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到那个大窟窿了,那个大窟窿之后就是另外一个大窟窿。
面包车太小,一旦车辆陷进那些大窟窿里,车子就会激烈摇晃起来,摇晃时不是她往着那个人身上靠,就是那个人往着她身上靠,这样一来她就可以借机发牢骚。
也只有她发牢骚时那个人才会瞧她那么一两眼。
往左,往左……
“嘭”的一声,脑壳重重敲在车窗上,当那个人的身体紧紧贴上她的身体时,忽然间心里一动。
学着电视上戴着大耳环的俏姐儿:“你摸哪里呢?”
那一声可真大,许戈也被自己淡淡声音吓了一大跳。
紧急刹车声响起。
后车座的两颗头颅以相同的频率分别往前。
摸着额头许戈想朝着自己爸爸发脾气,可爸爸的神情让她有点吓到了,手从额头上放了下来。
不要这么看着我,我不是奇怪的人,我只是……只是闹着玩的。
“爸爸。”呐呐的叫了一句。
“许戈,他是你哥哥。”那个平日里头一直很随和的中年男人第一次用那般冷冷的语气和她说话。
许戈忽然间很讨厌爸爸用那样的语气和她说话,本来想溜出嘴的那句“我是闹着玩的”因为某种情绪而卡在喉咙口。
爸爸说完话之后看了一眼那个人,那一眼让许戈心里很不是滋味,隐隐约约中许戈觉得爸爸是惧怕那个人的。
比如,爸爸在和那个人说话时都会低着头,随着一年一年长大,许戈越来越讨厌看到那样的画面,感觉自己的爸爸在和那个人说话的样子像极耶路撒冷的某些现象。
集市上的商店老板和小贩们在见到贵族时总是会低下头去,直到穿着长袍配意大利手工西装的贵族们从他们面前走过、坐上停在街口的进口跑车扬长而去时才会直起腰来。
商店老板和小贩们只有在面对这贵族们才那样,当他们面对穿着褪色长袍、满面尘灰面色饥黄的男人们时腰板挺得可直了。
这些人多数是从战乱国家逃亡到这里,他们有一个笼统的称号“难民”
一些难民手上还拉着瘦得就像要咽气的孩子,嘴里毕恭毕敬的称呼着商店老板和小贩们为“老爷”或者是“先生”。
爸爸说他们手里拉着的孩子可以帮助他们在面对心地好的雇主时,能得到优先录用的机会。
在衣衫褴褛的男人和瘦小的孩子后面,还有用头巾把脸包得只剩下一双眼睛的阿拉伯女人,更多的时候她们只能低着头走在自己男人身后。
这些都是耶路撒冷老城区的现象。
庆幸的是,许戈不在这种现象之内,许戈觉得她要是包着头巾肯定会呕死,这里女孩子像她这样的岁数都已经开始包头巾了。
许戈喜欢在笔直的小巷奔跑,让风卷起她长到腰际的头发。
许戈还隐隐约约觉得,他们一家和这里的人们有些不一样。
嘴里整天说着“我们是本分的商人”的五金店老板一家于这座叫做耶路撒冷的城市更像是一名旁观者。
☆、第109章 (我爱你)
十月的布拉格天天天晴,再一个周一来到,许戈和厉列侬站在从医院后面绕过的河的河畔上。
厉列侬完成了他最后的一次复诊,河对岸上淡黄色的树叶也变成了金黄色。
凝望对岸似乎成了他唯一的任务,长久的凝望让男人似乎变成凝固的大理石雕像。
他在看对岸,她在看他。
当那些叶子还是青色的时候,他和她说许戈等它们变成金黄色,我会告诉你一些事情。
头搁在他肩膀上,叫了一声阿特。
“嗯。”
“不告诉也行的,反正不管发生什么我都会原谅你。”
沉默——
“许戈。”
“嗯。”
“我给你买世界上最漂亮的衣服。”
投递进屋里的夕阳以一种极具绚烂的色彩释放着最后的能量,那世界上最漂亮的衣服就挂在她可以看到地方,采用米白和小麦光泽渐变混合色配橄榄绿宽腰带小礼服。
那套世界上最漂亮的衣服让许戈目光好几次都忍不住往着放礼服的方向。
这般的欢喜雀跃无他,只是因为那礼服是他给她买的,用那种正经八百的方式:耐心的等在一边,在她提着裙摆从试衣间羞羞答答走出来时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那样的神情,那样的站着姿态,宛如——
那英姿勃发的王子呵,经过长久的等待终于等来了和邻国公主的初见。
刹那间,红了眼眶,仿佛回到晦涩的少女时代,那头发剪得短短的,不是黑就是灰的女孩终于迎来了属于她的光彩夺目。
那时光承载着姗姗来迟的小小美好。
“不会有人会把它偷走。”对面传来浅浅笑声。
就像是偷偷擦了口红,却硬要想狡辩那是草莓果酱的小小女生,无比认真着:“我只是在看窗外。”
厉先生很给面子:原来是在看窗外。
“当然。”
各自碟子干干净净了,厉列侬叫住想要离开的她。
乖乖坐下,做认真倾听状。
橙黄色的落日光辉一点点变深,许戈听到厉列侬这么问她:“想不想见他?”
“他?”
男人声音听上去有点故作轻松:“你一直在找的那个人,我知道一直以来你都想见见他。”
许戈一直在找一个人,许戈一直想见到某一个人,一个在繁星闪烁的夜晚来到她面前的人。
离开耶路撒冷后,她就再也没有见到他,极度寂寞的时候她常常想念他凝望着她的时刻,世界温暖而寂静。
她一直在找他,可一直都找不到他。
偷了哈桑家牛仔裤的圣殿士,宛如人间蒸发。
厉列侬的话让许戈精神开始高度集中,手不知不觉握紧杯子,小心翼翼的试探:“他?圣殿士?”
她的话让他敛起了眉头。
眉头是敛起的,声音是嘲讽的:“圣殿士?够幼稚。”
这时许戈一门心思都集中在厉列侬口中的那个‘他’上了“阿特?!”在他那声哼出的“嗯”中许戈眉开眼笑了起来。
眉开眼笑着:“我怎么可能不想见他!他现在在哪里?他长高了长壮了没有?有没有比以前好看些?还有……”
冷冷的叱喝打断她的语无伦次:“许戈,不要忘了你现在身份是厉太太,是有夫之妇。”
呐呐合上嘴,刚刚她的表现怎么看都像是急于见到旧情人的姑娘,其实那是年轻姑娘们在面对久别的异性时表现出的一种本能。
投递进屋里的落日日光失去了的光泽,变成红茶色。
她安静坐着的模样似乎让他有一点满意了,不情不愿:“他现在也在布拉格。”
意思就是说——
咧嘴:“我是不是很快就可以见到他了?”
“嗯。”
那是多快呢?联想到今天出现在医院的金沅,以及停在医院外头那一排黑色轿车。
于是,小心翼翼试探:今晚?
“嗯。”
强忍住那种下一秒也许就蹦出口中的笑声,看了一眼天色。
距离变成夜晚好像还有一点时间,目光再次落在那世界上最漂亮的礼服上,心里有着小小的心思,那可是五金店老板家小女儿独一无二的一千零一夜。
浮想联翩之际。
“许戈!”
收回那些小心思,目光对上厉列侬冷冷的目光,干咳一声,娇嗔:阿特干嘛用那种目光看我?
“许戈,我警告你,想都别想。”
“你在说什么?”假装不知道。
“衣服是我买给你的。”1942领导人用一种无比严肃的语气说着。
大发娇嗔:“谁说不是你买的。”
“知道就好。”
小一丁点时间过去。
许戈软着声音:“阿特,别那么小气,嗯?嗯嗯?”
“看来你的自我感觉不错,”厉列侬做出头疼状:“你还当真以为穿上那件衣服就天下无双了?”
拉下脸来,许戈心里有点不高兴了:“那时你可是说了,厉太太穿上那件衣服就像是雅典娜女神。”
厉列侬脸上表情写满了“我说你可真傻。”
狠狠瞪了他一眼,这男人真让人有点倒胃口。
“许戈你可真傻,在男人眼中,那件穿在女人身上的衣服漂不漂亮就取决于他的速度,就是把女人丢到床上的速度,与之相反的是,类似于雅典娜女神、公主女王、天使这类的赞美其背后意义是……”手搁在餐桌上,他的身体朝着她这个方位靠近,声音真诚:“那衣服可真乏味,我连吻她都提不上劲。”
厉列侬的话让许戈一下子坐不住了,站了起来:“那样不是更好,起码,厉先生不用担心别的男人在见到厉太太时想入非非。”
“嗯哼。”
“厉列侬!”
“想都别想,那是我掏钱给你买的衣服。”
许戈还想再说什么。
“许戈,我得告诉你,距离你和你那位幼稚的朋友见面时间就只剩下三十分钟。”厉列侬以一种无比幸灾乐祸的语气宣布:“还得提醒你一点是,从这里到你们见面的地方需要十二到十五分钟的车程。”
什么?!这个混蛋一定是故意的。
顿脚,朝着自己房间走去,也就是说,给她准备的时间就只有十五分钟。
十分钟后,许戈拿着手袋横抱胳膊朝着那个挡在她门口的男人呲牙:“把手拿开,混蛋。”
厉列侬大半个身体挡在她房间门口,而横跨的脚牢牢拦住剩下的空间。
这个男人提出的交换条件让许戈瞠目结舌。
抓狂,哭笑不得:“赴约擦口红是礼貌!先生!”
不为所动:“不仅要擦掉口红,而且还得把那轻浮的耳环拿下。”
耳环?轻浮的耳环!耳环哪里轻浮了?许戈真想把包狠狠往着厉列侬那张一本正经的脸上砸去。
她并不是爱美的姑娘,偷走哈桑家牛仔裤的圣殿士对于她来说是特殊的存在,总不能让她逢头垢面的出现在他面前。
起码她在他眼里得那样:嗯,还不错。
顿脚,目光有多凶就有多凶。
自然,他是不会把她的凶相放在眼里,嘴里轻飘飘的:“这样也好,我打电话给金沅,说实在的,我压根不想开车。”
混蛋,混蛋!
狠狠擦掉口红,恨恨的:“一人让一步。”
厉列侬还在做思考状。
这个混蛋!
“不管怎么样,耳环我是!不!会!摘!”
第十五分钟,厉列侬拿开手,从他面前经过,不甘心,回头,许戈把竖起的中指送到厉列侬面前。
厉列侬开着车,许戈坐在副驾驶座位上,车子往着距离他们最近的小广场。
华灯初上,半人高围墙圈起来的广场大约可以容纳一千人聚会,那是从前住在这里人们用来兜售香料,节日聚会的场地。
车子停在围墙外,刚好是约定的时间点。
拿着手袋的手被拉住。
“又想干什么?!”脸看也没看他,冲冲说着。
“女人让男人等五分钟也是一种礼仪。”他如是说道。
哈!
侧过脸,脸朝着他,用一种夸张的不以为然语气:“这话我可没听过。”
厉列侬再次敛起眉头,在那道视线下许戈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刚刚她趁着他不注意的时偷偷的擦了口红。
目光停在她唇瓣上,他说:“许戈,你说接下来的五分钟里我们要做点什么?”
“什……什么?”结结巴巴的,因为他正在朝着她靠近。
一靠近,气息灼灼,在特属于他独一无二的气息里,身体柔软双颊发烫,在他唇贴上她的唇时,没有志气的闭上眼睛。
被吻得浑身发软。
睁开眼睛时,唇瓣上的口红没了,连同她偷偷放进手袋的口红也没有了。
这个混蛋。
终于,忍无可忍,握紧手袋,手袋朝向他。
他没有做出任何躲避动作。
最后那一下,她还是没有把手袋往他头上砸。
恼怒瞪着他:“说我幼稚,幼稚的人是你!”
猝不及防间——
“许戈,我嫉妒。”
一呆……
“我嫉妒那些繁星闪烁的夜晚,嫉妒你为了去见他戴耳环,嫉妒你为了去见他擦了两次口红,还有……”他垂下眼帘:“你的耳环一点也不轻浮,不仅不轻浮而且还很可爱,关于那件衣服,穿在别的女人身上我不知道是什么效果,但穿在你身上时,我第一时间在心里想的是,这衣服的设计师是怎么想的,这不是在变相的增加男人的犯罪率吗?”
这些话就这样猝不及防间来到她耳畔,说这些话的男人和傻里傻气撞到广告牌的男人一样可爱,一样的让她怦然心动。
“阿特……”那唤着他名字的声音软软的,甜甜腻腻的。
“许戈,我还后悔自己为什么要硬装成那种很大度的好人,让你去见他,还有……”又长又密的眼睫毛抖动着,掀开:“你现在很好,即使不穿漂亮的衣服,即使不擦口红,即使不戴耳环也可以很骄傲的站在任何人面前。”
“阿特……”塌着嘴。
“五分钟时间到了。”笑了笑,把口红递给她:“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接过口红,扯下耳环,把耳环口红一起塞进手袋里,把手袋递给他保管,打开车门,这下厉先生应该安心了吧?
这个混蛋,目的达到了!
那是自然,五金店老板家的小女儿即使不穿漂亮衣服,即使不擦口红,即使不戴耳环也可以很骄傲。
很骄傲的站在他面前,成熟又稳重的伸手“嗨。”
用来环住广场的围墙外墙墙灰早已经脱落,这个小广场是近期被布拉格政府列入修复的场地之一。
广场外罗列着游人止步的标语。
偌大的广场只亮着两盏灯,男人背对着广场入口站在那两盏灯下,男人的身影高大肩膀宽阔,在晕黄的路灯下,似曾相识。
依稀间,许戈产生出一种错觉,某年某月某日,她和他肩并肩过,某年某月某日她曾经追着那个背影跑。
那些某年某月某日在距离她很近的距离,近到往前一步、或者是一回头间就可以触到。
脚踩在不是很平滑的场地上,往着那个背影,停在距离那个背影三步左右开外,整理头发衣服。
呼出一口,举起手,手掌朝着那个背影“嗨。”
在那个背影回过头时,许戈扬起了嘴角,她要给她的圣殿士献上甜美的笑容来表达感激,还有那种不会被时间斩断的热络。
嘴角扬起的弧度凝结住。
似乎还不相信自己眼睛所看到的,往前一步,上上下下打量着,确信到自己眼睛看到的没错时。
厚刘海、黑框眼镜,那是许戈认识的一名免费劳工的标志性打扮。
“方……方为其,你为什么会在这里?”一边问着,目光一边在广场上找寻着。
广场的角落都一一展现在面前,除了她和方为其之外无其他人。
不死心,继续寻找,广场灯光不是很足,也许……
“我在等一个人。”方为其说。
点头,真巧,方为其也和人约在这里见面。
“这个人迟到了五分钟。”
一滞,心里一动,把那副黑框眼镜从他脸上拿下了,再拨开那些垂落在他额头上的厚刘海。
真是的,真是的,三十出头的男人老是学那些整天宅居在家里的网瘾男孩们的打扮,害得她老是把他想象成为书呆子,害得她一直没有把他认出来。
心里发着牢骚,可夜空、灯光、连同这片广场以及广场上站着的男人已然被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雾气。
广场上还保留着昔日类似于广告位的石台。
他和她坐在石台上,脚从石台下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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