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三手下的小伙计早就有眼色地通知他们的主子了,只把秦中行气得不轻,对马三露出一个你作死的眼神,便不再理会他。
恭敬地走到赵珩跟前,“爷,这群人有眼不识泰山,您不要与他们一般计较。”
“不是爷与他们计较,是他们要断爷的财路,不让爷的下人们有活路,此事你莫管,爷正好会下他们的主子,说不定这京中还真有比爷底子更硬的人。”
秦中行苦笑起来,论底子硬,谁能与您比啊,您是摄政王的至交,大长公主的儿子,当今天子的表叔,鳌虎的那位比起您来真是不够看啊!
罢了,好在他一直都知道做人留三分余地,便那鳌虎帮的主子,他也没有上赶着讨好,而是面子上过得去,在不得罪其它贵人的基础上行方便,随带捞些小钱。
打定主意,回去就把钱还回去,烫手的银钱不收,是他在京中为官多年的原则!
不过,这位爷兴致如此之高,他也不能扫兴,京中的浑水啊,他是摸得透透的,万不可得罪不该得罪之人,两相比较,取轻的得罪!
等那位鳌虎的主子气势汹汹地赶来,见着一脸看戏的赵珩,顿时身体矮下去半截,狠狠地瞪一眼马三,这惹事的下人,不长眼哪!
他赔笑道,“不知是赵世子爷在此,姜某多有得罪,都是下人们有眼无珠,您大人不计小人过,此事来日定当登门道歉。”
“登门道歉就不必了,小爷我也是闲来无事,耍着玩弄了这么个帮派,既然人已见过,那什么都好说,姜公子认为呢?”
姜公子擦下头上的汗珠,“那是,世子爷说的对,这码头就是您的地盘,不仅这个,连着的这个也都归您了,您玩好就行!”
“哈哈,算你小子识相,我就不客气了,小的们,都听好了吧,旁边的那个码头也归咱流水帮了,你们放心大胆地干,若有那不长眼的,自有本帮主替你们摆平。”
之前还缩着的流水帮众人全都精神抖擞地站起来,声音大如洪钟,“帮主英明,帮主威武!我等誓死追随帮主!”
开玩笑,他们的帮主居然是个世子爷,比鳌虎帮的那位主子来头大了不止一倍,刚才姜公子的那声赵世子爷,他们可是听得清清楚楚,姓赵的世子,除了常国公府的那一位还有谁!
众人心中满是激荡,跟着这位牛气熏天的主子,看道上还有谁敢动他们流水帮!
尤其是曹老四,以前他是一个小帮头,带着流水帮的这伙子苦力讨生活,可没少受鳌虎帮的气,有时只能偷偷摸摸地做些别人不愿接的活计。
他不由得想到前段时间的某一日,在一个小馆子里喝酒的他,无意碰到一个身着气派的年青人,当时年青人居然付不起酒钱,他一时起意,替青年付了酒钱,两人随口一聊,青年人见他愁眉苦脸的样子,答应替他寻路子。
没过两天,果然青年人,便帮他们寻了不少的活计,他心里猜着怕是个有来头的,他们如今正是缺这样的领头人,于是他提议让青年人来当他们的头儿,于是就有了现在的流水帮。
如今看来,他果然是没有看走眼,他们这群人,都是有家有口,一家人都等着这点钱,才能度日,最近的日子好过了不少,今后,怕是要更进一步。
赵珩含笑着用手势制止帮众的欢呼,“大伙儿放心大胆地去干,有爷在,今后没人敢再为难你们,但是同时,你们也不准欺凌弱小,一切都按规矩办事。”
“是,我们谨记帮主的吩咐!”
秦中行笑得脸上都快皱出朵花,“世子爷真是好手段,下官佩服至极,若世子爷赏光,可否共饮一杯!”
“这好说哦,秦大人,小爷我既然在道上混,总会卖你这个府尹的面子。”
“谢世子爷!”
那姜公子也行礼道,“世子爷好气量,下官也万分佩服,感谢您不与计较,大人大量!”
“哈哈,姜公子客气了,若无事,让你的人散了吧,我们流水帮还要干活呢。”
“是,是,”姜公子一挥手,鳌虎的众人便扶着马三,快速地离开,他们的心中也是无比的郁闷,真想不到,不起眼的流水帮,来头竟是如此之大,又让出一个码头,以后他们的势力便是要大大减弱。
马三不敢有任何的怨言,这些贵人,随便一个手指便能捏死他们这样的人,看来今后更要低头做人,万不敢再小看任何人!
赵珩看着姜公子离开时的背影,眼眯了眯,嘴角勾了一勾,这姜公子倒不似他那无能的父亲,不声不响的拉帮结派,倒是小瞧了他!
第71章 鸡汤
几日后; 赵珩与秦中行约在酒楼; 秦中行一脸的荣幸,“世子爷肯尝下官这个面子,下官荣幸之至。”
“好说; 秦大人,本世子以后码头的那帮兄弟们还要仰仗你,谁不知这京中的一亩三分地; 都归你秦大人管辖; 大小的事物还要你多费心。”
说着赵珩举起手中的酒杯; 秦中行连忙起身; 与他一碰,“世子抬举下官,下官当然义不容辞。”
赵珩笑了笑,秦中行这个老狐狸; 不愧是多年的京兆尹; 他似不经意地问道; “那姜公子以前怕是许给大人不少好处吧; 本世子穷光蛋一个; 怕是没什么好孝敬你这个父母官的。”
秦中行吓得汗都下来了,“世子冤枉下官了; 姜世子倒是送过礼; 可下官是分文未收,下官是朝廷的命官,担民事; 食君禄,万不敢有任何的私心。”
那姜公子送过的银两,他已经分文不少地退回去,说是分文未收,也不算是昧良心。
“哈哈,看把秦大人吓得,本世子不过是开个玩笑,知道你是个为民不为利的好官,本世子心中有数,定会在摄政王前替你美言!”
“多谢世子,不知最近摄政王老人家可好?”
老人家?
哈哈,赵珩大笑起来,秦中行这词用得好,“你放心,摄政王老人家自然是好的,他好咱们的夏月王朝才好。”
“那是,那是…”
“姜公子那鳌虎帮有多少年头了?”
秦中行心中一转,便知他的意思,“鳌虎帮倒是个多年的老帮派,一直都是姓马的当帮主,三年前,他们不过是小角色,因着老马帮主是个狠的,倒也有些名气。”
三年前?
姓姜的是三年前才接手的?
赵珩低头喝茶,秦中行见状,知道是说到点子上,又继续道,“姜公子三年前来找下官,说是他的结义兄弟的场子,让下官照应。”
结义兄弟?
倒是个好幌子,姓姜的比起他那烂泥扶不上墙的世子爹来说,心机手段都强百倍,以前倒是忽略了他这么个人。
尔后,赵珩暗中派人留意姜公子的那几个货点码头,终于发现些许端倪,从南面码头登岸的好些人,听口音并不是常见的商人,反倒像是来自南边荒蛮之地。
且他的人暗中尾随,发现这些人并没有在京中的铺子里与人进行交谈,而是变着道,全都奔向了几间不起眼的院子,然后呆在院子中,轻易不出门,有人专门负责在外采购食材,量都不少。
他几经周折打听到,这些院子都是理亲王府中,脱藉而出的下人们名下,得到这么个消息,他意味深长地笑起来。
略一沉思,趁着夜色,来到摄政王府,可王府的大门紧闭,他拍了几下,守门的侍卫见是他,又将门关上,进去请示主子。
把赵珩气得不轻,他这是有多不招人待见,想他一个堂堂的世子,居然落到如此地步,也真是有够可以的。
等那侍卫再次将门打开,请他进去时,他故意挺直身体,狠瞪那侍卫一眼,那侍卫却仿佛没看见般,根本就不睬他,这下他更是气得用扇子真扇风。
太欺负人了!
王府的书房内,霍风正伏首案前,案上铺着雪白的宣纸,骨节分明的大手中握着一枝仙毫。
听见由远而近的脚步声,他眼未抬,将手中的笔掷出去,正中赵珩的前胸,幸好他眼疾手快接住,可是那软笔的一端却是在他的白袍上划下重重的一道。
白袍上一道墨黑的长道子,瞧着格外的醒目!
“摄政王殿下,这就是您的迎客之道,不披红,直接泼墨,倒真是与众不同啊!”
“本王可没见过入夜的访客!”
“哈,”赵珩不客气地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两腿交叠在一起,“这不是事急从权嘛。”
“何事?”
“没事就不能来看望您老人家?”
找死!
霍风一个刀眼过去,把赵珩吓得缩下脖子,老这个字可是他的死穴,自从意识到自己与妻子相差近十岁,他是越发在意别人提到这茬。
姓赵的这是最近皮痒了,欠收拾!
赵珩收起玩笑的脸,站起来将手中的笔递回去,“最近来京都的南边人似乎太多了些,说是做生意,或是来讨生活的,却不见半分做生意的样子,反而是聚居在几家院子里,依我看,不像!”
霍风自然地将那毛笔接过来,蘸饱墨汁,大手一挥,在白纸上落下一个“左”字。
左?
赵珩皱眉思索一会,恍然大悟,“你是说姓萧的那个匹夫,啧,真是嫌命太长,又来趟京中这浑水。”
霍风又提笔写下一个“理”字。
“来辅佐夏明启那蠢货,切…简直是作死,就夏明启那无根的,怎么扶都扶不起来,姓萧的这是下了血本,赔上女儿,儿子,现在连自己也出马了。”
就是因为生了一对蠢子女,所以萧远志才不得不放手一搏!搏得好,以后他是就是国丈,自古功名利禄动人心,为谋富贵刀尖走。
“哈哈,夏明启,啧…看不出来,这眼高心空的多年来都没死心哪,”赵珩笑着,突然脸色严肃起来,“王爷,京郊大营那边…”
霍风挥下手,制止他再说下去,“本王心中有数!”
赵珩扬了下眉,“殿下有数就好,码头这边我会盯紧。”
“好,话说完了吗?”
“哇,过河拆桥啊,这王府是要隔绝我们父子啊,小的不能入内,老的也不行,我说殿下,你过犹不及了!”
“滚!”
“行行,我走,哎…怎么这么命苦”
赵珩假装伤心地离去,走出王府的大门,不死心地回头看一眼,后面的门“哐当”一声关上,他顿时感觉不太好,霍风这厮,看来是真的不待见他们父子啊!
那他结亲的大计如何实施啊!
结亲?
若让霍风知道他的想法,怕是要打断他的双腿,趁早歇了这心思!
他霍风的女儿,怎么可能便宜那些流鼻涕的小儿!尤其是与赵珩这不着调的做亲家,更是不可能,龙生龙,凤生凤,赵珩的儿子长大必然肖父!
他想着赵珩刚说的话,手指轻敲案面,霍老三便从外面闪进来,“王爷,有何吩咐?”
“董方呢?”
“小的在,”一个角落里传出他的声音,接着便见他从暗处露身,只见他一身黑衣上全是灰,脸上的胡茬长满,整个人散出一股不好闻的味道。
霍老三略鄙夷地看下他,“看看你这模样,这是几天没睡觉了,话说我发现你自从成亲后,都成软脚虾了,啧…这味儿,还不如未成亲时。”
董方也委屈啊,婚前就是他娘也看中绿芨的性子,泼辣又直爽,可婚后才发现,他不过是没夸她的衣服好看,便被生生地赶出房。
几天没洗澡换衣,能不臭嘛!可是这有苦也无处诉啊,现在整个王府中,无论哪家的女人,都以王妃为榜样,他们这些男人完全夫纳不振!
便是他娘,现在对着他爹,也敢大小声了,以前那可是半个字都不敢多说的!
他瞪霍老三一眼,拍着胸口道,“王爷,莫听三将军的话,小的精神好着呢,便是几宿不睡都可以,照样拳脚有力。”
“少吹了,昨夜里我可是听说,你去京郊蹲守时差点被姓袁的发现。”
“呀,那可怪不得小的,谁让姓袁的做贼心虚,小心谨慎得不行,连马桶盖子都打开查探一翻,你是没见着,我躲在房梁上都被那味儿给熏得差点将饭菜吐出来,姓袁的居然面不改色。”
“切,这就是想吐,当年我跟踪过一个人,那才是个能忍的,愣是泡在粪桶中混出城,啧,后来出城后,在河中洗了一上午,那河中的鱼虾都熏得翻白肚皮。”
见他们似乎要说远了,霍风淡淡地扫一下两人,两人立马住嘴,立到他面前站得笔直,他缓缓地开口,“姓袁的最近可有异动?”
“仔细看着与平日里并无不同,可小的发现,他每天在书房呆的时间太过长呢些,谁不知他是个大老粗,斗大的字不识得几个,书房哪是他能呆得住的地方。”
董方将自己的发现说出来,接着又道,“可小的趁无人时摸进去过,那书房不像是有机关暗室的,里面的摆设也普通,并不什么不妥处。”
霍老三插嘴道,“就这么个发现,屁也算不上,姓袁的是要呆在书房里孵蛋哪?”
“王爷不是说过,事出反常必有妖,这姓袁的不知道在里面捣什么鬼,肯定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霍风不说话,转向霍老三,“京中其它还有几家?”
“哼,就那几家找死的,敬德侯为首的几个乌合之众,王爷,要不要老三去将他们狠狠收拾一顿。”
“暂时不必,这么多年,夏明启终是有了动作,本王倒是很期待。”
霍风的嘴角似有若无地讥笑一下,比耐心,他从来都是有的,夏明启一贯装得与世无争,可先帝从未放心过,临终的遗言就是让他一定要在宸儿亲政前将夏明启压下去,再无东山再启之势!
先帝于他,是君臣,是兄弟,更是知己!
他眼睑低垂,霍老三和董方见状,悄无声自地退下去,书房中只剩他一人,忽闻一阵玉兰花香,他嘴角泛起笑意,看着来人。
美人儿从暗处走到光处,一只手撑着肚子,一只手托个盘子,如玉的脸蛋上,半点脂粉都未施,乌黑的发松松地挽在脑后,身上的湖蓝衣裙宽大飘逸,风一吹,越发的灵动出尘。
他连忙起身将她手中的托盘接过,扶着她坐在自己刚坐过的位置上,大手自然地抚上她嫩滑的脸蛋,感受手下如凝脂般的肌肤。
莲笙将他的大手拔开,“不正经,将汤趁热喝了吧。”
说着,便将托盘中的人参鸡汤推到他面前,他低眉看一眼,突然抬起眼,“这汤是你自己熬的?”
她惊讶道,“你怎么知道?”
他怎么知道?他可是故意躲在书房中,就是等着喝这一口,甫一回府,董方那小子便对他挤眉弄眼,说是王妃今日亲自下厨了,好像是要熬汤。
乍一听,他还一愣,她金枝玉叶般地长大,哪会做这种粗活,可实在是抵不住心中的渴望,
故意装作不在意的样子,没有直接回风泽院,而是进了书房。
为了这口汤,他可是连晚膳都没用,腹内早已空空如许,偏还要装作不知情的样子,还不能让属下看出来,索性练起字来,幸好赵珩刚来一打岔,否则这苦等的滋味太漫长。
看着她一脸期待的眼神,他拿起汤匙,舀上一匙往嘴里送,人参的味道浓浓的,鸡肉的鲜也有,应是请教过他人,手法倒是不错,可是似乎没有放盐,怕是忘记了。
“很好,竟是平生从未喝过的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