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吧?要不我留下来陪你?”
于阔刚要回头就被箐莘给拉了回去,“你留下来干嘛?快送我回学校。”
平时看于阔挺聪明,怎么这件事就反应不过来呢?贺琰和迟微微难得有一个相处的机会还想留下来捣乱,真是没眼色。
扶着贺琰到旁边的空病房,黑漆漆的房间比迟骋彦的房间多了一丝阴冷。打开房间里的灯,屋顶的灯亮起的那一刻,闪得贺琰有些眼睛疼。
他太需要一个安稳的睡眠了,从去南方这么长时间他都没能好好地休息,几乎每天早上他都是着急忙慌地离开酒店赶去工作室。
今天更是耗尽了他全部的精力,带着迟骋彦来医院,把他最后一点力气也消耗地一干二净。
护士站接到通知,很快就带着医生赶来了迟微微的病房。
简单地给贺琰做了个检查,房间里紧张的情绪一下子减少了许多,“只是睡得时间有些少了,好好睡一觉就行。”
半眯着眼睛,贺琰只是勉强勾了勾嘴角。
长舒了一口气,刚才悬着的心这才又放回了肚子里。
“这么累怎么不早说啊,又安排火锅又来医院,身体怎么受得了?”迟微微责怪道。
闭上眼睛,靠在枕头上贺琰已经做好了时刻入睡的准备,“好久没见了,只是想跟你吃个饭而已。”
看不出贺琰会这样急,不过是一顿饭而已,今天吃明天吃本来就没有什么区别的。可他为了早跟自己吃饭,哪怕身体已经快坚持不住还要硬抗。
要说傻的话,他才是比于阔更傻的那一个。
送走医生和护士,迟微微将房间里的灯光调低了一些。
“就在这好好睡一觉吧,我去给你买一杯热牛奶,喝完会睡得好一点。”
贺琰点点头,安适地磨蹭了下压在身下的那一只枕头。
只是五分钟的功夫,迟微微折回来的时候,贺琰已经闭上眼睛睡得香甜。拉住枕头的一角,皱缩在一团的眉心还保持着紧张。
贺琰每天需要处理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哪怕是睡觉他的脑子里闪过的都是白天的那些事情。
拉开被子,迟微微小心翼翼地盖在他身上,看着他熟睡的侧颜,哪怕是每一次呼吸她都十分注意,生怕会吵醒刚睡着的他。
打了个冗长的哈欠,迟微微也觉得有些累了,起身去卫生间里将脸上的妆都卸掉,出来时顺手关上了房间里的灯。
幸好病房里的床够大,足够两个人睡。
抱着另外一床被子,迟微微躺在了床的那一侧,这一夜,希望彼此都能做一个香甜的梦。
——
凌晨十二点,迟骋彦再一次偷偷摸摸地溜进了旁边的病房。刚才按摩地太香了,他都不知道迟微微是什么时候出去的。
见走廊里的长椅已经没了人,迟骋彦心里还是有些不安稳,必须要确定女儿还在不在。
女儿应该没跟那个小子离开医院吧?现在应该会在床上睡……
等等!为什么他们会睡在一张床上!那个大猪蹄子为什么在她旁边!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迟骋彦:你姐都有喜欢的人了,你什么时候找个对象?
黎梓琛:不想找。
迟骋彦:你是要气死我吗?还指望我养你?
黎梓琛:那我明天找一个吧。
迟骋彦:你真是要气死我,你要是找对象,想看我一个人晚景孤凉吗?
黎梓琛:???
第94章
别人的人生是起起落落,迟骋彦则是起起落落落落落……
这才一天的功夫,他就遭遇了数不清令他崩溃的事:在火锅店大厅吃饭、女儿跟自己撒谎、姥姥跟自己撒谎、被一个黄毛丫头打了,现在……
零点十八,好吧,这件最让自己崩溃的事已经发生在新的一天了。
那一张床上,迟微微和贺琰分别躺在两侧,盖着两张不同的被子,中间的距离像是隔了一条三八线。哪怕都已经睡着了,也谁都没有跨过去。
但那也不行啊!就算穿着衣服,也不能和这个大猪蹄子睡在一张床上!
站在床边,迟骋彦气得手臂都在发抖,那一刻,之前被箐莘殴打过的地方全都在隐隐作痛。
攥紧的拳头,每一次呼吸迟骋彦都觉得吸进鼻腔里的是灼烧的火焰。他真想把那个大猪蹄子从床上揪下来,一巴掌把他踢出去,但想到旁边熟睡的女儿他还是强忍了下来。
一步步回到自己的病房,迟骋彦的心都在滴血。
之前他还能跟姥姥抱怨两句,但现在姥姥都站在贺琰的阵营了,他能找的就只有十几年的好机友。
“老言!我闺女真是铁了心要和贺琰在一起了。”大半夜的一个电话,活生生把言振国吓了个激灵。
睡得正香,还以为他打电话有什么重要的事,结果竟然是这种小事。
闭上眼翻了个身,言振国又换了个更舒服地睡姿,“哦,这是好事啊,闺女终于要恋爱了,而且我之前去东北的时候,觉得贺琰人不……”
从睡梦中醒来后言振国的脑子迷迷糊糊的,一不小心就把真话给说出来了,幸好自己反应得快,及时刹住车才没把后面的半句话说下去。
“……行,咱闺女可不能跟他在一起,还是换个人比较好。”言振国改口道。
但,已经来不及了。
机智如迟骋彦,从他刚才张口时的语气中,就品出了他对贺琰的评价绝对不像他说的这样差。一定是背着自己和迟微微和贺琰聊了什么不该聊的。
果然,言振国果然是靠不住的,他现在也跑去了贺琰的阵营。
“你别解释了,我算是看出来了,你现在也支持那小子了。”迟骋彦轻哼了一声,不屑地回了一句。
叛变了没关系,反正他现在已经有了新的打算。就算只有他一个人,也一定可以力挽狂澜。
“这大半夜给我打电话,是有什么事?”
“你周末有时间吗?陪我去一趟米国,我有点事要处理。”
米国?
按照迟骋彦这么恋家的性格,他基本很少会出国,之前好几次要和别人谈合作,都是让他们来国内。
没办法,他太念着自己的宝贝女儿了,贺琰没出现之前还好,他这么一来,直接就把自己恋家的阈值提到了最高级。
自己在旁边看着贺琰都想动自己的宝贝女儿,要是出国出差个十天半月的,说不定回来俩人就在一起了。
言振国狐疑地问道:“去米国干嘛?是要和人谈合作吗?”
“去找一下约翰森,谈一下咱们闺女未来比赛的事情。”
这就是迟骋彦的杀手锏,拿着记录在餐巾纸上的电话号码,现在,只有GMA大赛才能够分散女儿对他的注意力。
迟骋彦现在算是有些明白女儿为什么会看上贺琰了。
回国这么久,迟微微接触的人太少了,一旦身边的人多了,诱惑多了,或者出现一个比贺琰更加出色的男人,说不定女儿就不喜欢他了。
GMA比赛可是有整个大洲的歌手参加,能够通过海选晋级的,基本上都是有实力的,身上多多少少都有一些闪光点。只要让迟微微看到他们,就是分散注意力的第一步。
唔,所以让她去比赛现在成了一件迫在眉睫的事。而更重要的事,就是替她搞定晋级的事情。
“你已经联系上他的吗?”言振国不可思议道。
“嗯,约了下个周末见面吃个饭。”
“怎么会?他不是从来不跟商人见面吗?”言振国继续追问。
提到这,迟骋彦就更加兴奋了。要是言振国坐在自己面前,他一定会得意洋洋地扬一下眉毛,再摇晃着自己的大jiojio,把那点自满全都嘚瑟出来。
说起来这件事,他自认为是自己影响力很大的缘故。
电话里,他一共就说了三句话:第一句表明自己是迟氏集团的董事长,第二句表明希望自己女儿迟微微晋级,第三句就是再见。
当时他们正在火锅店里吃饭,电视台台长拿到约翰森电话的时候,他就迫不及待地打了过去。
去米国吃饭的事情还是约翰森提出来的,看样子他也很期待和迟骋彦的这一顿饭。
“怎么样?要陪我去吗?”
“去啊,当然去。”言振国爽快地答应道,“闺女的事,我怎么能不参加?”
同一时刻,在大洋彼岸的那一头,约翰森才刚刚放下手里的餐叉。古典的留声机里播放着一首上世纪四十年代的舞曲,听着旋律他的身子都忍不住左右摇摆。
坐在对面的妻子露易丝正在享用着盘子里最后两只饺子,身为米国人,她最爱的就是华国的饺子,尤其蘸上醋和辣椒,不夸张地说,她能一个人吃下三十几只。
“我周末要和一个人吃饭。”品味着杯子里剩余的红酒,前段时间一直在忙碌的约翰森难得像今天这样高兴。
对面的露易丝不用去问,就知道原因。
上午九点多的时候,一通从华国打来的电话引起了大卫的注意,递到约翰森跟前,电话那头的声音就是原因。
咀嚼着嘴里的最后一只饺子,张口前露易丝目不转睛地盯着对面的约翰森。
仰头喝一口酒,将嘴里的肉和菜全部推下去,她这才猜测道,“是那个叫迟骋彦的男人吗?他好像已经成为华国的首富了吧。”
“没错,我准备和他一起吃个午饭,好好交流一下。”
露易丝皱了一下眉,“我记得,你是不爱和商人吃饭的,这次是为了什么?”
放下手里的酒杯,约翰森饶有兴致地勾起了嘴角。
这么多年,他基本上很少和外人一起吃饭,音乐圈的朋友有不少人邀请过他,他一共赴宴的只有不超过十次,商人的邀约更是一次都没有。
去和商人吃饭八成是为了合作,这是约翰森最鄙视的事情,可现在他……
“别误会,和工作无关。”约翰森赶紧解释道,“和他吃饭可是为了贺琰的终身大事。”
提到贺琰,露易丝的眼神里一下子闪烁着光芒,“难不成这个男人可以给咱们儿子帮助吗?”
摇晃着手指,他这葫芦里的药还是没有要倒出来的意思。这件事情啊,苗头已经很明显了,他早就开始期盼这一顿饭,这个电话,来得正是时候。
“这个男人,未来说不定会是咱们家的亲家!”
——
周三,贺琰单独找到了IN酒吧,一进门就正巧碰上了准备要出门的黎梓琛。
之前每一次见面都有迟微微在旁边陪着,头一次只有他们两个人,气氛确实显得有一点奇怪。
上下打量了一番眼前的贺琰,他的出现有些出乎意料,平时见他都是因为迟微微,但是今天迟微微并没有来酒吧啊,他来这里应该是为了别的事情。
“喝点什么?”推开吧台后面的酒保,黎梓琛主动将调酒杯拿在手里。
好久都没有亲自调酒了,除了迟微微,也就只有贺琰有口福能尝一尝了。
“不用了,喝清水就好。”贺琰推开面前的空酒杯,勉强地笑笑,“其实我今天来找你,微微她不知道。”
听到“微微”的称呼,黎梓琛突然愣了一下。
这个称谓未免有点太亲近了吧?之前不还是迟小姐吗?
不过很快,黎梓琛就收起了脸上惊讶的表情。反正他们迟早都是要在一起的,称呼什么的改不改都随他们的便吧。
“谈事可以。”
“那……”
“但必须要喝一杯酒,再说。”黎梓琛继续说道。
再怎么说也是迟微微的弟弟,保证姐姐的幸福也是他的责任之一,别的先放在一边,酒量怎么样今天倒是要好好地试一试。
看着黎梓琛身后的那一排酒架,贺琰没有丝毫的犹豫,“好吧,但最好不要有太高的度数,我不太能喝酒。”
“当然。”
不可能了!
既然是要让他喝酒,黎梓琛怎么可能会用普通的鸡尾酒对付他?
生命之水,酒精浓度最高的一款调酒,里面集合了各种高浓度的酒。闻起来是一股淡淡的水果香味,但是入口的下一秒便是火焰灼烧一样的疼痛感。
一盎司,九十六度足够让大部分人一杯倒,就算是再能喝的人一般也撑不过三盎司。
黎梓琛也不为难他,看在他不常喝酒的份上,直接给他倒了半杯扎啤酒杯的量。
“啪。”
将酒杯敲到桌子上,黎梓琛的手臂撑在吧台上,饶有兴致地说道:“来吧,只要你能喝下去,要谈什么事都可以。”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黎梓琛:比喝酒吧,谁输谁买单。
贺琰:好啊。
黎梓琛两瓶伏特加下肚,贺琰只喝了半杯啤酒。
黎梓琛:你,你怎么不喝?
贺琰:我在喝啊。
又灌了两瓶伏特加,贺琰的一杯啤酒还没喝完。
瘫倒在地上,黎梓琛宛如一只软体动物。
贺琰:服务员,单我买了。
第95章
拿起酒杯,那一股淡淡的果香味遮盖了酒的度数,嗅了嗅,贺琰想也不想就直接灌进了嘴里。
下一秒,他就后悔了……
这根本就不是酒,简直就是烧着的火炭!从口腔到咽喉像是被针扎的一样,后脑勺一阵疼痛,全是上下都像是燃烧了一样。
撑在桌子上大口地喘着粗气,空气中混杂的烟草味将喉咙的疼痛又放大了很多倍。十几年没有哭过的贺琰,此时的眼角也有些湿润。
眼泪不受控制地从眼眶中涌出来,每一次呼吸,鼻涕也在鼻腔里翻涌。现在有一个形容词来描述他的状态简直再合适不过了:一把鼻涕一把泪。
第一次喝这样高浓度的酒,持续了将近五分钟他都没有从中缓过神来。
“好了,有什么事?说吧。”满意地放下手里的调酒杯,黎梓琛嘴角翘起了一抹笑容。
这小子果然不能喝啊,这才半杯就扛不住了,不能喝酒的男人绝对配不上老姐。黎梓琛心里这样想道。
换上一杯啤酒,清凉的泡沫配上几块冰,原浆的口感虽然比不上“生命之水”那么刺激,寡淡的味道也算不上太差。
斜眼看着伏在桌子上休息的贺琰,他已经做好了给他叫车回家的准备。
“你,你最近能劝迟先生出国一趟吗?”五分钟后,贺琰从桌子上慢慢直起了身子,抽出吧台上的两张餐巾纸,把眼角的湿润擦干净,刚才的一切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将黎梓琛面前的扎啤分出来一些,贺琰又咕咚咕咚喝了两口,勉强把刚才生命之水的味道给压了下去。
黎梓琛:???
什么情况?
刚才不还半死不活地在挣扎吗?怎么这么快就缓过来了?
惊讶地看着面前的贺琰,除了两侧脸颊有些红扑扑之外,整个人一点都不像是醉酒的样子。
“你没事吗?”黎梓琛确认道。
“还好吧,就是有点呛嗓子。”
贺琰之前从来都没喝过这么高度数的酒,甚至连喝酒的次数都很少,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并没有多大的酒量。
直到这一杯生命之水下了肚子,唔,除了开始有点头疼脑热再没有其他的感觉,过了这五分钟甚至连头晕的感觉都没有,那些酒精似乎全都被身体吸收了。
看着面前目光呆滞的黎梓琛,贺琰举起了手里的啤酒杯,“可以吗?”
快速地眨了眨眼睛,半天他才从贺琰的反应中缓过神来,“啊,什么想让我爸出国?就算我爸在,也不耽误你追我姐吗?”
“是因为我爸……想和你爸吃个饭。”贺琰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语气多了一些比平常难得的胆怯。
这就是当初让约翰森帮助迟微微的代价之一。
自己的儿子能恋爱约翰森当然支持,但是从他的言语中,约翰森能够感觉到迟骋彦对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