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猴,带人护好大巫和山猫。”木野低喝一声,拔出腰间的石斧,拿上藤盾,朝黑狼和羊鞭暗一点头。
金猴两步蹿了过来,一下护在两人身前。
战斗不知是从哪方先发起的,也许是金猴跑过来,也许是猛虎迈出一步,简华眨了下眼睛,就见着木野等人持盾握斧跟猛虎斗在了一处。
“注意周边还有没有猛虎,用渔网缠住它。”简华心惊胆颤,觉得自己手脚都是软的,喊出的话语那般尖锐。完全不似她的声音。
“简华别害怕,现在有了藤盾,没那么危险了。”金猴还有空跟她笑语一句。
猛虎一爪子拍来,木野举盾抵挡,峰锐的虎爪在藤盾上划出深深凹槽,羊鞭的一根骨茅已□□猛虎的腹部,鲜血滴落。
可惜了这张漂亮的虎皮了。此时简华心中竟然诡异地浮上了这个想法。
猛虎疼得一转身,张开血盆大口朝羊鞭咬去,羊鞭一个着地翻滚灵活躲开,木野和黑狼的两把石斧已齐齐砍上猛虎的两条后腿。
虎尾如鞭朝木野甩来,他举盾一挡,卡的一声,石斧已砍进猛虎的腿骨。
好勇敢啊!
真不能用现代人畏惧猛兽的眼光来看他们,他们是勇士,能直面一切猛兽的勇士!
这就是他们的生活,他们活着的意义。
简华到得此时才稍稍有了些明白。
杀死这只猛虎,才是炎族和卷羊族真正立于强壮部落间的基石!
这张虎皮将至关重要!
扑哧一声,一根骨茅从猛虎张开的大嘴中/插/了/进/去。
一声惨嚎,猛虎倒地打滚,它的两条后腿已被木野和黑狼砍断,逃无可逃。
众人后退散开。
鲜血从嘴中、腹部、后腿上流出,猛虎扒着两只前腿就要往草间蹿去,一张渔网兜头罩下,十多根骨茅在简华惊呼不的喊声中/插/进/猛虎的身/体。
猛虎血迹斑斑,再也不动了。
“我们赢了!”
“我们打死了一头猛虎!”
欢呼声振山撼岳,地动山摇。
这应该是炎族和卷羊族历史上首次凭十多人之力毫发无伤打败猛虎了。
而那一根深深插/进猛虎嘴巴的骨茅正是红的男人的阿兄,那个黑壮大汉,也是个好勇士啊,只见他高兴地围着众人连蹦带跳跑了好几圈,又是朝天打拳,又是大呼小叫发泄他的痛快。
简华走近这头咽气的老虎,用脚尖轻踢了它一下,直叹它时运不济,原想打打牙祭,却在他小看的人手里蚀了小命,唉,时也命也,谁让你在我们吃饭时打搅的,你不知民以食为天吗。
老虎,可全身都是宝啊,虎皮虎骨还有那虎鞭啥的,都是大补啊。
“这虎牙弄下来后,可以给你做个虎牙项链,你戴上肯定很漂亮。”木野走到她身边,蹲下摸了下老虎的牙齿,朝她微笑道。
这虎牙项链应该等同于现代的钻石项链了吧,简华见过花那戴了串兽牙项链,那趾高气扬的表情,还有雷猛送了纯一串项链,纯就羞答答跟他做那事了。
“谁要你的虎牙项链,再说了,这头猛虎也不是你一人打的,别人说不定也想要这虎牙项链好送心上人呢。”简华脸红红,嘴硬道。
“是啊,是啊,我也好想要虎牙项链,可以送给我的女人。”金猴笑嘻嘻凑了过来,促狭道。
“去去去,你还小呢,再等上一两年跟你女人交/合也不迟。”木野轻推他一把,佯怒道。
“简华,你说木野这是不是有了女人就不要兄弟了,我跟你说啊,他以前对我可好了,问他要啥他都给,现在可小气了,什么好东西都要藏起来了。”金猴故意哭丧着脸诉苦道。
简华笑,“我做主了,这老虎牙肯定给你一颗,让你好去送给你的女人。”
“木野,你可听到了啊,大巫说了,这虎牙可有我的一颗,等下我可先挑了。”金猴大声笑道。
“啊,老虎牙,我们也要。”
还未等木野说啥,一大群青年们全都拥了上来,上骨刀的,上石刀的,一瞬眼功夫,这个前一刻还凶狠之极的猛虎成了个缺牙的老婆婆。
“哎呀,大巫答应我的虎牙……”
金猴没有抢到,逮着一人就扑了过去。
木野没有说话,也没有跟人争抢,待这些人拿了虎牙离开后,他默不作声的拿出石刀,飞速把老虎四个爪子上的尖勾全都给挖了下来,拿出块兽皮裹了裹塞进兽衣里面。
这家伙,真够狡诈的,一点都不像原始人,说不好啊,他早看中这些爪钩了。
“没有虎牙,老虎爪钩也是好的。”金猴没抢过别人,等想起来,再回头一看,只能发出一声长长的哀嚎,“哪个家伙把爪钩全挖走了啊……我的虎牙……我的爪钩……”
这头牛般大的老虎就地剥皮拆解了,虎皮用草木灰先鞣制一遍,绷在了两根树枝上在太阳底下暴晒,虎肉烤着吃了一半,剩下的晚上再说。
而虎骨,被简华摘了大叶子用细藤细细捆好了,这东西可是好物,可惜没有酒,等拿回部落里熬汤吧,让木通、黑福等人喝,对风湿病可是良药。
等简华装好虎骨,再去找虎鞭时,哪还找得着这东西,问他们,个个摇头不知,也不知被谁拿了去。
吃好喝好,收拾东西继续前行,这下面一路倒是安生的很,估计这一大块地方都被这头猛虎占领了,再没有其他猛兽。
简华看着金猴和木各扛着那张绷在树枝上的虎皮,走得那叫一个威风凛凛,她就觉得好笑,这是不是就应了,扯虎皮大旗好便宜行事。
***
第三日上头又走进一片密林中,木牛指点着说前头就是花部落了,也是以前有熊部落时经常往来换婚的部落。
是个更多靠采集为生的部落。
花部落,听着就是个很和善的部落,简华一扫疲惫,加快了脚步。
忽然,前头密林中隐约传来喝呼喊叫声,嘈杂成一片,听着很是焦急惶恐。
“前头出事了,木牛叔,你带着简华慢慢跟上来,我们先去看看。”木野一声呼喝,带领三十多个汉子赶上前去。
简华跟着木牛等人,也急急赶路,等走得近了,声音越加清晰了。
打斗声,呼叫声,惨嚎声,混成一片。
“是熊,花部落遇上熊了。”前头飞奔来一个卷羊族汉子,对着简华大叫道,“你们先等在这里,等打死了熊再过去。”
他喊完这一句,又飞跑回去了。
被木野留下的年纪较小些的少年,如木各等人,听着有熊,很是按捺不住,可看看一脸严肃的阿父木牛,再看看简华,忙拿起石斧四周警戒起来。
“既然木野让我们等着,我们就等着吧。简华你别太担心了,猛虎都被他们打死了,熊也一样。”木牛说道。
熊的力量可比老虎还要大呢,那蒲扇大的熊巴掌一巴掌拍下,估计脑袋都要被它拍碎了。
岂能不担心,简华往前走了两步,努力想看清前头的动静,却看到一队十多个女人身穿草叶衣,一脸惶怕地奔跑过来,人群中还架着受伤之人。
“你们是炎族和卷羊族吗?”领头一个女人高声喊道。
“是,我们是炎族和卷羊族,刚才跑来帮你们的就是我们的族人。”木牛站出一步,喊道。
那十多个女人听得此话,满脸惊喜,更快速奔了过来。
简华的目光已停到了受伤之人身上,胸前的草叶衣全都被血濡湿了,应该是被熊瞎子拍了一巴掌,不光胸前皮肤撕裂了,保守估计肋骨也断了。
“快把他平放下来。”简华大喊一声,上前接住伤者,慢慢扶他躺了下来。
她急忙蹲身检查,拨开被血浸透的草叶,发现伤者胸前撕裂严重,胸腔塌陷,已经出现呼吸困难情况。
第54章 花族和红豆
“得马上手术。”简华转头; 山猫已送上她的医药箱; 她接了医药箱; 打开拿出简易呼吸气囊,把面罩紧扣伤者口鼻处; 用手按压着气囊; 一边连声吩咐木各等人砍树绑木排; 此地不宜手术,得把病人抬回部落。
木各等人二话不说; 急急砍起小树来。
“她就是你们的大巫吗?你们族人说你们大巫可以救我兄弟!”
领头之人是个年轻女子; 二十出头; 柳眉细眼; 肤色炭黑,身材健美,分明是颗黑珍珠。此时满是惶急地握紧伤者的手,颤抖着向木牛追问。
“是,她就是我们的大巫。”木牛肯定答道。
此女子愣了下; 许是诧异简华的年轻,她急急退后一步; 双膝跪下朝简华使劲磕了几个头; 抬头泪眼朦胧道:“大巫,请一定救救我阿弟,我花青愿意侍奉大巫生生世世,请大巫一定救活我阿弟。”
肋骨骨折,伤到肺部; 出血过多,情况不容乐观啊,简华看她一眼,道:“你来给她按压呼吸器,像我这般做,不要过快,也不要过慢。”她伸出一手,拉过花青的手握上呼吸器。
“好,是这样做吗?”花青忙使劲擦了把泪,接过呼吸器,学着简华刚才的样子小心按压。
“对,就这样,做得很好。”简华温和赞道。
花青嘴角轻提,露了个苦兮兮的笑容,眼泪噼啪掉落。
“木排好了吗,快,不需要很多,五根左右就行。”简华起身,大声喊道。
伤了肋骨,得小心移动。
“好了,好了。”木各应着,和一众少年快速把刚扎好的木排抬了过来放置伤者身边。
“木牛叔,你和我一起来抬伤者,得小心了。”简华招呼着木牛,两人合力小心把伤者移到木排上。
木排被木各等人抬起,一行人急速朝花部落赶去,走到半途,已迎出来一大批花族人。
简华来不及跟他们多言,止住他们的哭声,吩咐赶紧回去准备干净的干草堆、兽皮和热水等物。
一路急赶回花部落,伤者被送进草棚,热水等物己备好。简华留下山猫和那个女子花青做为助手,给伤者打了麻醉,开始手术。
右胸腔三根肋骨断裂,其中一根断了两处,伤到肺部,简华把完全断开的肋骨取出,修补缝合了肺部伤,然后清创缝合。胸前撕裂伤严重,最后的缝合花了她很大力气,等弄完,已是一头一身的汗水,如同水中捞出一般。
这样一台胸腔手术,她是首次独立完成,要是换在现代,她可能还不敢,可到了这里,真是活马当成死马医,不救他就是个死,救了还有可能活。
所幸人少了一两根肋骨无大碍,还是能很好活下去的。
上了云南白药后,用绷带绑好伤口,又给他打了针抗生素。
伤者未醒,这简易呼吸气囊还得一直按压,在现代医院是有自动呼吸机的,这里就得累人工了。
等讲明呼吸重要性后,花部落许多人抢着要来按压简易呼吸气囊,最后花族长派了她的大女儿花珠,也就是伤者的阿姐来给他手动呼吸。
等简华摇摇晃晃走出草棚,日头已经西斜,草棚外,木野、黑狼、羊鞭三人笔直站立,也不知守候了多久。
三人望着她笑。
“饿了吧。”木野道,“我烤了你喜欢吃的野鸡肉。”
“我去帮你打水来。”黑狼看她手上,身上都是血迹,道了一声后忙飞跑去打水了。
“那个,简华,我们把那头大熊打死了,熊牙都还留着呢,大伙说全都给你。”羊鞭挠了挠脑袋,嘿嘿笑道。
“你们都无事啊,真好。”简华笑了。
她转头迎向夕阳,红彤彤的夕阳又大又圆,照在身上还是暖暖的。
她所作的一点都不多,得到的却是最真最纯的情感,她何其幸运。
“尊敬的大巫,感谢你救了我的儿子,是我们花部落的大恩人,请受我们花部落一礼。”
一个苍老威严的妇人,头上戴着五彩鸟羽,带领一大群族人,恭恭敬敬朝她弯腰深躬一礼。
老妇人族长身旁的花青眼含热泪,神情激动,嘴唇微微颤抖着,似要朝简华扑过来,抱住她大腿大哭一场。
“不敢受礼,我做了我能做的,接下来伤者还得好好调理才能养好身子,今天晚上我会陪护。”简华躬身还礼道。
“真是太感激大巫了,我不知道我还能用什么话来表达我的感激。”老妇人族长笑着上前,抓住简华的手,“大巫肯定饿了,请享用我族能拿出的最好的食物吧,还有你族里的勇士,帮我们打死了大熊,请一起享用食物吧。”
简华洗干净手,脱下那件狼皮背心清洗了血迹,抖干毛上的水珠,搭在火堆边的架子上烘干,她拿过木野递来的烤鸡,一口一口吃起来。味道很淡,但吃习惯了好像也没有那么难以接受了。
简华觉得自己快要被这远古大陆上的人同化了,看着他们在火堆边舞蹈欢呼,她也想跟着笑。
“简华,这些东西我都用水煮过了,洗得很干净了。”山猫端着个石锅,里面煮着她的那套手术用具。
“山猫,谢谢你,你是个很好的助手。”简华放下烤鸡,拿过器械,一一擦干净放回医药箱,她整理了一遍药物,酒精没有了,碘酒剩了一点点,抗生素也只剩两支了,云南白药倒还有些,这些东西够她用到回去了吧,希望下次别再踫上这样的大伤了。
“简华,什么是助手?”山猫坐到她身边,笑问。
“你胆子很大,一般人见了血糊糊的,早就吓晕过去了,你却面不改色,还能帮着我,连那个花青不都吓得跑出去了吗。要是有条件,你会是个好医生,就像我这般的,给人治病。”简华边理东西边同她笑语。
“真的,能跟你一样,给人治病?”山猫伸手摸了下她的医药箱,一脸崇拜。
“是啊,可惜这里条件不行,我的药也不多了,要再象刚才那样给人治病,估计下次也不能够了。”简华遗憾道。
山猫脸上跟着露出遗憾表情,随即她又一笑,“大巫,你没了这些药肯定也能给人治病的,我们都相信你。”
简华一怔,慢慢抬起头,在山猫的眼睛里看不到一丝游疑,满满全是信任,她慢慢笑了起来,对啊,爷爷不靠这些西药,不照样给人看了几十年病吗。
“你说得很对!”简华拍了下山猫的肩,笑道,“忙了一下午,你也饿了吧,快去吃东西吧。我看他们把熊都分解好了,今晚能吃烤熊肉了,这熊掌可是好物,得细细炖了。”
简华没吃过熊掌,但她爷爷吃过,还跟她细细描述过,曾说得她口水流了一尺多长。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熊掌据说因难熟,曾逼死过楚成王。想到此,简华再也坐不住,收好医药箱飞快过去问他们要熊掌。
左亚右玉,熊冬眠时以舔掌为生,掌中津液胶脂渗润于掌心,是以熊掌营养丰富,而又以前右掌舔食多,特别肥腴,为珍品。
听说简华要炖煮熊掌,木野、山猫,还有那个叫花青的女子都跑过来帮忙,一个帮着打水,一个帮着洗石锅,再有一个帮着清洗熊掌拔毛。
简华把他们都劝开,自己动手,把清洗过后的熊掌直接放进石锅中煮,要煮上五六个小时,才能趁热连皮带毛一起剥去。
去皮的熊掌再要过三道水,才能跟整鸡一起炖煮,炖煮到肉酥骨烂,那时才成了。
这一整套下来,怕是要一整夜了。
正好,今夜陪护,顺道弄熊掌了,等明日晨,估计就能吃到这闻名天下的熊掌了。
“大巫,我们族长说红豆羹煮好了,请你带你的勇士们一起过去享用。”一个花族的少女跑过来,跟简华行礼道。
“红豆羹?”简华精神一振。
“是的,正是红豆羹,是我们族特有的食物,量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