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之路(女穿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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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之路(女穿男)-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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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从南而生


  文案:
  一朝穿越,肩不能扛,手不能提。
  上有寡母,下有幼女,嗷嗷待哺。
  当现代女教授穿越成屡试不中的渣男书生,一无所长。
  叶云想了想:
  也唯有读书科举这一条路算专业对口了!
  PS:女穿男,有女主,1V1,轻松种田向。写文不易,不喜勿喷,多谢理解。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励志人生 科举 朝堂之上
  主角:叶信芳 ┃ 配角:杨慧 ┃ 其它:科举

  简评:
  现代女教授一朝穿越,变成人嫌狗厌的渣男书生。上辈子孤儿出身,如今却有娘有妻有妹还有女。奈何作为一个最失败的穿越者,既手无缚鸡之力,又身无一技之长,却要肩负起带领全家老小走出康庄大道的重任,在经历了女变男的痛苦转型,以及一系列鸡飞狗跳的古代小民生活之后,最后坚定选择科考之路,随着身处高位,身边的谜团也逐渐解开。全文铺垫深远,草蛇灰线,伏笔千里,语言诙谐幽默,出场人物众多,形象塑造鲜明,通过角色间的交汇碰撞,推动剧情发展,故事性极强。


第1章 穿越
  天启十年,七月,西宁府,青山县。
  午后的夏蝉,喳喳的鸣叫,令人心中升起无限的烦闷。
  薄帐也挡不住的酒臭味,床上的人袒胸露乳,呼呼大睡,丝毫没有任何惯常在外表现出来的文人气息,杨慧手中捏着剪刀,目中露出一丝狠意。
  “娘。”
  杨慧回头,三岁的小妞妞站在门外,睁着大眼睛呆呆的看着这一切。
  看着妞妞额头上的那块伤口,杨慧心中发酸,眼泪就要掉下来。
  身后传来声响,杨慧赶忙将剪子放下。
  叶云醒来的时候只觉得眼皮千斤重,浑身酸痛难耐,好像被车子碾压过一样。
  入眼即是一个布衣荆钗的美貌妇人,眼角眉梢带着倦意。
  “你……”
  甫一开口,那妇人便急忙道:“相公醒了,妞妞快去打水。”
  说完小心翼翼的扶着叶云起身。
  what?相公?吓得叶云一把推开杨慧。
  杨慧浑身一颤,低下眉眼不再动作。
  叶云右手不经意的在下身一摸,顿时心都凉了。
  我成了一个男的。
  怕是没有睡醒吧,这样想着,她又躺回去了。
  天气炎热,毫无睡意。
  视线的余光看到一个低矮的小人,微微颤颤的端着一盆水。
  叶云赶忙爬起身来,三步两步冲到妞妞跟前,妞妞吓得往后一退,水盆里的水晃动着撒出不少。
  抢过水盆,看着妞妞怯生生的模样,不悦的向杨慧道:“这么小的孩子,摔到了怎么办?”
  杨慧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诧,不知这人又在闹什么幺蛾子,还是酒醒了就想装一回慈父。
  叶云只觉得眼前一黑,晕眩了一会,跌坐在身旁的椅子上,原主此前近二十年的记忆在脑海中如走马观花般飞速闪过。
  原主名叫叶信芳,是个读书多年一事无成的书生,父亲早亡,少时由寡母刺绣抚养供读,待他大了一些,寡母便带着之前的信物登了杨家门,闹了几番,娶回了有不少嫁妆的杨慧。原主的父亲在世时,家境尚可,与当时家境相当的的杨家定下娃娃亲,奈何多年过去,杨家生意越做越大,成了当地的富户,而叶家 ,因叶父多次赶考后一场大病,耗尽家财,而叶父也没能救回来。
  原主不事生产,却总是自命不凡,一心想要读出个名堂,奈何几次考试发挥不佳,连个童生都没有考上,心灰意冷之下,染上了酗酒的毛病,最终在一次酗酒之后,悄然逝去,换成了叶云。
  叶云心中有些不耻,吃软饭就算了,还酗酒打老婆,这原主真是十足的人渣。叶云在现代,本是个孤儿,虽是女子,却性情坚毅,吃苦耐劳,多年苦读,一路重点大学、研究生、博士,最后留校任教,虽然是冷门专业,但也算是学有所成,万万没想到,人生刚刚出头,便遭遇一场车祸,送了性命,由一个恋爱都没体会过的剩女变成一个人渣酒鬼兼孩子他爸。
  原主身体虚弱,叶云只觉得浑身沉重,水盆拿了一会就觉得十分沉重,暗道还真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一个。
  叶云掬起一把水搓了搓脸,摸摸空空的肚子,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杨慧,“有吃的吗?”
  杨慧神情木然,“厨下还有几个馒头,我去给你热一热。”
  叶云擦了擦额头的汗水,道:“不用那么麻烦,天气热,要是没坏直接吃就行。”
  叶家房子是传承下来的老宅,是一处两进的院子,看着已经有些破旧,叶家人少,不过住了叶母、叶信芳夫妻、叶母十四岁的小女儿叶兰,还有叶信芳的女儿小妞妞。这两天叶母带着叶兰去走亲戚,并不在家。
  叶信芳昨日酗酒,如今已是下午,这具身体实在是饿得很了,拿起馒头就吃,小妞妞站在门口,睁着两只大大的黑眼睛看着叶云,叶云在现代也是黄金剩女一枚,自己是孤儿,但却很喜欢孩子,看着妞妞直勾勾的盯着他手里的馒头,便掰扯半边出来。
  “妞妞,来。”
  奈何妞妞听了这话,反而后退好几部,险些跌倒。
  杨慧在旁边,一言不发,心中暗道,这人莫不是身上又缺钱了,回来装什么慈父。
  叶云刚吃完,不等他说话,杨慧便将碗筷收拾起来。
  他在心里叹了口气,得想一下日后的生计,既然是到了古代,成为一家之主,总不能像原主那样,吃着亲人的血肉过活。原主再不堪,终归是给了他一次新生的机会,他必然要替原主照顾好家人。
  看了一眼破旧的老房屋,心里暗叹,钱啊钱,真是万恶之本。
  种田?看看自己这软胳膊细腿,叶云将这个选项排除了。经商?造肥皂制玻璃?叶云倒是知道怎么制造,却不敢贸然的做这个,明显的暴利行业,若不是权贵在背后撑腰,这样的生意怕是会招来性命之忧,暂且压下,看看以后有没有机会。
  思来想去,还真只有如原主一般,读书科举,若有所成,便能庇护家人。
  这个时候,叶云就不得不庆幸,自己的学术方向是古代文学,勉强也算得上是专业对口。
  (以下称叶信芳)
  这个朝代为昭朝,当今皇帝是开国以来的第二位皇帝,今年是在位的第十个年头,这是中国历史上不曾出现的朝代,原主的记忆中,历史上的宋朝之后,并不是蒙古铁骑入中原,而是一位叫李元齐的皇帝建立了大东皇朝,大东皇朝延续了将近四百年,才被现在的昭朝所取代,而李元齐的生平与起点种马男相似,早年屌丝出身,恰逢乱世,一路收服无数小弟与后宫,最大的举动就是提高了女性的地位,彻底的废除小脚这样的恶俗。奈何这位皇帝在位后不久便去世,死因不明,他的许多政策继位者并没有彻底的执行。
  叶信芳有些可惜,若是生在大东皇朝初年,也许还能和这位疑似老乡的开国皇帝认认亲。
  下一次县试定在二月份,如今还有大半年,叶信芳盘算着这么长时间,也够熟悉这具身体了。这具身体十分孱弱,正好趁着时间好好的锻炼一下。
  “那个,”叶信芳回忆了一下,憋了半天,方才唤道:“娘子。”
  杨慧手一抖,碗筷险些掉在地上,她的记忆里,新婚燕尔时叶信芳叫了几声娘子,后来他多次考试不利,自己不思反省,反而怪上了杨慧,认为是她进门带坏了气运,平日里不过喊一声“喂”。
  杨慧直愣愣的看着他,并不言语。
  叶信芳受不了这样的视线,移开视线,开口道:“我要出门了。”
  杨慧点了点头,照旧不言语。
  叶信芳出了家门,状似漫无目的的在县城街道里面晃悠。
  昭朝初立,街面上皆是一副欣欣向荣的景象,百姓们虽然衣着朴素,但面貌积极,眼中充满对生活的期盼,他心中庆幸,还好不是生在乱世,不然朝不保夕,瘦弱的身体如何护住一家人。
  “叶兄!”突然有人在背后拍叶信芳的肩膀,吓得他差点跳了起来。
  叶信芳回头只见一个胡子拉碴满脸颓废的男人,被这样的人称呼叶兄,叶信芳是拒绝的。
  思考了两秒钟,才认出眼前这个原主的狐朋狗友,“李兄。”
  李三全猥琐的笑了笑,道:“叶兄,相请不如偶遇,正好林兄弟在清风楼摆酒,我们一起去吧,晚上还可以去怡红院耍一耍!”
  叶信芳额角抽了抽,怡红院是什么地方,不用回忆也知道肯定是勾栏院之类的地方,他不由得庆幸原主囊中羞涩,除了自家媳妇,还没在外面睡过姑娘,不然这样一副滥情的躯体,想想就觉得反胃。
  “李兄自去吧,我有些事要办。”
  李三全却是不依,拉着叶信芳不放,“叶兄何必如此扫兴,可是家中婆娘又多话了?”
  叶信芳赶忙否认。
  李三全不信,不悦的道:“这男人在外面难免喝酒应酬,家中婆娘若是不依,只管打便是了,还能让他们骑到爷们的头上不成!”
  这番见解,叶信芳听得很是愤怒,开口便道:“李兄既然有钱吃酒,上次借我的半两银子可是能还了?”
  要债果然是古今中外绝交利器,听了这话,李三全比叶信芳还要愤怒:“不过是半两银子,小肚鸡肠的记许久!这样吧,你再借我半两,凑足了一两我再还你!”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这理直气壮的样子,差点让叶信芳怀疑是自己欠他钱了。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李兄要是没有银子,可以回家要,也可以去找一份活计,或者少吃几口酒。”
  李三全更是愤怒,横眉倒竖,“不过是半两银子,就要这般讥讽于人,我可是读书人,怎么能去做那样下等人做的事!”
  “人生百态,哪有那么多的高低之分。”
  李三全闻言更是愤怒,“罢了罢了,不过是半两银子,我算是认清楚你这个人了,我没有你这样的朋友!”
  说罢,李三全便转身拂袖而去。
  叶信芳看着他的背影,高声喊道:“李兄既然要绝交,先把欠的半两银子还了可好?欠钱不还可不是读书人的作风!”
  老百姓都是爱凑热闹的,见此情景,皆都对李三全指指点点的。
  读书人最是要面子,李三全转过身来,从袖中掏出一块银子扔给叶信芳,骂道:“拿好你的钱,这般死要钱,怪到连个童生也考不上!”
  叶信芳拿到了钱,也不在意这几句恶言,高声道:“李兄既还钱了,那我就祝李兄早日高中!”
  半两银子,等于五百钱,叶信芳原本身上一个子都没有,这回拿到了钱,至少可以买点东西哄哄小妞妞。
  又在街上逛了半刻钟,晃悠着进入了青山县最大的书店——致远书斋。


第2章 抄书
  “哟,叶公子倒是稀客,许久不来了。”白白胖胖的掌柜的显然跟叶信芳相识,笑着打招呼。
  此时正值下午,书店中人不多,不过一个掌柜的带着两三个小伙计。
  叶信芳虽然屡试不中,但在买书上一直很舍得花钱,故而刘掌柜看到他很是高兴。
  刘掌柜压低了声音道:“叶公子,店里新进了一批话本,都给您留着呢,可要看看?”
  叶信芳赶忙摆了摆手,“刘掌柜,我今天不是买书的。”
  “不是买书的呀。”刘掌柜闻言,脸上的笑意不变,道:“那叶公子您有什么事,尽管说。”
  叶信芳有些不好意思,“我就是想问问,您店里需不需人帮忙抄书?”
  刘掌柜闻言,低声道:“您可是手头紧了?”
  叶信芳点了点头,“这不还是想让您帮帮忙嘛,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读书多年,一事无成,倒是,连累家小。”
  刘掌柜心中暗自疑惑,他这么多年在书店里迎来送往,看人不说十分,七八分也是有的,这叶信芳是个什么人他心中早有定论,看如今这样子,莫非是浪子回头?
  心中思绪万千,面上却是不显,“叶公子也知道,我们认识多年,说起来,还没有见过您的墨宝呢。”
  叶信芳知道刘掌柜的意思,忙道:“掌柜的一口一个公子倒是折煞我了,不过是个穷书生,当不得这样的称呼。”
  刘掌柜笑着摇摇头,“您这样说可不行,您是读书人,天生就是高人一等,指不定哪一日您就高中了,可不能怠慢。”
  叶信芳暗叹,这小小地方的掌柜的都这般会说话,真是人不可貌相,“刘掌柜,可否借笔墨一用?”
  刘掌柜拿出笔墨和纸张,叶信芳默写了一首李白的《静夜思》,字迹俊秀,页面干净整洁没有一个墨点。
  叶信芳不由得庆幸,在现代时为了学习书法所用的那些功夫了,虽然起步晚,但寒暑不辍,尽管比不上许多名家大师,甚至连一流二流都没资格,但勉强也能算得上是三流水准,在这个小县城里够用了。
  刘掌柜抚掌赞叹:“真是真人不露相,没想到叶公子尽然能够写得一笔好字,这样的字在整个青山县可都是数得上来的。”
  “掌柜的抬举了,不知道我能不能……”
  刘掌柜忙道:“叶公子的字再不行,那还有谁的字能行!其他的书生抄一本一千字是一百五十文左右,您的字好,千字两百文,您看可行?”
  “那就多谢掌柜了,不知您这边什么书卖的最好?”
  致远书斋已经是县里最大的书店了,刘掌柜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好隐瞒的,据实已告:“这要说卖的最好的,还是《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这几本,至于原因,想必叶公子也懂。”
  这几本书,一般是用来开蒙的,一些人家发现孩子没有读书的天分,也不会继续购买四书五经。
  叶信芳想着县试主要是以四书五经为主,可以边抄边复习,便跟掌柜商定先抄写三份《三字经》和一份四书,这些书家中都有,倒是不用再买了。
  进店时空空如也,出店时拿了不少白纸,原本的半两银子也只剩下一百文了,其他的都作为押金留在店里。
  路过街面,买了一根糖葫芦。
  叶家老宅在一处小巷子里,周围也住着几户人家,叶信芳路过时,本想打声招呼,邻居家却是看了他一眼就关门进屋,他回到家时,天色快要暗下来了,妞妞一个人坐在门边,呆呆的看着天空。
  叶信芳心下好笑,两三岁的小姑娘,做出一副如此深沉的样子,估计是因为没有什么玩伴吧。
  一想到这,他就拿出糖葫芦,朝着妞妞晃了晃,笑着道:“妞妞,想不想吃?”
  妞妞听到声音,瑟缩了一下,看了他一眼,不说话转身跑进院子里。
  走进院子里,杨慧就这昏暗的天色做女红,妞妞站在她身边,神情怯怯的。
  “天都黑了,仔细伤眼。” 叶信芳温声劝道。
  杨慧抬头,往常出门不到第二日不归的人竟然回来了,神态清醒,没有喝酒。
  叶信芳见杨慧不信,忙又补充道:“我不是不让你绣,不然你进屋里点着蜡烛,这么暗的天容易坏眼睛。”
  杨慧还是不说话,不过收起绣品起身。
  妞妞亦步亦趋的跟在她身后。
  “妞妞。”这一声喊完,母女两人同时回头,直直的看着他。
  叶信芳蹲下身来,拉过想要后退的妞妞,杨慧脸上一脸防备,似乎时刻都要冲上来抢孩子一般。
  将糖葫芦塞进妞妞的手里,摸了摸小姑娘的头,头发软软的,发尾有些发黄,显然是营养不良,“拿着吃吧。”
  妞妞抬头看杨慧,杨慧还是不说话。叶信芳忽然想到了什么,糟了,忘了给杨慧买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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