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回大佬少年时[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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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回大佬少年时[穿书]- 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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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还怀疑霍秉庭有暴力倾向。
  苏罗英来做客说了一句,本来一句肚子的话,但是听完了霍秉庭的陈述后彻底改变了想法,甚至觉得霍秉庭做得很对。
  ……姜蘅也觉得霍总是个谈判专家,这一套套的跟洗脑似的,要是加入传|销也能发光发热成为主干。
  “阿姨,你有没有想过,我如果这次轻而易举放了人一马,那下次蠢蠢欲动的其他人会更过分,不断来试探底线。”
  “阿蘅人很好,她没有仇家,可也难免会因为我受到牵连,这是我的过错,也是无可奈何,我只能尽全力保护好她。”
  “只有看到苏家的下场,才能震慑住其他人,让他们有顾忌,不敢对阿蘅不利。”
  苏罗英如今不觉得霍秉庭过分,还认为这个姑爷非常的靠谱,好感直线上升。
  并且打电话告诉两个儿子,霍家那小子是真心的,而且又有魄力。
  她十分的认可,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要完结了
  来推荐一本很好看的书
  穿回来后嫁给残疾大佬 作者:池陌
  方茴在修真时遭遇雷劫,一觉醒来被劈回了前世。
  这时她即将嫁给前男友的植物人叔叔,那个让人闻风丧胆的大佬。
  前世的他在两年后会醒来,双腿残疾,从云端跌落泥里。
  可她知道,他会很快爬起来,让世人见识他的狠厉。
  那时候她心里有别人,惧他怕他恨他。
  正眼都不瞧他,她一直以为他们是没感情的。
  直到他为她下跪,把他的尊严扔在她脚底下。
  他对世人残忍,却独独对她温柔;她对世人温柔,却独独对他残忍。
  重活一世,她要把欠他的都还回去,若是能救好他的腿,那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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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90 章

  苏罗英对霍秉庭彻底改观后; 往两个人家跑的频率降了很多。
  不过倒是主动提起……两个人可以先订婚,毕竟感情很稳定。
  这是每个家长的愿望; 希望子女能成家立业; 有自己的后代。
  姜蘅觉得自己还年轻; 在此之前根本没想过结婚的事情。
  毕竟她现在的事业才起步。
  他们已经买了对戒; 但那是情侣戒指。
  姜蘅觉得现在这样就挺好的; 两个人谈恋爱可以简单纯粹。
  她不嫁给霍秉庭,那就能避免面对霍家的那些糟心事和人。
  如果有了名分,成为霍家的媳妇就不同了,估计自己处理起来各种复杂的关系够呛。
  何必给别人挑她错处的机会。
  而且结婚是两个家庭的相处,想想都已经很心累了。
  如果到时候真的撕起来; 她这个暴脾气够呛; 总不能学着霍秉庭一脚把长辈从椅子上踢下来吧……
  再说了,真结婚了估计还涉及很多财产股份的分割; 他们不想,别人也会去指手画脚; 真的太麻烦。
  所以还是算了吧。
  有的人拿了结婚证也会离婚,姜蘅不需要那一份保证。
  至于孩子的问题; 姜蘅决定先不和人说霍秉庭的事; 等过几年再看。
  霍秉庭结扎了的好处是……哪怕是安全|套中间破了; 也不用太担心怀孕。
  霍秉庭也对结婚没兴趣; 如果是姜蘅要一场婚礼,他自然不会反对。
  不过现在他还没有站稳脚,不是夫妻关系反而更能保全对方。
  他也不太看重那一张薄纸。
  年轻人的想法; 长辈自然不能理解,所以两个人对外统一口径是还太年轻,过两年再看。
  姜蘅工作就是为了赚钱,如今她是很有钱了,那边工作也上了正轨,日渐的繁忙了起来。
  工作室的人都很佩服,这真是低调的富二代。
  她上次给《凝血碧》剧组写了曲子,虽然那部剧是黄掉了,不过烂剧出神曲的定律,姜蘅编曲的歌倒是受业界的和观众的一致肯定。
  今年刚好古偶大火,很多剧组都来找姜蘅合作,她把后面半年的时间都安排上了。
  而且经常受到剧组邀请去出差,现场去采风。
  关燃送给了姜蘅一架小型的飞机,不过她可不敢用,这一趟飞下来比酬劳还贵。
  而且太高调了也不好,作为一个务工人员。
  不知道和霍秉庭让人打过招呼,还是关家的人有打点过……总之姜蘅所见的人都非常的和睦,工作也很顺利。
  除了霍秉庭不满,姜蘅居然能比自己出差更多,两个人在家的时间经常刚好错开。
  明明同居,却有了异地恋的感觉。
  小别胜新婚,只要姜蘅在家,霍秉庭就会特别粘人,如果没有特别的事就在家办公。
  那张大桌子两个人各自坐在一边,互相不打扰。
  只有偶尔休息抬眼才会看到对方。
  ———
  霍家的长辈,本来想让霍秉庭娶一个能帮忙他们克制对方的人。
  姜蘅算个什么东西……净跟着捣乱,被关家认会后反而更嚣张了。
  两个人居然感情深厚,这就更加糟糕了……
  毕竟他们巴不得小两口能每天掐架。最好闹得鸡犬不宁,能分走霍秉庭的一部分精力。
  再说了关家的生意都在国外,其实也帮不了霍家什么,哪怕是商业联姻,对人他们也不满意。
  总之就是各种的挑刺。
  霍川不表明态度,那其他人就蠢蠢欲动,开始变相的给霍秉庭介绍姑娘。
  哪怕家室稍微差点也无所谓,主要是长得漂亮懂事听话。
  姜蘅觉得有点好笑,反正她也不管。
  倒是觉得多让小霍总接触姑娘,也许能让对方更开朗,大家交个朋友嘛。
  只是阿焕非常的毒舌,不给人留面子,不过那些女同胞自己凑上来的……就没办法了。
  姜蘅离开了一周,霍秉庭分别在回家的路上、在停车场、在公司强行的认识了三个姑娘。
  其中有两个选手被他骂哭了……是真哭了。
  霍家人不知道,姜蘅不但不会生气,反而是一肚子的坏水,等着看笑话。
  状况太惨烈,再想找愿意接近霍秉庭,又符合他们要求的姑娘也没那么容易。
  这场热闹很快就收场了,姜蘅甚至觉得意犹未尽,怎么不学某个综艺节目弄三十个选手,然后等着小霍总一个个的灭灯。
  这事情简直成为了她的快乐源泉。
  姜蘅怕霍秉庭出意外,交代他每次用车前,一定要检查车有没有被动过手脚。
  吃东西的时候……也要格外注意,别被下毒。
  姜蘅甚至把号称‘死亡百科书’的《死神来了》一系列都看了遍,尽量规避所有的风险。
  “你对我的霍家那群蠢货做事风格很了解,不过我不会有事情的。”霍秉庭语气有些无奈。
  不过想对方这是为了自己着想,又觉得满心的甜蜜。
  姜蘅刚好完成了手中的工作,有两天的假期,所以在家休息。
  霍秉庭边整理领带,边看打量自己的人,笑着说:“不如你中来公司送饭给我。”
  姜蘅不假思索的说:“也不是不可以。”
  “就这么说定了,12点半。”
  姜蘅等到人走了,才反应过来在答应了什么。
  又不是幼儿园还送什么饭,再说小霍总哪里会缺一餐午饭?
  但既然答应了,姜蘅还是决定履行承诺,认真的准备了起来。
  她怕路上堵上,所以是乘坐地铁过去的。
  霍秉庭早就交代了前台,所以姜蘅一路畅通无阻的到了霍秉庭的办公室。
  她提前半个小时来,霍秉庭还在开。助理让她在办公室先等一会儿。
  姜蘅还是第一天到这里,坐在沙发上打量着宽阔的房间。
  有很大一面视野很好的落地窗。
  这附近没有比这层更高的建筑,不但没有遮掩,而且私密性很好。
  办公室只有一张书桌,一面书柜,然后一个沙发就在没有其他的东西,很不接地气。
  右边有一间小小的卧室,姜蘅走了进去,估计以前对方经常在这边睡觉。
  不管是从前的陈焕,还是现在的霍秉庭,对物质条件要求都不高。
  姜蘅听到外面有开门的声音,从小房间走了出来。
  霍秉庭:“还真给我送饭来了啊?”
  姜蘅:“凑合着吃吧,我的厨艺肯定不如你。”
  她打来了保鲜盒,里面是三菜一汤,折腾了一个多小时,倒是有认认真真的在准备。
  霍秉庭:“你和我一起吃点吧。”
  姜蘅:“……可是我出门前已经吃过了。”
  霍秉庭:“我还不知道你。”
  毕竟这是标准的两人份。
  姜蘅拿起了筷子,“有人陪着吃是会比较有胃口?那好吧。”
  霍秉庭笑着点了点头。
  姜蘅单手拖着下巴,“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我以前也给你送过饭。”
  “怎么会不记得,我还以为你是来探监的。”
  那是在高二的下学期,霍秉庭代表学校的辩论队去参加市里面的比赛。
  虽然他说话毒,但是逻辑思维很清晰,所以老师推举了他。
  陈焕当时不想去,还是姜蘅死缠烂打的劝服人,说男孩子辩论的样子太帅了。
  那天刚好是周末,霍秉庭那队的四个人,三男一女,其他的几位都说中午对象会送来爱心午餐,来打气。
  辩论有分成上午下午两场,中午休息两个小时。
  姜蘅随大流,也说要送给陈焕爱心午餐,而且保证悉心准备。
  高中的恋爱,就是特别想要亲手为喜欢的人做点什么,比如说织围巾、跌千纸鹤、送爱心餐。
  姜蘅话说得信誓旦旦,然后周末和人打游戏忘了这茬。
  等着她想起来已经来不及了。
  怎么办,对方还在饿着肚子等着自己的爱心午餐。
  姜蘅后来就在礼堂的门口买了一块大面包,然后还怕太干了对方咽不下去,特意拿了瓶水。
  过了很多年,具体的细节姜蘅有些模糊了,只记得其他人的对象送的食物,精致的是从饭店里买来的一样,什么鸡肉饭、什么爱心牛排……
  当她把面包和水递到了陈焕的手里时候……全部人都震惊了。
  陈焕声音淡淡的问:“你给我送的餐?”
  姜蘅硬着头皮说:“吃吧,这还是你最喜欢的抹茶味,吃得简单点,免得到时候胃不舒服影响发挥。”
  陈焕倒是没再说什么,吃了她送的午餐,下午还赢了辩论赛。
  姜蘅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当初自己挺混。
  她那时候和陈焕两个人天天杠,差点没把对方给气死了。
  经常一言不合会上升到斗殴,直到打到一方认输为止。
  不过生气归生气,他们很快又会和好。
  旁边的人目瞪口呆。
  两个人吃完了饭,霍秉庭把东西收拾干净,笑着问:“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午睡?”
  姜蘅:“……我还是回去了。”
  霍秉庭:“不着急,等我睡醒了你再走,就单纯的睡觉。”
  隔间里的床很小,两个人躺着身体完全贴在了一起,霍秉庭把头贴在姜蘅的胸口,听着对方的心跳。
  过了好意会儿,他才伸手搂住人,然后闭上眼睛睡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  推本基友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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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茴在修真时遭遇雷劫,一觉醒来被劈回了前世。
  这时她即将嫁给前男友的植物人叔叔,那个让人闻风丧胆的大佬。
  前世的他在两年后会醒来,双腿残疾,从云端跌落泥里。
  可她知道,他会很快爬起来,让世人见识他的狠厉。
  那时候她心里有别人,惧他怕他恨他。
  正眼都不瞧他,她一直以为他们是没感情的。
  直到他为她下跪,把他的尊严扔在她脚底下。
  他对世人残忍,却独独对她温柔;她对世人温柔,却独独对他残忍。
  重活一世,她要把欠他的都还回去,若是能救好他的腿,那就更好了。

  ☆、第九十一章

  这个周末是杜胜威五十岁的的大寿。
  依照国人的习俗; 五十岁前生日一般是“过生日”,要倒了五十岁以后才能叫做寿。
  年过半百; 已经是知天命的时候。
  杜胜威虽然现在每天穿西装,最近还学了英文; 但是骨子里是个土财主; 匪气十足。
  这次他准备大办寿宴; 包了宁市最好的酒店庆祝两天; 姜蘅自然要去的。
  霍秉庭把工作往后移了两天,陪着对方一起。
  他也很多年没有来宁市; 本来以为永远不会有这一天了。
  两个人是乘私人飞机去的; 同行的还有杜航。
  杜航终于想明白了,再这么和苏家宸耗下去不是回事儿。
  他已经悄悄把手中的股份都转给了合伙人。
  这样不管是对自己; 对合伙人; 又或者是公司的前途都最好的; 没有了他在的公司,苏家宸那个神经病总不会再闹什么幺蛾子。
  把股份转走; 杜航下了很大的决心; 不过现在尘埃落定后; 他倒是觉得一身的轻松。
  其实宁市也不错,竞争压力小很多,认识的朋友也多。
  他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惹不起他还躲得起。
  三个人下了飞机,杜家安排了车来接,他们直接到了酒店。
  姜蘅看到了许久不见的陆一川。
  陆一川看到了霍秉庭很激动; 他其实都听说了,陈焕改了名,还有当初的一些事。
  这是两个人从高中毕业后,第一次见面。
  他还有些紧张,不知道说什么好。
  霍秉庭笑了下,开口先和人打招呼:“好久不见,一川。”
  “焕哥,你还是这么帅,不不不,比以前更加帅了。”陆一川的眼圈瞬间就红了。
  他心里拿陈焕当好朋友,当大哥,不管以前还是现在。
  姜蘅笑了下:“没想到吧,我又把人追回来了啦,是不是很刺激?”
  陆一川:“……算你厉害。”
  阿焕两次都栽在了同一个人的手里,关键是姜蘅也不是很厉害的那种……
  一个萝卜一个坑,所有事情都过去了,他们也不再是青葱年少。
  陆一川从前就觉得陈焕脑子好,以后会有大出息,没想到对方比他预设要厉害多了。
  不愧是大哥。
  从前四中的一帮人倒是来了几个,陆续过来和霍秉庭打招呼,叫对方‘焕哥’后,又叫姜蘅‘嫂子好’。
  这个称呼,姜蘅从前不喜欢,更偏向霸气的‘大姐’,不过现在却轻轻的点了下头。
  看到熟悉的脸,仿佛一瞬间回到了青春年少,想起了曾经的很多事情。
  认识的人坐了一桌,从前混不吝,看到漂亮小姑娘就想逗趣的几个家伙全部都结了婚。
  还都有妻管严的趋势,生了女儿的原地变成女儿奴,理直气壮的双重标准,说要是那个混蛋要泡自己女儿,直接原地打死。
  陆一川从前换女朋友最勤快,他老婆去年就生了二胎,是个非常漂亮、工作能力强大的律师。
  两个人的性格南辕北辙,不过相处的倒是很和谐。
  陆一川对自家老婆字啊生孩子的前两天,还在工作的精神佩服的五体投地,被大律师吃的死死的,而且非常怕对方嫌弃自己,抱着儿女离婚。
  一改从前的那些做派,现在每天勤勤恳恳的工作。
  他们一群人在高中的时候闹腾的厉害,坏男生很受部分小姑娘的喜欢。
  不过倒是见惯了各种场面,现在能受得住诱惑,一般结婚也就都是真爱了,所以都夫妻和睦。
  反倒是班上看着老实木讷,别人眼里好男人的种子选手的家伙,好几个都已经离婚了。
  陆一川笑着说:“嗨,你们居然还在一块,要是让老徐和老肖知道了,非得气死了不可,老肖还得把姓给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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