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福女在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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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福女在农家- 第1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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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更是他们每天必背的训言。十岁之前,他们不能见自己的血亲; 直到懂事后,每个月才有和家人见一面的机会。
  这种做法,为的就是断绝他们对家人的偏爱,对所有宗亲做到公平公正,将他培养成一个一心为家族服务的优秀族长。
  通过这种方式培养出来的人; 行为礼节极尽苛责,与其说是一个人,不如说是一架专为许家服务的机器。
  许宵就是在这样一个环境下长大,按照正常的发展,他会成为一个他爹爹一样严肃刻板的族长,可是,一道突如其来的圣旨,改变了他的命运。
  赐婚——皇上将四公主赐婚给了他。
  许宵带着许家的家仆,带着浩浩荡荡的聘礼,匆匆赶往京城,准备在京城迎娶公主。
  许宵第一次见到像霍令仪那样的女人,鲜活,明亮,一双星眸璀璨夺目。
  在许宵十几年的生涯里,见到的都是千篇一律温婉贤淑的女子,比如他娘,还有许家的姐妹们。一颦一笑都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不敢有丝毫逾矩的地方。
  而霍令仪不一样,她仿佛从来都不会累,总是一副活力四射的样子。
  她不喜欢他总是穿着淡青的儒衫,会拿着一堆色彩鲜艳的衣服逼他换上;她不喜欢他总是之乎者也,循规蹈矩的模样,总是会做一些过分的举动,让他生气;她不喜欢他为家族是从的呆板,每天对着他洗脑他这种思想。。。。。。。
  许宵知道,霍令仪并不喜欢他,毕竟,他只是一个不能入仕,没有实权的许家嫡长子,而她一个高高在上的公主,本来应该能有更好的选择。
  可是许宵真的好喜欢她,每当见到她,他的心就会扑通扑通狂跳,眼神舍不得从她身上移开,甚至听她的喋喋不休的唠叨和抱怨,他都觉得是一种享受。
  许宵觉得,霍令仪或许是他这辈子枯燥生涯中唯一的幸运了,他想尽一切办法,只想让她的目光在自己身上停留的久一点。
  为此,他陪她穿梭在大街小巷,做了许多许家嫡长子不该做的事。
  他知道自己做的努力没有白费,她的目光渐渐在他的身上停留,越来越长,许宵相信,只要自己坚持下去,她迟早有一天,会像自己喜欢她一样的喜欢自己。
  在大庆民间的风俗中,男子若是真心求娶一个女子,就会亲手打一对大雁,当做聘礼,送到女方手里。
  大庆皇族中并没有这种说法,可是许宵觉得,若是她能收到自己打的大雁,一定会非常开心。
  作为许家的嫡长子,他不仅精通文墨,骑射也有所涉猎,在婚礼前一月,他向她辞行,前去城外的秦凤山打猎,他大雁她,会带着最大最肥的大雁回来。
  可惜,他食言了。
  他所骑的骏马在山里突然间发狂,在山里横冲直撞,在被甩下马背的那一瞬间,他的脑海里浮现的只有她明艳的笑脸。
  那一瞬间,他多希望她还像当初那样,不喜欢他,甚至讨厌他,或许那样,她也不会伤心了吧。
  *******
  等许宵恢复意识的时候,他不再是许家的嫡长子,反而成为了驻守黔西的镇西小将军,楼家军少主,那个凶名在外的楼枭。
  许宵对着镜子,即便已经附身在楼枭身上一段日子,他还是会被现在这张脸吓到。一条深红色的疤痕,从右侧额头穿过鼻梁骨,一直到左耳耳际,将他的脸划分成两半,那条疤痕缝的歪歪扭扭的,像一条丑陋的蜈蚣,盘踞在他脸上。
  许宵试着咧了咧嘴,露出一副和善的表情,除了让自己的面目更加扭曲之外,没有任何改善。他摸了摸自己的脸,如果以这副面貌出现在她面前的话,恐怕会吓到她吧。
  自从他附身在这具身体上起,就共享了他的记忆,许宵现在已经有些搞不清,到底是许宵融合了楼枭,还是楼枭融合了许宵。
  与许宵从小接受的教育不同,楼枭几乎是在战场长大的。黔西多动乱,最为镇西将军唯一的儿子,他从小就被他爹带在身边,接受行兵打仗的教育,几乎从小就是在死人堆里长大的。
  楼枭脸上的这条疤,是他小时候在动乱中,被流民划伤的,那条疤,差点带走了他的性命,从那时起,楼枭的脾气就变了。外界传言他嗜血嗜杀并不是空穴来风,楼枭痛恨自己的外貌,府上的丫鬟小厮,只要有谁看他的眼神不对,就会被他下令乱棍打死。
  镇西将军自责于自己的疏忽,就放纵了楼枭这种做法,这次许宵之所以附身到楼枭的身上,正是因为一个被他下令杖毙的小厮,趁他不备,将他推到,脑袋磕在了台阶上。原本的楼枭,或许已经死了。
  许宵原本想着以楼枭的身份活下去,只要远远的看着那个姑娘,不再靠近他,可是,没过多久就传来了四公主要再选驸马的消息,人选是他或是榆阳候世子。
  他清楚的还知道榆阳候世子和原身都是什么样的人物,也清楚的知道陆贵妃的目的,她要的只是他们两人背后的权势,女儿的幸福根本就不在她的考量范围内。
  那一刻,许宵就猜到,或许自己的死并不是意外,仅仅一个没有实权的世家长子,或许并不能让那个充满野心的贵妃满意。
  许宵在得到消息的一瞬间,可耻的心动了,可是他害怕,他不敢用这样的面目去见自己心爱的姑娘,怕从她的眼神里看见厌恶。
  但是比起这个,他更害怕她嫁给榆阳候世子那样的人物,比起他的胆怯,他更怕让她痛苦。
  许宵答应了陆贵妃传来结盟的讯息,上书正德帝请求他赐婚,这一刻起,他就成了正真的楼枭。
  带着三万精兵,楼枭一路带着惊喜忐忑的心情,离京城越紧,他的心也就越慌。在临经秦凤山时,不知出于什么心情,他射箭打下了一对大雁,用绳子串起拴在了自己的马背上。
  或许,他的心里还是存在着一丝侥幸。
  在皇宫里,他再次见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姑娘。
  她瘦了,眼里没有了当初的灵动,整个人透露着一股死气。看见他时,丝毫没有被他的脸所吓倒,只是抬眼一瞟,无悲无喜。
  这不是他记忆中的那个女孩,她应该是张扬的,是恣意的,像一个小太阳一样照亮身边的所有阴霾,有时会刁蛮任性,却不让人厌烦。
  她不该是这样的。
  他鼓足勇气,提着大雁走到她的对面,一如像他临走之前对她的承诺一般,将大雁放到她的手上:“当初答应你的,我做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懒癌晚期已弃疗*10的营养液,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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