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大事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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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大事不好了-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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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就是这看似云淡风轻的一眼,那妇人已经吓得魂飞魄散,跪在地上连连磕头:“侠士饶命,侠士饶命……”
  斗笠男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拎起江凭阑转头就走。
  江凭阑的脸黑了。
  她虽称不上特别高挑,但也不算矮,不穿鞋一米六七的个头,眼下一双短靴,怎么说也够撑到一米七,而这男子却以约莫十七公分的优势生生将她拎成了一个侏儒。她瞟一眼勾起一根食指拽着她衣领目不斜视专心走路的人,没错,就是这个气势让她觉得自己是个十足的矮子。
  难道他不是个病号吗? 
  两人身影消失在这无名山坳的一瞬,从破茅屋后闪出一条黛紫色的人影。妇人惊恐地盯着这鬼魅般的女子,眼见她拾起落在地上的金钗,眼见她用毫无血色的手指抬起自己的下巴,眼见她将金钗……刺入了自己的眉心。
  临死一刻,那妇人犹自睁大眼睛,她的眼里没有惊讶,却有无穷无尽的悔意。
  她在这世上听见的最后一句话是:“我家公子他,最讨厌不听话的人。”
  江凭阑自然不晓得自己身后发生过这样一幕,她此刻的心思全在于该怎么从斗笠男手中逃走以及她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少。
  她清了清嗓:“我不喜欢绕弯子,咱们直接点,如果你的目的是杀我,那你现在就可以动手,不过我事先声明,我虽不保证自己能从你手中活下来,但拼死换你个残废还是有把握的。”
  他不看她,目视前方淡淡道:“我若要杀你,方才救你做什么?”
  “很好,那么如果你的目的是生擒我,请你现在就跟我打一架,你输了就放了我,我输了不要紧,咱们继续打,打到我死了为止。”
  “我不喜欢打架。”他勾了勾手指提醒她,“且你也没有资格跟我谈条件。”
  斗笠男油盐不进的态度让江凭阑觉得万分挫败,但他这句话似乎是默认了他要生擒她的打算?
  打又不肯打,说又说不过,她一时怒从中来,出口骂道:“你们这些迂腐愚蠢迷信自以为是的外星古代人真是让人气不打一处来!我只是蹦个极跳个海走错了时空你们非说我是什么妖女临世!我对你们那鬼江山一点兴趣也没有只想回到地球上去你们又非要拦着我!先是一群自称是什么艳舞门来的要杀我,然后又来了个好莱坞演技的大婶,我好心帮她,她却恩将仇报!现在还有个黑衣黑心黑肚肠的也不知要把我抓到什么鬼地方去,好一个大写的莫名其妙!”
  她觉得,高冷如她,这辈子就没一次说过这么多话。
  却听那人依旧不温不火淡淡道:“我没打算生擒你。”
  她“呃”一声,跟着他将思路退回到自己的上一次发言。哦,他不打算生擒他,那她说这么多做什么?不对,那他不早说!
  “那么请问您到底想做什么?别告诉我,您这是看中了本小姐的美貌。”
  他的语气毫无波澜:“你既是这样觉得,倒也无妨。”
  她咬牙:“抱歉,我没这么想。”
  这最后一个“想”字咬得极重,刚说完,她横臂,竖肘,提膝,准备招呼他重点部位。万一他真是看上自己的美貌了呢?还是先踹了以绝后患吧。
  而他侧头,后撤,抬手,捏住了她的脚踝。
  她的膝盖距离他重点部位三寸之遥。
  “下回出手前不要说话,有破绽。”
  “砰”一声,江凭阑栽在了地上,不知是因他突然松手令她失去了平衡,还是被他这话给气的。
  

☆、枯叶杀人

  在江凭阑终于不堪忍受彻底爆发之前,斗笠男终于说出了人话:“饿了吗?”
  这不是废话吗?她从昨夜到现在滴水未进,能不饿吗?要不是深知以自己现在的处境不可能饱餐一顿,她早该放任肚子叫出声来了。
  她刚想答,又听他道:“出腿无力,一定是饿了。”
  江凭阑险些再栽一次。
  她忍住,咬牙:“对,我饿了,麻烦给我来一份红酒焖子鸡,鸡要公鸡,酒要香贝坦干红,谢谢。”
  斗笠男显然没听明白,却还是朝后打了个手势,下一瞬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两个姑娘,一个穿黛紫色,手里拎了一只野兔,一个穿烟粉色,怀里抱着一捆柴火。
  黛紫色的姑娘锥子脸,面白如纸,幽若鬼魅,坐下来就开始给野兔剥皮,手法熟练,自始至终没有表情,连眼睛都未眨一眨。
  烟粉色的姑娘娃娃脸,走近时对两人笑了笑,两颊酒窝深深宛若云霞,也坐下来开始生火,她动作不快,但却出奇地细致,连柴火上一根多余的的枝杈都要处理。 
  江凭阑不知怎地就想起商陆。穿越以来见到的这三个女子,从长相上来说其实还是鹅蛋脸,清秀干净的商陆看着最让人舒心。至于脾性嘛,算了吧。
  不等斗笠男招呼,她已经自顾自地坐了下来。他看她一眼,也没阻止,坐在她的对面。
  两位姑娘很快就烤起了野兔,江凭阑也很快发现,今日刮北风,而自己正好坐在下风位置。
  她在劈头盖脸的烟雾里后知后觉地明白了他为何没有阻止自己。
  自讨苦吃的江凭阑开始咳嗽,咳着咳着忽然记起来,从前野外生存训练时也有过类似的经历。为了考验她,江老爷子每次都将她与二十六个保镖打散,而那个时候,总有一个人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她,给她烤火,让她坐在上风的位置。
  野外很少有鸡,更容易打到的是兔子,可她偏偏不爱吃,耍着性子说:“我就是饿死也不吃兔肉。”
  每次她这么说的时候,那人总会告诉她:“你吃了这兔肉,才有力气活下去,才能吃到你爱吃的鸡。”
  于是她就不情不愿地妥协了,后来这样的次数多了,就发现兔子肉其实也挺好吃的。
  想到这里,她嘴角微微弯起,这一刻笑意温软,眼底似有涟漪泛起。
  对面人隔一幕烟尘看她,忽然怔了怔。
  野兔肉的香气很快将江凭阑从温情回忆里拉了出来,她凑过去嗅了嗅,又朝四面看看,有些遗憾地叹息一声:“这里似乎寻不到柠檬草。”
  斗笠男瞟一眼她被熏得灰扑扑的脸,随口道:“那是何物?”
  “哦,”她收敛了自己脸上略带遗憾又略微憧憬的神情,“你们或许叫它香茅草,可以调味,很香,配野兔肉再好不过。”
  他看一眼身旁人,那一身烟粉衣裙的姑娘似乎意会了什么,笑着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瓶子,拧开盖子往野兔肉上撒,粉末遇上烤得正熟的野兔肉,立刻散发出一股诱人的香气。
  江凭阑的眼睛唰一下亮了:“胡椒?不对……孜然?也不是……”
  那撒调料的姑娘抿唇一笑,神秘道:“是奴家自己调配的佐料。”
  “哦。”她随口应一声,掏出一把锋利的刀子就开始割肉,手起刀落,三两下卸下一只腿来。其余三人都没有动作,黛紫色的姑娘看火堆,烟粉色的姑娘看她,斗笠男的眼神似乎落在她身后。
  她旁若无人地吃,大手大脚地吃,放放心心地吃。第一,凭斗笠男的身手,要杀她不需要靠下毒,所以这肉没问题。第二,吃饱了才有力气跑路。
  或许是她表现得太过从容,反倒令原本从容的人觉得不适。半晌后,斗笠男主动开口:“你不觉得奇怪?方才那妇人为何要杀你。”
  她咽下一口兔肉,抬眼看他:“有什么奇怪的,不就是为了钱?”
  他一瞬不瞬地盯着她此刻神情,好像要从她脸上看出朵花来,看了好一会才转开目光道:“你想错了。”
  她将骨头一丢,舔了舔食指,又拿起刀子去割肉,一边道:“那你说说。”
  “你以为,那妇人是为了千金令才埋伏于山野中,杀了茅屋里的一家三口,做了这场戏与你看?”他说话时语气是淡的,神情也是淡的,“但恰恰相反,那妇人就是茅屋的女主人,躺在血泊里的,正是她的丈夫与孩子。”
  她似乎愣了愣,又像是明白了什么,恍然道:“那她是将我当成杀害她丈夫与孩子的凶手了?”
  “不,她没有。”
  她挑眉,一个略带疑问,示意他继续往下说的表情。
  “因为杀死那两人的,是她自己。”
  她一口兔子肉刚咽下去,听见这一句似乎噎了噎,一张脸涨得通红。刚想伸展手臂好让那卡在喉咙里的肉快些下去,对面斗笠男衣袖一挥,一股风绕过她的前襟转而击在她的后背。
  那风不轻不重力道刚好,然后,肉就下去了。
  她长出一口气,却无甚感激的意思:“吃饭时候别下猛料,不知道会噎死人?”她翻翻白眼,“你说凶手是她自己?难不成她为了钱连丈夫孩子都可以不要?”
  “天下之大利最大,利益面前如此取舍,有何不可?当然,或许其中另有隐情也未可知。”
  她似乎对那妇人的事不做关心,也并不好奇他是如何知道这些的,只是冷笑一声:“是,天下之大利最大,那么请问你抓我,利在何处?”
  他食指朝着她身后山脉遥遥一指,一个极具力度的手势:“远处。”
  她将手中腿骨咬得咔咔响,切齿道:“我不喜欢打哑谜,你最好痛快点说明白。”
  他瞟一眼被割得残缺不齐的野兔:“敌人的敌人便是朋友,帮助朋友等同于打击敌人,那就是我的利。”
  她叹了口气,又一个自说自话要当她朋友的,古代人都很缺朋友吗?不过……敌人的敌人?他跟那个“艳舞门”有过节?
  她仍旧觉得斗笠男的出现很是蹊跷,也并不认为自己需要他的帮助,但能少一个敌人,尤其是一个看上去很厉害的敌人,总归是件好事。
  她丢掉啃了一半的兔腿,抓了把草抹去手上的油渍,满意地拍拍手道:“那好,你打算怎么帮我?”
  “很简单,千金令只在南国的土地上生效,离开这里。”
  她虽不清楚离开南国去到北地需要多长时间,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路必然遥远凶险。
  他见她似乎不大认同的模样,补充道:“我可以护送你,保你一路无虞。”
  她扬了扬眉,不置可否。
  他眯起眼:“你不信?”
  “我信你有这个能力,但我要的不止这些。我要找回我失散的同伴,二十六个,一个也不能少。我要离开没错,但我要离开的不仅是微生王朝,还有这个大陆,我与你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至于要怎么走,听说离这里最近的海在往东两千里,我去那里,不去北国。”
  他微一点头:“那便依你所言,先寻同伴,再去东面赤海。”
  她有些意外,可眼见他如此配合,便决意姑且信他,伸了个懒腰,学着古人的腔调道:“好极。看来咱们需要认识一下,在下江凭阑,敢问阁下姓名?”
  “喻南。”他语气淡淡,似乎说的是别人的名字,但态度比起先已和缓许多,微一伸手继续道,“该去哪里寻江姑娘的同伴?”
  “杏城。”
  有了这位叫喻南的男子相助,一行人大大方方走了城里的道路,出城关前,江凭阑在城门附近显眼的地方刻了记号,是留给大个子老K和小个子阿J的。喻南说皇城太危险,一刻都不能多留,她也确实见到不少行色匆匆带着画纸的江湖人士,有许多次都是险险擦肩,因此已无可能抽身去寻找他们。至于记号,她并不怕被外人发现,除了她的保镖们,这里没人会认得那些阿拉伯数字和英文。当然,他俩会不会发现,何时会发现,也只得听天由命了。
  四人雇了马车一同前往杏城。一路上,江凭阑得知那个穿一身黛紫,不爱说话不爱笑,脸白得像鬼的姑娘叫夕雾,而那个穿一身烟粉,常含笑看人,蜜糖似的姑娘叫南烛。
  夕雾在车帘外沉默赶车,江凭阑多数时候也不说话,车内只能偶尔听见南烛的声音,有时是嘱咐她家公子吃药,有时是替他把脉。
  江凭阑偶尔也听几耳朵,发现这位叫喻南的男子似乎是久病缠身,且病得不轻,服药的时辰都是固定的,服的药也种类颇繁。但她无意对他有过多的了解,包括他的真实身份和他面具后边的容貌。不是警惕,而是她当真不好奇,她坚持以“过客”的身份自居,既然迟早要离开这个世界,就不必对这世界里的任何人事上心。
  出于对病号的照顾,每日总得找个客栈歇脚,如此走走停停了三日有余,一行人总算到了杏城的邻城,天邺。
  这个“总算”是江凭阑的心情,她的那群保镖们散落各处生死未知,其中自然有像小个子那样脑子好使的,可更多的是如大个子这般智商堪忧的,她因此很有些着急。
  到达天邺时天色已晚,一行人在城西一家客栈住下,决定天亮再继续赶路。
  这个“决定”当然不是江凭阑愿意的,所以她开始思忖,如今离杏城已近,这一路上因了南烛给她做的改装,遇见的杀手也越来越少,今夜她是不是可以与他们“就此别过”了?
  她为此试探过喻南,客客气气跟人家讲多谢这一路护送,但由于寻同伴的事耽搁了太多时日,自己要先行一步了。得到的回答是:“莫怪我未提醒你,你若出了这个门,便不要奢望见着第二天的日头。”
  这极具杀伤力的威胁可能是真的,但对她江凭阑却是没有用的。夜过三更,她看看守在自己房门外的夕雾,摸着下巴开始思忖出逃计划。至于为什么是“逃”,她不清楚,她总觉得,如果自己光明正大地走,一定会被拦下来的。
  黑暗中,江凭阑的眼珠转得极快。
  这几日她曾观察过这三人,南烛擅医懂药理,但似乎没有武功,只是个文弱女子,喻南身手虽好,却缠绵病中,这一路上就没见他出过手,倒是时不时能听见他咳嗽,他连话也不多,好像多说一句就要花光他力气似的。夕雾是三人中看上去战斗力最强的,也是她最大的顾虑。
  硬拼不成,挡不住她智取。她忽然抬手,将枕头往窗子砸,“砰”一声,听起来像是有什么人翻窗而入,或者是屋中人跳窗出逃。
  夕雾反应极快,听见声响便夺门而入。江凭阑早有准备,在她进门前一个翻身朝床底下钻,悄悄屏起了息。于是,夕雾进来看到的便是大开的窗子和空无一人的房间。
  不出江凭阑所料,她跳下了窗子。
  江凭阑迅速起身,为避免惊动隔壁的人,蹑手蹑脚出了房门,然后一阵风似的跑出了客栈,顺手牵了匹马。她相信夕雾在看到砸出窗外的枕头时会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的,所以她必须要快。
  夜半走不了城门,只得从山野绕行,她原本是不怎么怕冷的,但这古代人的衣服也真是不经冻,风呼呼地往宽大的袖子里灌,饶是她这般体质也不禁打个寒战。
  她不识路,只晓得大致的方向,奔入林中时看见两个岔口便一时犯难地停了下来。就在这片刻停歇间,她心中警兆突生,握紧了缰绳侧耳去辨,隐约察觉西面风声有异,还能嗅见混杂在风中的令人不安的泥土气息。
  常年训练习得的灵敏异于常人的警觉心告诉她,西面有敌,且正向自己靠近。她立刻调转马头一鞭子扬下去,轻喝一声:“驾!”
  马立时狂奔起来,却不意迎面又是一阵大风,卷起地上铺得密密麻麻的落叶,一时间狂风大作,枯叶漫天,马在一声惊天长啸中停了下来,她堪堪稳住身形,明白自己还是落入了敌人的包围圈。
  对方似乎没打算给她喘息的机会,风未止便下杀手,她眼前被漫天飞舞的枯叶遮挡,看不清来人招式,只觉黑暗中刀光一闪,一出势在必得的杀招。
  她立刻翻身下马,却不想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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