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手里的点心,迟微微一眼就看到了茶几上的水瓶。
只是它的旁边站着原主人,除了欣喜,迟微微还多了一些不好意思。
不知是贺琰,迟微微也在为这次的重逢高兴。还以为昨晚偶遇之后,没有任何的联系方式,以后就不会再见到他了。
没想到,这一转身,他就又出现在了自己老爸的办公室。
虽然贺琰还是和昨晚一样西装革履,可换了个更正式的场合,迟微微倒觉得有些不太适应。总觉得昨晚那个坐在地上弹吉他的男人,和贺琰这副一本正经的面孔格格不入。
“你是来找我爸谈工作了吗?”一溜小碎步跑到贺琰身边,迟微微顺手拿起了桌子上的水瓶,用水瓶挡住脸上的那一块红晕道,“你们忙,我就不打扰你们了。”
水平里的咖啡比昨天还要热,味道也不比昨天的香醇,倒多了一些咖啡本身的苦涩。
“没有,只是把水瓶还来而已。”贺琰急着挽留,刚要转过身就又想起了等待主人的礼仪,这才又停住了伸出到半空的手。
“水瓶?”
“昨天我朋友不小心把你的水瓶装走了,我今天特地送来。”贺琰解释道。
怪不得这水瓶里的咖啡味和昨天的不一样,也只有贺琰会贴心地重新换上一杯,换成自己那个老爸啊,估计都不敢动自己的水瓶。
十指交织在水瓶上,迟微微又想起了昨天晚上他的不辞而别,“昨天晚上是有什么事吗?我换完衣服出来的时候,你们就走了。”
“嗯……嗯!”贺琰拖长音到最后,又肯定地点点头。
“真是对不起,昨晚我朋友喝多了,就先带他回去了。我应该和你说声对不起的。”
贺琰猜到了昨天晚上留下的电话号码没有交到她手上,但他还是主动将错揽在了自己身上。
“可以留个微信吗?以后也方便联系。”不等迟微微开口,贺琰就主动提了出来。
绕了一大圈,昨晚被黎梓琛撕掉的联系方式,最后还是回到了迟微微手里。
这七年的时间像是一把锋利的锉刀,将贺琰的个性雕刻得更加分明。
短短几句话的交流,迟微微就能够感觉到他说话的技巧。就是那种让人很舒服,丝毫不用担心会尴尬的舒适感,包括他现在的一口标准的普通话,都要比之前的湾普腔更加悦耳。
坐在贺琰对面的沙发上,迟微微显得有些拘谨。
昨天借着酒劲,在台上的时候,迟微微将自己最潇洒自在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在那样的环境,只有放得开才能换来客人的掌声。
只是不知道,那样狂放自由的自己,会不会让贺琰觉得有些……
“你很有唱歌天赋。”贺琰肯定地点点头,说话时一直注视着她的一双眸子,“昨天你在舞台上的时候,让我想起了当年的麦当娜、惠特尼,浑身都散发着歌手的魅力。”
出生在艺术世家,贺琰对音乐有着独到的见解。在加上一点点商人的敏感,他依稀可以看到一条有关她的成名路。
“谢谢啊,昨晚只是救场而已,平时我是不怎么上台的。”嘴上推说着自己不好,可迟微微的心里早就乐开了花。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他的赞美,总觉得比自己老爸的一句夸奖更加令她激动。
可能只是客套而已吧,毕竟许久不见的老同学,重逢后都会难免有些客套。
“其实你可以参加GMA的,你的水平比这届冠军好太多了。”贺琰提议道。
提到这一届的GMA,迟微微一下就有了兴致,“你也觉得Jimmy很水是不是?要我说,他的水平真的不足以进前三强,我个人觉得……”
前一秒还有些紧张的迟微微,被贺琰这样一提,话匣子一下就被打开了。
耐心地听迟微微发表自己的见解,几乎每一句话都讲到了他心坎里,每一次她停顿,贺琰都会止不住地点头赞同。
“你和我上次在机场见到的一个女生,说的话简直一模一样。”最后,贺琰接了一句。
“机场?”迟微微一时没反应过来,过了一会才恍然大悟道,“是城南机场吗?原来当时问我的那个人是你啊!”
重逢的时间一下子早了好几天,迟微微竟然觉得有些激动。
一切仿佛就在冥冥之中注定好了,哪怕是再三地错过,也注定会相遇在一起。
在卫生间呆了十几分钟,迟骋彦只顾着玩消消乐了,差点忘了办公室里还有个人在等着自己。
急匆匆地从卫生间赶出来,还没推开门就听到了里面一男一女的谈话声。
迟微微:“啊~原来是这样。”
贺琰:“其实很容易的,掌握技巧就好。”
是微微的声音。
听他们聊得热火朝天,迟骋彦放在门把上的手又慢慢收了回来。侧耳贴在门上,他还真想听听他们到底在聊些什么。
要是换成别人和自己的闺女共处一室,迟骋彦肯定一百个不放心。但是如果是贺琰,迟骋彦就放了一万个心。
贺琰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迟骋彦早就想他能来自己的公司做事。
如果他能够多教教自己的闺女,把她经商的那一根劲点透,唔,那这公司就可以放心地交到她手上了!
迟微微:“来尝尝这家的点心,很不错的。”
光是喝茶多没意思,既然聊天,当然要有点零食配着才算是享受。
“可是……”贺琰有些迟疑,“这不是给迟先生带的吗?”
拆包装的手停了一下,迟微微又继续若无其事地解释道:“我爸不爱吃甜的,我明天再给他换一样送来。”
迟骋彦:???
——
相比在迟骋彦的公司里呆着,迟微微更喜欢去黎梓琛的酒吧里当串场歌手。
除了轻松自在的环境让她觉得无比放松外,形形色色的人和事,更让她觉得这才是生活该有的烟火气。
不过,最重要的当然还是唱歌,只有唱歌才能够让她做最洒脱的自己。
“我让于阔帮我买了把吉他,估计过两天就能送来。”坐在高脚椅上,贺琰调整着琴弦说道。
歪着头,迟微微的眼睛一直在看着他细长的手指,轻轻拨弄着吉他弦,将失真的音调调整回来,贺琰专注的样子真是像从电影里走出的少年。
和迟微微一样,贺琰竟然也喜欢上了在酒吧的夜生活。
不喝酒、不吸烟,甚至连各色的夜生活女郎都没有丁点的兴趣。和迟微微一起出现在舞台上,听着她放声歌唱,倒也是一种对乏味工作的享受。
已经连续两天了,贺琰一下班就赶来酒吧帮迟微微伴奏。
没有亲密的动作,也没有讨论什么亲昵的话题,两人聊天的内容几乎都是围绕着音乐,可即便是这样,黎梓琛也是憋了一肚子的火。
菲欧娜带病在家休假,迟微微一下子就成了IN酒吧的顶梁柱,偏偏这横插出来的大猪蹄子抢了她身边的位置,变着法地献殷勤。
不就是会唱几首歌,会谈几首曲子吗?谁……咳咳,不就是自己不会吗?
“以前只以为你画画得好,还不知道你对音乐也这么有研究。”迟微微问道。
贺琰微微一笑,“我小时候跟着奶奶学画画,但是我爸妈都是在传媒工作,离娱乐圈比较近,长大后耳濡目染也学了一点。”
距离十几米远外的吧台,看到两人说话,黎梓琛的心里就不痛快。尤其是看到两人四目相对的瞬间,恨不得立刻把他给赶出去。
等着,要是他真敢借着伴奏占迟微微的半天便宜,立刻就把他的大猪蹄子给剁了!
“大哥,菲欧娜今天来了。”酒保急匆匆地赶来道。
黎梓琛一惊,“她来干嘛?”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迟骋彦:闺女,来吃点猪蹄,补充补充胶原蛋白。
贺琰:微微,还是喝点粥吧,养胃。
斜了眼旁边的贺琰,迟骋彦嫌恶地推开了他端在手里的碗。
迟骋彦:现在有一个家里的健康炖猪蹄,和外面油炸辛辣的垃圾烤猪蹄,要你挑,你会挑哪个?
迟微微:当然是垃圾烤猪蹄啦!再配一瓶肥宅快乐水简直完美!
(咔咔咔……)
迟微微:什么声音?
迟骋彦:你爹心碎的声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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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酒吧街每晚都会停着各类豪车,一辆几百万的劳斯莱斯已经算不上什么稀奇的富豪。
“亲爱的,晚上记得来接我哦。”轻吻着男人的脸颊,菲欧娜恨不得将整个身子都贴在他身上。
男人穿着阔气,从头到脚都散发着金钱的味道。将车子的远光灯大开,恨不得让所有人都知道今天他又来送自己的女朋友。
勾起嘴角,男人抹了一把下巴。盯着她垂涎欲滴的双唇,哪怕是天天晚上都要品尝,也不满足。
“好的,自己多注意点。”说完,便目送菲欧娜离开。
算起来,这应该是菲欧娜换的第八个?还是第九个金,哦不,是男朋友了。
身为当地的小网红,菲欧娜每个月的花销都六位数起步,要是没有人养着自己,她怎么在这寸土寸金的S市活下去?
来酒吧串场唱歌,只不过是为了招揽点粉丝,顺便寻找下一个可以养着自己的对象罢了。
和之前的几任比起来,这位劳斯莱斯男年龄要大了一些,猛然一瞥,怎么着也有三十多岁了,眼角的皱纹都有好几层。
“菲菲姐?您不是生病了吗?怎么过来了?”门口的小保安点头哈腰道。
扭着婀娜的柳腰,菲欧娜从包里拿出一张纸巾掩了一下鼻子,“咳咳,这不是担心琛哥一个人应付不过来吗?没我在,他得少赚多少钱啊。”
别看菲欧娜的男朋友流水一样的换,可她这心里,黎梓琛一直都有那么一亩三分地。
知道黎梓琛不可能养着自己,但他身上那种不可接近的气息,就是让她这样着迷。所以,哪怕其他酒吧出高价挖角,她都坚持守着IN酒吧。
那一身火辣的裹身红裙符合她一贯的气势,就算是再冷的天,她的身上也不可能有超过两件衣服。当然,貂皮大衣除外。
走着熟练地猫步,菲欧娜到哪都能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既然能成为当地的小网红,除了那一张锥子脸和水汪汪的大眼外,似水的柔情也是她吸粉的一大手段。
“琛哥,你还不赶紧谢谢我?哪怕感冒了,我都要来帮你赚钱。”走向吧台的这条路,对她而言就是维密的T台,左右扭动的胯部如同一只铃铛,引得周围的人转身侧目。
说话时,菲欧娜还有些鼻音,不过吃了几天药已经好多了。
右手搭在黎梓琛的肩膀上,殷红的指甲沿着他青色的胡茬轮廓游走。她就是喜欢这种玩火的感觉,哪怕知道这团火不可能和自己惹上关系。
黎梓琛皱了下眉,抓住她的手腕将她拽到了一旁。
“你是一点味道都闻不到吗?”黎梓琛扇了扇风,下意识地用手指挡在了鼻子前。
菲欧娜耸了耸鼻子,身上那一股浓烈的香水味勉强能够闻到一丁点。
“啊,是说我的香水味啊。”摇晃着双手,将那股香水扇向他的方向,“怎么样?喜欢吗?”
菲欧娜永远都像是第一次见她一样热情,只是黎梓琛一直把她当朋友而已。
看了眼迟微微的方向,她已经准备好今天的演出了。那几份打印好的歌词正摆在跟前,贺琰旁边的架子上也有几张。
“我去换衣服,准备上台。”菲欧娜抚了抚刚烫好没两天的头发,转身准备朝后台走去。
旁边的酒保赶紧挡在她面前,“菲菲姐,今天……有歌手了。”
扭头看了眼黎梓琛,他正出神地盯着舞台的方向。
瞬间他的眼光看过去,只不过是个看似清纯的女人而已,直觉告诉自己,那个女人的年龄一定比自己大。
“哪找来的小歌手啊,”菲欧娜嫌弃地翻了个白眼,小声地嘀咕了一句,“那我晚点上吧。”
“今天……都是她的时间。”酒保为难地解释道。
“什么?!”菲欧娜说话的声音提高了一个八度,脸上的五官都有些扭曲。
从哪跑来的老女人?竟然敢来自己的地盘上撒野?
菲欧娜来IN酒吧已经八个多月了,算是这里的老员工了。酒吧里的熟客,不说一半,也有三分之一是冲着自己的面子来的。
新来个小歌手,让她唱两天就算了,今天自己都来了,还霸占着舞台不下来吗?
“琛哥,这女人谁啊?”菲欧娜没好气地问道。
黎梓琛皱了下眉:“怎么了?”
“我都来了,她凭什么还在上面唱?”瞪了眼迟微微的方向,菲欧娜嫌恶地翻了个白眼,“还找了个男的,从哪冒出来的野鸡组合啊?!”
这还真是头一次有人敢骂迟微微。
刚才她出言不逊也就算了,就当做她感冒药吃多了精神不好。
给过她一次机会还给自己找不自在?那就是她真的在找死了。
刚才还面无表情的黎梓琛,脸色一下就阴了下来。转过头,他的目光像刀子一样,分分钟都要插在菲欧娜的心口,“警告你,别说她,否则我可对你不客气。”
每一个字从黎梓琛的嘴里说出来都像是钉子一样,听得菲欧娜浑身不自在。
他脾气不好,自己心里知道。在他眼里,兄弟远要比女人重要,为了兄弟可以上刀山下火海,把自己的命豁出去都行。
今天,竟然为了一个“野鸡组合”就冲自己发火?
菲欧娜怔怔地站在那里,被他凶恶的语气吓了一跳。
又看了眼台上的方向,黎梓琛将手插在口袋里慢步朝外面走去。
当着迟微微的面可不能吸烟,否则要是被她抓住又要念叨个没完了。所以,趁着她在台上唱歌,还是偷偷去外面解放一下烟瘾比较好。
菲欧娜哪里受过这样的委屈?那一刻,怒气瞬间上升到了顶点。再次看向迟微微的方向,只觉得那一张脸令人厌恶。
“菲菲姐,还是算了吧。”酒保拉扯着她的袖子,小声地提醒道,“这女的来头不小,忍两天吧,等她走了,你还是咱们酒吧的台柱子。”
说起来头,难道自己的来头比她还差一截吗?
再怎么说自己也是个小网红,有多少男人排着队的想养自己。多少年没吃过这样的哑巴亏,越想越咽不下这口气。
“这女的谁啊?”菲欧娜冷着声音问道。
关于迟微微,整个酒吧里的人都不知道她的身份。只知道黎梓琛总是叫她姐,每天晚上都会送她回家。
来酒吧的时候,黎梓琛就和迟微微约法三章,不能告诉任何人自己和迟家的关系。他要靠自己的能力,闯出一片天。
迟微微也不想老爸知道自己来酒吧唱歌,所以也没告诉别人自己的身份。
“这个女的穿着打扮都不像是一般人,估计家里挺有钱的,琛哥应该和她认了什么干亲吧。”酒保猜测道。
菲欧娜:“什么干亲,就是个想找小白脸的三儿!”
左不过才二十多一点,菲欧娜的口气可一点都不像小女生,在社会上这么多年,她早被熏陶成了老油条,所以看见谁都觉得是一样的货色。
关于迟微微,她在心里已经有了大致的猜想:一定是哪个富豪养的三儿,然后看上黎梓琛的桀骜不驯想跟他玩玩……呵,凭她,也配?
能成为小网红,除了样貌,菲欧娜的撕逼能力也不在话下,都是在圈里混的,没有谁是真的善类。
正说着,菲欧娜就大步流星地朝舞台走去。
属于自己的位置,怎么可能就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