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小寡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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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小寡妇- 第1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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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薯粉要晾晒上两三天才能彻底晾干,林娇杏等不及,用小火慢慢的将红薯粉焙干,这就缩短了做粉条的时间,等到天快黑的时候,第一锅红薯粉条就新鲜出炉了。

    幸亏以前林娇杏比较热爱美食,与美食有关的东西她都有兴趣去查去问,再加上她也确实有些烹饪方面的天赋,自己边做边琢磨,还真给她琢磨出来了。

    千灯镇离彰德镇有三百多里地,莫梓枫就算是加马加鞭的过去,也得半天的时间,再加上他还得在千灯镇询问笋干的事,所以当天是不可能赶回来了,不过第二天吃晌午饭的时候,他就赶回来了。

    不过莫梓枫并没有把笋干带回来,因为当地虽然也吃笋,可他们吃的都是新鲜的,从来没人把竹笋晒干了吃。

    竹笋是春天里才有,现在已经是九月份了,当然早就没有了,所以林娇杏要想晒笋干,怎么着也得等到明年春天春笋上了市。

    不过林娇杏可一点都没有因为莫梓枫没有带回笋干而沮丧,相反,她心里还挺高兴的。

    没有笋干,意味着等到她晒出了笋干,然后再把笋干烧成了菜,她又成了彰德镇的独一份。

    吃过笋干的人都知道,如果烧的好了,笋干可是比鲜笋都好吃呢。

    笋干的事已经有了眉目,林娇杏也不想把做出粉条的事瞒着莫梓枫,便高高兴兴地跟他说了,并邀莫梓枫晚上去自已家里吃饭,她用粉条烧几道菜让莫梓枫尝尝,看好不好吃。

    莫梓枫自然是满心欢喜地答应了。

    粉条最经典最有名的吃法,就是东北名菜猪肉炖粉条了,除此之外,还有粉条拌豆芽,蚂蚁上树,羊肉白菜粉条煲,小鸡炖蘑菇粉条,还可以包成包子,吃起来香而不腻。

    总之,粉条的做法也是很多的,今儿个林娇杏要烧的是猪肉炖粉条和蚂蚁上树这两道菜。

    猪肉炖粉条做起来倒是简单,只要把猪肉和粉条放到一起慢火炖入味就行了。

    蚂蚁上树做起来却是个功夫活,因为要把猪肉剁成肉末:粉条泡软切段,猪肉剁末,鸡蛋和洗净的葱花备用。

    锅里放油,倒入蛋液炒散,然后盛出备用。

    锅里再添油,倒入肉末翻炒至均匀散开,然后倒入粉丝和鸡蛋,加入盐,酱油,辣椒粉和适量水,翻炒均匀入味,水稍微收干,最后加入葱花翻炒均匀即可。

正文 第二百五十二章雨冻住了计划(六更)

    其实严格说起来,做蚂蚁上树的最好原料不是红薯粉条而是绿豆粉丝。

    不过,现在用红薯粉条代替绿豆粉丝,吃起来爽滑有弹性,口感一点都不亚于绿豆粉丝。

    反正莫梓枫吃的是赞不绝口。

    猪肉炖粉条,是“东北四大炖”的第一炖,吃起来肥而不腻,鲜香可口,庆林和庆海特别喜欢吃。

    莫梓枫一边吃着,一边详细地问着林娇杏粉条的做法。

    林娇杏抿嘴一笑,开玩笑道,“天上下雨的时候,雨水突然冻住了,就变成粉条了。”

    昨儿个庆海散学回来,看到院子挂的粉条,好奇地问林娇杏那是什么,林娇杏就逗他说那是冻住的雨丝。

    庆海还真信了林娇杏的话,十分纳闷,说今儿个太阳很好,并没有下雨,而且就算是下了雨,这大热的天,雨丝咋就突然冻住了?

    看着庆海一幅百思不得其解的样子,逗得林娇杏哈哈大笑。

    还是庆林把真相告诉了庆海,庆海听了,扑到林娇杏跟前撒娇道,“阿奶骗我。”

    林娇杏强忍住笑,认真道,“阿奶没骗你,刚才确实下了一阵子雨,可能是当时你正专心跟着苏先生念书,所以没留意。”

    庆海不再上当,对着林娇杏扮了个鬼脸,“我知道阿奶在逗我玩,我才不会上当。”

    庆海说完,便嘻嘻笑着跑开了。

    这会儿林娇杏又老话重提,庆海正想把真相告诉莫梓枫,不料莫梓枫却一本正经道,“怪不得昨儿个路边树上挂了不少,原来是雨丝突然冻上了,早知如此,我就摘一些回来了。”

    莫梓枫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也不笑,还说的一板一眼的。

    再加上他原本就很严肃从来也没说过玩笑话,所以庆海还真信了莫梓枫的话,他一下子又迷茫了起来,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惊奇道,“原来还真是雨丝给冻住了。”

    庆海话音刚落,一桌子的人都笑了起来,四英嫂摸了摸庆海的头,“你阿奶故意逗你的,你还当真了。”

    庆海狠狠地往嘴里塞了一口菜,“阿奶坏。”

    大家笑得更欢了。

    笑过之后,林娇杏把粉条的做法一五一十的都对莫梓枫说了。

    莫梓枫听完以后,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这粉条好吃是好吃,可做法太累人,若是还搁到你的身上,我宁可不赚这个钱。”

    林娇杏笑了,“其实不用你说,我也不会揽这个差事。”

    做粉条可是个力气活,虽然有四英嫂和庆林帮着,林娇杏还是累个半死,胳膊酸得都要抬不起来了。

    她这还是只做了二十来斤的红薯,如果是几十斤几十斤的做,就算是把她累死了,她也做不出来。

    所以,就算是她想揽下这个活,她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不过,这个钱她却不能不赚,所以,昨儿个夜里,她心里有已经思量好了,就等着莫梓枫回来跟他商量了。

    林娇杏便把她的打算告诉了莫梓枫。

    按照林娇杏的打算,她是想请人来帮着做,请的人她也想好了,就请方景,让方景在村里找几个信得过又本分勤快的人一起做。

    方景的为人不错,当初林娇杏带着两个孩子从老院搬出来的时候,就是方景领头给她修的屋子。

    那时候林娇杏还是一文不名,可方景好似是压根儿就没有想过要是帮了林娇杏,他能得到啥好处。

    方景跟槐花婶子一样,心眼好,做事也踏实,原本破破烂烂的屋子经了他的手,一下子牢固了很好,既不钻风又不漏雨,当时林娇杏心里就挺感激的。

    后来她翻盖屋子的时候,她没空看顾,全权交给方景帮她经管着,方景跟翻盖自己家的屋子一样应心,还替林娇杏省了不少钱。

    撇开方景不说,就是槐花婶子,也帮了她不少忙。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槐花婶子是拿她当亲闺女看了,处处都护着她。

    林娇杏是个知恩图报的,她总想为槐花婶子家做点啥,让槐花婶子一家也能过上好日子。

    现在就是一个好机会。

    而且让方景做,有一点林娇杏是不用担心的,那就是做粉条的技术被方景学了去,然后方景会撇开她单干。

    现在整个方家屯的人都知道,她是在帮着莫梓枫做生意。

    所以大家毫不怀疑,这做粉条肯定也是莫家的生意。

    在方家屯,莫家家大业大,大伙儿可是很敬畏的,所以就算是借给他们一百个胆子,他们也不敢截胡莫家的生意。

    更何况方景还不是那种忘恩负义的人。

    除了做粉条的事让方景经管,就是槐花婶子,林娇杏也替她安排好了,她想资助她做吃食生意。

    现在小味轩的生意红红火火的,光是炒菜,饺子这两样,就让她忙得不可开交,她最开始做的凉面,已经渐渐的不再做了。

    可是一些老的食客,还是挺喜欢那口的,时不时的嚷嚷着叫林娇杏给他们做凉面吃。

    所以林娇杏就想把做凉面的手艺教给槐花婶子,然后再教槐花婶子咋做红薯丸子,红薯甜饼,等到天冷了,凉面不能吃了,就让她卖热面和包子。

    虽说摆小吃摊赚不到大钱,可最起码比土里刨食强多了。

    莫梓枫听了林娇杏的想法,自然一百个赞成。

    反正只要林娇杏不吃苦受累,无论林娇杏说什么,他都会赞同的。

    既然莫梓枫没啥意见,这件事,就算是定下来了,吃过饭后,林娇杏又和莫梓枫商量了一下细节方面的问题,最好两人定下来,签于粉条是个新鲜的吃食,大伙儿都没见过,更没吃过,就是买回家,也不知道咋吃。

    所以刚开始的时候,做出来的粉条就不外卖,在小味轩做成炒菜,等到大伙儿接受了,再往外推,至于在哪儿卖,莫梓枫也想好了,莫家就有自己的干货铺子,到时候,就放到干货铺子里卖就行了。

    至于在哪儿做粉条,林娇杏的意见是,刚开始做的量少,就在她家里做,等到以后量上去了,就跟老三爷商量一下,在林娇杏家隔壁另起一个院子,到时候,就搬到那里去做。

    林娇杏的意见,莫梓枫也都同意了。

    因为眼看着就快要收红薯了,所以林娇杏也不敢怠慢,莫梓枫走后,她就去了槐花婶子家,槐花婶子听了,哪会不答应,高兴得嘴都合不拢了,一个劲儿的向林娇杏道谢。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三章安排被偷了(七更)

    林娇杏又对方景说道,“景叔,这活有点重,你一个人肯定是干不来的,所以还得请你帮忙在村里找几个可靠的人,我也没啥要求,只要身体好,老实本分,勤快不耍滑头就行了。

    景叔你对村里的人比较熟悉,你就按着这个要求去找人。

    至于工钱,莫少爷说了,开始的时候,因为大伙儿都不知道这是啥东西,收益肯定不好,所以工钱会定的低一点,一个月500个大钱,以后看情况再定,但我敢保证,工钱只会涨不会降。这一点,你也跟大伙儿说清楚,愿意干呢,就来,不愿意呢,也不要勉强。”

    一个月500个大钱,比在小味轩干活的人拿的工钱,是少了点。

    不过小味轩的生意好,到饭点的时候,大伙儿都是忙得团团转,累的很。

    做粉条的人就不一样了,刚开始也没啥销量,活也就没那么多,给500个大钱,认真说起来,已经不算少了。

    象方有根这样在镇上扛零活的,一个月累死累活的,最多也才拿七八百个大钱。

    更何况,等到日后粉条的销量上去了,工钱还会相应的往上加的。

    所以方景听了,啥意见都没有,仔细想了想,给了林娇杏几个人选。

    林娇杏对这些人也不是特别了解,就让方景从中选了三个,跟方景一起,一共是四个人。

    眼下马上就要收秋了,这几个人都是家里的壮劳力,地里的活全靠他们呢,所以林娇杏也不急着让他们上工,让他们先忙活完了地里的活再说。

    反正红薯要过段日子才能收上来,所以林娇杏还能等得。

    不过,虽然不急着上工,人员还是要先定下来的,方景跟林娇杏商量好人选后,就出去一一打招呼去了。

    说完了做粉条的事,林娇杏就跟槐花婶子提起了小食摊的事。

    槐花婶子听了,惊得一下子张大了嘴巴,“娇杏,你把手艺都教给我了,那你以后咋办?不行不行,我可不能抢你的饭碗。”

    槐花婶子的儿媳妇,叫彩玲,跟槐花婶子一样,最是心直口快,听了槐花婶子的话,拍掌笑道,“哎哟娘,你咋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人家娇杏现在跟着莫少爷一块儿做大卖买,她还能看得上这种小本生意?咱就是想抢娇杏的饭碗,咱也没那个本事。”

    槐花婶子照着彩玲的头就来了一巴掌,“就你脑瓜子活络,我这不是为了娇杏以后打算吗?她总不能一直在小味轩做厨子吧,万一哪天她不想干了,想跟以前一样开小食摊咋办?在人家手底下做活,哪有自已当老板来的自在。”

    槐花婶子虽是打了彩玲一巴掌,可这一巴掌,手扬起的倒是挺高,落到彩玲头上的时候却极轻,明显看出来,斥责的成份少,疼爱的成分据多。

    所以彩玲虽说挨了打,却一点都不生气,嘻嘻一笑道,“还是娘想的周全。”

    林娇杏早就听说槐花婶子婆媳两个处的就跟亲母女一样,今日一见,果然如此。

    这可能也跟俩人的性子有关,两个人都是那种心直口快的,喜怒哀乐都表现在了脸上,谁也不会在心里算计对方。

    当然了,两人也是会吵架的,不过都是吵完架转脸就忘,谁也不会记恨对方。

    唉,如果这天底下的婆媳关系,都处的这么好,那天下肯定会太平不少。

    槐花婶子这么为她着想,林娇杏心里还是很感动的,她抿嘴笑道,“婶子,其实彩玲嫂说的也没错,我现在确实顾不上小食摊的事,倒不是我看不上这个小本生意,是饭馆里实在太忙了,我觉着,至少这两三年,我都得在小味轩待着。

    退一万步讲,即使我真的离开了小味轩,跟以前一样,想自己弄个小食摊,咱俩也互不影响,大不了一个在镇西头,一个在镇东头。

    就算是在一块儿,也没多大关系,这镇上吃饭的人这么多,咱还怕赚不到钱吗?所以啊,婶子,你就别再往外推了,难道你还怕银子扎手不成?”

    听林娇杏如此说,槐花婶子也爽朗地笑了,“既然这样,那我就不推了,好好攒几年钱,回头给我小孙子讨个好媳妇。”

    两件事算是都定了下来。

    因为马上要收秋了,槐花婶子也不急着出摊,一切都推到了秋收以后。

    正好趁着这段时间,林娇杏把做凉面,红薯丸子,包子等这些小吃食的手艺都教给了槐花婶子和彩玲。

    做这些吃食,也不是多复杂,所以槐花婶子和彩玲很快也都掌握住了,现在只等着收了秋,然后在镇上踅摸一个合适的地儿出摊了。

    秋收不象麦收那么火急火燎的,紧迫得就跟打仗一样。

    相比较来说,秋收拖的时间要长一些,而且收完了秋,还得种麦子,反正前前后后的,起码得折腾上半个多月。

    当初分家时分到林娇杏头上的那一点地,林娇杏自立门户的时候,老三爷说反正那一块地也不是啥良田,他的意思是让林娇杏继续种着,要不然,村里也没地分给林娇杏。

    可刘氏却说啥都不同意,说那块地虽然不是啥良田,可终归是方家的地,要是被林娇杏种了,方家的地不就少了吗?

    其实林娇杏才不稀罕那点地呢,劳心劳力不说,还见不到啥收成,既然方家想要收回去,她也很痛快地同意了。

    既然林娇杏都同意了,老三爷也没啥可说的,不过他说,那块地终归是林娇杏播的种,怎么着也得等收了一季秋,再把地还回去。

    当时刘氏啥话也没说,老三爷只当刘氏是同意了。

    不光是老三爷,就是林娇杏,也觉着老三爷的话合情合理:玉米种子是林娇杏买的,种也是她种的,平日里锄草施肥也都是她干的,如今好容易长熟了,这些玉米棒子当然也得归她。

    可是等到收秋的时候,林娇杏名下的那块地,还不等她去收,就有人把玉米棒子都掰走了。

    而且这些玉米棒子,也不知道是啥时候被人掰走的,反正槐花婶子在村里打听了一整天,大伙儿都摇头说没看见有人去林娇杏家掰玉米棒子。

    往年秋收或是麦收的时候,偷庄稼的事也时有发生,不过小偷的目标都是南地那些良田里的庄稼,谁也不会把主意打到这些靠天收的地块上去。

正文 第二百五十四章抓贼(八更)

    偷东西也是要冒很大风险的,北地的地块那么贫瘠,就是小偷也会嫌弃的。

    要是因为偷一点长得跟歪瓜裂枣似的庄稼而被抓住了,那可太不划算了。

    可偏偏的,林娇杏家就被偷了。

    而且小偷偷的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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