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十年代之农家好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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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七十年代之农家好女- 第4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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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你说,男人听老婆没啥不好的,只有那些大男子主义思想的老封建,才会认为听媳妇的话是丢人的事儿呢,咱们家呀,从你舅姥爷那辈儿起,就个个都听媳妇儿的话,这是咱们家的优良传统,到啥时候都不能丢,记住了吗?”

    壮壮不以为然的翻了个白眼,不屑的说:“哼,阿谀奉承,溜须拍马,恶心!”

    “呀,你小子还敢埋汰我,找揍了是不是?”

    大乱在壮壮眼前挥了挥自己沙包大小的拳头,吓唬道:“我告诉你,你不用狂,等你将来遇到自己喜欢的姑娘了,你比我还能溜须拍马,比我还妻管严呢,不信咱们走着瞧。”

    妞妞说:“小舅舅舅说的对,我也认为男人怕老婆不是啥丢人的事儿,那是男人对自己妻子表达自己感的一种体现,小静姐,你认为呢?”

    小静看了大乱一眼,微笑说:“我也这么觉得的。”

    一听到小静这么说,大乱顿时眉开眼笑,点头如捣蒜的说:“对喽,对喽,就是这么回事儿!其实男人哪有怕老婆的,只有老婆,愿意让着她,迁就她,讨好她,所以才会怕她的,这是俩人感好的表现,你个臭小子还是单狗呢,怎么会懂这个道理呢?”

    这番话,表面上像是在教训壮壮,其实是在向小静表白呢。

    这波麻的cao)作,立刻遭到了妞妞和小锁的奚落和打击。

    不过,不管他们怎么嘲笑他,他都一点不在意,因为他看见小静被他说得脸红红的,一脸幸福喜悦的神色。

    只要她开心,他也就开心了,别人怎么说怎么看,他才不在乎呢!

    如今,小静跟大乱的感发展非常平稳,在小静的帮助下,大乱已经完成了初中的课程,马上准备开始学习高中的课程了。

    两个人也说好了,等小静一毕业就结婚。小静是发自内心的接纳了大乱,并且上了他,虽然在别人看来,大乱配不上小静,但感的事,没有谁配上谁配不上谁的,只要相知相,便是最般配的。

    就好比y国的某王子,长得高大帅气的,全世界有无数的名媛佳丽想嫁给他,可他却偏偏选中了一个比自己年纪大又结过婚的非裔女人。

    在很多人眼里,那个女人又老又丑又任又自私,根本配不上王子,可是王子就是他,哪怕全世界都站出来反对那个女人,他依旧义无反顾的把她娶回了家,甚至不惜为他与全世界作对。

    这种没有门第观念,没有外在条件制约的,才是真正的呢!

 第749章

    霍建峰是个呆不住的性子,回来的第二天,就跑到他分配到的那个单位去报到了。

    那个派出所是个很小的街道派出所,整个所里加上他,一共才十二个人,八男四女,都是正式编制的。

    报道后,他只用了一上午时间便熟悉了所里的业务,他们所管辖的区域不大,只是几个家属区,平日里除了巡逻,基本上没什么大事儿。

    但也不是真的啥事儿都没有,偶尔谁家丢了东西,或者街坊邻居打架闹矛盾了,或者有耍钱跑破鞋的烂摊子事,他们还是得去管滴。

    这个派出所,说白了,跟居委会差不多,就是管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只不过所管的那些事比居委会管的事稍微严重那么一点而已。

    至于杀人放火之类的大事,霍建峰问过了,最近五六年都没有发生过这种事件,所以他们这个单位,基本上就是一个升级版的居委会。

    作为“居委会主任”的他,走马上任后,自然受到了同事们的热烈欢迎。

    因为知道他的来历,大家都对他很钦佩,经常探听些他从前在南方北方的光荣事迹。

    霍建峰也有意要树立自己在下属跟前的威信,就把自己从前的一些光荣事迹跟他们说了。

    为了增强他的信誉度,正式上班没几天,他就以天热为由,请弟兄们到澡堂去泡澡了。

    当他那一身大大小小的伤疤展露在同事们的面前时,同事们都震惊不已,同时也对这位新上司更加钦佩了。

    人家是大英雄嘛,为国家为人民出生入死,见过大场面,经历过枪林弹雨,值得他们敬服。

    哪像他们似的,整天跟居委会大妈一样,尽管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霍建峰用自己的满身伤疤,奠定了在同事们心中的威信,从此干起工作来也更加顺利了。

    因为他们管辖的这一片基本上都是家属区,居民们基本上都有正式工作,生计不成问题,所以这里非常和谐,很少有什么事端。

    霍建峰他们也很清闲,每天除了巡视,基本上没什么重要的事。

    因为清闲,他每天都能按时的上下班,虽然在单位时挺清闲的,但是回家时他却一点都不清闲。

    他把自己在家的时间排的很满。

    每天早晨,他都早早的起来,陪高大爷一起到公园去晨练,高大爷练气功,他则沿着公园跑圈,练单杠,有时还在地上练俯卧撑,以保持自己强健有力的体魄。

    晨练后,再跟高大爷一起回来。吃完早饭,他就跟他媳妇俩一起骑着车子送孩子去上学。

    这会儿交通法上还没有不许骑自行车带人这一条,所以霍建峰每天都驮着两个孩子,横梁上一个,后车架上一个。

    每次都是小双坐在横梁上,大双坐在后车架上。

    其实按体重分配的话,应该让大双坐在横梁上,小双坐在后车架上,因为小双的分量重,坐在横梁上会让他蹬车比较费劲。

    只是,大双这孩子比较特性,总认为坐横梁上丢脸,情愿走着去也不肯坐横梁。

    没办法,霍建峰只好让小双坐前边,让大双坐车后架子了。

    而韩明秀则骑车子驮着窈窈,两口子一起送孩子去上学后,他俩再去上班。

    其实,家里边有车,高大爷早就说过让他们开车上下班,接送孩子也方便,但是让霍建峰给婉言谢绝了。

    现在天气还不冷,他们骑车子就可以,这样既能多有一些跟孩子们在一起互动的时间,又能顺便锻炼身体,一举两得了。

    不过,等到冬天天冷时,他肯定会开车接送孩子和媳妇儿的,他可舍不得让媳妇和孩子遭罪。

    不光负责送孩子上学,中午放学再上学,还有晚上放学,他们两口子都负责接送,晚上孩子回来后,他俩还得分别陪着孩子们写作业。

    霍建峰虽然只念到初中毕业,但后来在韩明秀的带动下,也自学了一些高中课程。虽然没学完,但他现在的文化水平在这个年代还算是可以的,辅导孩子写作业也完全没问题。

    陪孩子们写完作业,霍建峰就会带他们出去玩,有时去公园,有时去逛街,还有时陪他们去看电影、看马戏……

    他就是想要把之前亏欠孩子的那几年补偿回来,只要不上班,他就必定要跟孩子们黏在一起,努力的补偿孩子们,增进他们父子、父女间的感情。

    当然,跟韩明秀之间的感情也一如既往的甜蜜。都说小别胜新婚,两口子分开好几年,如今乍然团聚,自然都十分珍惜在一起的时光,俩人无论干什么都有商有量的,便是意见不一致时,也都心平气和的说,从来没有红脸的时候。

    高大爷和高大娘见他们一家人如此幸福美满,老两口看着也跟着高兴,一家人快快乐乐的生活在一起,日子变得格外有生机,感觉似乎空气都是甜的……

    十二月份的时候,深圳那边又传来消息,马立军和小秋要在小年儿那天结婚了!

    之所以选在那天,主要是因为韩明秀在那个时间段放寒假,霍建峰那个时候也能放年假了,可以到深圳那边来参加他们的婚礼。所以,他们俩才特意把婚礼定在小年儿,就是为了能得到亲爱的哥哥和嫂子亲临现场的祝福。

    得知他们俩要结婚,霍建峰和韩明秀都很高兴,两口子也一口答应下来,到时候一定去。

    小秋在向韩明秀报告自己结婚的大好消息的同时,又向韩明秀透露个秘密。

    小四跟苏轩迟也谈恋爱了!

    而且已经谈了一个多月了,搞不好还会跟他们一起结婚呢!

    韩明秀听到这个消息后,震惊得嘴巴都张成了“o”型。

    那个苏轩迟她见过一次,记忆中,那家伙是个带着蛤蟆镜,穿得花里胡哨的纨绔子弟。

    完全那样的人怎么可能跟小四这种农村丫头走到一起?

    不搭呀!

    后来经过询问,才知道他们走在一起的历程。

    原来,苏轩迟最开始过这边来工作的时候,并没有对小四有那种意思,只是因为小四的性子比较泼辣,跟个小辣椒似的,苏轩迟比较喜欢逗她,很喜欢看她被气炸毛的样子。

    久而久之,俩人就结了梁子。

    准确的说,是小四跟他结了梁子。因为苏轩迟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挺不着调的,但其实是个性格极好的人,从不爱记仇,所以每次跟小四抬完杠后,他完全都不当回事。

    小四却是泼辣记仇的性子,好几次都被苏轩迟气炸了,所以一直看他不顺眼,俩人只要一见面,就要往一起掐,不互怼几句就再过不去。

    那会儿,他俩算是一对欢喜冤家吧。

    但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彻底改变了他俩之间的关系。

    因为苏轩迟是台省来的,穿衣打扮和行事作风跟本土的年轻人大不相同。

    他喜欢穿花俏的衣衫,烫个性的头型,做事高调招摇,加上他又是台省大老板的儿子,所以没来几个月,便成了人尽皆知的纨绔子弟。

    几个当地的无赖知道苏家有钱,又见苏轩迟这么招摇,便打起了抢劫他的主意。

    某日晚上,苏轩迟看电影回来的时候,车子经过一个胡同,被一个昏倒在路上的人给挡住了去路。

    他下了车,本想去看看那个人到底咋样了,没想到刚一下车,“呼啦”一下,不知从哪冲出四五个年轻人,个个都手持棒子,刀子等凶器,直接上来招呼他。

    苏轩迟从小娇生惯养,哪见过这种阵仗啊,被人一棒子撂倒后,顿时吓懵了。

    那伙烂仔打倒苏轩迟,就开始逼他交出钱和身上值钱的东西。

    不巧的是,苏轩迟今天出来的时候根本没带钱,因为他打算看完电影后就回家,也没打算看完电影再到哪happy去,所以就带了买电影票的钱,这会儿身上就一分钱都没有了。

    几个烂仔等了好几天,好容易等到苏轩迟,却发现他身上没有钱,顿时失望不已。

    于是,他们就把满腔的愤怒都发泄到了他的身上,一时间拳脚和棒子不停的招呼在他的身上,打的苏轩迟惨叫连连,连呼救命。

 第750章 别墅

    去年寒假的时候,韩明秀在深圳这边买了很大一块地,建了一座豪华别墅。狂沙文学网

    别墅连建带装修,历时半年才完成。

    建成后,韩明秀就把别墅的钥匙交给了小四和小五,让她们住在里边,一来是为了让她们帮她照顾别墅,免得别人以为这别墅总没人住,打别墅的主意。

    别墅里面虽然没有放钱,但是有不少家具电器和窗帘被褥什么的,还都是高档品,这些东西加起来也能值不少钱,要是被偷的话很可惜的。

    再说,还有一种烂人,喜欢做损人不利己的事儿,要是知道这别墅长期不住人,他们肯定会在这里搞破坏。

    如此豪华的别墅,要是被人砸破玻璃,损坏地板,或者破坏了家具,多可惜呀……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让她们姐俩帮忙照顾保镖。

    为了保护别墅的安全,也是为了保护小四和小五的安全,韩明秀特意把保镖放在这里养了。

    把保镖放在这儿的好处就是,保镖十分尽职尽责,除了小四小五和马立军,绝不许第四个人靠近别墅。要是谁敢靠近,它就会龇着那口白森森的大钢牙,发出令人恐惧的嘶吼,让人望而生畏,轻易也不敢打别墅的主意。

    但因为韩明秀的别墅建得非常豪华,也确实惹眼,还是有一些妄图不劳而获的烂人打起了别墅的主意。

    别墅建成不久的某天夜晚,两个鬼鬼祟祟的影翻墙而入,想进别墅里行窃。

    只是,还没等那俩家伙走近房门呢,保镖就不知从哪窜了出来,扑是去就是一阵撕咬。

    狼的咬合力是二百多斤,那两个窃贼怎可能是保镖的对手呢?被保镖扑倒后,就只有惨叫救命的份儿了。

    小四和小五正在别墅里睡觉呢,听到外面的惨叫声,打开灯隔着窗子一看,正好看到了保镖狠虐烂仔的一幕。

    姐妹俩没敢迟疑,马上抄起别墅里的电话,给当地派出所打电话。

    很快,派出所来人了,把两个被咬的皮分离,血横飞的烂仔抓了起来,关到了监狱里……

    至此,左右邻居和附近的人都知道了,这栋豪华别墅里有一条厉害非常的大狗,别人也轻易不敢靠近这边了。

    不过,还是有一些乐意为钱冒险的烂人,在知道别墅有一条凶狠的大狗后,就打起了药死大狗再到里边行窃的主意。

    可惜,韩明秀早就训练过保镖,只许吃主人喂它的东西,不许乱吃别人投喂的东西。

    所以无论他们往院子里扔什么好吃的,保镖就是不吃。

    久而久之,他们也知道了保镖的厉害,也就放弃了动歪脑筋的主意。

    就这样,小四和小五一直平平安安的住在这里,享受着这栋豪华别墅带给她们的高品质生活。

    今晚,小秋出去跟马丽君约会了,就只剩下小四自己在客厅看电视,正在看《上海滩》呢,忽然听到外边隐约传来一阵呼救声。

    听着那声音,怎么听怎么觉得耳熟,小四就起出去看视。

    结果,当她踩着凳子趴在墙头上,借着路灯往外看时,就发现自家别墅后面的巷子里,有一群烂仔正在暴打苏轩迟。

    那会儿,苏轩迟已经被打的头破血流,惨叫连连了。

    小四一看苏轩迟这么惨,也顾不上两人之间的恩怨了,立即回屋抄了一根棒子,带着保镖冲出去……

    那群烂仔正在殴打苏轩迟,冷不丁看见冲过来一只凶恶的大狗,后面还有一个抡着棒子冲过来的凶悍女人,顿时都被吓了一跳,一时间顾不上苏轩迟了,光顾着应付这女人和大狗去了。

    保镖虽然厉害,但一次也对付不了那么多人,所以,四五个烂仔里,还是有一两个跟小四斗在了一起。

    小四即使再彪悍,也毕竟是个女孩子,两三招后,就被一个烂仔一棒子打倒在。

    苏轩迟一看小四带着保镖出来救他,心中感动不已,看到小四被打倒在地后,又见那烂仔对小四抡起了棒子,一时间他也顾不得多想,一下子扑了过去,护在了小四的上。

    结果,那打下来的棒子一下子狠狠的打在了苏轩迟的脑袋上,他闷哼一声,两眼一翻,昏倒在了小四的上。

    小四看到苏轩迟跟个血人似的趴在自己上,顿时吓得尖叫起来。

    几个烂仔被保镖也咬的鲜血淋漓,又见他们把人打的昏了过去,也不知是死是活了,都害怕出事,便连滚带爬地逃之夭夭了……

    之后,小四拼尽全力把苏轩迟背到别墅里,又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

    因为抢救及时,苏轩迟总算是有惊无险,死里逃生捡了一条命。

    因为苏轩迟是为了救自己才挨了那让他差点丧命的一棒子的,所以,小四对他很感激,苏轩迟在住院期间她摒弃前嫌,主动承担起了照顾他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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