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编剧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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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编剧人生-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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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晓默默看着屏幕,然后断定御魔被组长大人快折磨疯了吧。
  “好了,我去准备作品。”林晓决定还是安抚下狂躁的小编。
  “乖!下去吧,加油!”一说到作品,御魔就马上能找准定位。
  “嗯,你也到时间去打扫了。”最后还是又补了一刀。
  御魔则是马上发了满屏的哭脸过来。
  而林晓挂了电话准备继续刚才思路的时候,顾莎莎的一通电话打了过来,说是学生会组织暑期活动,希望在B市的同学都能参加。而且这次学生会的负责人还是沈曼琳,林晓想了想就决定去了,毕竟参赛也不在乎这一天的功夫。
  “亲爱的,你这样就对了,以前就就是太不爱参加集体活动了。”顾莎莎有种老怀安慰的念叨着,那语气简直让林晓啼笑皆非,特别是最近还给她冠上“亲爱的”这个称呼,据她说闺蜜都得这么叫。
  而林晓也是把顾莎莎当做了闺蜜对待的,这是在她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出现的朋友,所以她很珍惜。
  最后商定好,顾莎莎后天过来找林晓一起出发去集合地点,而这一通电话结束就过去了半个多小时。
  看着时间也不早了,林晓所幸也就不再想着新文的事儿,回到电脑前就去网站的论坛上看看,又去群里聊了几句,聚神殿最近因为网站的大举措不断,也有愈发热闹的趋势。出版潮没过,又开始了小说大奖赛,这真的是马力全开的节奏啊!
  其他的几家大型的小说网站也都表示亚历山大,之前的梦想中文走的是低调底蕴路线,凭借的就是长时间经营之下的群众基础。
  可是现在这年头酒香也怕巷子深的,某些新晋的小说网站短期内就抢占市场靠的是什么?推广!潮水似的宣传才是王道,还有就是包装,务必要让作者具备大神范儿,不管它的作品够不够水准,首先就得先堆砌出无数赞美装点它,诸如旷世神作,本年度最忧伤的小说等等。
  而现在梦想中文猛然间也开始搞出这许多的活动,就实在让有些小说网招架不住了。另外几家实力相当的网站最近也是都在纷纷加班推策划,务必得弄出些动静拉回流量。
  这些当然都是属于正常行业竞争的,说起来是好事,不管是网站搞活动还是吸引作者,都务必得让作者拥有更多的机会,更好的待遇,这样就会是一个良性循环。
  只是在行业里却也不都是这样良性竞争的,小说联盟是以有钱著称的,挖起作者来毫不手软,这一次他们也决定用钱解决,简单、直接、有效,目标挖梦想中文的墙角!

  第23章

  林晓望着黑板上经过一个个的淘汰最后还留下的两个选材,准备做出最终的决定。
  “哪个更适合拍出来呢。”林晓环着胸,开始思索这个问题,左边?右边?一时间也不太好取舍,因为两个故事各有优势。
  说实在的她是有名的高标准,无论是哪一个都不错。所以说这是一个甜蜜的苦恼,也说明她的创作灵感还正充沛。
  既然从最初选材的时候,林晓是从读者或者观众的角度去考虑的,希望看到怎样的故事,那么现在二选一她应该就可以从创作者的角度,凭自己的喜好来了吧。
  想着林晓的脸上就露出一个微笑,选中了心底最想写的那一个,其实写作往往也是需要内心冲动和欲望来配合的。
  “还是这个吧。”林晓眼中闪着亮晶晶的光彩,终是做出了决定。然后又耸了耸肩,自我调侃道:“看来我果然对于励志向的作品深有好感。”
  而接下来就可以正式准备着手大纲了,其实作者往往是孤独的,他们需要思考的空间,独自去揣摩,并且要学会和自己分享创作的乐趣。
  林晓放了个舒缓的音乐,又沏了杯好茶,闲适的静静坐着眼睛微眯,脑中则是开始勾画起故事的画面。
  将其中的人物一个个的赋予实体,他们拥有属于自己的背景、性格、喜好,包括谁的习惯是什么,他们活在故事里,是另一种程度上完整的活生生的人。
  这是属于创作中的严谨态度,如果说小说中文字的最大魅力是由作者的天分掌控的,那么如果有天分的作者,又具备了严谨的态度,那么这样的作品一定是有水准的。
  而小说,网络小说也正是需要这样的一种态度。
  林晓先是静静的在脑中开始勾画着小说中的人物,从小到大,每个人成长的轮廓,然后就打开文档,就像她曾经在美国做编剧助理时一样,很是规整的条理清晰列出大纲。
  而她的大纲,字数却是格外的惊人,光是人物关系和简介部分就花了不少笔墨。
  这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几乎就没有停下过,随着脑中的思路快速的敲击键盘。
  至于要从大纲看来确定这个故事属于哪类的话,林晓觉得并不是一个概念化的词可以概括清楚的,而她要的也是这样的效果,一个人的人生是可能被简单概括的么?肯定不行,不管是多么平凡的人,他的人生都是丰富而又充满故事的。
  那么一个故事里面讲述了那么多人的人生,所以怎么可能表达出的东西是单一的呢。
  作为人生的缩影,大抵会涵盖的夫妻、亲子、婆媳、兄弟,职场、家庭,亲情、友情、爱情等等方面的关系和感情,所以才会丰富而具有戏剧性。
  因为不用像写《国师》的时候那么赶,所以林晓从选材、构思到现在准备动笔,花了好几天的时间准备。
  即便如此林晓的创作速度也不可谓不快,一个多月的时间,这已经要开始第二部作品了。可是,却不又不能单单用时间来衡量,林晓是用曾经在职场上积累了十年的时间,这些故事的灵感亦或是某个桥段有的曾经就在她脑海中闪现过得,可以说是曾经积压下的创作灵感和热情都在这里,全新的人生里得到了完美的释放。
  所以说有积累和沉淀的作者才会一直有好的作品问世,也曾有人有过红极一时的作品,可是接下来就一部不如一部了,那是因为曾经闪现过的灵感巧思都已然汇聚在了第一部作品里了,可又不是天才型的,知识和经历的积累又显然不够,所以急于再写自然就写不出好的作品了。
  创作这件事情没有的永恒保证,如果成功了两三部作品的作者才可以认定是具有实力的,作品也可以保持在一定的水准之上。
  所以说林晓于创作这件事情怀着一份敬畏的心情,而眼下思路正在状态,虽然不赶进度,却是没有法子停下。
  而林晓写的时候心里有着一种微微激动的心情,洋洋洒洒的大纲列了出来,她也是长长的吐了口气,真的不亚于去了一趟健身房,因为高度的精神集中,让她这才发现坐得太久背都有些僵了,而刚才沏好的茶早就已经凉透了。
  不过列出了大纲让林晓的心情很是愉悦,也有些想要找人倾诉这一刻的轻松,而让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御魔。
  对于编辑和作者的关系来说,能够相处成这种状态应该是最和谐的吧,林晓想着就点开对话框就发了个笑脸过去。
  “善水!我没有看错吧?你竟然主动联系我!这是第一次哦,好开心。”
  林晓没有想到御魔有这么大的反应,不禁好笑,而回想起来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主动联系过她了。
  于是林晓就默默的忽略掉了这个问题,直接说道:“是想和编编分享一个好消息,参赛小说的大纲我已经列好了。”
  “真的?太棒了!是古言吧?”御魔两眼放光的望着屏幕,因为一般的作者都是有自己所擅长的类型,看过《国师》的人都应该知道里面的用字很有古意,所以御魔便已经认定善水就是会适合那种山水泼墨式的古文。
  “是现言。”林晓之前就会猜到别人会这么以为,所以说出这个答案的时候微微有一丝得意,然后又在心底默默鄙视自己。
  “现言?哇!好想看,什么时候发?”御魔一怔,可是心底对于善水是有着无限信任的,自家的一定是最好的,善水一定是什么都写的好的!其实这也是御魔这孩子的一大优点,虽然迷糊了点儿,可是对人的那种热忱信任却总是让人心暖的。
  林晓笑了笑,之前她就想过这个问题,这一次她想要体会一次即时的感受,于是道:“我准备明天开始发文,这次会一边发一边写。”
  “好的,无限支持,到时一定发链接给我,我要做你第一个读者。”然后御魔还发了个发射爱心的动图过去。
  林晓看着心情也是大好,其实如果单单从新文宣传的角度来说,她要是再发一篇古言可能最初的效果会更好,可是作为创作者心底就有种想要涉猎驾驭不同题材的感觉,而林晓更是想要把自己喜欢的有感觉的故事写出来。
  而之前林晓作为制作人就曾理性的分析市场,认为成功的作品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建立在营造的基础上,创造出一个完整而精彩世界,就像她之前所诠释的《国师》。而另一种则是让人们可以切身感受到的,是发生在自己或是别人身边的生活,可以让人产生共鸣。
  所以这一篇林晓选择了现言,将是一篇贴近生活的作品,而这样的作品便能赋予一种力量,如源头活水,滚滚而来,生气无限。

  第24章

  林晓的生活无比的规律,按时作息,早上的时候会先和孩子们到附近的公园玩会儿,再回来一起读会儿书,然后接下来的时间就全部用来努力写文,而码字之余林晓现在还会到评论区去围观自己的读者,也会去论坛里看看帖子,这样的日子简单而充实。
  然而一场网络之战已经在悄然酝酿着,俨然即将演变成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文化战更是商业战。
  只是这戏剧化的一天林晓并没能参与其中,因为今天是大学的活动日,顾莎莎更是一早就过来抓人。
  而且这姑娘完全没有作为客人的自觉,登堂入室这个词儿绝对是专门来形容她的。
  顾莎莎先是瓜分了林晓的早餐,再来就开始搜索她的衣柜。
  “亲爱的你今天穿这件,特别的好看。”顾莎莎拿出上次一起逛街时买的衣服兴奋的说道。
  而这件米色长裙林晓穿起来确实挺漂亮,只是她现在放假,又忙着写文所以买回来到现在还没有机会穿过。
  年轻的女孩子哪有不爱漂亮的,林晓自然也是如此,而且还是眼光很挑剔的类型,话说当初买这条裙子当真是天时地利与人和。
  之前买衣服可以不看价签,现在她一切靠自己,要养自己也要养家,所以自然就不能太过奢侈,可是往往她选中的衣服价格都有些超出能力,所以这条裙子是唯一被看中价位又合理的。
  “好啊。”扮美自然是件令人开心的事情,于是林晓积极的找出了双正搭配的白色休闲鞋,头发试了试还是自然的披着效果最好。
  “怎么穿着这么好看啊。”顾莎莎在一边则是啧啧称奇,眼前的绝对是气质美女,不单单是衣服的关系,她总是觉得林晓虽然还是那张脸,可是却每次见面都觉得她更好看了,或者说是越来越有发光的感觉。
  林晓则是做出一副自我欣赏的表情说道:“因为底子好啊。”而她从前也是在朋友面前才会露出这样一面。
  “怎么早没看出你是这种人,自恋啊。”顾莎莎摇头叹息,心里也感叹着现在和林晓亲近的相处。如果是在这个假期之前,也是不能想象的事情呢,而待会的同学聚会估计有些人也会惊讶的说不出话来吧。
  林晓嘱咐了大弟照顾好弟妹,才跟顾莎莎出了门,而今天是约在了市中心一家KTV,因为两个人一起说说笑笑的觉得车程也变得短了。
  这家KTV是建在市中心,又是在大型卖场里面所以生意向来火爆,而林晓也在心里暗道不管是在哪里,学生的聚会大多都喜欢KTV,而又想到自己现在也是学生中的一人,心情不禁稍稍有些兴奋、窃喜、感慨,总是还是相当复杂的。
  谁不希望自己永远年轻呢,特别是女生,而能够重新回到大学的年纪,单就这件事情来说林晓应该算是幸运的吧。
  有句话虽然有些些土,青春不要留白!可实际上不管当时过得是不是精彩,可是当青春逝去也终是怀念的,而此时林晓和顾莎莎一起站在电梯里,看到四周映出的年轻影子,这一刻她才真正意识到这是件值得激动的事情。
  “到了,快走啊!”
  最后还是顾莎莎的催促声打断了林晓方才那一霎的感慨,也让她又恢复了正常,只是却也能感受到她的眼睛里也是带着笑意的。
  因为这一次的活动总共有十几个人参加,所以就订了最大的VIP包房,房间号则是前一天晚上就发到了大家的手机上,808,很好记的数字。
  而作为这次活动的组织者沈曼琳更是来的最早的,这时已经抵达了包厢,看到顾莎莎和林晓一起过来,就马上笑着过来,她俩来的时间算是不早不晚吧,这时已经到的人还不足十人。
  可是其他人却没法子和沈曼琳这般的适应良好,顾莎莎旁边的女生是谁?林晓?真的是那个林晓?
  她不是从来不参加活动的么,看大家的眼神就知道这是个共同的疑问。
  之前的林晓确实是不和大家一起玩的,最大的原因是没有时间,她得要努力赚学费,恨不得所有的时间都去打工才好,确实没有太多闲暇的时间,再来则是交朋友也是要花钱的,大家一起玩总是要吃饭、喝饮料什么的,这次别人请了,下次总要换自己请,这样交际的费用她真的没有,而且她本来就是要强的性子所以渐渐就变成了活动绝缘体。
  而现在的林晓在心里是真心佩服前身的,在这样的年纪,没有耽搁学业,还能自己赚学费、生活费真的是很了不起的事情。
  这时候面对大家惊讶的态度林晓非常的坦然,之前的林晓虽然生活的闭塞可是坦坦荡荡,而且可以说是让人敬佩的,只是她不能继续她原来的生活,在这个社会里不可能一个人独自生活,是需要朋友,也是需要互助的。
  而林晓这样大大方方的和同学们打了招呼,也就渐渐的都收起了满脸的匪夷所思,不过还是会飘过来几个好奇的眼神。
  不过本来就都是同班同学,又是一群年轻人,场子很快就热了起来,而林晓在其中虽然不算活跃,却也融入其中,当然这也是顾莎莎这个人缘神器在其中串场的效果。
  而且单就林晓个人来讲,如果是场面应酬的话,只要她想自然是可以和谁都聊得不错,只是她并不想和同学相处也搞得那么累那么假,所以还是本着性格本色和大家聊天。
  不过这就已经让大家心底暗道原本以为林晓话少,其实很是能聊得来,只是之前没有机会多接触罢了。
  包房里大家总算是都各自聚着几个人,所有人都有得玩。最是爱唱的几个霸着点唱机,大凡这种场合就是麦霸之争,剩下的有的在打扑克,有得一边听歌一边聊天。
  顾莎莎是属于麦霸型的,现在就是她正在唱着自己的拿手曲目,还时不时的朝林晓抛个媚眼儿。林晓则是和沈曼琳还有令一个女生在一起聊天,同时还得接受顾莎莎时不时的骚扰。
  “我去!”
  包厢里有点儿吵,可是林晓三个女生还是听到坐在旁边的男生拿着手机低咒,很是懊恼的样子。
  这人叫林子文,是本市人,应该算是班上除了林晓之外最来去匆匆的另一代表,据男生说这是一个极度网游爱好者,一下课就狂奔回宿舍开玩,那叫一个不眠不休,如果不是他们学校的考勤制度极其严格的话,估计上课的时间也要被他拿去玩游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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