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妇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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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妇1949- 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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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一晃,奶奶的五七就近了。
  这天姜茂松有事回城一趟,山路难走,车进不来,两个警卫员一人骑一匹马,又牵了一匹马来接他。
  一大早他动身时天还早,田大花还在睡,姜茂松就嘱咐了几句,说我走了,你别起来了,我赶早点儿应该下午就能回来,你自己中午也得做饭吃,可别随便凑合。
  “知道了,我又不是小孩子。”田大花从床上坐起来,揶揄道:“你那些兵,知道他们首长这么啰嗦吗?”
  “那肯定是最高机密。”
  姜茂松一本正经的表情,却憋不住扑哧一笑,看着她刚睡醒的样子,年纪过了四十的女人了,四十二岁了呢,脸蛋红扑扑的,眉眼精致,为什么岁月好像在她身上起不到什么作用?
  姜茂松目光闪了闪,便弯腰在她脸颊上温热地一啄,转身出门走了。
  田大花看着他的背影瞪他,有点恼有点臊,抱着被子坐了一会儿,起床,去奶奶灵前拜了拜,吃早饭。
  然后一个人站在院子里发愣,不知道今天该干什么了。
  某种孤独的感觉。


第96章 担心
  田大花似乎从来不曾体验过一个人在家的感觉。
  家里总是一大家子人; 总是那么热闹和睦,可忽然一下子,该走的走了,该嫁的嫁了,家里一下子就冷清下来了。
  田大花在空落落的小院里站了片刻; 甩甩头; 她是谁呀,她才不会一个人关在家里纠结什么孤独的滋味。
  她动手把家里收拾一下,浇了院里和屋后的菜,摘了屋后园里的扁豆,下锅煮熟后摊在竹席上晾晒,干扁豆皮冬天吃,配上其他菜小火慢炖,荤的素的都好吃。扁豆有老一点的; 里面已经长了扁豆,不能留在里头晾晒的,就扒出来,可以吃的; 扒呀扒居然扒了一大碗。
  煮熟的鲜扁豆很面; 一粒一粒小手指头那么大,小孩子爱吃。田大花留了小半碟,倒了点儿酱油醋和切碎的辣椒进去拌拌,留着自己中午做菜吃,剩下多半碗; 就端去送给三婶家的小孙女吃,三婶家离他们家最近。
  她送到三婶家,三婶正在做午饭,见她来了挺高兴,忙从厨房里出来招呼她。田大花就把装着扁豆的碗给了三婶。
  三婶把扁豆倒进自家碗里,捏了一点盐撒进去,拌了拌,招呼小孙女:“快来看看,婶子给你送什么好吃的,快谢谢婶子。”
  小孙女跑过来,听话地说了谢谢,伸出小手指捏着吃,三婶赶紧给她拿了个窝窝头,让她就着饭吃。
  “大花呀,茂松回城了?邻居你五婶说看见警卫员骑着大马来接他呢。”
  “嗯,他有点事情要处理,晚上回来。”
  “那今天就你一个人在家呀,哎呦一个人也不值当做饭,午饭在我家吃吧。”
  “不用,三婶儿,我家里有饭。”
  三婶就没再坚持,实话说,她中午做了几个杂粮面的窝窝头,自家人都不太够吃,也知道田大花家日子宽裕些,即便最困难的年代,老奶奶和田大花也悄悄贴补过他们家,山里人知恩念情,一家人一直记在心里呢。
  三婶忙又说:“我家那菜园里结了好几个大冬瓜,你家有没有?我给你摘一个。”
  “不用了三婶,我家屋后的园里也结了两个大冬瓜。”田大花笑着说,“给你一提醒,我就想起来冬瓜酱菜了,正好回家做去。”
  她屋后菜园边上种的两棵冬瓜,可巧,一棵就结一个,不过长得大呀,躺在地里足有水桶那么大,入秋后白白的一层霜,看着就叫人喜欢。田大花从三婶家出来,就直接去屋后摘了一个,抱回家做冬瓜酱菜。
  当地的冬瓜酱菜独具特色,冬瓜切成小孩拳头大的块儿,加上盐、辣椒面、花椒胡椒粉,切成片的姜和大蒜,还有当地土法做的面酱,腌两天,腌出了冬瓜大部分的水分,里头冬瓜肉几乎透明了,捞出来控干,用棉线穿成串,挂起来晾晒。晾到半干,口感软嫩入味,就可以吃了,串起来也方便保存。
  这样料理的冬瓜酱菜特别好吃,味道足,好下饭,盐少放些的话,小孩子喜欢当零食,所以在当地,有时就能看到小孩子拎着用线穿起来的、一大串酱色块状的东西吃,甚至调皮的男娃子挂在脖子上,吃得美滋滋的,外地人不知道什么东西,还觉得稀奇,当地人一看就知道是冬瓜酱菜。
  只是这样做的冬瓜,偌大的冬瓜腌制晾晒后也就那么几串,远不及鲜冬瓜炖了耐吃。瓜菜半年粮,农家过日子精细,所以山民们一般不太舍得做这个。
  田大花摘了冬瓜,慢慢悠悠地削皮,去籽,切块,腌制,于是一下午工夫,就又消磨在这上头了。把一大盆冬瓜块腌上,她洗干净手,看看挂在西山上的太阳,寻思着该做晚饭了。
  转了一圈,一个人做饭还真不值当的,姜茂松也不知道啥时候回来,干脆拣最省事儿的,一个鸡蛋一把小菜烧汤,开锅放了一一小撮挂面进去,吃了饭等到天色黄昏,姜茂松还没回来。
  田大花翻了一会儿书,看着天黑下来了,总有些无聊无趣似的,百无聊赖,又有些不放心,忍不住走出大门口张望,恰巧远远的看着姜茂松骑马回来了。
  “大花。”他跳下马,看着她笑,黑暗中尽管看不清表情,却仍是感受到了他那种笑意,好像很高兴似的,一边走近了一边笑道:“担心了吧,耽搁得有点晚了。”
  “谁担心你呀,我碰巧出来罢了。”
  “媳妇儿,承认担心我有啥不好意思的,心疼我呗。”
  “呵,咱们家养的那小鸡小狗黑天没回来,我还到处找呢。”
  明明被怼了,姜茂松却心情大好,笑着把马牵进院子栓好,很自然地伸手拥着她进屋。
  “你的警卫员呢?”
  “警卫员送我进了山口,我看着天色晚了,就让他们先回去了,又不想留他们在家里住。”
  “你以后,出入还是尽量把警卫员带着吧。”田大花调侃道,“到处乱哄哄的,你这把老骨头,自己也小心些。”
  “嗐,我进山后就是回家的路,再说了,还真有人敢在我媳妇地盘上造次?怕是不想混了,我媳妇让他陪熊瞎子去,对不对呀媳妇?”
  这家伙,两句话就又贫起来了。田大花懒得理他,便问他吃饭没有。
  “晚饭没吃。”他笑。
  田大花于是原样去给他下了一碗挂面。她去煮面,姜茂松洗把脸,就进了厨房蹲在她旁边,跟她聊白天的事情,比如家里福妞和胖儿子都挺好,平安有些想妈妈。
  “大花,我想再休一段时间的假。”
  田大花侧头,看着他平静的表情,问:“怎么了?”
  姜茂松对她的敏锐早已经习惯了,也不瞒她,就简单说了句:“今天有个会,嗯,开得有些不高兴。”
  部队基层稳如磐石,到了姜茂松这个层次,在这个年代却另有一些体验,以姜茂松的精明理智,田大花也就不再多问,却问道:“理由呢?”
  “旧伤复发了,我得好好休养一段时间。”
  “好啊。”田大花说,“正好我也想在乡下多住一阵子。那等奶奶五七之后,就别让爹和平安回城了吧,让他们留在这边,你我都在,正好教教平安读书学习。”
  ☆☆☆☆☆☆☆☆
  奶奶“五七”的时候,福妞出了月子,才得知奶奶已经过世了。
  她在安亮的陪伴下赶回来,给奶奶上“五七坟”,在奶奶坟前抽噎着哭得像个小孩子。安亮一直安慰劝说,田大花和姜茂松却没有多劝。
  “安亮,你让她哭吧,哭痛快了心里就好受了。”
  这个家,没人不知道老奶奶意味着什么。福妞不到一岁就没了娘,她最亲的人就是奶奶和田大花,现在奶奶走了,她却一个多月后才知道,尤其听说是奶奶亲口吩咐先不告诉她的,福妞那种情绪也就彻底决堤了。
  然而生老病死,人间无奈,福妞痛哭一场,情绪慢慢稳定了下来。
  “五七”上坟,算是当地丧仪的最后一道礼俗,被看得很重要。除了他们自家人,包括福妞和安亮,姜守良和平安,都到了,茂林和石头两个远在部队没能来,除此以外,村里本家近房们也全都来了,按照送丧时候的规矩戴孝祭扫。
  上完坟,大家在墓前静坐了一会儿,据说这是送老人放心离开,从此以后,便永远阴阳两隔了。
  然后,大家除孝,女人们摘掉了头上的白花,男人也把胸前的白花取下来,从墓地安静离开,结束热孝,恢复正常的生活。
  下午安亮和福妞回去,姜茂松便叫姜守良和平安留在这边。福妞孩子还在城里,有婆婆照顾着,她尽管有想带孩子回来住的想法,可一想到少不得又得叫大嫂操心辛苦,也就作罢了,大嫂从小把她带大,总不能让大嫂再帮她带大孩子吧。
  其实她自己有婆婆,还有安亮,都在身边尽心照顾着,就算她提出要回来住,田大花也未必答应,毕竟是两个家庭了,她这个大嫂就算管的再宽,也不能搅和人家刘家的生活。田大花的理论,嫁出去的福妞她再处处照管,会影响她跟婆家的相处,对婆家会没有认同感,不利于她一家人和和睦睦。
  福妞依依不舍告别了一家人,跟安亮回去了。
  送走福妞和安亮,一家人恢复了正常的生活,姜守良和平安回来了,尤其多了一个精力旺盛、调皮捣蛋的平安,整个家里便平添了几分热闹。
  晚饭煮了南瓜粥,豆角炖茄子,切了一小块腊肉炒青辣椒,吃完饭,姜茂松把平安叫过来,考一考他最近的功课,先检查了数学,又让他背诵《桃花源记》。
  “爸,我今晚背《爱莲说》不行吗?《桃花源记》我不是才刚学吗。”半大少年笑嘻嘻地跟爸爸讨价还价。
  “不会背?”姜茂松一脸和煦的笑容,口气也很温和,“那还不赶紧去背。”
  于是平安认命地拿了一本牛皮纸封面的《古文观止》出来,坐那儿叽叽咕咕背书。
  这孩子本来也该读中学了,现在学校都停课,可学习一直这么停着怎么行啊,田大花和姜茂松,包括此前福妞,都有志一同地一直教他读书学习,用姜茂松的话说,小孩子脑袋不能让他空着。
  压力越大动力越大,熊孩子一会儿工夫就把整篇《桃花源记》背了出来,稍稍还有点磕巴,姜茂松就说,明天早晨起来再读两遍。
  “知道了。”顺利过关的平安挺高兴的,一溜烟跑回去给爷爷端洗脚水,自己也收拾洗漱了睡觉。
  夫妻两个便也洗漱睡觉。
  出了热孝,生活一切如常,某人也就不肯再安分了。隔了这么长一段时间,事实证明,人前再温和持重的人,上了床也会变成流氓,尤其这流氓,前阵子还差点被媳妇踹了。
 

第97章 情趣
  田大花这段时间对某人很是无奈。
  想想两人二十多年的夫妻了; 她四十二,他四十五了吧; 一直平平和和地过日子; 也不知怎么的; 这个年纪了; 在田大花的认知里; 他不是应该对“某些事”渐渐淡了吗?
  不光没淡,居然还越发热衷了。
  用田大花的话说; 人前温和,整天端着一副沉稳持重处变不惊的样子,人后是越发老不要脸了。
  你越说他,他还越变本加厉,狗皮膏药似的。
  他也不是多么热烈,他就是,温存小意的; 没羞没臊的,缠人; 还特别有耐心; 乐此不疲。
  田大花在“某方面”其实一直淡淡的; 也不是不喜欢; 大概就是本性使然,她对什么都淡淡的,骨子里就不是感情那么充沛丰富的人。
  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他要是一开始就这副德行; 直接给他揍到墙上挂着去。可日子久了,多年的夫妻,田大花眼睁睁看着这人一点一点变得没脸没皮,一点一点地鲸吞蚕食,回过头来时,真的很想踹人。
  她靠在床头看书,他也要蹭啊蹭地凑过来,把下巴抵着她的肩膀,脸靠着脸,腻腻歪歪地跟她一起看,田大花拿开书,推人抗议:“你怎么比平安还黏人。”
  “平安才多大,等他娶了媳妇,肯定比我更黏。”
  田大花已经放弃骂他厚皮脸了,人家不以为耻。
  没办法,一想到她心里说不定正在盘算离婚踹了他,姜茂松就忍不住黏得更紧点儿。这女人有多强势固执,没人比他更清楚了,所以,不能掉以轻心。
  以他多年跟田大花打交道的经验,这女人你绝对不能跟她来硬的,你硬不过她,你也忽悠不了她,她比你还精。
  也就只有这招管用,软政策,缠字诀,管用就行啊,再说跟自家媳妇耍点儿无赖怎么啦,乐在其中,外人怎么能理解这样的夫妻情趣呢。
  再说了,他这段时间“旧伤复发”,专门在乡下老家休养,清闲自在不操心,家里连农活都没有,每天吃饱了玩,玩够了睡,除了陪他爹聊聊天,带平安跑跑步,别的他干吗呀,他也没事干。
  这么多年第一次这么闲,悠然见南山的田园生活,轻松舒畅,身心愉悦,有的是闲情,有的是大把时间,山村里还没有别的消遣,连个报纸文件都要警卫员隔几天送来一回。
  姜茂松深以为,你说他不趁着这机会好好黏黏媳妇,好好温存恩爱地热乎热乎感情,他还干啥?
  合情合理,天经地义,没毛病啊。
  于是才十三岁的平安,便整天眼睁睁看着爸爸妈妈出双入对,他妈做饭他爸烧火,他爸打水他妈浇菜,早晨起床后两人并排蹲在井台刷牙。
  姜茂松上次回城骑了一匹马来,一匹很俊的黄骠马,想留着出入方便,就没让警卫员牵回去,于是日常就变成了:
  “平安,我跟你妈上山放马了,你在家里陪着爷爷,下午完成三张毛笔字。”
  “爸,我也想跟你们上山放马。”
  “放马有什么好玩的,还得打马草,很累人的。明早我陪你去山脚跑步行吗,你在家好好学习。”
  平安偷偷撇嘴,心说那马背上顶多能骑两个人,他是第三个。
  夫妻两人牵着马漫步出了村,时不时跟遇到的村民打个招呼。两人都是一脸平和的样子,姜茂松这个人,人前可不会秀什么恩爱的,端正得很,严肃谨慎正人君子。毕竟这年代山村里的环境,包括他自己的思想认识还没到那一步。他也就是关起门来,或者进了山没人处,才敢放心地没脸没皮。
  表里不一的蔫儿坏。
  本性淡然为人强势的田大花,最不怕谁跟她来硬的,可是,她貌似真不善于对付他这个老不正经的做派,一不留神就被调戏了,每每懊恼磨牙。
  两人循着一条相对平缓的山谷进了北山。田大花见不得战马受亏待,便骑它去地势低的山谷,地下水气足,草便长得好,一边把缰绳甩到马背上,让马自己去吃草,一边就给姜茂松丢了个镰刀。
  “打马草。”
  这活儿姜茂松会干。他出身农家,以前又整天行军打仗,什么活儿没干过?
  马无夜草不肥,马这种动物跟牛不同,马只有一个胃,更不会反刍,马喂的少了,夜间不喂草,就会掉膘,瘦马就没精神跑不动路。这匹马放在家里这阵子,夫妻两个反正也闲来无事,每天都很认真喂,姜茂松没少打马草。
  明明自觉干的活儿,却非得站在她身后表达委屈:“看看我媳妇,心疼马都比心疼我多。”
  “你比马有用?”
  “我怎么不比马有用了?”姜茂松表情一本正经,“我以前也拉过犁、也拉过车的,要是你想试试,我也可以当马骑。”
  “……”
  田大花忍着一脚把他踹下山坡的冲动,淡定,不理他,转身爬上一片山石袒露的斜坡,坐在那儿闲闲地摘山枣儿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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