有反应,因为在他心里,秦天就是弗拉,弗拉就是秦天。
  洛水被爱丽丝讽刺得一时气愤出走,她撇不了关系,而洛水被疯马抓走后受到强烈刺激封闭内心,起因也是疯马想要利用他引出她,可以说洛水变成现在的模样,她秦天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秦天想起了一楼大厅里那座豪华壮观的八米大鱼缸。
  这时西蒙的手机响起,他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来电显示,脸色变得凝重,“你俩出去吧。”转身接通电话,不再理会两人往深处的房间走去。
  “喂……你知道了……嗯……人已经回来了……好……我知道了……”
  声音消失在关闭的房门后,再也听不见了。
  秦天还呆呆立在客厅门口,爱丽丝看她发呆,拽了她一下,秦天转头看向爱丽丝,爱丽丝对上她的眼神莫名心里有点发虚:“你干什么这么看我?”
  


第44章 西蒙的保护
  看着秦天不说话, 爱丽丝决定先声夺人,挺直身子, 故意加大声音:“那小鬼的事能怪我吗?我怎么知道他那么脆弱敏感,说几句就离家出走!况且找回他我也提供了重要情报, 你知道按市场价我卖一份情报要收多少报酬吗!”
  秦天移开视线, 转身下楼:“不怪你。”
  爱丽丝拦住她:“那你干什么去?”
  秦天:“不干什么, 回房间睡觉。”
  爱丽丝忙把她往自己房里拽:“别想趁机跑,老实交待你刚才跟西蒙两个人在房间里到底是干什么?你看看你, 我就一会没看着你, 你就乱搞男女关系!要是没遇到我, 你是不是就打算这么放纵自己堕落下去了?秦天, 我告诉你,现在已经不流行颓废放纵那一套了,我搬进来就是为了管束你, 你就算成了吸血鬼, 也给我活得积极!阳光!正直!向上!”
  秦天:“……”
  积极阳光,正直向上,这是用在吸血鬼身上的形容词?他是要她去竞选吸血鬼十佳青年吗?
  从爱丽丝房间出来时已经是凌晨了。爱丽丝借题发挥非要狠狠给秦天正一正三观,拉着她唠唠叨叨地教育了她一夜。可惜他毕竟只是个人躯,没法跟秦天这只吸血鬼比谁先坚持不住,终于困得一头栽倒在枕头上再也爬不起来,秦天趁机从他的房间里出来。至于爱丽丝刚才都念叨了些什么鬼, 她左耳进右耳出,一个字都没记住。
  走到自己的房门口, 秦天停住脚步,犹豫了一下,目光看向旁边洛水的房门。
  房门虚掩着没有关实,秦天伸手将门推开了一道缝,漆黑的房间内,一个小小的身影抱着腿坐在床上,月光从玻璃窗照进来,在他身上洒下清清冷冷的光,他一动不动地看着窗外虚无的夜空,像一个被世界抛弃的孤魂野鬼。
  秦天眼神暗了暗,收回视线,将门重新带上。
  洛水如今的状态没有什么好的治疗办法,只能让他静养不再受刺激。接下来的两日,大家都默契地不去打扰他,连说话声都会下意识地放低,怕惊吓到他。然而他依旧没有好转的迹像,一动不动地坐在一个地方一坐就是一整天,不吃东西不说话,就算尼古拉斯把他放到他最喜欢的鱼缸前看小咪,他也依旧没有任何反应。
  鱼缸里的小咪被洛水养熟了,看着洛水坐在鱼缸外面,立即欢快地贴到玻璃上冲他晃脑袋,然而洛水却仿佛完全不认识它一般毫不理睬它的热情,连续几次,它自觉被冷落了也变得情绪低落起来,趴在缸底不爱动弹。
  洛水的情况不好,基地里的众人心情也跟着不好,但是心情归心情,工作却不能不管。黑市管理者的委托既然接了下来,必须认真对待。
  那天从永恒大楼回来的路上,秦天交待了自己杀的人叫疯马,是她的仇人,一直在追杀她,所以才将她引到永恒大厦去。至于他为什么制造数起倒吊掏心案,是他一人所为,还是背后有一个多人参与的组织策划他只是其中一员,她都不清楚。
  秦天不是一个善于说谎的人,所以西蒙盘问得仔细了,她就干脆闭嘴不回答。
  西蒙知道她一定隐瞒了重要的事情,但她一副不想提起过去的模样,他也识趣地没再追问下去。
  救回洛水的两天后,西蒙带着秦天再次从那座废弃的电梯进入了黑市。
  电梯液晶屏跳到“…3000”,“叮”一声,电梯门缓缓打开。
  秦天正要出去,西蒙按住她的肩,随后将面具递过去:“先将面具戴上。”
  两人戴着面具走出电梯,这次街上的人明显比圣诞节那天少多了,行人稀稀落落,也没有站在街边拉生意的小贩。
  西蒙这次没有带秦天往市中心的大道走去,而是绕进了一条照明设施匮乏的阴暗小巷里。除了进巷子时有一个路灯,整条街巷里没有一盏路灯,勉强照亮前进道路的灯光来自道路两边的灯箱招牌。
  灯箱招牌上写着各种奇怪的店名,有的连名字都没有,只有画得非常抽象的图案,灯箱招牌对应的是一个个门面稀奇古怪的小店。秦天根本无法通过这些店铺的招牌和门面分辨出他们是做什么生意的。
  秦天跟着西蒙走了两百米,见满条街都是这样的“特色小店”,忍不住问:“老大,这里是哪里?”
  “无灯巷。”
  没有灯的巷子,还真是简明易懂。
  又走了三百米,西蒙在一个店面前停了下来。秦天留心看了一下,灯箱招牌上画着一个鬼画符一样完全看不懂的图案,没有店铺名,门面也是破破烂烂脏兮兮的,门窗上爬满各种不知名的苔藓和菌菇,真让人怀疑这店铺还能不能营业。
  西蒙走到门口,伸手推开了门。
  门内一点灯光都没有,三千英尺的地底深处,这里的黑暗是可以吞噬一切的死黑。
  即使吸血鬼拥有夜视能力,在这里视力范围也会大大缩小,两米之外就是黑蒙蒙的,宛若笼罩在一层黑雾之中。
  两人踏入大门。
  进门没走几步,秦天就感觉到一群东西尖啸着带着忽忽的风声向她攻击来,她下意识就挥拳反击,手刚挥出去就被西蒙按住,同时他也一个闪身挡在了她的身前,不慌不忙地一一捏死了扑过来攻击的不明生物。
  秦天看清纷纷掉落地下的尸体,原来是一群蝙蝠。
  生存在地下三千英尺的蝙蝠已经进化得与地面完全不同了,体形只有普通蝙蝠的一半大小,非常迷你,耳朵奇大,嘴巴尖细,眼睛褪化得几乎没有了,龇出来的上犬齿却特长,呈刀状带着锋利的刀锋。
  一路上两人又遭到了两三波蝙蝠的攻击,没等秦天出手,都被西蒙处理了。看到这个房子已经成为蝙蝠的巢穴,秦天实在不觉得这里还会住着人,而看到西蒙一路挡在自己身前,保护她免受蝙蝠的攻击,犹豫了一下:“老大,我不怕蝙蝠。”
  她又不是小女生,遇到这种小场面不至于躲到他身后。
  西蒙言简意赅道:“怕脏。”
  秦天领会了一下他话语里的意思,默了。
  以她粗暴野蛮的动手风格,估计自己一旦开始手撕蝙蝠,不仅自己血溅一身,西蒙都跟着被溅一身,再看看西蒙那干净利落的手法,每个蝙蝠都是被捏碎脑袋而死,力道恰到好处,一滴血都没有溅出来,杀了一地的蝙蝠,只有手套上沾了一点蝙蝠绒毛,两人身上连一点灰都没落上。
  秦天扁了扁嘴,原来不是要保护她,而是嫌她动手脏啊。
  两人一边杀蝙蝠,一边沿着黑暗的通道走到深处,终于看到前面出现一个人影。一位看上去老得不能再老的老人提着一盏油灯,勾着身子立在那里,声音像在地下埋了一百年才出土的老风琴,沙哑中带着几丝尖厉,异常的刺耳:“你快把我养的小可爱们杀光了。”
  西蒙掸了掸手套上的灰:“我知道规矩,杀一只赔一百。”
  老人提起油灯照了两人几眼:“到是挺懂规矩。”转身,“跟我来。”
  西蒙跟上,秦天拽住他的袖子,惊讶道:“还要赔钱?”
  “嗯。”
  秦天忍不住揪起脸:“知道要赔你还杀?”
  西蒙:“怎么?”
  秦天忍不住心疼:“你刚才杀了两百三十六只!”两万多块啊,就这么手指动一动,杀没了!
  西蒙笑了一声:“你倒数得清楚。”顿了顿,小声给身后这位小白痴解释了一下,“这些蝙蝠都是灯官养的,专门攻击进门的客人,每个进门的客人除了付购买商品的钱,还得付一笔宠物安葬费,简而言之——就是敲诈。”
  秦天:“……”这个讹钱的方法还真是脑洞清奇。
  秦天顿了一下,打量几眼走在前面带路的老人,低声问:“这个人怎么这么老?”
  眼前这个老人何止是老,根本就像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老尸,又枯又瘦。
  吸血鬼不老不病,面貌体形从初拥那一刻起永久定型,身体的自愈能力也只会把身体恢复到定型那一刻的模样。因此,如果初拥时是胖子,成为吸血鬼后也是胖子,如果初拥时是瘸子,成为吸血鬼后也是瘸子,如果初拥时身上有旧伤,成为吸血鬼后旧伤依然存在。
  也是基于吸血鬼初拥后面貌永久定型的原因,猎调局建立了一个强大的吸血鬼面貌数据库,特别是那种出现在不同时代的照片里面容高度相似的人,都会被录入数据库中,备作怀疑对象。
  这个老头如果现在是这副刚从棺材里被扒拉出来的模样,说明他被初拥时也跟入棺材差不多了。为什么有吸血鬼会初拥这么老的一个老头子?秦天自然好奇。
  西蒙耐心地解释:“他叫灯官,因为他曾是服侍过欧洲宫廷的掌灯小官,负责在夜间行走在皇宫的各个阴暗通道,点亮宫灯。所以他常常能看到宫廷中各种不为人知的发生在黑暗角落里的事情,他的肚子里装着一整个欧洲宫廷秘闻。在他老死断气前一刻,有人想知道他肚子里的秘密,所以将他初拥成了吸血鬼,给了他永生。”
  秦天点点头:“原来如此。”
  果然,被初拥成为吸血鬼的理由真是千奇百怪什么都有。
  灯官领着两人进了一个房间,屋内的灯光虽然依旧昏暗,但比刚才走过来全无灯光的通道好多了。灯官将油灯放下,眯着浑浊的双眼:“说吧,你们两人想来买什么?是中世纪的盔甲,宝剑,金杯,还是东方的瓷器、玉雕。”
  西蒙:“我们来是想问你打听事情。”
  “打听事情?呵呵呵……”灯官用尖锐沙哑的声音笑出来,“我老头子能从坟墓里爬出来的确是因为有人想问我‘打听事情’,不过那已经是两百年前的事情了,两百年后的现在,我肚子里的秘闻早就无人感兴趣了。”
  西蒙掏出手机放在了他面前,手机屏幕上是一朵血红色的蔷薇花图腾。
  灯官扫了一眼,随即弯腰理着身边乱糟糟的跟破烂一样的古董器具:“我太老了,伺候了宫灯一辈子,眼睛老早就花了,受不了一点强光。我不喜欢现在的电灯,更不喜欢现在的电子屏幕,那玩意会让我眼睛刺痛,我看不清你给我看的是什么。”
  西蒙:“宠物安葬费我想提到五倍,以示诚意。”
  灯官放下手上的破烂,微直起身体接过手机:“这是蔷薇花吗?嗯,这花瓣上的纹理倒有点文艺复兴时期的风格,你们等等,我去查查。”
  秦天:“……”
  不是说眼花看不清电子屏幕?这不是看得挺清楚的。果然,有钱能使鬼推磨!
  


第45章 黑市管理者
  灯官转身在身后的木柜里翻找一阵子, 从一个格子里抽出一本硬面羊皮书,掸掉书面上厚厚的灰尘, 将这本显然年代久远的古书放在了桌上。
  秦天探头去看,羊皮书的一角已经被老鼠啃掉了, 书面上的彩色花纹也已经褪色得看不出原先画的是什么。灯官翻开书面, 一股纸张霉臭的味道扑面而来, 如灯官一样,散发着腐烂坟墓的味道。
  “纸张, 发明自东方之国的奇迹瑰宝, 记载时间, 撰述历史, 传递消息,在时间的长流中书写永恒……老头子我做了一百年的人,又做了两百年的鬼, 三百年的时间见多了王权更替, 时代变革,然而没有一个时代会有现在这么乱!我简直无法想像这个时代竟有东西妄图取代纸张的地位!那些成日无所事事到处骚扰人的推销员竟然向我推销将我收藏的古老书籍全部录入电脑改成硬盘存储,那是什么狗屁玩意!我真是受够了这个时代,一堆华而不实的智能科技,什么网络、电脑、手机、智能家电、汽车……上帝真该把这些东西砸进他自己的脑门上,看看人类用这些东西嘲讽他的样子……啊,找到了!”
  灯官一边自言自语地碎碎抱怨着, 一边翻动着手上的羊皮书,终于翻到了他要找到的东西。他将羊皮书转了九十度, 正放在西蒙和秦天面前,枯枝一样的食指弯曲着指着被老鼠啃掉的那一角:“看这里,是这个图案吧。”
  书页的右下角绽放着一朵红色的蔷薇花,一部分已经被老鼠啃掉了,但剩下的大部分还是能够辨认清楚,与疯马留下来的血蔷薇图腾一模一样,连花瓣里的纹理都一丝不差。
  西蒙细仔对比了一下:“不错,就是这个图腾。”
  灯官伸出枯手挠了一下没剩几根毛发的头顶:“这个蔷薇花的图腾最早出现在文字记载的文献上,是在十四世纪的欧洲,那时文艺复兴时期刚刚开始,开始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教派,名为‘真祖教’。真祖教迅速发展壮大,短短几个月时间就拥有近千教众,当它们试图向整个欧洲发展时,被当时的教皇宣布为邪教进行了屠杀,所有真祖教教众全部被钉住心脏捆在木桩上烧死,真祖教销声匿迹。两百年后,这个蔷薇花图腾再次出现,伴随着一个新教派悄然兴起,新教派在欧洲宫廷之间迅速流行起来,无数皇族贵族成为信徒,趋之若鹜,当时上流社会称其为‘蔷薇教’。等得欧洲宫廷没落消失,蔷薇教也随之消失无踪,再次陷入沉寂。最后一次出现是在一战时期,出现在一个军队里,当时那支军队奉命拔营行军准备进攻下一个城市,然而一夜之间行军中的三千士兵被屠杀殆尽,尸体堆积在行军经过的沼泽地里,每一具尸体的心脏上都印下了这样的蔷薇花图腾。”
  西蒙听完灯官的话,沉默了一下:“这个宗教的信徒都是吸血鬼,对吧。”
  “也许他们一开始是人类,后来变成了吸血鬼;也许一开始就是一群吸血鬼,教唆着人类信徒成为吸血鬼,谁知道呢。”
  西蒙指着血蔷薇图腾旁边的一排古老的花体草字:“这一行字写的是什么?”
  灯官举起油灯,眯着眼觑上去:“圣血从金杯中流出,蔷薇将在天堂绽放。”
  西蒙留意到身旁少女的反应:“秦天?”
  自灯官将书页放在他二人面前,她的双眼就一动不动地盯着那朵血蔷薇出神,听到灯官念出那一行字后,她整个人都变得紧绷起来,拳头下意识地握起。
  听到西蒙叫她,秦天眨了眨眼睛回神:“老大。”
  西蒙:“你没事吧。”
  秦天摇头:“没事。”随即将视线移向别处,不再看那书页。
  灯官将能提供的信息都提供了,不慌不忙将羊皮书合上塞回身后的柜子里,转身时手上拿出一个POS机摆到两人面前:“付钱吧。”
  秦天看得一愣。
  这个老头子刚还抱怨着这个时代太混乱,唾弃一切智能科技,整个房子里连一盏电灯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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