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京城的达官贵人们开始举家搬迁了,城里越来越萧条了。
可明明,春花开了满城。
他的旧疾,又发了,太医说,只要剖开伤口,将那异物取出,他就还能活。
可那伤口,在左心上啊,他怕太医,开刀的时候手一抖,还觉得他死有余辜啊。
母后,又在哭泣了,眼睛快哭成肿泡了。
哭什么呀,儿子这不是,已经当上皇帝了吗。
虽然,他可能,快要死了。
这年春天,真是漫长啊,临了了,又传来消息,说他父皇……仙去了。
他突然觉得无趣啊,争到最后,什么也带不走啊。
五弟进宫的时候,春天还是没有过去,御花园里飘了一地的花瓣,他又开始咳嗽了。
五弟唤他皇兄的时候,他忽然就流泪了。
皇兄,你旧疾又发了?
大概是花粉过敏吧。
皇兄,你怎么流泪了?
大概是风沙进眼了吧。
皇兄,父皇不在了。
大概……是去天上了吧。
皇兄,这是?传位于五皇子南宫琀月……这诏书,是父皇的笔迹?
他已经很累了,不想再说话了。
总之,别让南朝江山……改姓李。
这年春天,总算完了。
又一年,仲夏,西平,天府街。
这一条紧邻着江河码头的长街,当初司雨随李不凡归京的时候路过此地,她还下船买了许多小玩意儿,所以当她穿越着陆之后,很快便认出了这条长街。
只是,又有些不太一样,比如长街好像扩建了,商户好像增多了,往来的行客也增多了,最为怪异的是——
为什么这里充满了浓浓的……汴京味儿。
尤其,是那间包子铺,从墙上挂的布幡,到顶上悬的布棚,再到外面摆的桌椅板凳,甚至连那个卖包子的年轻人,司雨都觉得脸熟。
好奇心地驱使下,司雨在包屉笼前停下,微笑着上前,不太确定的语气询问道:“大哥,请问此地可是名唤西平?”
一听她是汴京口音,同为老乡的年轻人立马抬头,眉目带笑地指着街头的方向,回道:“对啊,那楼牌上不是写着呢嘛。”
说完,他又怔住,姑娘家,能有几个识字的?
年轻人不觉有些歉然,语气便热络了几分,笑道:“听姑娘这口音,也是从汴京来的吧,在下也是汴京人呢。”
司雨回之一笑,“正是,”继而又朝他问道:“可否再请教一下大哥,如今可还是南朝?”
她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刚才,她看见金发碧眼的波斯人。
南朝素来排外,哪能允许波斯人这么光明正大地在自己的地盘上逛街。
而且如此繁华的西平,该不会是……已经发展很多年了吧?
如此想着,她不禁心慌了起来,回去了一个月,这里不会已经……改朝换代了吧?
年轻人面露不解地看了她一眼,刚才还好好的,这么突然就变得紧张兮兮了。
“还是不是南朝啊?”司雨又问了一遍。
年轻人不假思索地回道:“是啊。”
司雨刚要再松一口气的时候,他却又突然“咦”了一声。
“好像不叫南朝了哎,我是前天还是什么时候……听街口那几个要饭的说……官府给他们发放户牒了,还说以后咱们都要改叫将朝了。”
年轻人回想着那几名叫花子的话,又想起他们举着户牒满大街炫耀的模样,顿时忍俊不禁。
“姑娘你说好笑不,现在连叫花子都有户牒了,你是不知道,那个户名啊……哈哈,叫什么大狗,二黑的,哎呀真是五花八门……哈哈”
哈哈,这根本不是重点好吗?
司雨脸皮抽了抽,大哥,你可不可以,不要用这么轻松幽默的语气告诉我——江山已经改朝换代了。
年轻人不知她所想,自顾自地乐了起来,还招呼司雨问她要不要尝个包子,新出的馅品。
也许在他看来,江山更替,也不及他的馅品发明重要。
当然,这都建立在一个前提之下——这里没有战争。
“不用了,谢谢。”女子娇俏的笑容,在阳光下,微微晃眼。
码头的船鸣声响起,司雨折身离开了天府街,背着她的双肩包,缓步朝码头踱去。
无论这里究竟过去了多少年,她都一定要找到李不凡。
某艘客船的舱头上,一名船工打扮的男子隔空朝司雨喊道:“哎,姑娘,汴京的船你走不走啊?”
“走,师傅稍等。”司雨边奔边喊。
锚起,帆升,小客船悠悠地离了港。
渡口河岸上,一众禁卫军匆匆赶来,纷纷呼喊道:“快!拦住那艘船!”
司雨闻声从舱里钻出来,看了看一脸惊慌的船工和旅客们,不解道:“怎么了?那些是什么人啊?”
“皇家禁卫军啊!”有人回她。
“啊?”司雨呆了一瞬,这皇家禁卫军为什么要拦这艘船?
难道说……汴京城现在已经成禁地了吗?连客船都不可以去了?
“噗通”一声,司雨跳水了。
又“噗通”一声,李不凡也跳水了。
渡口彻底乱了,四处充斥着“噗通”“噗通”的落水声,和来自禁卫军的呼喊声:“快救陛下!”
已经游远的司雨微微一怔,抬手抹了一把脸,暗自疑惑道:“我是不是穿错了啊?”
陛下,禁卫军,这不是皇城里的物种吗?她这穿的又是哪个时空啊?
“穿的是不太对。”低缓喑哑的男声突然在她耳后响起。
她的心脏猛跳,却不敢回头去望,直到他的手臂圈上她的腰身,她才敢缓慢机械地转过身。
李不凡红果果的目光聚集在她胸前,沉声道:“你别告诉我,你刚才就是穿成这样逛了一条街。”
碎花长裙,小披肩,这穿着还错?
“不是。”司雨当即回道。
李不凡眸光微抬,却看不出什么情绪。
“我逛了两条街。”
☆、第128章 林素畩外(上)
少年时的林素,其实是挺叛逆的。
他那时,眼底几乎是看不进任何东西的。
尤其,是来自周围人或艳羡,或赞美,或钦佩的目光。
他是真心的厌倦。
似乎在他的记忆里,童年就只意味着,四书五经和诗词歌赋。
他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被冠以了“神童”和“才子”这样的名号,撕都撕不掉。
林家从不乏惊才卓绝之人,他不懂为什么所有人的目光都要放在他身上。
诚然,他确有一些众人所谓的光辉事迹。
三岁能诗,五岁能词,十岁时取得功名,轰动汴京,十四岁中举,自此便誉满天下。
可其实,他觉得这很可耻。
因为他生在林家,从一出生就注定享有其他人无法企及的瀚海资源。
更何况,他还牺牲了童年。
这样的优秀,根本没有意义。
所以当林素十七岁那年参加殿试的时候,他不知怎的,突然就不想好好考了。
是的,林素放水了。
反正林家已经出过那么多状元郎,再多他一个也不多,少他一个也不少。
最后他也只是拿了二甲。
他大概一生都会记得,皇榜放出的那天,所有人都震惊到怔愣的神情。
他那时,心底竟然闪过一丝畅快。
十七岁的林素,第一次感受到了叛逆的味道。
后来便愈演愈烈。
林家世代文豪,就连族规里都将钻习学问列为第一,而反斥弄权谋利之事。
可林素偏偏不以为意,他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他读了那么多书,难道就是为了修身养性的吗?
不对,他还想治国平天下。
于是少年林素,又一次叛逆了。
他不想做个学者,他想要位极人臣。
那一年,林素入了中书门下,做了皇帝身边的掌印中书。
每日往来于皇宫,他见过无数皇亲国戚。
一次无意之中,他捡下了宫墙上的一只蝴蝶纸鸢,自此,一段孽缘就开始了。
彼年十五岁的琼芳郡主,对端方如玉的林素一见钟情。
“你就是林素?”少女立在宫墙下,红着脸接过他递出的纸鸢。
却未见林素不着痕迹地蹙了眉,这是他最不喜的目光。
林素?林素这两个字,究竟还是不是他的名字?
为何每个人读起的时候,总要给它增添上那么多负赘。
“下官告退。”林素头也不回地走了,他连琼芳郡主的脸都没有记得。
时光匆匆就过去了,林素十八岁那年,陛下突然就降旨赐婚了。
林素蒙傻了,圣旨说,两人郎才女貌,实乃天作之合。
可他,根本不想娶亲。
诗经里说的爱情,林素也只是读读罢了。
他想如果有一天,他也有爱情来了,那一定惊天动地,与众不同。
他会写最美的诗去抒予。
他才不要,被人强行塞进怀里的婚姻。
后来他长跪于御书房外,求陛下收回成命。
南帝盛怒,质问他拒婚的缘由。
林素直言相告——不愿娶妻。
南帝把他狠打了一顿,又扔回林家,婚期照旧。
那是林素第一次感到无力,他在皇权之下,如同蝼蚁。
仇恨有时就像一颗种子,悄无声息就落地生根,从那时起,林素就下定决心,终有一日,他要能对抗得起皇权。
原本他以为,这亲他是不得不娶了。
却没有想到,成婚前的第三日,林府会迎来一名不速之客。
再次出现在他面前的琼芳郡主换了一身朴素打扮,林素根本没认出来。
一秒,又一秒,长久的静默。
“你不记得我了。”她眼眶瞬间就红了,哀伤地看着林素。
林素的确不记得,但他也能猜得出。
只是对她那一副伤情的模样有些愕然,他不知该作何反应,开口就成了:“下官派人送郡主回去吧。”
琼芳郡主开始泪流不止了:“你同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要告退,第二句话,是要我回去。”
“你就这么讨厌我,连话都不愿同我多说一句吗?”
林素再度沉默了,他并非讨厌琼芳郡主,但他的确同她无话可说。
无奈叹息道:“身份有别,郡主莫要再为难下官了,早些回府去吧。”
男子满面疏离,一身清冷,拒她于千里之外。
“好。”琼芳郡主含泪咬唇,凝视着他一步步缓退。
“我走。”她轻声喃道。
“希望你,不要后悔。”留下一句悲绝的话语后,她便挥泪折身而去。
林素从此再也没有见过她。
因为琼芳郡主自缢而亡了,就在她离开林府之后。
消息传来的时候已经入夜,林素寝衣未换便策马奔去了王府。
可惜,他没能进去。
满城府的家丁护院将他团团围住,一通暴揍。
林素没有还手。
他那时想,不如就一命抵一命吧。
可是后来林家人赶来了,不住地跪地求饶,磕头认错。
连南帝都被惊动了,王府终于放人了。
但那时,林素已经觉得,生不如死了。
琼芳郡主出殡那一日,汴京里满城萧瑟,浩大的丧仪队连绵数里。
他只隔着遥远的长街,忘了一眼她的棺柩。
她曾说,希望他不要后悔。
可其实,她就是要让他愧疚一生。
结果也如她所愿,经此之后,林素变得彻底沉静淡漠,愈发生人勿近。
满城闺秀,再无人敢向他表达倾慕。
时光一年,又一年,一晃七年过去了。
林素成了大龄剩男,他的婚姻大事,也被众人或有意或无意地忽视了。
甚至,连他自己都忘记了。
往日如烟也在岁月中慢慢消散,七年时光,已经足够林素重获圣眷,再度成为天子近臣。
也正是在这时,一个横空出现的少年,一盘精心策划的局,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混迹了朝堂几十年的奸相蔡源来,竟然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被拖下了马。
林素从未想过,他后来能够一步登天,权倾朝野,背后竟然也一直是这个少年在推动。
李不凡他真的是不一样,浑身肃然,透着一股杀伐果决之气,完全不像一个十八岁的少年。
或许,他也有过一段岁月,深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林素是过来人,他虽有惊诧,但还未到怀疑的地步,于是他选择了与这个少年合作,由他来掌控朝堂,为少年的守边御敌保驾护航。
长久以来,他那颗沉寂的心终于开始慢慢回跳,这一年,林素二十五岁,攀上了权位的顶端。
他本该,春风得意。
却不想,老天又与他开了一次玩笑,也叫他尝了回——什么叫官场得意,情场失意。
林素第一次见到司雨的时候,正在他诱计除掉蔡源来之后返京的路上,他臂伤上的毒发作,头眼晕花就坠马了。
可他虽然昏迷着,神智却是尚在的,隐约间,他听到一个略微稚嫩的声音在自言自语。
“姓林,名素,字方休,怎么感觉这么耳熟呢……”
“林素?!惊讶。
“好……帅”赞叹。
“他中毒了!”恍悟。
她又说了什么,林素已经听不清了,大抵是在抱怨下毒的人卑鄙无耻吧。
林素的意识越来越弱,最后终于陷入了昏暗。
再睁眼时,就看到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穿着一件鹅黄色的布裙,短着头发,激动地凑近他:“偶像,你醒了?真是太好了!”
偶像是什么意思,林素大概是能猜到的。
她手里还握着他的玉佩,地上散着他的荷包银两,她想做什么,已经不言而喻。
只是,林素也没有拆穿她,顺水推舟就相信了她的说辞——他中毒昏迷了,是她救醒了他。
像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话语一样,她又将玉佩和钱包都交还到他手上。
林素还是微诧了一瞬,因为她双掌当时也收了伤,然她却来不及处理,就先替他清洗伤口了。
“多谢姑娘搭救”他谢得很真心。
可对方却不甚在意,催促着他赶紧进城去找大夫,然后她便要辞行。
林素看得出来,她应该是从城里偷跑出来的哪户千金,而且,身上还没带什么银两。
也许她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才不得不出此下策。
哪怕外面的世界很危险,可这是对方的选择,林素便不问不扰,毕竟他们也只是萍水相逢。
可救命之恩,岂能不报。
于是,林素送出了他的玉佩和银两,希望能暂缓她的迫境,又对她许下诺言——他日若有缘再见,再报答她的施救之恩。
然而世界那么大,想要再相遇,何其不易。
哪怕,曾经有一次,他与她隔着马车的窗棂擦肩而过,林素还惊惑地侧了一眼,可他终是没能看清车马里的容颜。
当然,他也不会知道,她后来跳下马车,追出了一条长街,最后,却拍到了林子铭的肩膀。
第二次遇见她,于林素而言,真的就完全是意外了。
那一日的天象异常诡异,早朝之后,他顶着烈日的曝晒回了书局,刚坐下没一会儿,天空就突然阴云密布电闪雷鸣,跟着倾盆大雨就泄了下来。
书局中陷入了一片昏暗,林素从三楼下来,拐过几个书架,一个惊雷忽然响起,他停住了脚步。
与此同时,女子响亮的惊呼声窜入他的耳中。
林素稳稳地接住了从角架上掉落的人。
“林素”她眼睛明亮地看着他,唤出他名字的时候,带着一丝熟稔和亲切。
如同久别重逢的故人。
笑容也在他嘴角荡起,“原来是你。”
世界那么大,还能相遇,或许是天意。
这是林素第一次,收起他的冷漠孤傲,开始认真地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