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他给她她想要的,那么他就会成为这枚暗刃的主人,指挥她,让她往那里刺,她就会让那里血流成河!
很好!
男子的嘴角抿出一抹笑意来,两只手搭上了红梅的肩膀。
“你长得挺好看的,为什么人们总是不能发现其实你比宋云福更好呢?”
他说的很缓慢,但声音听来还是有些过于尖细,好像是冬天里那凌寒的风,刮过耳际,令人瑟瑟。
红梅的脸涨得通红,身子却不自禁地在发抖。
不是冷,而是男人身上的这种肃杀之气,还有他那怪异的声调,都让她害怕。
可她暗忖,就是这样给人以害怕的男人才是能给她帮助的,不然如爹爹那样只会读书,读了三千圣贤书,那又怎样?还是个穷书生!
不,我要接受这个可怕的男人,在他的帮助下成为人上人,最起码比云福要高。
她怎么可能忘记了小时候云福过生日,看着她穿戴那么好,娘亲不愿意,闹到老太太那儿,结果被当众羞辱后,险些赶出宋家。以后娘亲常常在她们姐妹俩人面前说,你们一定要争气,要嫁一个好人家,给娘争气,让那老乞婆后悔,她不疼自己真正的孙女,却疼一个童养媳,会是什么下场?
她牢记住了娘的话,但却一直没有机会,直到这次跟着二娘她们出来,娘临走跟她说,红梅,你的机会来了,你让娘扬眉吐气,让他们那些看不起咱们家的人懊悔的时候到了,你一定要把握好……
可是,来到东照,她什么机会也没看到,反而因为洛家的奚落,她都后悔跟着来这里了。
但她这时这刻觉得,她找到机会了。
这个男人,这个奇怪的男人就是她的机会。
是以,她抬头,她直视他,“求你,让我变成你说的那样的人,我会听话,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她是认真的,认真的扑倒在这个男人跟前,宣誓成为他的奴婢。
“嫁给我,成为我的一枚棋子,你可愿意?”
“我愿意!”
凡事有得必有失,他年纪虽然看起来大,但是他却是能带给她机会的,她愿意付出这段青春来换取一个飞黄腾达的机会。
所以,她没有犹豫,就答应了。
“你是宋云福的姐姐,你自然认识连世誉?”
“嗯,我认识,他……他是我们的干爹!”
红梅躲在暗处时就听到他提及云福的干爹连世誉,就觉得这个男人一定是认识连世誉的,所以,她斗胆说,连世誉是她跟云福两个人的干爹,说了这话,还怕这个男人不信,直接把头上的银簪子拔下来递给他,“这是我们干爹给我的礼物,你看……”
“呵呵,这个连世誉越活越抠门了,竟给干女儿如此劣质的东西!”
男人说着,一把就将那银簪子给丢出去了。
“哎呀,这是我最好……”
红梅很不舍得,眼神盯着那丢了银簪的地方,盘算着,等下过去找回来。
“不准你找回来,更不准你带那种劣质的东西,既然成为我的人,这个才是应该你戴的……”
男人说着,从袖口里拿出来一枚玉簪子,这玉簪子是一朵百合花,花瓣是轻薄的,看起来竟是透明的,玉质非常的细腻莹润,一看就不是一般的材质,更不是一般的做工。
“太好看了!”
红梅眼睛一亮,眼底的贪婪就尽显了。
男人看到了这些,呵呵冷笑,他知道,从此后这个小女人就是他的掌中物了。
这样也好,反正都是连世誉的干女儿,这个用来顺手,那就用这个,至于宋云福先放他一马,如果以后觉得碍事,那就除掉,哼,不能为我用,那就被我除,这是我做事的原则!
“好了,你回去吧,时间久了,会被人怀疑!”
他冷冰冰地说道。
“那……”
红梅有些失望,他还没怎么跟自己说,要怎样才能变成人上人呢?
“你现在还太小,时间也不急,两年后,我会去找你,到时候,会给你想要的一切,但这期间,我想知道的,你必须知无不言,不然,哼哼……”
他的眼底掠过杀气。
“我知道,我会都告诉你,不管你想知道什么?可是我怎么告诉你?我们可能要回临城了!”
红梅这会儿其实更想说的一句是,你带我走吧?
但她没敢说,隐隐的她觉得这个人就是因为她会生活在宋云福身边,所以才会要她。
也就是说,她的利用价值就是潜伏在宋云福的周围。
没有了这个利用价值,大概他也对自己没什么兴趣了。
想到这些,红梅忽然觉得自己变的敏锐起来,不觉眼底荡起一抹得意,谁说宋云福是最聪明的,其实我也是不笨的。
“我需要你时自然会派人去找你,至于你想要什么?就拿着这玉簪子去临城县衙找知县杨峰徳,他会满足你的一切要求!”
“啊?找县官大老爷啊,我……我不敢……”
红梅怕了。
“不,你会敢的,只要你想成为人上人,你就一定敢!”
男人说着,忽然很是玩味地低下头来,狠狠地在她唇上啄了一口,真的不是传说中的吻,就是啄,跟啄木鸟发现一只虫子,需要他去吃一样,他咬了红梅的唇,撕裂一般的痛,红梅想哭,但忍住了,眼泪在眼圈里打转。
“这是印记,你记住了……”
男人冷冰冰地说完后,走过两棵树后,眨眼间不见了。
红梅的眼泪扑簌簌滚落下来,咝咝,好疼啊!
她摸了一把自己的唇,指尖上有鲜红的血色,一抹血腥之气也瞬时涌入了她的口中……
第41章 算计
……
云福匆匆从后面走出来; 步子快,因为怕那人追上来; 所以她边跑边回头看,一不留神就撞到一个人的身上,哎呀,她惊呼一声; 再抬头,却见是云庆。
“庆哥哥; 你可是来了!”
这话说完,她心头所有的不安都荡然无存。
就好像只要有云庆,她根本就不用担心一样,实际上; 云庆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如果真的跟那男人打起来; 估计不是他的对手。
但奇怪的是; 云福就是觉得云庆是自己的靠山; 看到他,那就什么都不用怕了。
“云福; 你去哪儿了?”
云庆看她有些惊慌,额头都沁出汗珠来了; “发生什么了吗?”
“不,没有,我就是走得快了,累得……”
怕他担心; 云福没有说实话。
“哦,这是别人家,你不要再乱跑,跟着我!”
云庆说着,拿出帕子来,给她擦拭了汗珠,“走吧,咱们到前面去,连先生不知道怎样了?”
他们两个都记着,来参加这宴会那可是有事儿的。
“嗯,好哒!”
云福乖巧地应了一声,跟在云庆后面,两个人回到了前面凉亭那里。
“宋二公子,你博学多才,今日又是我的生辰,我能不能有个小小的要求?”他们刚到前面,就被黄如鸢发现了,她面带着娇羞看着云庆说道。
额?
“要求?”
宋云庆一怔,想说,你很烦呀,但既来之都是客,自然不能对主人提出的要求有所不尊,那是会被人诟病的。
“黄小姐请说……”
“宋二公子,你能为我做首诗吗?我今天生辰哎……”
后面这句可就带着嗲音了。
众人你看我我看你,心里的疑惑都在渐渐明朗,我说呢,黄小姐如此重视宋家,却原来是……呵呵,不可说!
“这个……”
宋云庆喜欢作诗,但之前大多都是给为云福做,读给她听的,还从来没有给别人做过,更不要说是这样一个正美眸盯着自己,柔情万分的女孩子了。
他下意识地就把目光看向云福。
黄如鸢也是发现他目光的走向了,不觉嫣然一笑,“云福妹妹,看起来以后啊,我若是有什么事儿要央求宋二公子,必先求妹妹呢!”
“对呀,黄小姐,咱们之前只听说过男子有惧内的,却没有听说有惧妹妹的呢!”
张薇是个直爽的性格,笑呵呵地接了黄如鸢的话茬。
“哈,张小姐说的极是呢!妹妹,就当我求你这回,让宋二公子给我做首诗,好不好?”
黄如鸢笑嘻嘻的。
“怎么不好呢!我家庆哥哥既然得了黄小姐的青睐,哪儿有不从之理呢?”
云福说着,就一脸坏笑地看着云庆。
那意思,庆哥哥啊,你可是要走桃花运了,对方可是知府千金哦,你怎么办呢?
“呵呵,今日饮酒太多,所以没什么灵感,我就吟一首给云福做过的诗吧!”
我给你作诗,那也得是云福玩剩下的,这我都不想给呢!
云庆挺不待见这个知府小姐的,没事儿眼神直勾勾地盯着他不说,还这样那样的要求太多。
他不想呆在这里了,但云福今日来那是为了救莫拙,想想,还是忍下了。
“快,青草,笔墨纸砚伺候,夏荷,去前面大厅里把老爷夫人以及众宾客们叫来,让他们来一览宋大才子的风采!!”
黄如鸢已然被云庆所吸引,看他的神情越发娇羞,越发含情了。
“是,奴婢这就去!”
夏荷笑着应声,快速去了。
很快,黄斌以及黄夫人等人就一起来到后院了。
“怎么听说宋小公子要作诗?太好了,宋小公子的才华大家可是有目共睹的,对不对?连先生?”
黄斌一脸讨好的笑,看着连世誉。
连世誉呵呵两声,“黄大人过奖了!”
他神情一直冷冰冰的,最不屑跟这些文官们咬文嚼字,虽然他也是饱读诗书,文字书法造诣了得,但因了武将的豪爽,他不喜跟这些人一样。
“这可不是夸赞,我家小女从那日龙舟会后就对宋小公子的才华仰慕不已,这不今日过生日,第一个要邀请的人就是宋家,宋姑娘跟宋小公子,那可都是了不得的,暇以时日,他们定然会比我们这些人强太多啊!”
黄斌如此大费心思地夸赞宋家,用意不明,但还是引来了旁边人的附和。
“对呀,宋家的确是人才辈出啊!”
“呵呵,那日我就说,宋家绝对比别的什么人家强……”
这看热闹的人都不怕事儿大,所以,一个个明里暗里地把洛家也拎出来,与宋家做比对。
如此,宋家人倒是无所谓,洛家却是气得一个个脸色变样儿,再看宋家人的眼神,那就如同刀锋般了。
宋云庆没有理会他们,径直将过去的一首诗写了出来。
诗句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惊艳,就是在临城乡下时,一日跟云福去山中游玩,即兴吟的一首山景诗。
读来朗朗上口,但却并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
但随着黄斌一拍大腿,叫了声好,众人都个个吟着,连连称奇!
有的甚至说,宋小公子小小年纪就有如此的造诣,那将来真是能超越了前朝的名家,成为当世的诗仙啊!
宋云庆没有被他们的夸赞沾沾自喜,反而神情一直都是淡然的。
云福悄悄对他说,“庆哥哥,今儿个,你就是一朵狗尾巴草,估计都能被夸成牡丹花,你知道为什么吗?”
“他们闲的呗!”
宋云庆不以为然。
“不是,因为黄如鸢小姐对你的另眼相待……”
云福这户一说,云庆就急了,“云福,我可没有……”
“知道啦,你没有,但不能阻止别人有啊!”
云福看过去,那边黄如鸢在痴痴傻傻地盯着宋云庆,看看那样子简直就是一颗芳心都扑在了自家小相公身上了。
不悦,就在她眼底掠起。
“爹,我要把宋公子的这首诗装裱起来,挂在房中,好好学读……”
黄如鸢娇嗔地看了宋云庆一眼,过去挽着黄斌的手臂,说道。
“嗯,哈哈,这个得看人家宋小公子是不是答应把诗送给你了!”黄斌看着宋云庆,再看看自家女儿,似乎真有那么一点般配,如果这宋家跟连世誉的关系能一如现在这样好下去,那他倒是可以考虑让女儿去随了这宋家公子,虽然宋家目前还什么都不是,但谁能保证以后呢?有连世誉,还有连世誉身后的庞大人脉关系,啧啧,那他是不是也可以沾光,更上一层楼呢?
想着,他看连世誉的眼神就多了几分玩味。
连世誉何尝不明白黄斌现在打的算盘,但他选择完全无视他投来的讨好的目光。
“黄小姐,这个不能给你,我说过了,这是曾为云福写的,一来送人的东西怎么能再改送他人,二来云福不喜,我是不会去做的!”
宋云庆直接了当地就拒绝了。
“啊?宋公子,真的不能给如鸢吗?”
黄如鸢的眼底就尽显郁郁了。
“这个……黄小姐,其实能不能给的,决定权不在庆哥哥,也不在云福,而在黄大人,您说呢,黄大人?”
云福有点烦躁了,来吃了顿饭,一直都在扯皮,他们的目的可不是来吃饭,更不是来扯皮的。
“呵呵,宋姑娘真是个人精儿啊!”
黄斌自然明白她话里的意思,讪笑几声。
“我闺女说的极是,黄大人,咱们做事儿可是不能忘了初衷,不是吗?”
连世誉看自家闺女不乐意了,也冷冷地说了一句。
黄斌隐隐的觉得对方不耐烦了,本来他就是以莫拙的事儿硬请他们来的,现在看来莫拙的事儿不能不提了,但怎么提?姓洛的一家都在看着呢,若自己当场就把莫拙放了,恐怕洛致远不会愿意,那王韩玲可是个会耍泼的,一旦她闹僵起来,就不好看了。
他刚想要说什么,却听得有人不屑地说道,“宋云福,你嚣张什么?连黄小姐的意思你们都敢违背,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难道就因为你那不堪的劣迹吗?都说你是什么好人,我看根本就是披着羊皮的狼的,坏心眼都坏到脚后跟了!”
这话一说,可是惹来了众人的瞩目了。
大家回头一看,说话的人正是洛家二少爷洛玉葵。
“玉葵,别胡说!”
洛致远一直都挺低调的,没有跟宋家人过不去,主要是他摸不清黄大人请了宋家人来的真实意图,现在他隐隐的明白,似乎这位黄大人想要跟连先生攀攀关系,所以呢,也不介意自家女儿如此众目睽睽之对那姓宋的小子屡送秋波的。
他觉得有些沮丧。
也完全后悔这次龙舟会给宋家人去那两封信了,本来他还打算着自己儿子跟这黄府小姐或许能够有个什么结果,但现在看来,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了。
如此,越想,他越觉得闷气。
大儿子已经成那样了,小儿子可不能再出岔子,所以他出言阻止洛玉葵。
“爹,您不知道,这宋云福看起来挺像是贤良淑德的好女子,其实根本就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不值得一提!”
洛玉葵年纪不大,说话的语气却是世故的,“这宋家害得我哥哥卧床不起,还让全城的百姓们对我洛家有了误解,我洛玉葵虽然年纪不大,不应该在众位老爷夫人跟前说三道四,但有些事儿,我既然知道了,那就不吐不快!我能证明,这宋云福其实就是一个举止轻浮,不知道礼义廉耻的女子……”
啊?
这是真的?
怎么回事?
众人大惊,不会吧?
从龙舟会这个叫宋云福的临城来的女子就出了名了,全城百姓们都津津乐道她跟洛家相斗的事儿,说她聪颖,美丽,而且善良。
相比之下,那洛家,啧啧,就不值得一提了!
“洛二公子,你也不能因为人家宋家在龙舟会上赢了你们洛家,就如此的出言不逊地对一个姑娘如此轻慢啊,这只能说明了,你们洛家不大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