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柴千金:腹黑嫡女惹不得》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废柴千金:腹黑嫡女惹不得- 第28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觅哥哥,我知道了,是我任性是我天真是我脆弱,可是看在我现在身心受伤的份上,别说了……,再说。我就喊我爹了……”雨晴倔强的瞪着沈觅,眼角含泪,最起码她是失恋了,干嘛沈觅还这样不依不饶。
  “你不可能一辈子活在二叔的保护之下……”
  一个大男人,怎么可以那样嗦!
  “嫉妒我有爹啊?我就靠我爹,怎样?有本事你也靠你爹去啊。”雨晴猛地喊道。“还有。一个大男人,嗦个没完。难怪海棠会走,谁愿意嫁给唐僧啊。”
  沈觅不知道唐僧,可是海棠他听的很明白。面容通红,气的浑身乱颤。
  “晴儿!”沈留掀帘进来。
  雨晴低头。
  “给小文道歉!”
  小文?雨晴很少见到这样严厉地父亲,立刻低头:“对不起……”不过,这是看在爹的面子上,根本没有诚意。
  “不用了。”沈觅勉强笑着,“妹妹是在开玩笑。”
  沈觅走后,沈留顿了一会,才说:“晴儿,你心情不好,爹知道,可是,不能认为这样,就迁怒别人。以责人之心责己,以爱己之心爱人。宽以待人,你为什么独独对小文针锋相对呢?海棠那个女子,我虽然没见过,可是以小文的性子,最后沦落至此,可见当初也是情根深种,你不该三番两次揭他伤疤。”
  “况且,如果你是如小文一样长大,那些话你就绝不会认为有丝毫过分之处。因为你是个女孩,爹愿意娇养一些,再说了,爹也不愿你从走我的老路。”
  沈留第一次说起了过去,与沈留有关,也关乎沈觅的。沈觅自小聪慧,从会说话,就学算盘歌,从会写字,就学记账。五岁进店里打杂,学习察言观色,待人接物,稍长一点,从家里领些银子,自立门户,自负盈亏,整整一年,不能得到家里任何帮助,那一年,沈觅不过十岁。
  雨晴咋舌,十岁,天哪,十岁的她好像还在重玩童年的游戏,并且乐此不疲的。
  而这一切,是因为沈留,沈留自小志向不同,不愿帮手家里的生意,而是想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当时沈留的大哥,沈觅地父亲,对这个弱弟十分宠爱,成全了沈留的任性,造成了没有童年的沈觅。
  “小文十二岁那年,我离开了家,我想自那之后,大哥对他的要求应该更高了吧。”提起那个大哥,沈留神色里带了一丝怀念。
  “那大伯很顽固吧?”这是沈留第一次提起大哥,雨晴试探着问,在她心里,早已将那人定义成顽固老头,从悠然被赶出家门开始。
  “是。”沈留微微一笑,“大哥一直很固执,一切为了沈家,除此之外,对我们倒是非常好。女人,食物,尽善尽美,可以说,皇上也未必比得上。”
  雨晴悄悄吐舌,他爹还真是敢说。
  “爹娇惯你,却不能纵容你,好好去跟小文道歉。”
  “可是,爹,我的脚受伤了,很疼……”
  “没那么严重。”沈留笑的别有深意,“只有试过才知道,不管伤在哪里,身上心上,都没有你想象中的严重。”
  雨晴低着头,原来爹都明白。
  沈留也不再多说,留下雨晴慢慢思考。
  雨晴又磨蹭了半天,慢慢单脚跳着,终于走到了院子里,院子里空荡荡的,好似约定好了一样,统统不在,连那些小鸡,也失去了踪影。
  沈觅竟然不在美人靠上,而是在书房,在灯下整理招生名单。
  “觅哥哥……”
  沈觅不理。
  雨晴又叫了一声,沈觅还是一味忙活,当作没看到她,虽然她单脚跳来跳去。
  “对不起。”雨晴赌气说完,开始往回跳。
  “道歉也得有点诚意……,不然二叔会知道。”
  沈觅终于说话了,威胁意味很明显。
  雨晴赶紧道:“用我这只伤残的脚,对着上天起誓,我很真诚!”
  沈觅搬来一张椅子,细心的扶雨晴坐下。嘴里的话却和温情毫不沾边:“一只残脚,不值得新人。”
  雨晴习惯了,也不在意,自顾坐下,顺便打量沈觅忙活地成果。
  “那你说说。错在哪里?”沈觅威严的发问。
  还在哪里,不就是提了海棠吗?
  “人说骂人不揭短,可是我好几次揭你伤疤。”
  “说明你的人品有问题。还有呢?”
  好,人品低,她忍,可是谁让你的伤疤那么明显嘛。雨晴低着头,做悔不当初状:“你说的那些话,都有道理。我不该不听。”
  “没有悟性。”沈觅很直接。
  没悟性,雨晴再忍。
  “我不该迁怒于你。”
  “那是因为你笨,才会被人欺负地哭。”
  “其实,我也没受欺负……”雨晴很真挚的说:“觅哥哥告诉我了,那不是梅心儿的错。所以,一定是我太娇气了……”
  “说你笨,你还真笨!”沈觅毫不客气,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我说那些,你就全信了吗?你都哭了。还说不是她的错,真是让你气死了。我妹妹怎么能这样忍气吞声?”
  雨晴很委屈的看着沈觅,什么话都让你说了,还这样前言不搭后语。严重怀疑沈觅内分泌失调导致了更年期提前,改天让爹帮着看看。虽然满心不认同,雨晴还是不停的点头,表示十二万分的赞同。
  “算了,看在你这么笨地份上,我就原谅你了。”沈觅终于结束了。
  嗦,真是嗦。觅哥哥,知道什么叫做讳疾忌医吧。就是你,明明嗦,还不让人说。雨晴摇摇头,被人骂的一无是处,不过总算可以和爹交差了,雨晴又跳起来。准备回去。临走之前,又回头问道:“哥。海棠还是你的伤疤吗?”

  ☆、第1177章 番外:你不能听他(14)

  沈觅放下笔,对上雨晴清亮的眸子,慢慢问道:“海棠是谁?我已经忘了。”念念不忘,就是念一次不忘,再念一次就忘了,人啊,总在思念中遗忘,雨晴的话,初听起来,十分荒谬,可是好像很有道理,现在的沈觅,已经不记得海棠了,或者说,他还记得海棠,但是记得的是他心里的那个海棠,而不是真正的海棠。
  “这才是好哥哥嘛,放心,有妹妹在,哥哥终身有保证。”雨晴一跳一跳的回去。
  她地身影纤细,阳光在她周围洒下无数光点,像个快乐的精灵。沈觅不由笑了。
  再深的伤痛,也能遗忘,而生活,仍在继续,仍是美好………………………………我是和好如初的分界线……………………………………………………
  方家是村里地独户,再加上几个外地人的组合,一直门可罗雀。而现在,因为雨晴的这一病,变得热闹非凡。
  最先来探望的,是陈志远夫妇。芊华成亲好几个月,仍是一副不知愁的天真模样,而陈志远,却似乎有些心事重重。同来的还是丫鬟巧心,看得出来,芊华似乎越来越依赖她了。
  芊华絮絮叨叨的表示了关心,巧心一直站在芊华后面,半步不离。巧心仍是乖巧恭谨,半低着头,打扮的也不出挑,不过雨晴目光下移,落在她地鞋子上时,不由得目光一顿。
  巧心一身素色衣衫,却穿着一双艳丽的鞋子,绯红宫锦锦面,用五彩金线绣着一双彩蝶,绣工精巧,栩栩如生。
  “好精致的鞋子啊。”雨晴叹道。
  “巧心啊,就是心灵手巧,心思缜密,志远的衣服也都是她打理。”芊华也跟着赞叹,“我有了巧心,可真是省心啊。”
  巧心上前一步,“小姐又取笑我了。”鬓间的一根步摇闪闪发亮。
  注意到雨晴的目光,芊华解释道:“这个不要好看吗?还是当初我地嫁妆呢。巧心戴上比我还好看呢。”
  芊华好不避讳。巧心头垂地更低,雨晴再也看不到她的表情。
  有这样一个能干地丫鬟,是否真的能顺风顺水的生活呢?当雨晴掉转目光,正好对上巧心时,突然觉得很不确定。
  记得看过一段话。说是人要有敬业精神,干一行爱一行,总想当小二的小三,绝不会是个好小三。
  而巧心,即使由无关人等升级做了陈志远地合法小三。就真的能满足现状吗?
  巧心沉默寡言,多做少说,恪守本分,兢兢业业,事业心如此之强,光明的前途就在眼前,她能停下追求的脚步吗?
  所谓一碗饭养个恩人,一斗粮养个仇人。人心不足啊。
  因为陈志远是男客,又有芊华在侧,志远一直没有机会和雨晴说话。
  直到临走之前,芊华掉了一粒耳坠,陈志远过来帮着寻找,趁着芊华不注意,悄声对雨晴说:“雨晴姐,帮帮我,别让芊华给我纳妾。”
  这时候,巧心也过来。陈志远掩口不提,而是别有深意的看了眼巧心。
  一行三人走后,雨晴眼前浮现地还是陈志远的那张年轻的面庞,小心翼翼看向芊华。而芊华则是嘻嘻哈哈的笑着。
  雨晴愣住,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小心翼翼,是表示他爱上了那个女人还是害怕呢?一个女人张罗着给一个男人纳妾,是爱他爱到毫不怀疑还是毫不在意呢?
  雨晴充满了忧虑。
  走了两女一男三人行,又来了两男一女三人行,齐守谦,陈俊卿和梅心儿。
  他们来的时候,雨晴还在发呆。
  “妹妹伤的是脚。怎么人却变呆了呢?”梅心儿掩唇而笑,语气却显得亲密,仿佛昨天的那些都没有发生一样。
  镂空淡紫轻丝鸳鸯锦月牙轻衫裙,绛红色百蝶戏花罗裙,一双明艳艳的粉色绣鞋,头插闪亮地孔雀珠钗。打扮的高贵又不失清丽。此时正笑盈盈的望着雨晴。
  雨晴淡淡笑着,“喂。你们这是做什么?探病哪有赤手空拳的道理?”
  齐守谦一愣,哈哈大笑,空手就空手呗,雨晴说得竟然好像打架一样,那说明雨晴心情不错。
  梅心儿娇媚一笑,靠了过来:“不赤手空拳还带着菜刀不成?”
  “行了,什么事快说……”雨晴告饶。
  说是探病,其实也是继续昨天的话题,关于合作的事情。
  四人的讨论,基本没有悬念,梅心儿自然赞成,齐守谦心底赞成,却看看雨晴之后,没有直接表态;出乎意料的是,陈俊卿竟然同意了。
  “我也不愿这个院子再闲置下去。”陈俊卿这样说。
  那一瞬间,雨晴有一丝后悔,如果当初一开始就同意,是不是梅心儿就不会遇见陈俊卿呢?
  有些相遇是注定的。雨晴安慰自己,对着齐守谦笑道:“桃花,你们先走吧,我今天有事。”
  “什么事啊?”齐守谦凑了过来,“就你这样,还能有什么事呢?”
  “劝人纳妾啊……”
  此言一出,其他三人表情各异。
  齐守谦似笑非笑:“你还真是能干,媒婆也包括纳妾吗?”
  雨晴瞪了回去:“媒婆还负责冥婚呢。”
  陈俊卿眉尖微蹙:“我不赞成纳妾……”
  雨晴又是忍不住赞叹的点头。
  梅心儿脸色一冷,“不是人人都能夫唱妇随伉俪情深,如果婚后再遇到心仪地女子,那女子甘愿为妾,也不能一偿长相厮守之愿吗?”
  “一个女人,愿意做妾,自己伏低做小,不是为了爱又是什么?这样的牺牲,如果连最起码的相守都换不来,那世间还有什么天理可言?”梅心儿说到激动处,面容泛红,声音也开始发颤。
  “你的意思是……”齐守谦双眼放光,“你赞成纳妾?很赞成?”
  梅心儿挑高眉毛,“怎么不可以吗?”
  “好好……”齐守谦抚掌大笑,世道变了,男人反对纳妾,女人大张旗鼓地支持。再看陈俊卿,也不由得一脸苦笑。
  齐守谦和陈俊卿很快离开,梅心儿找借口留了下来。
  “妹妹,还生我的气吗?”心儿靠近雨晴,眸光低垂,“我知道伤了妹妹的心,可是……我真的……有苦衷……”
  你的苦衷就是情不自禁吗?雨晴叹息一声,可她又有什么立场呢?

  ☆、第1178章 番外:你不能听他(15)

  “对不起。”心儿又道。
  “心儿姐言重了……”
  心儿微微笑着,不再说话。她道歉,不是因为昨天的事情,而是因为以后,雨晴,也许你真的会恨我,也许不会,因为总有那么多人护着你,你什么都不缺!
  雨晴有伤在身,并没有相送。梅心儿走过沈觅的房间时,脚步略微顿了顿,浮上了一丝冷笑。
  雨晴人是不坏,可真值得你们这样宠她吗?我倒要看看,你们能宠到什么时候
  就在雨晴潜水养病的时候,大官庄出了件不大不小的事情,那就是高志回来了,这本来不算什么大新闻,高志是高士德的儿子,就算高志和他那个狐朋狗友杨逊一起回来,也不过是给大官庄几百的人口中增加了小小的尾数而已,不值得大书特书。
  但是问题出在哪里呢?问题是,高志当年离家当混混去了,现在回来是因为混不下去。这个理由,虽然很充份,可也实在丢人,当下将高士德气了个倒仰,几乎没昏过去。儿子不成器啊,连个混混都当不成,真是一事无成啊,于是,高士德采取了铁血手段,将高志关在家里,让他闭门苦读。
  高士德坚决相信人定胜天,严格执行笨鸟先飞的政策,另外还是一根筋到底的执着,要不也不会这么多年,一直致力于将大官庄与大官扯上关系的工作了。
  因此,高志此次回家,绝对算得上自投罗网,他哪是读书的人啊?
  高士德虽然恨铁不成钢,人却很宽厚,还算热情周到的招待跟着高志同来的杨逊。而杨逊,自从退婚之后,整个人如同抽去了几根骨头,整天懒洋洋的躺着,除了吃饭,什么事也不做。
  心情不好又不运动,伤心的后果自然是伤了身。杨逊就华丽丽的病倒了,每日躺着不动,咳嗽不止。高士德于是收拾了一间小屋,安置杨逊。
  按说这样的安排,也算是尽善尽美了。但是百密一疏,穷则思变,此话不假,就是这样的安排下,偏偏出了问题。
  高士德一心想着将儿子关在家里。关出个状元之才,却忘了现在家里多了两个人,虽然是两个丫鬟,却都是绮年玉貌青春正少地女孩子。春天正是动情的好时节,百无聊赖的高志动心了。
  高志喜欢上了荷花,也就是当日的念念。荷花,那个名字很俗,俗到每次念念听到别人这样叫她。都要竭力控制自己,才不会露出厌恶之色。但是高志不这样认为,当他第一眼看到念念,就觉得那就是一朵出水的荷花,亭亭玉立,盈盈动人,再加上念念练出来地淡然表情,落在高志眼中,更是可远观不可亵玩的清贵。于是在高志眼里,念念就是一朵真正的荷花。而他一头栽进了荷花池,不能自拔。
  有时候,女人的直觉非常灵敏,灵敏到可怕的地步。
  高母。高士德的妻子,高志的母亲,从儿子那一个眼神中,就感觉出了异常,和天下的母亲未来地婆婆一样,对于可能抢走自己儿子的女人,总是存在着敌意。
  高母利落的采取了行动。以农忙开始的借口,将荷花尽量多的派出去。每日负责给下地的长工送饭,一日三餐,连做加送,和来回路上的时间,基本上一天都在外面奔波。
  高志,则是关在他的房间。做闭门苦读状。这是和高士德联手达成的,而小莲。则是成为伺候高志的丫鬟。
  小莲人小志气高,从来不满足现状,她其实一看到杨志,就动起了心思,不过这么多年地丫鬟生涯,让她明白枪打出头鸟的道理,于是小莲掩下心事,聪明的站在了高母的身旁,联手将荷花送出家门,并成功地将高志守住。
  小莲一直相信,愚蠢的女人对付女人,聪明的女人对付男人。因此,高母对付荷花,而小莲对�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