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是,我大商气运将绝。周武的军队冲进了王宫。
她蜷缩在我怀里颤抖,我吻着她,安慰她,不要害怕。
拿起备好的油在身上泼下,我举起火折子,笑着问怀里的她,点吗?你说不点,我便不点。
她笑了,如同往常一样妖媚而天真。王,点吧。
我吻着她被火生生焚化。
地府里。
原来在这个地方,我不是王。我不过是个罪鬼,罪大恶极的那种。
囚禁三千载,下世不为人。这是阎王给我的判决,我无悔,只是,三千年见不到她了。
她依旧笑的妖媚,看着我,眼神亦是炽热无悔。
不枉爱过这一回。
阎王大怒,竟然在此公然搔首弄姿,拖下去,也囚禁三千年!
判官在阎王耳边说了句什么,阎王笑的很得意。
你这妖女,迷惑苍生,下辈子让你做男人好了,看你如何去用美貌迷惑别人?
我和她依旧眼神里只有彼此。阎王说什么,都随他去好了。
对你的思念,足够我坚持过三千年。我们读出了彼此眼中的意思。
从我有意识开始,我就是一只黑猫。似乎血统不错,德国名种。
吃猫粮喝凉水的日子过了两个月,我被抱到了一户人家。陪他们十岁大的小儿子。
那个孩子漂亮的不像话,只要看到他的人都忍不住去亲他抱他,小男孩不厌其烦,漂亮的小脸总是板的死死的。
只有对我,他会开心的露出笑脸。每当这个时候,我都感觉特别温暖和安心。
这一辈子,就让我做只普通的黑猫,陪伴这个孩子的童年吧。前世的事情,都随它去好了。
直到那天,小男孩摔伤了胳膊,哭着向我挽起了他的袖子,他把我当成和爸爸妈妈一样的亲人。
一瞬间,久远的记忆排山倒海般侵袭而来,那个漂亮的胎记我太熟悉,那是我亲手送她的凤钗,临死前她拔下凤钗在手臂上烙下见骨的深印。
我泪流满面。孩子傻傻的抱着我,他不能理解我在哭什么。
平静的日子过了五年。我依旧和以前一样,除了陪他玩耍,不再做什么。
人兽疏途,我还能做什么?
那一天,孩子丢了。十五岁的他因为太漂亮,被人绑架,企图不轨。
凭着嗅觉我找到了他,在一个出了名的无法无天的少爷的房间里,孩子满面泪痕。那少爷正在剥他的衣服。
我愤怒至极,你竟然想侵犯我的爱人,我还没死呢!
孩子被救了回去,可是,因为我咬伤了那个少爷,所以我被带走了,那少爷放话要我死。
被打的奄奄一息的我被丢在街道上,一个老头经过捡回了我。
老头没有救我,他用一套莫名其妙的线和管子,把我的灵魂送到了另一个世界。我听见老头最后狂喜的声音“动物试验成功啦!”
我恨这个世界!为什么又生生把我从他身边夺走!我只想平静的在他身边生老病死,上天,你就这么折磨我吗?
有了前世的记忆,竟是如此痛苦的事情……
我成了狼王。很奇怪,这里的狼都怕我,难道我真的有那么凶狠吗?
每天在不大的空地上溜达,我不知道我能做什么,脑子里多了些莫名其妙的资料,我知道,这个世界不是真实的,这里,叫做游戏。
游戏?游戏人生?我仰天长啸,原来我的人生,不过是上天眼中的游戏。
月圆之夜,我竟然重新变成了男人。
有什么意义?妲己不在我身边!
又是一个孤单的夜晚。远处却传来一声惊叫,我跳了起来,是他,这声音我早已刻骨铭心!
似乎,我吓着他了。终于成为了他的宠物,他却如此的逃避我。
想起来了,从小他就是怕狗的……
颓放在天庭的幸福生活
今天的番外,正文花语卡住了找不到感觉,大家原谅一下,晚点再发!
仙界的风景很好。自从那只猴子一棍打烂了南天门,我们便仿造夏威夷的草屋,重新搭起了很有异国风情的旅游度假村。这样很不错,每个来天庭请求我们办事的官员,都会为天庭的财政掬上一捧同情之泪,比较爱国的,就会主动要求降低俸禄。
做为天庭的财政官,我对这一切非常满意!
其实为什么我会被选为财政官,连我自己也搞不懂。我平时喜欢吹吹萧,吟吟湿……啊不对是吟诗。
据说那天王母因为财政赤字正在大发雷霆,玉帝又不知道去哪风流快活了。我正摇头晃脑的吟着新得佳句“女人手如姜,财谷堆满箱。男人手如棉,身边有闲钱。”好湿啊好湿!
王母正在气头上,冲上来就给我一大巴掌,火辣辣的,我喃喃自语“娘娘好手相,好一双如姜辣手!”
王母被气笑了,也捏了一把我的手,我的小心肝那个扑通扑通跳啊!王母回眸一笑,风情万千“你倒是手如棉,今天开始天庭财政你管好了。”一扭粉颈,转身去了。
就这样,我成了天庭财政官。
其实财政没有什么好管的,官库里本来银钱就没铺满底,我让它只进不出就好。
于是当猴子一棍打烂南天门,大家要求拨款修理的时候,我很严肃的拒绝了,“安得广厦千万间,兜中没有银子钱,何时眼前突究见此屋,众庐齐破受冻死亦足!”
他们被我的诗弄晕了,再没有代表肯上来同我理论。于是我亲自去砍了些木头搭了些草,亲手重新建起了南天门。我很骄傲。
生活上,我以身作则要求大家向我看齐。饱食终日,必将碌碌无为。于是食堂的饭菜每人限量,反正都已经成仙了,何必贪这口腹之欲?
那天我正兴高采烈吟着新得的诗“京葱刚洗就,面饼又烘成。拿起卷一卷,啊呜一口吞。”忽然听到旁边有咽口水的声音,我大喜,知音啊,别人听到我吟诗向来胃部不适要去呕吐的,听着我的诗咽口水,那是几千年来头一回。
我转头去看,一瞬间竟觉得耀眼非凡,一红衣红发男子面色危险的看着我,因为刚刚咽口水的行为被发现,俊美的脸皮微微也有些发红。
看傻掉的我很后知后觉的发现被人从后颈提了起来“君子动口不动手啊”男子欺近我的脸“是不是你克扣天庭伙食的?”灼热的呼吸喷上我脸上,我全身开始发烫。
“非礼啊!啊啊啊啊——”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我蹭的一下挣脱了魔爪,逃啊!
那男子哭笑不得的看着手里的外衣“莫非是蝉仙修炼,竟然会金蝉脱壳。”脸上露出了不怀好意的笑容“想我火麒麟多少人想一亲芳泽而不可得,今日居然被你说非礼?恩,这场子我该如何找回来呢?”也不再追,扬长而去。
又是一个艳阳天。今日昴日星官起的好早。同星官打过招呼,本想吟诗一首称赞他的,谁知我刚清清喉咙准备开口,面前就半个人影也无。
我顿时心情大好,昴日也知我的诗惊才绝艳,自知受不起,惭愧而退。
正迈了四方步准备出门,一脚绊倒,幸好摔倒前捂住了脸,万一磕掉门牙,吟诗会漏风的。上次不慎摔倒磕掉一颗,硬是等了五百年才长齐。那五百年我诗吟的甚少,官运却好,如今门牙长齐,往日的朋友竟然都不来拜访了。
定是我颓放过于俊美,这帮人自惭形秽呀!哦呵呵呵呵!
低头看是何物绊倒了我,自从牙齿长回,门前就经常忽然出现石头,害我常常失足。
这班仙官真是太热情了,为了考验我的心志,竟不惜劳自己体身。
今日不同,我绊到的,是个软软的东西。
低头看这团红红的东西,早起未曾洗脸便出门了,眼屎糊到了,看不清楚。
捡起来揉揉捏捏。最后被小东西咬了一口。揉揉眼睛恍然大悟,是条小狗么。莫非是二郎真君家中的哮天犬终于产子了?但是啸天犬是公的啊,莫非是传说中的男男生子?
我想的脑袋都痛了,怀里的小狗又咬了我一口。大怒,虽然未曾破皮,但是我也不是木头,还是知道痛的。
马上提起来这家伙,咬回去。
看着小家伙骨碌碌转的大眼睛,鬼使神差的在小狗嘴巴上咬了一口。
小家伙的眼睛顿时翻白,一口气没接上晕了过去。
我很郁闷,虽然未曾洗脸,我还是有刷过牙的,随便咬下就熏倒了?
把小家伙抱进房间,弄了个草窝放进去。
出门去找二郎真君,讨教养狗心得。
二郎真君表示,他与啸天犬情同兄弟,同吃同睡,绝非把啸天犬当狗在养。我不解的问?那是什么?二郎真君抓了半天头皮,憋出一句,还是养狗。
同吃同睡,那个容易。
今日我吃萝卜。饭前照例吟诗一首。
白白大萝卜,青青萝卜皮。人当如萝卜,清清又白白。
真当是好诗呀!被自己感动了。
小家伙看着面前的萝卜,红色的毛下面的脸如同萝卜一样,青了又白。
最后,乖乖的和我一起啃萝卜。
天黑了,抱了小家伙一起睡。自从我把床上被子换成了稻草,许久没有睡得这么暖和过了。
夜里感觉怀里抱着的小家伙变大了,灼热的呼吸喷在我脸上叫我喘不过气。
眼睛被下了咒,睁不开。
感觉自己衣服被剥了个精光。
被同样灼热的躯体抱着。想逃走,身体不听使唤的回应着身上的重量。
被贯穿的痛苦。被送上云端的快乐。奇异的交织的感觉,我却无法哭喊出声。
迷迷糊糊中困意袭来,似乎又睡着了。
大清早醒过来,衣服穿的好好的,小家伙也安静的呆在我怀里。
莫非昨晚……我做了传说中的春梦?
今日我吃番薯。本来打算吃黄瓜的,但是看到黄瓜便联想起昨晚的梦境,决定以后都不吃黄瓜。
红红烤番薯,一颗火热心。人当如番薯,表里如一人。
小家伙颤抖了一下,果然还是不能适应我如此的才华,习惯了就好,习惯了就好。
番薯的味道不错。小家伙的脸色更难看了,莫非不爱吃?
又去问二郎真君,你家的狗每天吃啥?
答曰,每天给它二两银子,自己去买。
又白问了。
啸天犬咬着块肉骨头,嘲笑的看着我。
大澈大悟。
回家就买了肉骨头,煮了一大锅。
小家伙很高兴,我也很高兴。
原来肉比番薯好吃。就是贵了点。
搂着小家伙睡觉。竟然期待做春梦。爬起来给了自己啪啪两耳光,然后继续睡。
半梦半醒的又被压了,听见低沉的声音在我耳边说“叫我阿麟,知道吗?”
我快乐到没空开口。
醒过来神清气爽。今天继续吃肉。
快乐的吃肉做春梦的日子过了很久,终于被一群看不下去的人弹劾了。
克扣天庭伙食,自己餐餐酒肉。所有人都看不下去了。
我冤枉啊!我什么时候喝过酒了?
垂头丧气的回家,今天回来太早,小家伙估计还在睡。
推开门,我目瞪口呆。
一个红衣红发的男人睡在我的床上。嘴里还叼着根稻草。和小家伙平时的习惯一样。
心里冒起不好的预感。
他睁开眼睛,有一瞬间的慌乱。然后马上恢复正常,含笑问我“颓颓,今天回来的这么早?”
我破碎不成声“你是小家伙?”
他点点头,很认真的看着我“叫我阿麟。”
我两眼翻白晕了过去。
爬起来以后推开他,怀着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心理踏上了天庭大殿。
“我认罪。请打我下凡尘。”
那群家伙大喜,马上给我开欢送会。还放了好多鞭炮。真是热情,那我就赋诗一首送给大家。
一只大脚把我从镝仙台上踹下。
陪君酣眠三千场,一梦醒来不识君。
一条狗和一只狐狸的爱情故事
因为书友念念同学要求出演,身份是狐狸和狗的后代,所以花语绞尽脑汁的码出了这篇荒唐的番外,真的荒唐。
很多很多年前,在我还很小的时候。
我遇着个剑眉星目的少年,和别人不一样的是,他的额间有一道细缝,偶尔睁开,寒光逼人。
他叫杨戬,人称二郎。
当他背着弓箭,在草丛中捡到尚未断奶的我,眼神闪闪亮亮的,像得到了心爱的宠物。
而那时啥都不懂的我,傻傻的露出个笑容给他,我还没有长牙呢。
每当他充满感情的回忆起我们遇到的这一段故事,我就很无语,这家伙就这么把我带离父母的身边,害我成为了孤儿。
不过,一只小狗应该没办法对这点提出抗议的吧。
他给我起了个名字,啸天。
这个名字我很满意,如果后来别人提到我的时候,能不在后面加上个犬字,我会更满意。
是的,不管我陪着他打下了怎样的江山,建立了怎样的功业,我仍然是条狗,改变不了的事实。
当年封神一战,那个少年横空出世,如同星辰一般耀眼。流传下来的他的画像里,脚边总是我黑黑的影子。
在我还不能说话的那些岁月里,每天做的,就是跟着他四处征战,他是最好的同伴,我们永远配合的亲密无间。
回想起来,那是最单纯快乐的日子。
封神榜下,也有我卑微的身影。
我跟随他上了天庭。他是声名显赫的二郎真君。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其实这句话并非是后来淮南王刘安的首创,而是当年天庭的那帮神仙对我的讽刺。他们想不通,为什么一条狗也可以位列仙班,和他们平起平坐。
其实我早就可以变化成人,只是我不想改变自己的皮囊,我不愿意看见,身为人的我,依旧受到的歧视目光。
二郎依旧温润如玉,也唯有看着我的时候,眼神才会温和,虽然玉帝是他远房的舅舅,可是我知道,我才是他心里唯一的亲人。永远不会改变。
我常去妖界转转。那里比较亲切,像我的家一样,不像天庭那么冰冰冷冷。
在山林里,我捡到个雪白的毛团团。旁边是一只僵死的白狐,毛团团打着滚,眼泪滴滴答答。
我埋葬了它的母亲,叼起毛团团回了天庭。毛团团很饿很饿了,我煮来的粥很快被它喝光了。
喝饱了肚子的毛团团不哭了,伸展开自己的小爪子,好漂亮的小白狐,我看的眼睛都睁不开了。
二郎过来了,看着我捡回来的小狐狸,笑了起来,很温暖的笑容“我们家又多了一个新成员了,叫你小三儿吧。”把小狐狸抱在怀里逗着她,小三儿高兴的吱吱叫。
这个家里,开始有了欢乐的气氛,每天陪着小三儿跑进跑出的闹腾,府里从来没有这么热闹过。
捡回小三儿的第十个年头,那晚月光很皎洁,小三儿在月光下跳着舞,雪白的毛毛映着月光,柔柔亮亮,我移不开眼睛。
跳着跳着,小三儿的四肢变的修长。
一个青涩的少女,对着月光跳着虔诚的舞蹈,美丽又圣洁。
小三儿长大了。她本身就是高贵的雪狐,生来便是灵兽,所以在仙气充足的地方才生活了短短几年,便可以化形了。
二郎也走了出来,惊叹的看着美丽的少女。
第二天,二郎在天庭大殿上宣布,他有了个妹妹。玉帝将小三儿封为华山三圣母。
我躲在殿角看着美丽圣洁的三圣母,眼睛湿湿的,那个我叼回的毛团团,终于变成了美丽的蝴蝶。
我偷偷的化成人形,在方寸山上漫步。当年我在这里捡到小三儿的,后来也常常带她到这里玩。
猛不防一个人影扑进了我怀里,带着甜甜的声音“啸天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