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尘寰(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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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尘寰(女尊)-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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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住在同一间屋子里,昨晚临睡之时也曾猜测:“……端王殿下生的应该是很不错吧?”
  “我只瞧见她的脖子……好像挺白。”
  “也不知道她对少帅……”
  两人都沉默了下来。
  接照大烈王朝的惯例,正夫身边的小侍都是为未来女君准备的,成婚之后怀孕之时,总要有人侍候着女君,免得她被外面的狐狸精给勾走了魂。
  钱方与钱圆从小跟着燕云度,他们的前程尽皆系在燕云度身上,端王殿下驾临燕府,便是他们未来的女主子,一大早钱方便催促钱圆赶紧过来侍候。
  钱圆实则内心也有些忐忑:“端王殿下出身尊贵,会不会脾气不太好?”
  钱方瓜子小脸,从前在南疆大营也算得军中一枝花,属于清秀耐看型的,在一帮大女人中间无往而不利,性子多少有些刁蛮任性。
  他推着钱圆一起去提洗脸水:“哥哥想那么多做什么?端王殿下脾气再不好,只要咱们不惹她,难道她还能来怪罪咱们不成?”
  钱圆面相圆润,性格也要温厚许多,两人站在正房门口的时候还在猜测谢逸华的长相,哪知道见到真人的刹那,两人呼吸顿时为之一窒。
  他们是想象过皇女应该模样不差,但端王却大大出乎他们的意料,就连钱方心里都不禁有几分自惭形秽,大气也不敢出,服侍了谢逸华洗漱净面,又引了她往花厅而去。
  燕府花厅里,燕奇与顾氏坐卧不安,如热锅上的蚂蚁,一大早已经问过燕云度好几次:“云儿,你昨晚真的没有对端王动手?”
  燕云度的耐心都快被耗光了:“儿子为什么要对端王殿下动手?我又不是山里的土匪强盗。”再说昨日出门去玩,除了最后的一架打的比较惊险之外,其实与端王相处还是很愉快的。
  他说了好几遍,但是燕奇与顾氏根本不信,她振振有词:“端王殿下带着你在金水河上去喝酒吃烤鱼,喝的还是蓬莱春?你当我们傻啊?”
  顾氏心中顾虑,可也不敢直白的说出来,只好委婉的探问:“端王殿下出身皇室,又是淑贵君的长女,深得陛下疼爱。你昨晚……真的没有将她打晕带回来吧?她是喝醉酒了吧?”
  燕奇帮腔:“就算是她戏弄你,你心里气不过打晕了回来,今早趁着我跟你爹都在,你向她道个歉,实在不行娘豁出去这张老脸,向她磕头赔礼,说不定也能将这件事情圆回来。”
  老妻夫俩昨晚目送着儿子将端王直接抱回檀园,顾氏半夜坐在床上,越想越不对:“妻主,你说端王真的只是喝醉了,不是被云儿打晕了带回来的?”
  儿子回来,燕奇高兴的没顾上多想,再说他抱着端王直接回檀院了,也就是刚进院门的时候打了个照面,燕云度往怀里又抱了抱,便将端王整个脑袋都塞到自己怀里了:“当时瞧着好像是睡熟了……现在想想又不能确定了。”
  燕奇绞尽脑汁都不敢肯定端王的面部表情到底是醉后的放松还是被人打晕过去的平静:“这个……云儿不会犯糊涂吧?”
  一刻钟后,燕大帅推翻了自己之前的猜测:“——不对啊,云儿回来的时候很是狼狈,袍角都破了,瞧着倒好像是打过一架的样子,分明是跟人动过手了。”
  他跟端王一起出去,还能跟谁动手?
  老妻夫俩更是睡不着了,思来想去觉得还是应该将燕云度多年落下来的《男诫》再捡起来,找个男先生来教一教,三从四德什么的也应该从头再学学。不然以他的脾气,可别被皇室给休回来,那可真就出名了!
  “从明日开始,你找几个精通宫廷礼仪的,押着云儿学学宫中礼仪,还有针钱男红也应该学一学,最差也得达到给端王殿下做衣服……”这个难度好像有点大,燕奇疼儿子,还是稍微放低了一点标准:“能给端王殿下做双袜子的程度。”
  顾氏更发愁了:“云儿多年握刀,手就跟熊掌似的,拉出来我都愁的慌,他奶爹近来常督促着他泡澡。让他做个力气活还行,但让他抓针学绣花做衣服,这不是为难他吗?”
  握惯了刀枪剑戟,握得住小小的绣花针吗?
  帝都儿郎从小被圈在后院里,除了要学习三从四德,针线男红是最基本的,厨事管家要精通,琴棋书画也要略微涉猎,出门应酬,与别家正君聊起来,也要有同共语言才是。
  提起这事儿,顾氏没来由的心慌:“咱们云儿嫁出去,将来跟太子正君就成了妯娌了。太子正君出自书香门第,听说尤擅工笔,填的一手好词,云儿好像只会……杀人?”
  十五岁就上战场,这些年唯一学会的就是打仗。
  两夫妻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瞧出了深深的忧虑,对儿子未来婚姻的悲观。
  谢逸华过来的时候,燕奇与顾氏已经做好了要向她赔礼道歉的准备,但她站在花厅门口的时候,燕云度已经迎了过去:“殿下醒了?头疼不疼?”
  燕奇与顾氏飞快的交换了个惊讶的眼神:小两口的神色都太过平静,绝对不像大战一场的握手言和,倒好像一起出门做坏事,有点并肩战斗的袍泽的错觉。
  谢逸华揉揉额角,从醒来眉头就没松开过,随口抱怨:“好像脑子里跑过一群野马,轰隆隆震的脑子一阵阵的发晕,脑浆子都不住的晃。”
  燕云度被她的话逗乐了,只觉得她形容的非常可爱,难道她当自己的脑壳里盛着脑浆,跟粗瓷碗里盛着豆腐脑似的,晃一晃就能溢出来?
  ——这个妻主弱一点就算了,还有点孩子气!
  偏端王殿下讲的一本正经,他差点伸手摸摸她的脑袋,到底忍住了。
  谢逸华走进来,燕奇与顾氏做揖:“岳母岳父早!”
  燕奇与顾氏忙向端王还礼:“不敢不敢,殿下坐!”
  三人对答堪称宫庭礼仪的典范,透着陌生与客气,却是初次相识之人理应有的态度。燕云度才恍然惊觉,原来他与端王殿下也只见过一面,昨日相处半日,怎么倒好似已经极为熟悉了,难道当真是白头如新;倾盖如故?
  谢逸华见她们妻夫神色拘谨,便道:“两位是本王的长辈,以后等本王与郡公成亲之后,便是一家人了,何须如此多礼!”
  她招呼燕奇与顾氏坐,很是自来熟。
  燕奇与顾氏被她随和的模样给惊住了,特别是昨日才在宫里见识过端王不苟言笑的顾氏,更觉得她跟换了个人似的,不住打量她,怀疑自己是不是记错了,还是宫禁森严,端王在宫里不自觉就严肃了起来?
  燕府的早膳就是寻常的粥食点心小菜,谢逸华抱着一碗醒酒汤喝下去,总算是活过来了,揉揉脑袋才开始吃饭。
  顾氏客气道:“府里早餐简陋,让端王殿下见笑了!”
  谢逸华将嘴里的蒸饺咽下去,才道:“这已经很好了,前两个月本王与君平滞留安顺城,差点啃草根吃树皮,能有碗照得出人影的野菜粥就不错了。”
  谢君平惯会享受,让她喝野菜粥简直是要了她的命,天天喊着拉嗓子,苦不堪言,如果不是谢逸华押着她,她早就跑路了。
  她当时还叨叨:“小言言你是不是傻啊?把所有的事情交给下面的人做就行了,咱们何苦留在这里受罪?”
  安顺城一度面临着断粮的窘境,很是苦过一阵子。
  燕奇听到她提起谢君平,便万分钦佩:“外间都传谢世女纨绔不肖,但依老臣看,那都是坊间传言,不可全信。听我家云儿说,谢世女还救过他一命,他回来之后一直忙乱,还不曾登门谢过世女。既然端王殿下与世女相熟,老臣倒有个不情之请。”
  谢逸华心绪莫名复杂,如谢君平那样的纨绔,重享乐贪男色,竟然也会有人为她说好话,而且这人不是别个,还是她未来夫郎的亲娘。
  “岳母请讲——”
  燕奇这会儿算是瞧出来了,无论端王殿下心里对这门婚事的态度如何,但至少表面上她表现上佳,没有给燕府与燕云度难堪,相反两人似乎相处的还很融洽,时不时还会对视个眼神,讲几句话。
  “老臣想麻烦殿下带着云儿去顺义候府登门致谢,不知殿下意下如何?”
  谢逸华:“……”那不是送上门给谢君平嘲笑吗?
  她其实特别想拒绝燕大帅的请求,但是在燕云度的注视之下,竟然头脑发热答应了下来:“没关系,等一会吃完饭就过去。”说完就后悔了。
  谢君平不知道等这个机会多久了,此前还特意跑到端王府去嘲笑她,今儿送上门去,又怎么会口下留情?
  谢逸华摸摸的护腕——何况还有银腰那个麻烦鬼也在顺义候府。
  那日银腰非要留在她身边,不惜伸脖子让她砍,连耍赖都用上了,无所不用其极,却被谢逸华一通嘲笑:“本王贵为皇女,大烈王朝不知道多少人哭着喊着想要为本王效力,你一个国破家亡的异族王子,连白玉凤都已经死了,你想跟在本王身边,本王就必须把你留下?”
  谢君平连连附合:“就是就是,端王殿下既不缺暖床的,又不缺跑腿的,你想向端王殿下表忠心,也用不着威胁耍赖这一招吧,还是想想别的办法,说不定行的通!”
  “闭嘴!”谢逸华被她给撩拨的心头火起,恨不得将这货狠揍一顿:“你到底是在为谁说话?”
  谢君平厚颜无耻:“美人……”
  最后银腰解下了自己的护腕,送到她手边:“这是我离开白狄之时,大祭司送的防身之物,可以发射牛毛针,针上涂了药,可解一时之危!”那护腕比平常护腕要厚了一寸,里面有发射牛毛针的机关。昨晚醉后多亏了它保命。
  谢逸华当时不肯收,银腰便赖着不走:“此物算是我向殿下表忠心的信物,殿下若是肯收了,我便跟着世女回去,殿下若是不收,我便一直留在王府!”
  见过送礼的,可没见过送礼也送的这么强横的。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网页在抽,就用手机版更的,手机版不太好用,不能全选删除,只能一个字一个字删,复制按了一下没出现,没想到弄重了,已修改。
  明天没更新存稿,后天上午入V;入v当日三更,多谢大家一路相随,谢谢!

24、第二十四章 
  银腰自从知道此谢君平并非彼谢二; 便对谢君平各种瞧不上眼。
  谢君平素喜奢华享受,府里美人成排,外面还有一打的红颜知己外加一帮勾着她四处浪荡的狐朋狗友; 在银腰眼里全是堕落的象征。
  他对此嗤之以鼻:“世女将来是要继承
家业的; 不过以我的推断,大概等不到君侯把家业交到世女手上,世女就早早败光了吧?!”
  谢君平认真跟他讲道理:“银腰,做美人只要赏心悦目就好了; 毒舌刻薄是嫁不出去的!”
  “嫁出去难道就为了侍候你这种风流花心的女人?”银腰冷笑:“那还不如别嫁的好!”
  谢君平:“……”
  两个人的终极理想全然不同; 做人也是南辕北辙,相处的水深火热; 都巴不得再见不到对方,但慑于谢逸华的“yin威”; 
  银腰也只能暂时住在顺义侯府,天天找谢君平的茬。
  听到守门的下人来禀; 端王偕同安定郡公来访; 谢君平还当自己耳朵出问题了。
  “没听错吧?真的是端王带着安定郡公前来?”
  下人还觉得奇怪,端王殿下进顺义侯府如同进自家后院; 来去自由; 大多时候根本不必通报就直闯了进来; 今日还带着未婚夫郎,才算全了礼节,让人通报。
  “小的瞧的真真,是端王与安定郡公。”
  “快请快请!”谢君平忙起身整衣; 肚里狂笑:可算是找到机会了!
  银腰方才还凶的跟公豹子似的,恨不得与谢君平掐一架,最好抓花了她的脸才好,怎么看她怎么心烦,这会儿就收敛起刻薄的嘴脸,挂出一副温婉楚楚的模样。
  谢君平愤愤:“银腰,你做出这副样子给谁瞧?今儿小言言可是带着她的未婚夫郎过来的!”这小子对她跟端王两副嘴脸,实在让人生气!
  银腰掸掸袍角并不存在的灰,率先优雅迈步:“那又如何?”他所求也并非端王正君之位。
  两人一前一后出来迎接端王,却不知谢逸华站在顺义侯府大门口,几乎已经预感到了谢君平的嘲笑,恨不得回去。
  燕奇与顾氏感念谢君平在南疆救了燕云度一命,备了厚礼,谢逸华试图阻止:“君平不是那等爱财之人,况且郡公为国征战,救人也是应该的!”
  她那未来的岳父态度十分坚决,边写礼单便吩咐下人去库房翻找贵重礼品:“谢世女救了云儿,是世女高义,我们家里若是不知感激,那就是我们的不是了!”足足装了两大车。
  燕府如今只剩燕云度一棵独苗,就算是嫁出去生了孩子也只能姓谢,但好歹燕府血脉不绝,算是给燕奇与顾氏留了个念想。
  顾氏每次想起燕云度性命垂危,远在南疆,差点与儿子天人永隔,就要吓出一身的冷汗,对谢君平感激的无以为报,恨不得将燕府的库房都搬到顺义侯府去。
  两个人站在顺义侯府大门口,等到了谢君平与银腰前来,候府中门大开,谢逸华还挂着一副“讨债”的脸孔。
  燕云度总感觉自端王殿下答应前来顺义侯府,神色就大是不同,心里滑过无数念头,尽数压了下去,见到谢君平上前行礼:“当日得世女相救,匆匆一别,竟不知世女的身份,今日特意登门拜谢!”
  谢君平接受到谢逸华威胁的目光,心情大畅,忙避开一旁,不肯受他的礼:“郡公不必客气!在下与端王殿下情同手足,救了郡公也是应有之义。”
  银腰与燕云度目光相接,两人原本就是敌对立场,燕云度大破白狄,还杀了白玉凤,算是他的杀母仇人,没想到他还能露出一弯笑意:“燕少帅,咱们又见面了!”这两人站在一起,单从外形而论,着实不般配。
  端王殿下本来生的修长高挑,但是与燕云度站在一起,却生生矮了一头。
  银腰想破脑袋也不明白,大烈王朝的女帝与贵君到底是哪根筋搭错了,竟然会给女儿寻个丑夫郎,军功赫赫也不必拿女儿来抵债吧?
  燕云度早在“谢君平”南疆救他之时,就觉得此人举止轻浮,待见到与之并肩而立的银腰,顿时恍然大悟——搞不好当初银腰被俘,谢世女就动了心,毕竟以她风*流的名声,看上个异域美人很有可能,才以追查□□来源为借口将人讨走。
  四人各怀心思,还是谢君平想起主人职责,请了两人前厅奉茶。
  宾主落座,小侍奉茶,谈起别后,谢君平意有所指:“真没想到郡公与端王殿下还有结鸳盟的一天。”顶着谢逸华的眼刀子,她笑的意有所指:“郡公有所不知,端王殿下在外面野惯了,就缺个需要管束她的,听说军中都是以拳头论大小的,若是跟她不能好好讲道理,其实两个人比武也不失为一种解决的办法!”
  谢逸华:“……”死丫头这是还记恨着她当初撮合她们两人之时,说过的话吧?
  “君平,要不你先跟郡公比比?”
  谢君平干笑:“殿下说笑了。”她手无缚鸡之力,平日练的最多的力气活就是将美人儿抱上榻跟安定郡公比武,不是找抽吗?
  “谢世女身手了得,早在南疆在下就见识过了,又何必自谦!”燕云度现在知道了,端王殿下为何提起谢君平很是亲昵,毕竟是从小的伴读,但是陪同他前来侯府送礼便十分勉强。
  ——谢世女此人心肠不太好!
  他一脸的不赞同:“若是在下与世女比武,胜负未知。但是端王殿下皎皎君子,平日也只读书为乐,若是在下与端王比武,岂非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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