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连晟却很满意彩云的表现,并答应她,等他从边关回来,一定给她带好东西。
屋门被关上,不大的空间里,又只剩他们两人。
赫连晟慢条斯理的解下腰带,脱去外衣,“过来洗脚!”
“呃,这样好像不太方便,要不我还是去彩云那边洗吧!”
她再大大咧咧也知道女儿家的脚,不能随便给人看,除了自己的相公。
不过,这个禁忌对于赫连晟来说,完全够不成任何阻碍。
他笑道:“看来娘子,是想让为夫亲自为你洗脚了?”
木香哑了,什么跟什么嘛!
赫连晟却不容她多想,将她打横抱到炕沿上坐着。
高大的身子就在她的面前,慢慢的蹲下,执起她的脚,为她脱去鞋袜。
木香的脚很小,很纤细,因为长年不见阳光,肤色白皙无暇。
赫连晟握着她的脚,爱不释手,“你的脚很美……”
木香被他暧昧的动作弄的有些受不住,挣扎着将自己的脚救了回来,“哎呀,不就是脚丫子嘛,有啥可看的,这么多水,你也一起洗吧!”
提议一说出来,两人都愣住了。
木香恨恨的拍着自己的脑门,果然,脑子发抽的后果,真的很严重。除了彩云,她还没跟别人共用过一盆洗脚水。
跟彩云也只洗过一次,后来两人都觉得这样不干净,还是各洗各的好。
自从日子过的宽裕了,她给家里每个人,都备了个木盆,上面做了记号,免得大家用混了。
可是……可是今儿她到底是抽了什么疯啊!居然……居然能跟他讲那么的话。
赫连晟之所以愣住,同样是因为木香的提议。
‘从前’,他也是有洁癖的人,别说生活用品,即使饭菜,他也绝不碰别人沾过的。
可自从来到木家,他的那些洁癖心态,全都自动自发的消失不见了。
现在,木香说要一起洗脚,在他想来,既然一起洗脚了,是不是离一起洗澡也不远了?
赫连公子傲娇了,欢欢喜喜就去脱鞋袜。
木香伸手欲拦,“不要,我,我说错了!”
赫连晟是什么人,到了嘴边的肥肉,岂有让她跑走的道理。
搬了凳子,拿了干净的擦脚步,那一双大脚便落在了她的小脚上。
木香红着脸蛋,恨恨的瞪他一眼,奋力将自己的脚抽出来,“我洗好了,你慢慢洗吧!”
“不急,再多泡一会,”赫连晟快速擒住她两只手,同时也用膝盖,将她的腿夹住,叫她想动也动不了。
“讨厌,你快放开,我不想洗了嘛!”
连她自己都没发觉,此刻她的声音那么娇,那么媚,听在赫连晟耳朵,简直要让他生不如死啊!
赫连将军感觉到身上某个地方,又不安份了。
“别动,再敢乱动,今晚我们便洞房,如何?”
“不如何,你想都别想,你以为娶媳妇,跟吃饭喝水一样简单呢!”就他这样的,从哪个角度看,木香都不觉得,他像传说中战神,整个就是一个无赖加那方面十分旺盛的浪荡子嘛!
赫连晟若是知道此刻自己在这小女人心里,变成浪荡子了。他非得郁闷到吐血不可。
他的无赖,他的浪荡,也只有她才看得见,除了她,再没有别人。
在两人争执的时候,盆里的水渐渐凉了。
赫连晟拿过擦脚步,握住她的脚,就要给她擦脚。
“不要,我可以自己来,”木香吓坏了,想夺过他手里的布。
赫连晟手移开,躲开她的手,缓慢而又认真的说道:“我当然知道娶妻不易,你瞧,我现在不正做着以娶妻的准备吗?还有,你说的协议我也签了,娘子,还有要求吗?只要是你说的,为夫都会照办!”
木香被他无奈又略带调侃的语气逗笑,故作思考状,“嗯,这得让我好好想想,等我想到了再告诉你吧!”
能让襄王殿下伺候着洗脚擦脚,普天之下,谁有这个本事哦!
在赫连晟出去倒水时,木香缩在被窝里傻乐,心里也很甜蜜。如赫连晟这样的男人,如果不是真心情愿的做这些事,谁又能逼得了他。如果不是真的在乎,真的想俘获她的芳心,他也根本不用做这些事。
入了深夜,两人躺在炕上,赫连晟照样将她揽在怀里,继续他甜蜜而痛苦的折磨。将怀里人儿,亲了个够,抱了个够。
木香只觉得嘴巴都被她吻肿了,到最后被折腾的实在太累了,沉沉的进入梦乡。
香软的身子,带着沁人心脾的淡淡甜香气息。赫连晟最喜欢她身上的香气,总觉得怎么闻也闻不够。
三更时分,木家院墙外,亮起了火把。如果有内力的人,便可以听见院外的人,频率均匀的呼吸声,气息沉稳却又微弱,连他们的坐骑也是训练有素,站着不动不动。
吴青原本闭着的眼睛,突然睁开,身子猛的从炕上跳起来。他是合衣睡的,所以根本不用穿衣服。
等他出了屋门,赶到院子时,赫连晟已经整装好了。
“将军!”吴青单膝跪地。
“嗯,起来吧,你不用出来送了,留在这,”站在雪夜中的男子,身上裹着玄色披风,似乎站了有一会,肩上落下一层雪花。他整个人如同融入了这夜色之中,阴暗幽冷。
吴青握拳的手紧了紧,“是,属下遵命,只要属下有一口气在,便不会让她有事!”
其实他很想跟随主子,一同奔赴边关,可他也深知,他身后这一家子,是主子的命根子。
以前主子打仗完全不顾及自己,不管多危险的境地,主子都敢闯敢战,无畏者无敌。可是这一次,主子有了牵挂有了弱点,是好事,也是险事。
赫连晟最后在看了一眼木香睡着的屋子,玄色披风在夜风中鼓动着,映衬着他如山般健硕的身姿。
拉开门,火光映出他的面容。
整齐划一的着装,统一的军容,木家门外至少站了几十个。
见到赫连晟出现,众人统一下,马单膝跪地,步调一致,没有丝毫偏差,这些便是赫连晟军营中的亲信军团:天狼营。
虽以营为单位,但他们的真实势力抵得上,五万大军。
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拉出去,足以抵得上百个地方差役。
如此——可想而知赫连晟的人马有多强悍。
他们并未开口说话,只因看了赫连晟的一个手势,无论是人,或是马,皆闭口不语。但他们眼里的恭敬尊上,却是不容质疑的。
他们看赫连晟的眼神,如同看着神祗一般。
赫连晟手一抬,几十人哗起身。中间的人退开一条路,一人上前,抱拳道:“请将军上马!”
一名随从举着火把,牵着一匹通体白色的马过来。
那马四蹄修长,臂部肌肉结实,脖子较长,眼睛圆润饱满有光泽,耳朵小而尖立,毛色更是油亮光滑,一看就是稀有的极品良驹。
这马极具灵性,也是赫连晟的专用坐骑。但同时,它性子也极为刚烈,除了他,再无人敢驾驭。
它的名字叫闪电,从名字就可以想像的出,它奔跑起来,速度有多快。
闪电见到赫连晟后,甩动着马头,亲昵的蹭着他。
赫连晟跃上马背,宽袖一挥,“走!”
几十人的队伍,在夜深人静的夜里,居然没有发出丝毫声响。
如果不是木家门前留下的凌乱脚印,任谁也想不到,南晋人人称奇,赫赫有名的天狼营,竟然出现在一个小山村里。
要是随便说出去,人家只以为你见鬼了呢!
翌日一早,天还没亮,木香便醒了。
昨晚赫连晟起床穿衣的时候,她是醒着的,但是她没有睁开眼睛,只静静的听着他在黑暗中悉悉索索的穿衣声。
听着他靠过来,在她额上不舍的亲了亲。
听着他拉开里屋的门,再拉开堂屋的门,最后,他的脚步声消失在院子里。
虽然看不到,可是她知道,那个男人,正站在黑暗中,目光灼灼的看着她所在的窗子。
唔唔……
那时,她完全承受不住他的深情,太可怕了。这个男人,原本是冻结了千年万年的寒冰。
寒冰一旦融化了,却如同灼热的火山,这个热度,已经快将她烤化了。
木香恨恨的掀开被子,躲进了被窝里。
可那又怎样,被子里全是属于他的男性气息,带着点点龙延香的味道,很好闻,闻多了也会上瘾,木香知道她已借不掉这种味道。
哀叹一声,认命的爬起来穿衣。
到了院子,却发现何安跟吴青两人,全都傻傻的呆坐在院子里,又是叹气,又是垂头,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
木香走过去,踢了踢他们二人,不爽的道:“行了啊你们,差不多就得了,没看见家里还有好些活要干吗?今天咱把地里的大白菜都铲了,胡萝卜跟青萝卜也得起完了,都搁进地窖里,还有还有……”
她说一大窜,等她说完了,那两人才慢悠悠的站起来,一人去拿铁锹,一人去拿竹篮子。还是那副半死不活的样,一晃一晃的,往屋外的地里去了。
木香看的直摇头,就他们这样的,还好意思自称襄王的部下。
这点承受能力都没有,不就是主子走了吗?那又能咋样,难不成主子走了他们都不用过日子了吗?
另一边的屋里,也有了声响。
木香理了下衣裳,推门进去,正遇上彩云端了恭桶出来。
彩云一见她便问:“赫连大哥走了吗?真是昨晚走的?”
“真的,再真不过了,又不是不回来了,看你们一个一个的,不就是出趟远门吗?行了,别想那么多,家里还有好些活要干呢!”
木香绕过她进屋,木朗正大睁着眼睛,趴在炕上,一眨不眨的盯着她瞧。
木香见他也想问,立即伸手点了点,挑着眉。
“我再睡一下,”木朗麻溜的钻进被窝里,再没一句废话。
“嗯,这才乖嘛,木朗再睡一会,就得起来练功了,以后就让吴青大哥教你练武,瞧瞧你最近练的成果,嗯,胳膊有劲了,身板也强壮了,咱们是不是得再接再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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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有没有很爆笑啊!
☆、第102章 拉仇恨值的人
木朗懒懒从被窝里应了她,“知道了,我马上就起来。”
木香笑了笑,屋里的气味并不好闻,她爬上炕,将窗子打开。如果天气晴朗的话,她会把被子抱出去晒一晒,既是杀菌,也是让被子透透风。
彩云把恭桶刷干净,摆在院子的一脚,这才去厨房舀水洗漱。
木香从屋里拿了几件脏衣服出来,对她道:“待会儿我去做早饭,你把屋子打扫干净,炕也打扫一下,窗子都打开透透气。”
彩云嗯了声,表示知道了。
今儿的早饭,也很简,煮上一锅糯米稀饭,再配些用菜油炒过的泡菜,还有一些她自己的做的脆辣萝卜干,就着稀饭吃,绝对的香。
而用糯米熬出来的稀饭,比用普通大米熬出来的,要香的多,也更加黏糊。
家里的糯米不够了,她准备吃过早饭,让吴青去城里买些回来。
早饭过后,雪下的越来越大,门外的车轴印,都已被积雪掩埋了,渐渐的便看不到影子。
家里突然少了一个存在感强大的男人,其实木香也不适应,除了适应之外,更多的心底深处酸酸的感觉。
为了转移注意力,她便开始干活。
吴青跟何安动作很快,只用了一个早上,便将地里的蔬菜都挖了起来,趁着有空,顺便就搁进地窖里了。
反正也不会清洗,不用择,直接放进去就可以了。
吃过早饭,木香挑了些大白菜跟青萝卜出来,还有胡萝卜,也得要一些。
胡萝卜洗干净之后,切成片,泡在辣椒酱里头,搁上三四天左右,就能吃了。
微甜的胡萝卜,浸上辣椒酱的辣香味,吃着可是很香的。
至于青萝卜,木香也用辣椒酱泡了一些,剩余的,跟制作泡菜的手法一样,但是必须得跟泡白菜分开摆在坛子里。
好在,家里的坛子多,总能装得下。
快到晌午时,一辆马车顶着风雪来到木家门前。
唐墨穿着黑色狐皮长袍,整个人围的严严实实,带着福寿楼的小六子,进了院子。
“咦,人都去哪了?”唐墨站在院子里,却不见木香他们的人影。
倒是黑宝摇着尾巴,迎了出来,在他腿边蹭了蹭,然后又窜到小六跟前,爪子一蹬,就要抱着他腰。
小六呵呵笑,“他们家狗真热情!”木香忽然出现在堂屋门口,靠着门边,凉凉的说:“他主要是认人,谁跟他亲,它就认谁。”
唐墨见木香出现,眼睛一亮,激动的情绪藏了几分,又露了几分,“小爷不是让人通知过了,说了今儿要回来,你们也不说去门口迎接,难道你们都不想我吗?”
他故意说的是你们,而不是你,他怕木香多心。
才几日不见,他便觉得似乎过了很久。人家说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说便是如此吗?
木香仍是神色淡淡,“你又不是什么天仙下凡,我们干嘛要出去迎,还有……你在那站着……淋雪,很好玩是吗?”
“哦,忘了,忘了,这不是看见你们高兴的吗?”唐墨赶忙走上廊檐,脱下披风,随手递给木香。
木香看了他一眼,算了,不跟他计较。
接过他的披风,找了个衣架挂起来,晾着。
唐墨乐了,一路而来的烦闷情绪,都在这一刻放松下来。
小六也跟着进到堂屋,木朗跟彩云听到声音也从里屋走出来。
“唐大哥,你这是刚回来吗?呀,你这衣服好漂亮,”彩云举着下巴,趴在大桌上,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看。
木朗也凑上来,“唐大哥,你说要给我带好吃的,怎么没有啊?”
唐墨笑着在他们两人的头上各敲了一下,“就知道吃,看见我回来了,难道不比吃来的重要吗?傻小子!”
最后的三个字,本是溺称,他随口说的,可木香不乐意了。
“嗳,唐大少爷,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听见没!”
唐墨一撇嘴,随后又嘻笑道:“听见了,听见了,看把你紧张的,咋进门这么久,也没见你问我关于香肠的事,是不是觉得,问了也白问?”
他原本长的就很俊美,举止优雅,尽显大家公子的风范。
身材虽然没有赫连晟的高大,却比例适中,加上一张俊美无双的面容,如果再加上万贯的家财,这个男人无疑是最炙手可热的钻石王老五。
吴青跟何安不知何时进来了,坐到唐墨对面,像个幽灵似的盯着他。
木香才没有受他影响,语气轻飘飘的道:“我不问,是因为有自信,这笔生意一定会火,不过是早晚的问题,看你一进我家院门,那副激动的样,还不能说明一切吗?”
唐墨失笑,“木香就是木香,好!就凭你自信的一点,以后咱俩一直合作下去吧,我保你能成为南晋第二大富商,如何?”
木香笑道:“谢了,这个诱点不错,可惜我要的不是这个,你是第一,我是第二,这个排列顺序我不喜欢,不如换过来,我做第一,你做第二,再不然,以后你给我做账房先生,我会给你开月钱的!”
唐墨的心思,她能猜到七七八八。如果他们一直合作下去,他最得利。因为他总会压她一头。
这个心眼比女人还多的男人,忒会算计了,她傻了,才会上他的当。
唐墨故作叹息,一旁坐着的小六忽然开口了,“木姑娘,你不能这么说我家主子,他这一路也很辛苦的,从临泉镇出发,一路上马上停蹄,为了节省时间,连马车都不做,一直骑马,都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