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每天醒来就要送甜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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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每天醒来就要送甜枣-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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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边侍卫一怔没有动手,寒花忙拉住她劝:“公主不可,此贼先前就将您打落青云台,放了他难免会心生怨恨而报复公主,依婢子看还是早点结果了他为好。”

    林斯斯抽了抽嘴角,妹子你一定是没看到我允哥的脸,才会说出这么作死的话!

    再说他可是男主,就是这整个修真界都被灭了,他都不可能死的好伐!

    林斯斯冷哼一声,双手结印,紧紧扣入白允手腕中的玄天爪瞬间断开。失去了支撑,他便匍匐在了地上。

    好惨啊!林斯斯抖着小心肝,继续眼睛长在脑门上:“先前我不过是一时大意才让他得逞,你以为凭我练气五转的修为会怕他这个废物吗!”

    寒花还想再劝,却被她挥手制止,高傲的转身,连说出的话也带着傲气:“给他最好的灵药,最好的照顾,我不希望有人说我是被一个废物打败的!”

    见自家主子执意如此,寒花叹了口气,只好吩咐身边的侍卫:“照公主说的做吧!”便匆匆跟了上来。

    成功送出第一个的甜枣,完美!

    林斯斯迈出的步子都轻快了许多。

    要想不被怀疑且还要刷好感,只能填补原主的性格缺憾。

    是以林斯斯决定缩小原主性格中的跋扈,放大傲娇,再适时加上点隐藏的小善良。

    这样的性格即使没有达到人人都喜欢的程度,也不至于让人生厌吧!

    且通过刚才的实验,寒花并未对她的做法生疑,那就说明此计可行,虽然现在还不知男主是否会接受,但最起码她为自己想了一条有光的道路,未来并不全是黑暗!

 第3章 作死的爸爸

    虽然男主大大没有理她,但是林斯斯一点也没气馁呢!

    毕竟打人一巴掌再给个甜枣这种事情,是个人基本都不会接受。

    只望日后,收足了甜枣的大大能对她网开一面。

    在众人视野中,林斯斯顾忌着人设没敢去看白允,忍了几天,终于在晚间洗漱的时候状似无意的问了一句。

    没想到正在服侍她的四个丫头炸了,你一言我一语,无不是在给她抱不平,以德报怨的事情做不得云云。

    林斯斯抽了抽嘴角,怪不得原主属于反派呢,瞅瞅她身边这些小妖精的觉悟,能当主角才怪!

    吵吵闹闹间,秋落过来一边给她宽着衣一边道:“他已经走了呢。”

    “走了?”林斯斯差点惊呼出声,忙调整表情,蹙眉做不可思议状:“没有我的允许谁放他走的?”

    寒花:“是主上。”

    林斯斯惊喜,她父上大人什么时候有这觉悟了!正要装模作样一番,其他三个小妖精就又接了话。

    “主君心疼小姐,早就把他逐出我们铭山了。”

    “是呀!是呀!逐走之前还特意吩咐侍从给他点苦头吃呢!”

    “主君威武!”

    ………。

    wtf!

    林斯斯端着高贵冷艳的中二脸,内心在滴血。

    此刻她只想唱一句,叫一声爸爸,别作死啊!

    你造不造,你不仅把你女儿辛辛苦苦好不容易送出去的枣子夺回来了不说,又打了人家一巴掌,你让我以后得送多少颗枣子挨多少冷眼受多少伤才能挽回啊!你索!

    念及原主父亲的作死能力,林斯斯不得不先把白允放了放,立即起身往书房去了。

    原作中,他们家族覆灭于她被男主千刀万剐之前,原因就是这对父女太能作了。

    这个修真界除却第一大宗……太上清虚宗地位超然,剩余就是西川公仪氏、九云扶桑氏和他们铭山孟氏成三足鼎力之势。

    其实要真论起来孟氏根本算不得大宗族。

    因为其他三大家族都有化神境的大修坐镇,族中人才济济,历史渊博。而孟氏,就只有原主父亲孟景云这一个元婴中期的高手在。族中虽也养着一众结丹修士,但与那两大家族相比,着实不足一提。

    孟氏之所以能跻身于这三大家族之中,全靠着雄厚的财力,完全就是现代的暴发户。

    这种局面,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要夹着尾巴做人,偏偏这对父女作功一流,非但不知收敛还把自己周围一片区域划起来,干脆称了王。

    以至于林斯斯每次听到他们唤她“公主”的时候,都是一阵蛋疼菊紧。

    多财无实力又爱招摇的下场不用想都知道。

    是以林斯斯穿来这三天,每天都是被愁醒的。

    正所谓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她除了要刷男主好感还得阻止原主父亲继续作死,防备其他两大氏族。

    宽广的书房中,孟景云一袭天青色长衫正坐于檀木书案前作画。

    在这人人都刻苦修炼的世界,爸爸你还有心情天天舞文弄墨?

    林斯斯真是很铁不成钢端着中二的表情一巴掌啪到了他快要完成的纸上。

    因着墨迹未干,原本栩栩如生的凤凰立时便被拍成了一团黑。

    如此蛮横,孟景云却没有一丝怒色,赶紧放下手中笔墨关切道:“我儿怎么了?”

    对着这么张宠溺的脸,林斯斯就是再有火气也发不出来,只哼了一声,不满:“就知道画画,有这闲功夫还不如多闭关修炼。”

    闻言,孟景云愣了下:“我儿今日怎么想起来督促为父练功了?”

    “那日被白允打落青云台,无力的感觉让人讨厌,自恢复记忆起我就下了决心,一定要比所有人都强。”林斯斯看这他,一言一字道:“我要强,我的父君应该更强才是!”

    似乎被她的话震撼道,孟景云怔了好一会才连连点头,欣慰:“我儿长大了,铭山孟氏有我儿必当兴旺。”

    “什么叫有我兴旺?”林斯斯不满:“你现在可是一方之王,万不能落了其他两大氏族的下乘!”

    孟景云忙应道:“好好好,全听我儿的。”

    林斯斯这才满意,伸手:“族中可有传承的秘籍之类?给我。”

    想要变强也得有途径,还好原主天资极好,年纪算不得大,若从今日起好好修炼,以原主的资质,林斯斯有信心可快速突破凝气五转冲击筑基及以上。

    闻言,孟景云恍然大悟:“对对,没有秘籍,我儿怎么修炼,”说着他扬声:“来人。”

    林斯斯奇怪,秘籍这等隐秘的东西怎么叫外人去拿。

    她正待阻止,外面候着的侍从已经进了房门,单膝跪地恭声:“主君。”

    孟景云“嗯”了声,吩咐:“传话给青鸟,让他在西川的事情办完先不必回来,在附近的钱庄里取上足够的灵石,去一趟公仪氏族。”

    林斯斯听的稀里糊涂:“不是在说秘籍的事情吗?去公仪氏族作什么?”

    孟景云慈爱一笑:“就是给我儿买秘籍的呀!”

    林斯斯:“……”

    黑黑还不觉有什么不妥,突自说着:“咱们这三大氏族,论实力就属公仪氏厉害,买他们的秘籍给我儿定错不了!”

    呵呵,买秘籍!还是最强的公仪氏族!

    林斯斯额头青筋乱跳,只觉得体内气血止不住的翻腾,她拼命的压着,就怕一个不小心就喷洒而出。

    爸爸啊爸爸,你知不知道脑子是个好东西,你该去买啊!

    ……

    面无表情的挥退了侍从,林斯斯默默的深吸了好几口气,才平静的转身,平静的问:“为什么要买别人的秘籍,咱们的呢?”

    孟景云讪笑了下:“咱们不是没有嘛!”

    “没有?”这林斯斯是真不知道,她不可思议:“那你是怎么练到元婴中期的?”

    孟景云也奇道:“我儿不知道吗?为父这身修为全是靠服用丹药得来的。”

    “……”

    林斯斯再说不出话来,捂着胸口慢慢摇回了自己房间。

    怪不得看书的时候,对于他们家族被灭作者都是一笔带过。

    妈哒,这种虚高的修为就是结丹期修士一指头也能给弄死吧!还有什么可写的!

    作死的人生不需要解释,绝望之下,第二日林斯斯就要回太上清虚宗。

    倒不是不管他们,实在是管不了啊,目前只能把自己变强,将来家族覆灭之时,好歹能保住二老性命。

    她腰间挂有一个绣了凤凰模样的香囊,色泽艳丽,精致如斯。

    这叫乾坤袋,是原主从一个破落氏族手中硬抢过来的。

    别看这只有普通香囊大小,里面的空间却大的足以装下一个国,是极难得的上品储物法宝。

    孟氏舍不得她,红着眼一边吩咐侍女们将她眼中所见之物全部打包装进她的乾坤袋一边跟她说话。

    林斯斯看着忙做一锅粥的侍女,皱眉嫌弃:“我不过是回师门,又不是搬家,你给我带这么多东西做什么?”

    “我儿年纪小不知事”孟氏苦口婆心:“出门在外哪有在家方便,不多备点等你想用时怎么办哟!”

    林斯斯不理他,一脸的不耐烦,充分展示着一个被宠坏的公主形象。

    侧脸间看到一个小丫头拿起一个花瓶,想了想又放下,林斯斯心中咆哮,你放下做什么,没听我麻麻说都带走吗!

    哎哎,旁边看我凤凰帐子的丫头,你发什么呆呀,大胆勇敢的扯呀!

    哎哎;在我床下扒出来罗袜的丫头,你……。咳咳,这个不用放。

    ……

    这也不是林斯斯眼皮浅,实在是修真界凶残啊,一个不留神就小命不保,不多备点东西保命,她恐怕活不到男主大大来杀她了。

    所以她已经机智的把他们家宝器阁里大半的宝物和药阁里的大半药草灵丹都带上了!

    待终于全部装好,天色已接近傍晚,孟氏一喜:“天色已晚还是明日再走吧!”

    林斯斯于她对望不语,麻麻我也想啊,关键爸爸他又作死了,你女儿我除了赶去送甜枣之外还得抓紧修炼啊!

    以为是她默认,孟氏望着空荡荡的房间高兴道:“今晚就和娘亲住,回太上清虚宗的事,明日再说。”

    闻言,旁边的孟景云忙拉住她:“安歌也大了,总不能一直生活在我们的羽翼之下吧,再说,太上清虚宗人才众多,安歌晚回一日与他们的差距就拉大了!”

    你也知道这个道理,那你为什么整天就知道画画啊喂!

    林斯斯梗着脖子不想看他,半晌终是忍不住叮嘱:“修炼修炼记得修炼别整那些个幺蛾子!”

    ……

    决绝的拒绝了四个侍女的跟随,告别原主父母,林斯斯一袭红衣猎猎,独自踏上了他们家的专人飞机——火凤。

    此文中御剑飞行乃筑基期修士才有的能力,是以一般的修士们都是以低阶的灵兽为坐骑。但并不是所有的修士都拥有坐骑,买不起坐骑的修士大有人在,于是便有人将车与灵兽结合,一头灵兽便可载十几人,只需交少许的灵石,就可以乘坐,方便又实惠,其实就相当于现代的公交车。

    因为原主极为喜爱凤凰,孟景云就用尽了一切手段为她弄来了这修真界唯一的一个凤凰,是上品灵兽,可日行万里,因着全身羽毛火红,原主就直接唤她为火凤。

    火凤巨大展翅而飞,平稳快速,须臾便过了一座山。

    特意运了灵气于双目中,林斯斯密切的注意的下方。

    又过了一座城镇,巍峨高山就在前方,林斯斯深吸了口气,驱使火凤慢慢飞过去于山顶落下。

    山顶真是山顶,尖峭料绡完全没有下脚的地方,若不是火凤有两只大爪和翅膀,定也站不住。此时已至傍晚,圆日已落下了半个,林斯斯于昏黄光晕中紧紧抓着火凤的羽毛,吞了吞口水。

    这地方应该就是书中孟景云把男主扔下悬崖的地方了。

    前几章她看的还算细致,因为原主被白允打落青云台一事,孟景云大怒,在原主还没醒的时候就把白允打的半死用灵兽给叼着扔到了这边的悬崖。

    但是,悬崖是什么地方,那可是捡装备、学秘籍、拜师傅、开外挂的风水宝地啊!毫无疑问,顶着超级大光环的男主白允确实在这悬崖下意外得了株仙草……………灵须草。

    不仅恢复了被孟景云废除的灵脉,还增加了许多修为。

    现在白允只是被驱逐,肯定没机会捡这宝贝,只能她来捡了,打了人家那么多巴掌还不得给人家送个大枣呀!

    火凤缓缓降落,崖底景物渐渐可见,除却长草藤蔓树木乱石这等常见杂物,多的是她认不得的植物,林斯斯知道这些植物中定有她要找的——灵须草。

    天色渐晚,四周景物渐渐不可见,林斯斯正待掏出天明珠照明,余光突然瞥见一抹亮光,她脑海中灵光一闪,放下天明珠,催火凤往那边去了。

    慢慢靠近,亮光更剩,在杂草的掩映下一株通体发白的长须人参状物正默默的发着光。

    林斯斯激动,人参状多须发光,全是书中描述的样子,这绝对就是灵须草无疑了。

    赶紧让火凤落下,林斯斯迫不及待的下了凤背,只是还没走到灵须草旁,一声怒吼猝不及防的震了过来。

    其声之高、其音之凶,震的林斯斯整个人都止不住的发抖。

 第4章 强行送枣

    不知什么时候灵须草旁站了一头四眼狮状的凶兽,赤红的四只眼恶狠狠的瞪着他,不及人反应就凶猛的扑窜了上来。本来就不远的距离,它这一蹿,尖锐的獠牙立刻就要戳上林斯斯的脸,带着恶臭的味道。

    根本没料到会有这茬,林斯斯有一瞬间的懵怔,火凤见状急的清啸不止,她终于回神,一边招呼火凤一边掉头就跑。

    火凤瞅了她一眼,尖喙一张一嘴子将她夹住,展开翅膀瞬间就飞离了地面。

    死里逃生,林斯斯捂着心口转头默默与火凤对视,你刚刚那眼神是鄙视吧!

    火凤与她对视了会儿,眼珠子向上一转竟是翻了个白眼。

    林斯斯震惊的程度可与日狗相比,夭寿了!这鸟还会翻白眼!

    这次火凤不看她了,煽动翅膀要飞上去。

    “别飞别飞!”林斯斯忙唤住它。

    倒不是她不怕死,实在是这宝贝就是死也要捡啊!孟景云可是废了人家的灵脉,如此巨大的创伤若不是由她亲手补上,以后恐怕送再多枣子也是白搭。与其被白允黑化后千刀万剐还不如死这呢!

    林斯斯摸了摸火凤的尖喙示意它不要怕,下方那凶兽朝着他们狂吼几声后,已经卧回了宝贝旁。

    林斯斯叹气,原作中白允捡装备的时候可是没守护凶兽的,怎么轮到她来就有了,看来咱就是个炮灰的命啊!

    示意火凤又下降了些,距离凶兽有十几米高。见他们还敢回来明显激怒了凶兽,它怒吼的跳起来,竟也有近两米高。

    林斯斯便放了心,看来这凶兽不会飞,也就能蹦跶几下。但是咱有私人飞机火凤呀,远程输出任它血再厚也能耗死它。

    火凤鄙视归鄙视她,话还是听的,降到了距离凶兽三米的距离,林斯斯便自收纳袋中掏出一把长弓,注了灵力还不忘抹上点□□,然后拉了半天拉不开。

    火凤等了半天回头见她龇牙咧嘴的拉着弓,又是一个白眼。

    再次被鄙视,林斯斯怒了,收起弓箭,自收乾坤袋中捡着法宝不要命的扔,全是她从家中拿的顶级法宝,凶兽被打的狂吼不止,行动渐渐慢了下来,林斯斯狂喜,让火凤又下降了一点,准备扔个大的,谁知原本已经行动缓慢的凶兽立时就是一个飞跃,自口中吐出一团黑气,瞬间便打中火凤,火凤一阵悲鸣张开双翅要飞,却被那凶兽一口咬着爪子,硬生生拽回了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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