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卫冷冷的睨了田伯季一眼,“大人的朋友多呢,来找大人的都说自己是大人的亲朋好友,你真当大人空闲,一天到晚接见你们所谓的‘朋友’?”
“那他为什么就能不经通报可以进去?”田伯季指了指刚才进去的人。
任衣着,那人还没他穿的体面呢,一个下人打扮,王贤明的守卫都没拦,这是什么道理?
“那是因为他是相府的下人,来找大人是楚相的意思,你说他可不可以进?”守卫冷冷的反问道。
田伯季诈舌,相府的下人,那是要高人一等,难怪刚才他那么趾高气扬,原来他是楚相爷的奴才。
等下若是王贤明不见他,他就在这门口等,说不定还能攀上刚那位小哥的关系,那就太好了,攀上相府的奴才,那就有机会攀上楚相啊,要是有楚相撑腰,他还做什么西山村的里正,说不定就像王贤明一样,一夜当上了京兆府尹,看谁还敢瞧不起他。
田伯季最欣赏的就是滕蔓,给它一棵大树,它就能爬得比大树还高,做人嘛,就要向滕蔓一样,借着别人的肩膀爬到自己想要的位置,否则你永远只能做棵小草,任人践踏。
刚进去的守卫出来,看到田伯季,微微抱拳:“大人有请。”
王贤明真见他了?
他就知道,他与王贤明认识五六年,他不可能这么无情的。
田伯季进到府里,被管家安排偏厅等王大人,王大人此刻正与楚相府派来的人说话。
书房内,相府的下人拍着桌子问:“王大人,我们相爷问你,东西到底找到了没有?”
王贤明被一个下人拍桌子,并不恼怒,反倒客气的抱拳致歉:“劳烦小哥回禀相爷,下官一定尽力去找。”
“尽力,尽力,都这么多天了,你尽力什么了?你之前与那王贤德关系那么要好,为何连他截获的南境军情你都不知道?”
“下官以前只是王贤德手下的一名詹事,虽是兄弟,面上也交好,可楚相也是知道的,王贤德何时真当过我是他亲弟弟?他又怎么会把那么重要的事情告知下官。”
“你真是个废物,枉相爷还亲自替你出面,打压王贤德,扶你坐上府尹之位,你竟连这么小的事都替相爷办不好,真没用啊你。”
早知道王贤明这般不堪重用,当初相爷就不该在他身上花心思。
“是是是,下官无用,请相爷恕罪,下官一定替相爷找到那份南境军情。”王贤明被骂的狗血淋头,也不敢反驳一句,额头也因紧张渗出细汗,用袖子擦了好几回。
楚相爷每隔三天就派这人来询问结果,他对此人性情都已了如指掌了,伏低做小,让他跋扈,他在楚相爷面前也说不出个什么来。
他接了大哥的府尹之位,私自做主用王威出逃引开了楚相的注意,保了大哥一家性命,可他也不知道自己能应付楚相多久?
只能尽力护住大哥一家,与楚相周旋。
“相爷也知道靠你是靠不住的,要不是怕京兆府尹之位的大人换的太快,让百姓恐慌,你这大人的位置早就保不住了。”
“下官无能!还请想爷责罚。”王贤明跪地认罪。
“没用的东西。”相爷的下人见这王大人骂不还口,一直承认自己无能,便气得说不出什么了,甩着袖出了书房。
不过可真过瘾,堂堂一个京兆府尹,被他骂的大气都不敢出,还跪在地上,越想越威风。
要他说,楚相就该让他当这个京兆府尹的,这王贤明哪有一点当大人的能力啊,要是他的话,用王贤德一家的性命要胁那个出逃在外的王威,还怕他不乖乖的南境军情交出来?
楚相怕什么呢?
只抄了王贤德的家,将他们一家流放西境,对这个王贤明也一忍再忍的。
“小哥,小哥。”田伯季守在门口好久了,终于是见到了楚相府里的下人从王贤明的书房出来,赶紧狗腿的跑过去。
“你谁呀?我来王大人府里几次,怎么都没见过你?”相府下人高人一等的斜了眼田伯季,不知道此人拦他路是何用意。
“您是大人物,自然是没见过我这无名之辈了。”田伯季哈着腰赔笑。
王贤明从书房出来,看到这一幕,冷笑着摇了摇头,这田伯季,真是狗改不了吃屎,见谁可以利用,就恨不得去给人舔鞋。
真不知道像田伯季这样的人,怎会有大丫那般伶俐的孙女。
上次他把纸条交给大丫时,大丫不仅不慌,还拉住田老婆子让他装着慌乱逃跑,让他在楚相的眼线面前把戏做足,彻底打消了楚相要调查他大哥曾送给大丫玉佩这事。
谢天谢地,玉佩是保住了。
“那你是谁啊?”相府的下人问。
“我是西山村的里正,楚相爷之前见过我的。”
☆、第一百九十七章 采蘑菇
“哦,我知道你,你就是那个见利忘义的小人,明明是王贤明王大人先看上你家孙女,想与你结亲,你却攀上那个被抄家的王贤德,结果被我家楚相罚了二十大板,还撤了里正一职,你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啊,像你这种人,真是活该。”相府的下人记起了田伯季,当时是他陪着楚相去的,自然有点印象。
田伯季脸上挂不住,什么见利忘义?这叫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好吗,亏他还是在相府做事的呢,这点道理都不懂,真不知道相爷手底下怎么会有这种庸材。
“是是是,正是小人,上次小人无意冒犯相爷,还望小哥回去替我在相爷面前多美言几句,感谢,感谢!”田伯季为能搭上相府这条线,咬了咬牙,下了狠本,拿了八十两银子塞给这位相府的下人。
那人掂了掂银两,随手便扔掉了,对田伯季冷声道:“你真当我是没见过银子的下人啊?瞎了你的狗眼。”
他乃楚相座下的虎卉军营中一名副将,若不是意外受伤,楚相把他调回府中,让他帮着查看京中官员异动,为了方便,才打扮成下人的模样,没想到竟被这污糟的东西要来拿钱买通他。
八十两银,他是没见过银子的人吗?
他帮相爷运送八十万两现银都不带动心的,若不是在王大人府中不便杀人,他早就将这个没长眼的恶心东西血溅当场了。
田伯季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拿出这么多银子还把马屁拍到了马腿上,还来不及怔神,便被那人狠踢了一脚,“滚!”
王贤明怎么还会要见这种人?难不成还想让他的小公子娶这种人的孙女?
看这人长的贼眉鼠眼的,真不知道他孙女有什么好,王贤明竟这样看得起他,还把人请进府里。
管家过来扶起田伯季,对他道:“你回去吧,以后别来求见我们大人了。”
哦,原来是这人死缠烂打,想与王贤明再结亲啊,副将转头看向书房,只见王贤明已转身进去。
“把他扔出去吧,免得糟贱了你们大人的眼。”副将开口道。
“是!”管家挥手叫来俩个下人,“把他扔出去。”
田伯季就这样被人扔死狗一样的扔到了大街上,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他到底是哪里做错了,竟惹了那位相府的下人?
要这样折辱他。
八十两银子,就算他是相府的下人,也是一笔巨额吧?
装什么清高,还看不上他的银子。
“拿着你的银子,快点滚!”守卫将田伯季的银子扔还给了他,嫌弃的喝道。
田伯季抱着银子灰溜溜的就跑了,那些人都不是好惹的,若不快跑,他真怕那守卫会举刀将他杀了。
今日怎么这么倒霉啊,马屁马屁没拍上,王贤明王贤明没见着,他是挖了那相府下人的祖坟了吗?要让管家把他扔出来。
人家王贤明还没说话呢,轮得到他一个下人发号施令,我日他祖宗。
春暖花开,大地回暖,山上可以吃的蘑菇都露出头出来,这些野生蘑菇,炖汤炒肉都是极好吃的,若是吃不完,她还可以拿来晒干,到了冬日,用开水泡开,一样是一道美味的佳肴。
“小陌,你就这么喜欢吃蘑菇吗?”离卫天帮着小陌一边采蘑菇一边问道。
“喜欢啊,蘑菇的营养价值高,又鲜,你不喜欢吃啊?”莫小陌采到好几朵松茸,可把小陌高兴坏了。
松茸炖汤,浇豆腐,清炒都是味道极好的,真是大自然的恩赐啊,这都是宝啊,她得想办法把它培植出来,到了冬日,卖给那些达官贵人,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离卫天见小陌采个蘑菇都采的这般高兴的,这大惊小怪的样子跟师傅那个老顽童还真有些相似,难怪师傅一见到小陌,就吵着要把小陌带回三清山的,兴致相投啊。
离卫天脑补了下他俩在一起的场面,估计道观中全是他们的声音。
“小丫头。”
“师尊。”
从早到晚全是他们的叫声。
那他可就头疼了。
“诶,你发什么呆啊?不帮我采蘑菇了?”
这离卫在不知道在想什么,手放在蘑菇上,硬是不采,直盯着蘑菇发呆。
难道蘑菇成了精,把离卫天的魂给勾走了?
“哦,采,采。”离卫天回神,觉得自己挺好笑,怎么会把师傅和小陌相处的画面都脑补出来了呢?
“你还没回答我呢,你不喜欢吃蘑菇吗?”若是离卫天不喜欢吃,那她就让娘给他做别的菜吃。
这每个人的口味都不同,她喜欢吃的,并不代表别人就喜欢吃。
离卫天的味口她还是早些摸清的好。
“我不挑食,挺喜欢吃的。”离卫天回道。
“你不用勉强哦,不喜欢就不喜欢,喜欢就喜欢,不然勉强自己只是你自己过的痛苦,可不能怨我没体谅你。”莫小陌总觉得离卫天对她太客气了,客气的都走不进他心里去。
这样的感觉一点也不好。
“没勉强。”离卫天说的是真话。
在山上生活了十年,早就不在是那个金尊玉贵的小孩了。
什么苦他没吃过?
更何况是吃蘑菇。
“真的?”
“真的。”
“好吧,那我就放心了。”莫小陌看着离卫天的眼睛,他并没有勉强的意思,这就好。
她还怕这男人讨厌吃蘑菇呢,那她准备养殖一堆的蘑菇出来,谁来欣赏?
还好这男人也是好养的,是真的不挑食。
离卫天只笑笑不说话,专心帮小陌采蘑菇。
小陌见这离卫天话真少,你不问他,想让他跟你聊聊天,真难,惜字如金啊。
“你怎么又不说话了?”莫小陌没人陪她说话挺无聊的。
“说什么?”离卫天问道。
“说什么都可以啊,你别这么闷嘛。”
怕是小陌没见过他闷的时候,他一个人在山上练功,几日都不会说上一句话,自认识小陌后,他的话已经很多了。
“你看,又不说话了。”
“嘘。”离卫天做了个禁声的手式。
“怎么了?”看到离卫天面容凝重,弄得小陌也跟着紧张了起来。
☆、第一百九十八章 他生命中的意外
莫小陌屏息凝气,她不知道离卫天发现了什么危险信号?
是仇家?还是有野兽?
正当莫小陌使用耳力搜寻时,只见离卫天突然出手,人如闪电,眨眼间手里便多了只野鸡。
“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干嘛呢,抓个野鸡,弄得紧张兮兮的。”莫小陌拍着胸前,吐了好长一口气。
“这野鸡可不好抓,身形灵巧,又警觉,若是发出一点声音,惊到它,它就跑了,百米穿刺的箭都射不到它。”离卫天将捉住的野鸡捆住翅膀和双脚,捆好后,递给小陌,“给你,磨菇炖鸡,最是好吃,正好给你们配菜。”
“谢谢!”莫小陌欣然接过,笑道:“原来你还挺懂吃的嘛。”
今天收获不错,采了一篮松茸已是收获很多了,离卫天又给她抓了只野鸡,这日子过的,美啊。
莫小陌先下的山,离卫天随后。
她们一个走,一个用轻功飞,不同的回去方式。
但想着有这么个高手在她头上,莫小陌想想都开心。
老天待她不薄,居然给她安排了这么好的际遇,人帅,武功还高,唯一不足的就是她太小了,勾搭不住离卫天。
莫小陌一手提篮,一手提鸡,欢快的往家走。
路上难免会遇到人,见到她的人几乎问的同一句话:“哟,大丫,采这么多磨菇呢,还逮了只野鸡,真厉害。”
她除了啊,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因为这些村民见到她手里野鸡,都是闪着讶异眼光。
野鸡不好捕,谁都知道。
所以她提了只野鸡能不让他们讶异吗?
真不知道他们讶异什么,就当她走了狗屎运不行吗?
估计他们讶异完了也会这么想。
回了家,莫小陌就将鸡杀了。
别问她为什么会敢杀鸡,她妈妈带着她姐弟俩,没日没夜的赚钱,她是姐姐,从小就会帮着妈妈做家务,照顾弟弟,杀鸡刮鱼,她都会。
鸡血差不多放干后,锅里的水也烧好了,莫小陌将开水舀在盆里,把鸡放进开水浸泡。
待烫的差不多了,拿了个漏筛装鸡毛。
这野鸡的毛色好,留着晾好了,收集起来可以缝件羽绒袄穿,也是暖和的。
鸡毛都清好了,娘和沁儿还没回来,不过她们回来,这饭也不能让她俩做,那俩人在给地施肥呢。
莫小陌提着清好的鸡进了厨房,乡下的厨房配的都是一口灶一口锅,外加平日煨水,炖汤,熬药用的小炉子。
鸡一分为二,一半剁成鸡块,一半放进瓦罐,加了几颗红枣和几块冰糖发了小炉子,将瓦罐放上在炖纯鸡汤给她娘喝。
三丫小四长大了,不给娘好好补补,怎么供得上三丫小四。
离卫天横在房梁上,静静的看着小陌忙上忙下,俨然像个大人将家里的活做的井井有条,小陌不仅仅是能干,而且最让他心动的是她那份心细如发的孝心。
在小陌的身上你几乎都找不到她有何缺点。
她坚强,聪明机灵,天真善良,顾家,等等,离卫天将小陌的好细数了一遍,得出结论,小陌是这世间最完美女子。
原来老天在冥冥之中是自有安排的,师傅当年见他内向,便抱来小师妹陪伴他,可他对小师妹也仅仅只是小师妹,他仍旧喜欢一个人清静练功,不喜人打扰。
而小陌,却成了他生命中的意外。
离卫天不得不承认,小陌占据了他的心。
只是他不知道,小陌真的大了,他老了,小陌还会像现在这样喜欢他吗?
锅里的饭上了大气,已经熟了,莫小陌的身高不够,想要从锅里端起蒸饭的木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她得去搬个小凳子垫脚才可以。
莫小陌刚把小凳子搬来,锅里蒸饭的木桶已经放在了地上。
这个离卫天,莫小陌抬头,没看到离卫天的人,但她相信离卫天一定看得到她,于是莫小陌抱了抱拳,以示谢谢。
蒸饭的开水是现成的,小陌将从田坝上摘来的苣荬菜放水里焯水,待熟后,夹起装盘,做了道凉拌苣荬,古代地广人少,山上田间有不少能吃的好东西,这是在现代吃不到的。
洗了锅,莫小陌将切好的鸡肉放锅里闷,直到闷出鸡汁,再将备好的松茸放进去,两鲜配一起,整个厨房飘满香气。
莫小陌抬头,眉眼笑笑,问:“流口水了没?”
“嗯。”离卫天咽了口口水给了小陌回答。
没看出来呀,小陌厨艺还真好。
“等起锅了,给你留一份。”小陌去灶前添火。
莫小陌今晚备的菜有,野鸡闷松茸,凉拌苣荬,红烧鲫鱼,鲫鱼煎了三条,一条她们吃,一条给那俩老东西吃,剩下的一条自然是给离卫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