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小倌名叫绿袖,是一位容貌秀美的少年,有着一身雪缎似的肌肤。
他总爱穿一身青绿色的长袍,涂脂抹粉的歪在客人身上,娇滴滴的对着贵人们小意殷勤。
然而客人一走,他往往立刻变得十分暴躁,对着墨桥生非打即骂。
只要不让他去伺候那些恶心变态的客人,非打即骂的日子墨桥生觉得可以忍受。
但这种日子也没有维持几天。
这次,一名衣着华贵的客人餍足的离开,绿袖却很久没有出来。
墨桥生端水进去,看见了他毕生也忘不了的一幕。
绿袖那雪白肌肤上遍布着各种恐怖的伤痕,早已失去了生命的迹象。
他最喜欢的青绿色的长袍破败不堪,被鲜血浸染得看出本来的色彩。
地板上静静的躺着一锭金子,便是这位少年生命的价钱。
楚怀馆的主人,高兴地拾起黄金,挥一挥手,命令墨桥生把房间擦干净了。
墨桥生是一边呕吐着,一边趴在地上,将那似乎多得永远洗不净的血液一点点的擦去。
楚怀馆养着一队专业的打手,他们负责处理倌内任何需要暴力解决的事件。
领头的董三刀最近发现一个,本来迟早要去做小倌的奴隶,总是缠着他。
这位少年奴隶身上有一股狠劲,对他人狠,对自己也狠。
董三刀喜欢这股子狠劲,收下了他。
当然,董三刀不是什么具有慈悲心肠的大善人,在这种生存都艰难的环境下,谁又能有多余的善心分给一个奴隶身份的孩子。
他像锤炼一件兵器那样,打磨着墨桥生。
这个瘦骨嶙峋的少年,像一匹野狼一样咬紧牙关,在那些令人望而生畏的恐怖训练中慢慢长大,长成了一把锋芒毕露的刀。
威北侯华宇直来楚怀馆消遣做耍,无意中见到了墨桥生。于是他掏出两锭银子把这把利刃收入军中,成为他麾下的一名武士。
作者有话要说: 明日休息一天(一周一次)。请各位小可爱批假条。
☆、首发
程千叶穿越之前便有一个双胞胎哥哥,兄妹两打小感情就很好,日日厮打胡闹着长大。
程千叶小时候最喜欢的恶作剧之一,就是打扮成哥哥的样子,模仿哥哥的言行举止,假冒哥哥的身份溜出门去。
为此她特意一直留着和哥哥程千落相同的中性发型。
每当那些把她当做程千落,和她玩得正开心的小伙伴,看见一模一样的真·程千落迎头走来,一个个露出惊掉了下巴表情时,程千叶就会抱着肚子笑得合不拢嘴。
因此,一穿越过来,就让她女扮男装,伪装被毒死的孪生兄长,顶替成为晋越公,程千叶觉得也不算太难的一件事。
但是她忽略一件点,她跨越了时代,这是个充满战火和杀戮的时代。
在程千叶穿越之前,此地西北部的游牧民族犬戎攻破了首都,杀死了名义上的天子,强悍的部落骑兵一路杀进内地,直至汴州。
于是天下大乱,群雄并起,打着匡扶皇室,驱除鞑虏的口号,实着个个都想借着这战乱之机,壮大自己的势力。
凉州刺史李文广发出讨伐犬戎的檄文,各路诸侯皆争相呼应,引领文官武将率军汇聚而来。
晋越侯新晋接替了父亲的位置,正是意气风发之时,见这等好时机,便也带领着部将兵马,兴冲冲地赶来会盟,想在天下诸侯面前崭露一下头角。
谁知还没走出自家大门,就出师未捷,死在自己亲弟弟手上。
程千叶作为和他长相相似的双胞胎妹妹,临危受命,女扮男装,顶替了晋越侯程千羽的位置。
收拢了惶惶的军心,拿下起兵反叛的公子章,惊险的保住了自己和一众女眷的性命。
本来程千叶和杨姬都想赶快收拾收拾,先返回自己的老窝再说。
然而晋越侯生前的好友肖瑾私下进言:
主公新任,根基未稳,公主同主公虽容貌相近,但匆忙之间,举止言行难免有所差异,若此刻回京,亲熟之人众多,恐被瞧出端倪,事有不密。
二则,主公年少继位,若此刻于途中折返,失信于众诸侯,恐遭天下人耻笑,引得群雄觊觎我大晋主弱可欺。
不若暂不回京,继续前往会盟。
程千叶听了肖瑾的话,无可奈何,只得把杨姬和怀孕的大嫂送回去,自己却赶鸭子上阵,糊里糊涂坐着这个主公的位置,领着浩浩荡荡的人马,参与了这场讨伐犬戎的战争。
此刻,程千叶正和众多诸侯一起,站在高高搭起的将台上,看着眼前真实的、流血的—古战场。
战争的场面,在荧屏上程千叶看过许多,各种气势恢宏的,炮火连天的,波澜壮阔的。
然而此刻,真真正正的站在这里,迎着带着血腥味的风沙,她才知道真实的战场,是任何影视作品都表达不出来的。
无数将士和奴隶的生命,像蝼蚁一般丝毫不值钱的向着前方战线堆去。
她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年轻的士兵,在冲锋的过程中绊倒了一下,后方同伴的马蹄,便刹不住车地从他肚子上踩踏过去。
那个鲜活的身躯痛苦地举手嘶喊。
然而巨大的战争机器,看不见个体卑微的痛苦。
一匹又一匹自己人的烈马,毫不留情的从他身上奔驰而过。那一只高举着的手臂,很快便在尘埃间淹没不见。
一名冲到城墙下的勇士,刚刚举起兵器,便被巨大的滚石砸中倒地,地面上瞬间抹出一道血液和脑浆混合的红白之物,压在巨石下的身体尤自拼命抽搐。
……
程千叶转过头去吐了。
她的一个幕僚轻拍她的后背,温声安慰:“主公无碍?”
此人姓张名馥。
虽然年纪不大,却是她父亲晋威侯座下的第一幕僚。
他面如满月,眸若点漆,一脸关切的望着程千叶。
然而程千叶知道,此刻他心中对自己充满了鄙夷。
在她的眼中,张馥周身散发着漂亮通透的紫色光泽,只是那光中朗朗升起一道浓浓的铁青色。
铁青色代表了强烈的失望和鄙视。
程千叶看着张馥那近在眼前,春风和煦的脸。实在是丝毫也看不出他内心对自己已经有了这么强烈的不满。
是的,穿越之后,程千叶多了一副能够看透他人真实情绪的异瞳。
也许是穿越的太突然,又或是穿越的环境太险恶,上天还是施舍了她这么一个不大不小的金手指。
只要她集中注意力,她便可以在所有人身上看到一种带着颜色的光芒。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颜色,有的人浑浊,有些人清澈,大部分人都十分暗淡,极少数的人身上的光芒分外耀眼而明亮。
比如眼前这位的张馥,便有着紫水晶一般漂亮的亮紫色,但这道紫色时常会因为他某种突然的情绪而掺杂上另外一道色彩。
他的面孔之上,几乎随时保持着一派温和斯文之态,如果没有这份异能,程千叶估计永远不会知道他内心的情绪是那么的刻薄多变。
而肖瑾,这个唯一知道陈千叶身份的男子,他的身上是一种鲜艳而温暖的赤土色,每当他看着陈千叶时,这份光芒的边缘便混上淡淡的金色,那是代表忠诚的色彩,他把对公子羽的忠诚转移了一点到程千叶身上。
随侍的武将贺兰贞的是一种明快的钴绿色。而另一位新近被程千叶提拔上来的年轻小将俞敦素,带着一种鲜艳的橙黄色。
此刻两位武将的双目凝视着战场,周身光芒蒸腾而起,带上一抹赤红,显然是双双战意彭拜。
程千叶穿越过来,啥也不懂,四处抓瞎。
既然只有这么一个金手指,那就只好先把看得到的,颜色漂亮的人收拢到自己身边,虽然她还不是很清楚这些色彩有什么含义。
但她发现色彩纯净,明亮的人非常之少,可以算得上是凤毛麟角。
比如此刻,在这个将台之上,除了自己身边的四人,程千叶只看到李文广身后的上将凤肃延,身染一片烈焰般的赤红色,北宫侯身侧的大将军公孙辇,身带明晃晃的孔雀蓝。
这两位大将的光芒周围皆带着一圈坚定的金边,显示着其对自己的主公的绝对忠诚。
而大部分的人,不管外表看起来多么气宇轩昂或是仪表堂堂,身上的光都很暗淡甚至浑浊不堪。
坐在她身边的威北侯华宇直,紫檀面孔,国字脸,倒八眉,看起来很有些威仪。
但陈千叶清澈的看到他身上的颜色分外的污浊不堪,一但靠近说话,那搅和不清的颜色恶心得程千叶又想吐了,她急忙关闭了自己的异瞳之术。
“晋越公年纪轻轻,这第一次上战场,有些不适应?”华宇直笑眯眯的说。
“好说,好说。”程千叶应付道。
“听说公子羽是晋内数一数二的风流雅士,身边随侍的无不是容姿秀美的少年郎。老夫的账内倒也收着几个颜色姣好的栾宠,等这汴州城拿下了,我请诸公到帐中一聚,做耍取乐,放松放松。哈哈。”
“……”
程千叶望着眼前尸伏遍野,鲜血横流的战场。
实在想不通什么样的人,才能够看着这样的画面,脑袋里却想着下半身那点猥琐之事。
攻城战已经到了白热化阶段,盟军的将士不停的往城墙上爬,又落雨似的被敌方击落下来。
城墙脚下的尸体,不,残躯断肢,不断的堆积起来。暗红的血液渗透了那一整片的土壤。
悲壮的战鼓,激起每一个人心中的热血,连程千叶这个异界来客,都忍不住捏紧拳头。
快一点,冲上去,攻破城墙,结束这一切。
她看见一个身着黑甲的战士,身手敏捷地躲过众多的滚石、箭矢,迅速的攀上城头。
加油!程千叶的心不由为他鼓气,希望他能够不要失手掉落下来。
那个将士终于一步跨上城头。
同时,一把敌人的长矛刺进了他的肩膀。
然而他毫不畏惧,迎敌而上,举手挥刀把敌人斩落城墙。
随即他一把拔下肩上的长矛,扎进另一个敌人的身躯。
有他打开的这一个缺口,他的身后一个又一个士兵紧跟着登上城头。
胶着许久的战况终于向着盟军这一方倾斜了过来。
将台上响起一片欢呼之声。
“好,好,干得好!”威北侯华宇直哈哈大笑,问他身边的幕僚“这好像是我部之人,汝可知是哪个?”
他的幕僚回道:“小人瞧着,似乎是一个名叫墨桥生奴隶,还是主公亲自买回来的,因作战勇猛,不久前方提的百夫长。主公英明,慧识才啊!”
“哈哈,好,打下汴州,我亲自赏他!”
持续了数日的攻城之战,终于以盟军的胜利告终。
对于普通的将士,他们可能会欢欣期待着升迁和赏赐。
但是对于最底层的奴隶们来说,活着,就是最好赏赐。
或许主人因为一高兴,能给今天的晚餐加上两三点荤腥,多几块紧实的面饼,那就算是意外之喜了。
墨桥生捂着伤口一步步走在回营区的路上,奴隶营内泥泞的道路两侧一片吵杂和混乱。
☆、首发
从死亡线上挣扎回来的男人,比平时更加的粗暴和疯狂。
此刻在奴隶聚集的营区,随处可见尖叫的女人,被数个男人拖进阴暗的角落。
有时候不只是女人,年轻却弱小的男人也不能幸免。
从战场上死里逃生的奴隶用这种方式,来排解杀戮过后的空虚,来宣泄濒死之后的残留的恐惧。
墨桥生如今已经不再是那个柔弱可欺负的孩子,他在地狱般的训练中磨练出来的武技,让这整片营区再没有随便敢招惹他的人。
同时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容貌长开来,五官越发立体冷峻,身量修长,猿臂蜂腰,一身紧实的腱子肉,皮肤在沙场的磨砺中遍布伤痕且粗糙。
除了腰部细了一点,此刻的他没有任何引起男人**的少年模样了。
他觉得自己已经摆脱了那种被男人欺辱的命运。
但他依旧十分恶心和反感这种行为,他加快脚步,只想快一点回到休息的地方,好好的睡上一觉,恢复他几乎虚脱的体力。
“生,这是您的份额。”一个负责分发食物的女奴低头跪在他的面前。
她嘴唇厚实,颧骨突出,眼睛细小,并不漂亮。
但她年轻,年轻又是女人,在这里就已经很难得了。
她被指派来给墨桥生这样奴隶中的百夫长派送食物,同时也派送她自己,如果百夫长们有需要的话。
墨桥生看着她,那个女孩低着头,脸颊带着一点通红,有一份少女独有的娇羞和温柔。
他接过女奴手中捧的面饼。
褐黄色的面饼,比普通奴隶们食用的黑漆漆的硬疙瘩看起来好很多。
这是百夫长以上的奴隶才能享受的,在粗粮中掺杂了一点荞麦和野菜的食物。
那个女奴不敢抬头,她的心砰砰直跳。
墨桥生不是百夫长中最漂亮的一个,百夫长中的阿凤才是众多女奴心中渴望的对象。
然而负责配送食物的她知道,桥生,才是最为温和的人。
阿凤虽然漂亮,但阿凤太残暴了。无时无刻不冰冷着的面孔,随时随地都会爆发的脾气。只要一靠近他,就让人害怕得全身发抖。
桥生好像还没有女人,真希望自己能成为他的第一个女人,女奴这样想着。
她手中微微一重,多了小半块褐色的面饼,是墨桥生掰下放在她的手中的。
然而她真正期待的事没有发生。
那位年轻的百夫长步履蹒跚的拿着剩下的食物离开了,甚至没有回头看她一眼。
留下拿着小半块面饼的她失落的站在原地。
墨桥生来到属于自己的“领地”,这里有一排用木片,竹竿简易隔开的,四面透风的小空间。每个隔间里面只有一张木板,堆着些稻草,和一块破烂不堪的被褥。
但总算是一个相对私密的,属于个人的空间。
这是他在战场上几番流血拼命,才得到的“殊荣”。让他可以不用像畜生一样,人挤着人,和众多奴隶挤在一个泥圈中睡觉。
墨桥生趴上了自己的那张“床”,掰下一小块面饼,含在口中,让唾液慢慢的把它泡软。
他身上的伤口还在流血,让他感到体力的不断流失。
太疼了,太累了,先睡一会。他闭上了眼。
刚刚才恍惚了一点点时间,就感到有人把他拍醒。
“桥生,桥生。”
墨桥生艰难的睁开眼睛,见到住在隔壁的阿云正在喊他。
“桥生,主人召见我们,说要在庆功宴上给我们赏赐呢。”阿云高兴地对他说。
阿云是所有百夫长中,最为年轻的一个,他甚至还未脱除少年的稚嫩感,性格有些活泼跳脱。
难得的是,在这种艰难的环境中长大,他依旧是个爱笑的少年。
只是一旦踏上战场,他会瞬间变为一条格外凶猛的野兽,冲锋号一响,他便不要命的往前冲。
在他的右手背上蜿蜒着一道狰狞的伤疤,他便是靠着这道疤的功勋,当上了最年轻的百夫长。
墨桥生爬了起来,默默地跟着走出营区。
他一点都不想去参加这个宴会,但他没有拒绝的权利。
走在最前面的是阿凤。凤的面孔在男人中算是相当漂亮的,狭长的眼睛,高挺的鼻梁。然而,对于奴隶来说,不论男女,漂亮并不意味着什么好事。
既漂亮又能活着,还当上了百夫长,只能说明他在背后比别人不知多付出了多少。
他和墨桥生一样沉着脸,默默地走着。
“不知道主人会赏赐些什么?阿甲,你说有没有可能是肉呢?我已经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