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为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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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为嫡-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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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母斜眼觑他,只从他脸上掠过一瞬便挪开眼,“家里死人了?别用你外面应酬那一套拿来对付我。”
    阮绍一滞,面色尴尬,阮母看着阮宁的小脸洗了洗眼,才继续,“现在到我这儿来,可是知道了?”
    “是也,此事实在是儿子不对,我……”
    “你有什么不对的。”阮母哼哼一声,“母慈子孝,其心可悯,到是我这个恶婆子,没的惹人厌烦。”
    阮绍冷汗涔涔,“不敢不敢。”阮母虽不是他亲生母亲,待他也冷淡,可生活仕途一概同两个兄弟不差分毫,否则也不会有他现在的前程,这话当真是诛心了。
    “倘或姨娘有什么不对的言语,还请母亲多多担待,不要放在心上……”
    “她说我行事不公,让她受苦受罪。”阮母微微颔首,“这我认了,公道这事儿得看人。”
    阮绍微微松了口气,想来姨娘只是有些怨气,不大碍事。
    “她说我谋划家产。”
    阮绍习惯性的点头,心头咀嚼过这几个字,却蓦然一愣,头皮发麻。
    阮母仍是语气淡淡,“这我不认,阮府的家产,我又何须谋划,她又有何资本指点?”
    阮绍喉咙干涩,纵是一向通达圆润如他,听见这种话,这种从自家姨娘嘴里出来的话,也不知如何应驳。
    “可我也不大介意,毕竟宅田地契是死的,明晃晃地写着阮家的名字,她说再多也无益。”
    阮绍擦了把汗,“母亲度量非凡,儿子汗颜。”
    “不过她骂我乖孙女儿,这就不能忍了。”阮母偏头,看着阮宁,“宁丫头,她骂你什么?”
    阮宁一愣,微微低头,双颊微红,羞赫惭愧,“言辞粗鄙,用语不堪,阿宁实在说不出来。”
    阮母点点头,“牙尖嘴利的小贱人,上不得台面的小蹄子。”
    阮绍眼前一黑,几乎就要向后倒去,幸亏脑子清醒,连忙言语殷切,苦声求饶,“姨娘在那等偏僻地界日久,难免沾染些不好习俗,母亲万万不要放在心上!”
    阮母沉默良久,绕在手指间的念珠转了转,才道:“到了我这年纪,年轻那会儿的心气儿也不剩多少了,你想将她留在京里照看,我不拦着,只以后别让她在我眼前晃悠就行。你也并非坏心,不过一片拳拳孝意,我不怨你,可耐不住有人心思不正……”
    阮绍连忙开口:“母亲放心,儿子一定会叮嘱好姨娘!今日之事定然不会再次发生!”
    阮母摇摇头,讥讽一笑,挥挥手让他下去了。
    到底不是自己亲生儿子,隔着肚皮也隔着心,任是面上多尊重,多孝敬,多亲近,也比不上亲生血脉,一身骨肉。
    阮宁过去抚住她双手,乌黑浑圆猫儿般的眸子眨啊眨,逗得她轻声一笑,心头的浮云便也散了。

第54章

自明华长公主府中一别后,阮宁和陆明玉就时常相聚。
    陆明玉虽不喜跟那些公爵小姐玩耍; 然阮宁性子也是个直爽的; 同她倒是很合得来。
    二人时常相伴去京中寻找茶馆酒楼; 品评美食,听书听曲儿; 倒也别得乐趣。
    这日; 陆明玉仍给阮宁下了帖子,邀她出去。府中人都知道她与明玉公主交好; 见她隔三差五地拉车出门儿也不奇怪; 反而对她更多了一丝敬畏。
    毕竟那可是明玉公主; 天家皇妹,出身尊贵; 能得她的青眼; 简直三生有幸。
    幼时教育奠定基本; 纵是来这里这么多年; 阮宁心中的等级意识也总赶不上这里的土著。阮宁看不见陆明玉的青眼; 也没意识到自己在别人眼中已经抱上了一条金大腿,倒是陆明玉性情爽利,不拘小节; 颇得她心意。
    能在这个沉闷束缚的地方; 找到这么个知交好友,着实不易。
    马车碌碌朝着城外绝尘而去,阮宁心中升起一丝期待。陆明玉说今日要带她去打猎,顺便在秾花绿树外; 清透溪流边饱餐一顿,既饱了眼,又饱了胃,着实人间美事。
    两人相约在广胜寺附近,当然,打猎的地方离寺庙还要远上不少,否则碰上寺中和尚才是尴尬。
    到广胜寺外时,陆明玉已经到了,她身后背着箭囊,手里握着一把弓箭,正长身玉立与身前一群华衣妇人点头交谈。
    阮宁坐的马车缓缓停在一旁,旁人也没多在意,毕竟广胜寺人流如水,寺外遍地马车,这么一驾马车,实在不起眼。
    她们说话不过片刻,很快就行礼进了寺庙,经过马车时,阮宁隐约听见她们窃窃交谈,‘都这般年纪了还不出嫁’‘一个女儿家整日外出射猎实在不成体统’……
    阮宁在车里透过竹帘往外瞧着,见她们相携进了寺庙,才撩了车帘下去。
    陆明玉认得她马车,提靴便迎过来,见她下车,却是眼前一亮。
    因着今日相约射猎,阮宁专门换上了一身轻便的骑装,上身火红短打,下身黑色长裤,利落飒爽,头发也高挽成马尾,同陆明玉站在一起,倒有几分相似,只脸上宜嗔宜喜,带些少女的娇俏。
    她手里也握着一把弓箭,却比陆明玉的足足小了三分之一,外形还更精致些。
    陆明玉诧异,“你会射箭?”
    阮宁倒是实诚,坦荡地笑,“只会射死的,不会射活的,今日来这儿,可指着明玉姐姐教我呢!”
    “自然无不可。”陆明玉拍拍她的肩,看着她比自己小了半头的身高很是满意,她喜欢这种带小弟的感觉,“走,我先带你去个好去处!”
    说罢翻身上马,阮宁也回到马车,跟在她后面缓缓地行。
    广胜寺周围多杂草大树,自然不比官道,可以纵马狂驰,不过行在林间小道,马车碌碌,马蹄嘚嘚,倒别有几分悠游自在。
    目的地很快到达,陆明玉招呼阮宁下车,阮宁再度掀帘下去,望见眼前景象,却是呼吸一滞,又情不自禁一吸,凉凉青草味儿深入腹腔,体内浊气也似乎一排而空。
    车下是坡,坡下有溪。
    坡陡得很缓,上覆青草,嫩生生的绿,点缀野花,小巧的明艳,一直延伸到溪边。溪也很窄,不过丈宽,清淩透彻,波光点点。
    此地无遮无掩,此时日光微暖,天光撒过这清丽景象,微微暖光,林木坡溪都如泛着荧光,与折射日光交映,梦幻清新,心里便也如微风拂过,点起绿意生机。
    阮宁踩上草地,先是软,然后踏实,一阵舒爽凉意自脚底生,心里莫名欢喜。
    这般景致,深宅大院里看不见,斑驳人心里看不见,女四书里更看不见。
    陆明玉招呼她下去,脸上笑容一如此时景致,明朗,柔软,“一会儿我们在此处点柴生火,我去打兔子,咱们还可以捉鱼,我从御膳房带了调料出来,旁人可是享受不到这般美味。”
    阮宁轻轻点头,一路顺着缓坡小跑下去,喉咙里发出笑声,“那我捉鱼,分工合作,如此刚好。”
    陆明玉愣了愣,她原本是想让阮宁跟着自己,没想到她这就包揽下来了,却也由着她,“那你就在此处玩耍,周围有护卫,外人闯不过来,不必担心那些繁琐之事。”
    阮宁使劲儿点点头,眼神晶亮。
    溪不大,幸而位处荒僻,倒也有几条大鱼,阮宁从箭囊里取出一支箭,脱了靴子挽了裤腿儿就下了河。她视力好,反应速度也不算慢,饶是如此,河里的鱼鳞片光滑,好容易蹭到一点就从箭头下面滑下去。
    她也不急,乐呵呵地追着鱼,又掀开石头,反而抓了几只螃蟹。
    又回到岸边,将箭放在一边等着,头探出去,等了一炷香时间,一尾长约三寸的鱼悠游自在地游过来,她屏了气,手悄悄探出,很好,那傻鱼还没发现。待那鱼游到岸边,阮宁猛地出手,顾不得手中滑腻忙甩上岸。又挡在岸边防止它扑腾回河里,随即伸出自己的小胖脚,压住它一瞬,在它又要滑开之时忙握着手中箭朝鱼头刺过去——
    血和腥味儿一齐喷涌出来,阮宁念了一句阿米豆腐,毫无心理负担地去河边洗脚洗手了。
    陆明玉回来,看见冒着血的鱼倒是惊讶了一番,随即兴致更甚,和阮宁一同捡了干柴,掏出火石点燃,便处理了兔子和鱼开始烧烤。
    火势很旺,片刻兔肉上就冒出呲呲作响的油花来,陆明玉掏出御膳房里带出来的佐料,小瓶子一撒,很快香味儿飘散,阮宁咽了口分泌出来的口水,“京城内好吃的挺多,烤出来的却不多,还都是做好了端上来,少了些趣味。”
    “自然自己动手吃着才更香些。”陆明玉又撒了圈佐料,笑言。
    “是也,若是有能自己烧烤的店就好了,毕竟不能经常这般出来玩。”阮宁点点头,忽然想起前世的烧烤店,又想起那间闲置了的云记杂货铺,不由心中蠢蠢欲动。养尊处优久了,也是很无聊的,或许可以给自己找点事干……
    陆明玉也上了兴致,“皇姐以前宴请宾客也曾烤肉,不过到底铺张麻烦,若有这种店,无聊一聚也是可以的。”
    说罢就没放在心上,兔子已经烤好,她撕了一条腿儿递给阮宁,阮宁张口一咬,顿时愣住,随即加快速度往嘴里塞,金黄油花粘在嘴唇两侧也不觉,兔肉咸香,又不知加了什么东西微甜,极大的味觉震撼充斥口腔,她瞬间将刚才脑子里的杂七杂八忘得一干二净。
    肉足胃满,她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准备等消化了,陆明玉带自己去练习箭术。
    “陆姐姐,你可真棒,又会武艺,又会骑射,又会烧烤……”
    陆明玉闻言微愣,随即摇了摇头,嘴角一抹嘲讽笑意,“也就你这丫头觉得我棒了,外人哪个不说我不遵妇道,无法无天?这点好处,在他们看来不过不务正业罢了。”
    阮宁忽然想起刚才那几个妇人的低语,原来她也是知道的,仰躺着阳光微微刺眼,她眯了眯眼,“陆姐姐,你有本钱,有靠山,想做什么就去做,这世间女子,哪个能有这般逍遥自在?”
    可世间之事从来不是如此简单,就算陆明玉心胸再宽阔,行事再磊落,处于这个与她行事背道而驰的时代,处于无数人异样的目光中,也不能做到完全忽视,因为不认同无处不在。
    “陆姐姐,你为什么不愿嫁人?”阮宁忽然问道。
    陆明玉倒是没表现出不喜,她知道阮宁,好奇了就问,同亲密的人从不避讳,也就如实回答她的问题,“外人都道明玉公主荣华富贵,体面安顺,可那些有些志气的才子哪个不是避我如蛇蝎?我这公主当的,不过是个草木芯儿的绣花枕头,瞧着好看花哨,用起来却硌得慌。那些无心仕途的公侯子弟又多草包饭桶,一个个只知道斗鸡走狗,挥霍享受,实在入不得眼。”
    大赵规定,凡驸马不能接触重要任职,变相与仕途无缘,此举是为了防止权臣独大,威胁皇权,然,因此不愿做驸马的青年俊杰也不在少数。
    陆明玉神情微微有些寥落,她是个心性高傲的人,那些眼光,那些避让,纵然面上淡然,也如锋芒在背,让她心里膈应。
    她已经十九了……
    “我也想随了皇兄的愿,让他随便给我招个驸马,可明华皇姐也是这般,却同她的驸马势同水火,不过面上光彩罢了……”她用木棍挑弄着散乱的柴火,烟灰飞起,也如漂浮在人心上一般,阴影覆盖。
    “你没错。”阮宁翻身看着她,“便是不能找个最喜欢的,也要找个于你来说最靠谱的。可相反,这世上优秀的男子有很多,姻缘不是天注定,碰见喜欢的至少要试试,毕竟——”她忽然想起陆泽,唇角一勾,满地的小小野花便如开进了心里,“能有个喜欢的人,真的很欢喜。”
    陆明玉看着阮宁娇嫩年幼的面庞,心中一阵恍惚,她明明比她年幼,可有时候,她总觉得阮宁有些超乎年龄的成熟,超乎这个时代的思想。那些思想,那些话语,不是一味的堵,也不是放肆的疏,像是一个新的天地,是她心中微微期待,却总是犹豫的前方。
    周围一阵寂静,只剩虫鸣鸟叫,风吹叶动,陆明玉脑子里斟酌着那些话语,微微出神,而远处护卫环绕之处,忽然传来嘈杂之声。

第55章

那边是一群年轻学子,面对着皇室护卫; 一张张年轻的面庞上满是不忿。
    “此乃自然造化; 天地所赠; 你们是哪家的,无故圈围此处; 仗势欺人; 实在非君子所为!”
    “富贵走狗,行事可恶; 且将你们的名讳报上来; 让天下人都见识见识你们的嘴脸!”
    陆明玉所带护卫皆是皇兄从御林军中所拨; 然她平日不喜张扬,素来都让他们作寻常打扮; 所以这些人看起来除了比平常家奴精气神足了些; 目光坚毅了些; 脊背挺直了些; 倒也看不出什么端倪。
    而那一个个青年人; 正处于热血年纪,见同伴愤然讨伐,自然不甘人后; 纷纷绞尽脑汁; 将脑中能想到的不带脏字的话流水般倒了出来,丝毫没有心理负担,毕竟对方是最无耻最无知最庸俗的‘富贵走狗’。
    作为文人,作为一个有风骨的文人; 他们有必要口诛笔伐,让这些富贵走狗低头羞愧,将如斯美景低头奉上。
    陆明玉过来时,看到的就是这么副景象。
    阮宁碍于身份,到底不好现身,只没身于一丛灌木之后,能清清楚楚听到看到那边情状,却不会被人发现。
    那群人远远看到陆明玉,一副翩翩公子的模样,先是静了静,毕竟她与他们想象中的骄横富户相去甚远,然后看天看地看空气,口中仍讨伐不止,却打磨了刀尖,锋芒尽收。
    阮宁撇撇嘴,这才是真无耻真无知真庸俗。
    无耻,文人骂仗,彰显风骨,鄙视富贵,立身不正。
    无知,权力差异,天经地义,妄想公平,简直扯淡。
    庸俗,看人看脸,两幅面貌,上蹿下跳,小丑嘴脸。
    待陆明玉在他们面前站定,那群人便张口瞠目,面色尴尬。
    原来是个姑娘。
    还是个挺漂亮的姑娘。
    陆明玉站定,侧头看了看他们,问身旁护卫:“发生何事?”
    护卫头子还没来得及说话,那一群年轻学子已经换了张脸,摇头摆手,言笑嘻嘻。
    “我们行至此处,忽然有感而发,惊扰了姑娘,还请不要介意!”
    “是也是也,在下不才,刚作了首诗,姑娘可愿品评?一只鸭子嘎嘎——哎呦,你干嘛拍我!”
    “你作的是什么垃圾,看我的,青山扬碧翠,绿雨微斜阳……”
    “哪儿来的雨,哪儿来的斜阳,你才是笑掉大牙!”
    “诸位!”陆明玉语气微凝,漠然开口,“今日我与好友在此游玩,可有异议?”
    学子们一愣,纷纷摇头,口径出奇的一致,“没有没有,打扰了姑娘,还望不要介意!”
    说罢,簇拥着就要往回走,或抬头看看掠过鸟雀,或低头看看纷杂野花,一副悠哉模样。
    “且慢。”众人刚转了身,一道朗润声音便冒了出来,“我等专程来此地,如此回去,实在败兴。”
    那声音来自一个青年,当即有人面色为难地揽过他的肩,“方兄,我们不过来此处散散心,也散过了。毕竟是个姑娘家,不用多做争执。”语气轻微,却恰好能让陆明玉听见。
    陆明玉挑挑眉,看着被唤作方兄的人,倒是难得的好相貌,一样是学子士人标准的天青布袍,穿在他身上,倒有几分落拓潇洒。
    刚才那群学子群情激愤时,他并未开口,陆明玉也注意到这一点,便来了兴致,微抬下颌,“你要如何?”
    他嘴角浅浅挑开,看向陆明玉身后,背着的箭囊。
    “想必姑娘也是精通骑射之人,我们不如做一场比试,谁输了,谁让出此地。”他微微眯眼,眼神里透着细微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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