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喜事:极品小财妻》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农门喜事:极品小财妻- 第12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我们去池塘边坐坐吧,这么一会儿,你肯定累了。”张沁儿提议着,上次晗生说要在池塘边弄水榭或者亭子之类的,张沁儿记在心中,早已经让人在池塘边上弄了一个简单的水榭亭子,这亭子一弄好,就吸引许多人的目光,住在附近的人洗完衣裳累着了,就喜欢到这里坐一坐,说说话儿。
  池塘边上的桃树已经长出较为茂密的枝叶,因为在根部堆了一些鸡粪做肥,所以在营养充足的情况下抽枝也特别多。
  进入亭子,就能够看到跃出水面的荷叶和白色或粉色的莲花,间或有鱼游动,惊起一圈圈的水波。
  “这里虽然是乡下,但是一点也不比我们家的庄子差,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真是好意境啊!”宋漪凝倚在栏杆上,神态愉悦的看着这一池的荷花。
  “这一大片洼地都是我们家的,不过今年只挖了这一个池塘,等到了秋天收获之后,看收益多少再说。”张沁儿淡笑着,这片开发过的地都已经清理出来,环境较好,但是旁边那一大块洼地依旧长满了水草,不时响起蛙声呱呱。
  “应当是不错的,再者将这些洼地挖成池塘种上莲花养上鱼,不说别的,单这份意境都是极好的了。”
  晚风习习,拂面而过,荷叶一阵摇曳,散发着淡淡的荷香。
  远处山野间有童子嬉戏,老农锄地,妇人涴纱,一派悠闲自在的乡村图徐徐展现在众人的视线中。
  时近黄昏,西边的天空被火烧云给占据了,各式各样的火烧云不断的变化着、展示着独特的美,令人每一次看都觉得惊奇不已。
  张沁儿就格外的钟爱傍晚的火烧云,热烈而又有分寸,绚丽而又变化多端。
  “很美!”宋漪凝呢喃着,忽然觉得此时此刻她的决定是那么的正确,她放松心神,沉浸在这种与世无争的意境,过往的种种,似乎已经遥不可及。
  那些姐妹之间或同情或幸灾乐祸或冷漠的眼神也彻底从她心房中一扫而去,心中的阴霾彻彻底底的消散于这片宁静美好的天地之中。

☆、172。第172章 :煮玉米

  宋漪凝在富足村住了几日,期间或与张乐儿冯氏她们做针线,或与张沁儿她们去山上玩耍,并且让周光勇帮着在家附近的山脚下挖了几个陷阱,这样一旦有不小心下山的动物,就会掉落在陷阱中,而宋漪凝每日必定要做的事情就是去陷阱那里走一圈,若是能够发现一只兔子什么的,必定高兴半天。
  在宋漪凝的指点下,不只是张乐儿的针线活进步神速,冯氏的针线活也有了一些长进,并且听宋漪凝讲起苏州那边流行的香包荷包以及裙子的绣法和剪裁等,心中对美又有了一些新的认识。
  “我们去乌桕树林走一走吧。”午睡之后,百般无聊,张乐儿看着宋漪凝娴静的面容,忽然提议着,这几日小宝有些嫌烦了在乌桕树林驱赶鸟了,他近来很喜欢跟在田家那些小子的身后玩,并且还不喜欢福儿跟着一起玩了。
  用小宝的话来说,那就是他长大了,是男子汉了,不应该和小姑娘在一起玩,而是应该和男孩子一起玩才行。
  田家有两个孙子,一个是田老大的儿子十岁,一个是田老二的儿子七岁正是调皮捣蛋的时候,每天都带着村里的男孩子到处疯玩,加上他们也讲义气,时不时从家里带些糖果点心给小伙伴们吃,不多时的功夫,整个村里的孩子就以他们为头领了。
  小宝自然也是如此,渐渐的就不怎么理会福儿了,福儿就一个人牵着牛犊去找黄小丫玩,因为黄小丫也照顾着她们家的牛犊,两个女孩牵着两头牛犊在山脚下玩闹,倒也有趣的很。
  乌桕树林可不能不驱赶鸟,不然那些乌桕蚕全部被鸟吃了,可就白养了,所以张乐儿和冯氏就时不时要去乌桕树林里转一圈,甚至还学着做了几个稻草人放在林子里。
  宋漪凝知道张乐儿的处境,也很体贴的答应了,路过张沁儿家时,自然也把张沁儿叫着一起去玩了。
  进了乌桕树林,张乐儿就眼尖的看到有鸟停在树枝上,似乎在吃乌桕蚕,于是赶紧拿着一根竹竿朝鸟打去,惊起群鸟纷飞,鸟鸣声不断。
  “这些鸟简直太坏了!”张乐儿气呼呼的说着。
  “和鸟置什么气,我看不如在这里设几个捕鸟的罩子吧,没准还能够捕捉到一些鸟来吃呢!”张沁儿笑着提议,对于鸟来说,这些乌桕蚕实在太美味了,即使有人驱赶,也会时不时就飞过来,难免是要牺牲一些乌桕蚕的了。
  这个时候正好用米来诱惑这些鸟了,说干就干,于是张沁儿和张乐儿熟稔的弄好框架,又从家中拿了一些米粒过来,洒在地上,框子用木棍支撑这,木棍上则系着一根长绳子。
  三个人将框子弄好之后,牵着绳子到了一颗树后,安静的蹲守了一会儿,果然有鸟被地上的米粒所吸引,不多时就有几只贪吃的鸟飞下来啄着米粒,一面啄一面警醒的打量着四周,其他的鸟见没有什么危险,也纷纷过来啄米。
  就是现在!张沁儿瞧着有十来只左右的鸟已经进入笼子范围,当即一拉绳子,木棍忽的倒下,没有木棍支持着的框子也随即倒扣下来,将十来只鸟全部罩住。
  猛然觉察危险的鸟纷纷鸣叫着,试图用嘴将框子啄动,但是这无异于蜉蝣撼大树。
  “哎呀,真厉害,这么一会儿就有这么多鸟了!”宋漪凝高兴的走了过去,细细的看着,说:“有几只麻雀,个头小小的,估计也不好吃,还有几只斑鸠和和喜鹊呢。”
  “这麻雀太小,喜鹊又肉老,我看拿来喂猪算了,这三只斑鸠刚好可以用来清炖汤出来喝。”到了这个时代之后,张沁儿就没少吃鸟,从当初逃荒什么鸟都吃到现在,她已经知道哪些鸟的肉好吃,哪些鸟的肉不好吃了,尤其是水鸟,比如翠鸟和鹭类的,肉质腥臊的很,并且骨头多,肉少,实在没有什么好吃的。
  基本上腿细长,身形偏瘦的鸟口味都不怎么好,而那种体形偏矮胖的,口味都不错的很。
  “嗯。”张乐儿也觉得张沁儿的建议很好,于是和张沁儿两个人开始挨过捉鸟出来,然后一一捂住鸟的口鼻,憋死之后,再利落的拔毛。
  “也不知道漪凝姐你看的惯吗?漪凝以前肯定连蚂蚁都没有踩死一只的吧。”看着站在一旁满脸好奇的宋漪凝,张乐儿调笑着说。
  “我祖母信佛,我们自然是不杀生的。”宋漪凝心中好奇,有些也想去试试,但是又害怕着。
  张沁儿抿嘴笑着,并未多说,这些信佛的夫人小姐不杀生,自有杀生的下人们为她们做好一切事情。
  忽然间张沁儿就想起一个小故事来,她眼眸转动着,说:“漪凝姐,我给你说一个故事吧。”
  “好啊!”宋漪凝一脸认真,等着听。
  “从前有一对邻居,一个是和尚,一个是屠夫,他们为了早起相互约好早上先起来的叫对方,于是和尚每天早上叫屠夫起来杀猪,而屠夫则叫和尚起来念经做早课,多年后和尚和屠夫相继去世,但是屠夫去了天堂,而和尚则下了地狱。”
  故事戛然而止,留下一脸疑惑的宋漪凝静静的思索着。
  “这是什么故事?怎么屠夫去了天堂而和尚下了地狱?”张乐儿瞪眼,满脸的不可置信。
  如今世有道佛两教,而佛教地位独特,大多百姓都是信佛教的,在大家的认知里,那些和尚都是有佛缘,死后能升天的,此时突然听到张沁儿这近乎悖论的故事,很是诧异。
  “沁儿,这故事怎么讲?不是和尚念经,屠夫杀生吗?怎么却颠倒过来了?”宋漪凝双眉紧蹙,一副想不通的模样。
  “我也只是随口说说罢了,我总觉得每一个故事在不同人的心中都有不同的答案。”张沁儿笑着摇头,却不再说下去,这个故事她当初听过之后,也是猛然一愣,随即又释然,但是如今当她再次将这个故事说出口时,忽然又有一种莫名的感觉。
  先入为主!当初她看这个故事的时候,因为笔者的理论,导致她先入为主按照笔者的想法来想问题,此时她却又觉得有矛盾的地方,这才失口不提故事的矛盾点是为何了。
  张沁儿已经利落的憋死几只麻雀了,拔毛的时候,麻雀的只是将毛粗粗的拔掉,而斑鸠则需要细细的拔,并且还需要用火烧一下,将外表一些细绒毛烧去,再清洗去脑髓之后就可以清炖了,汤汁清甜爽口,很是鲜美滋补。
  或者是她们在这里捕鸟拔毛,其他的鸟登时一下子不敢靠近,只在附近叽叽喳喳的叫着,似乎在告诉伙伴们这里很危险似的。
  处理了这些鸟,张沁儿又开始打量起乌桕籽来,如今乌桕籽已经结了出来,等这批乌桕蚕吐丝结茧之后不久,乌桕树叶就会变色,等乌桕树叶完全变红,黑色的壳脱落露出白色的籽时,那时乌桕籽就可以采收了。
  枫叶红于二月花,但是乌桕树叶却比枫叶还要红的耀眼,因为它刚入初秋就会从叶尖开始红起来,等一场霜降之后,整片树叶红的耀眼至极。
  “乐儿,我打算把这片山林子买下来,不过我问过了,买山和买地不同,不会是一小块一小块买卖,而是要将整面山都买下来才行。”
  “哎呀。这山这么大,得多少钱啊?好好的,你想买山做什么?”张乐儿不解的说着,虽然知道张沁儿捣鼓的东西赚了不少钱,但是这买山可不是小钱可以买的到的。
  “如今就我们几户人家住在这边,我们在做什么,别的人也不知道,但是如果他们知道这乌桕树的好处了,你觉得我们还能像现在这样吗?所以我想买下来,这样除了再多种一些乌桕树,还可以开辟一块花田出来。”张沁儿将她的想法说了出来,今年春天采集野花的时候,她就有这个想法了,不过当时家里的钱银不够,也就暂时搁下。
  “沁儿,你想的可真长远。”听了张沁儿的话,宋漪凝不再纠结于那个和尚屠夫的小故事,而是惊叹于张沁儿的长远目光,张沁儿的这份敏锐,就连家中读书求学的男子都比不上的。
  “我只知道一位先贤曾经说过‘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凡是想长远一些总是好的。”
  “这是《论语卫灵公》中的句子。”宋漪凝快速的接口说道,她虽然是女子之身,但是家中也是为她们姐妹请过西席先生教课的,学识自然不比一般女子。
  “漪凝姐好博学,我可只知道这句话,却不知道是谁说的。”张沁儿淡笑着,不知不觉就给宋漪凝戴了一顶高帽子。
  宋漪凝被夸赞,脸色有些不自然起来,谦虚的说着:“哪里,两位妹妹懂的才多呢,我也不过是仗着出身好,见识的多些罢了。”
  地位如何,眼界如何,所以相比起庄户人家,大户人家的见识和学识总是多的多。
  “哎,沁儿,你要是真把这山给买下来了,我可还要在这里养蚕的啊!先说好了!”张乐儿忽然记起自己家的乌桕蚕来,不由得先把话说清楚了。
  张沁儿扑哧一笑,看着张乐儿一脸认真的模样,说:“这个自然是可以的!我就想着要乌桕籽罢了。”
  张乐儿顿时松了口气,说:“那挺好的,你要乌桕籽,我要乌桕叶,不冲突了。”
  张沁儿抿嘴笑着,框子里的鸟已经全部杀死去毛了,这一时半会也不会有鸟过来,索性就下山回家去了。
  第二天又到了晗生他们休沐的时候,一大清早,杨氏就起床赶着驴车去县城接人了,到上午时,大家一起回来了,随车还买了不少东西,一来是要招待宋漪凝,二来也到了要去老宅送奉养银子的时候了,每次张志仁兄弟两个去送银子,都难免会提着一些糕点之类的过去。
  而张志仁在知道家中财产之后,也越发舍得买些较为贵重,适合老人的吃食,引得谢氏看着他们的目光就发亮,只可惜碍于张老头,这才不敢对张志仁过份要求些什么。
  “漪凝姐,这就是我哥哥晗生,现在在得贤书院读书,这是我弟弟永安,小捣蛋鬼一个。”张沁儿替宋漪凝和晗生他们互相介绍着,当晗生得知是郑成凯的远方表妹时,便露出微笑,有礼的见过之后,因为男女不便处于一室而去院子帮忙做事去了,而永安仗着年纪小,没有这些忌讳,一个劲的围着宋漪凝,问这问那的。
  “姐,玉米熟了吗?”缠着漂亮的宋漪凝一会儿,永安这个小吃货又惦记起玉米来。
  “我们去看看吧,上次我看了一下感觉还比较嫩。”张沁儿便提议着,除了林子村那十亩玉米,自家在开垦出来的荒地上也是种了玉米的。
  一行人走出屋子,到了附近的玉米地,玉米杆子依旧挺拔着,舒展着绿色的叶子,每个玉米杆子上都结了好几个苞谷,被层层包裹,只露出一些黄色的絮。
  “你们注意下这些玉米絮,颜色深一些的,就像这个黑褐色的,大多已经成熟了,那些太嫩的絮不用看也知道没有成熟。”张沁儿熟练的寻找着,利落的从顶部剥开部分苞谷皮,露出一些黄色的玉米来。
  “哎!这个成熟了!我们把成熟的摘下来吧,刚好可以煮嫩玉米吃。”张沁儿显得很是高兴,终于可以吃嫩玉米了!
  永安也很有干劲,为了嘴馋,他一个劲的穿梭在玉米地中,寻找着成熟的玉米,有时候剥开部分苞谷皮却发现里面的玉米粒还是那种淡黄色,也不怎么饱满,一看就没熟的,就要重新把苞谷皮给顺贴好。
  宋漪凝虽然是大家小姐,到了乡下这几日,一些简单的农活都见识过,也会干了,此时也帮着掰玉米,碰上难掰的,还得费一番劲头。
  “沁儿,我听说庄稼都是等完全熟了之后,才可以收割的啊。”一面掰玉米,一面问出疑问,她有时跟在娘亲身边,一些庄头过来送银子粮食之类的事情也曾经见过。
  “玉米只有刚刚熟的时候,煮着来吃最鲜甜了,等老了的时候,玉米粒又老又硬,只能晒干磨成玉米粉摊饼子吃了。别人家都是完全老了之后,再收割的,那是因为当作粮食来吃,但是我喜欢吃新鲜的嫩玉米,就顾不上这些了。”
  也亏的杨氏她们不计较,这放在别的人,孩子想在粮食没有完全成熟的时候摘了,那简直就是大逆不道啊!
  清点了大家摘下来的玉米棒子,足够每个人吃一根的了,于是就朝家中走去,迫不及待的生火拿大锅煮熟了吃去。
  杨氏看着她们抱着玉米棒子回来,就说:“已经熟了吗?”
  “熟了,我尝了一颗生的,可甜了。”张沁儿教宋漪凝剥开包裹着玉米的皮,然后将里面嫩一些的皮收集起来,在以后做小糕点的时候可以用来垫或者包的,老皮则直接丢在灶旁边,等干燥之后,丢进灶中烧了。
  “宋小姐,你鱼你是想炖汤还是清蒸或者红烧?”这几日宋漪凝因为住在张乐儿家的缘故,吃饭自然也是在张乐儿家吃,因为今天去县城接人顺便买了不少菜蔬,所以这才挽留宋漪凝在家吃饭。
  “我都可以,伯母哪样顺手就做哪样吧。”宋漪凝不好意思的低头笑着,感觉因为自己的缘故让别人多少有些不便了。
  “娘,清蒸吧!我倒是想吃清蒸的!昨天晚上我在河里下了套子,待会去看下里面有些什么。”张沁儿看似随口一说,却记得宋漪凝曾经说过她吃鱼经常是吃蒸鱼的,因为味道清淡同时又不腻味。
  宋漪凝看了张沁儿一眼,眼中含着笑意。
  把玉米都剥好皮了,几乎不用清水洗,直接放入干净的大锅中,倒入淹盖玉米那么多的水,盖上锅盖静静等候就行。
  “永安,你来看火,我去起套子。”张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